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中天国富证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2-08-02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鸿博股份”或“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鸿博股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宝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所 持广州
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 5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一)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重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上市公
司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

    2022 年 2 月 15 日,上市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鸿博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43 号),对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情况进行了问询。2022 年 2 月 19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对上述问询的回复公告。

    2022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
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
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审计、估值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
协商和论证。

    (二)相关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
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以来,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
讨和沟通。但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交易各项工作进度不及预期,结合目前
市场环境,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上市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
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终止本次交易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影响

    上市公司尚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市公司与
交易对方亦尚未签署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 大不利
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并将继续推进公司原定的发展战
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规定,上市公司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