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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0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已聘请世纪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机构”)为其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鸿博股份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机构由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前保荐机
构”)变更为世纪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鸿博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7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4,982,1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4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3,599,980.80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1,099,982.14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62,499,998.66 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
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3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
  1     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       44,501            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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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1)    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           4,098          4,098
(2)    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40,403         40,403
  2      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                       10,459         10,459
  3      补充流动资金                               23,400         23,400
                         合计                       78,360         78,360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已经
全部使用完毕,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 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
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和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由于受到彩票相关政策影
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 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 财信托产品

等。

      3、 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购买
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募集资金使用完为止。

      4、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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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因
此,实际收益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 同时也存在相关 工作人员的操 作及监控风

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资金部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

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 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

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
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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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经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还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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