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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
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
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报告期内的担
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
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
制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吴松成 张晨 钟鸿钧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