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钟鸿钧 吴松成 张晨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