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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 (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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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鸿博股份: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04-04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3)第 2296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博
股份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鸿博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及披露信息析请参阅本财务报表附注四注释 32、附注六注释 39 所述。
    2022 年度,鸿博股份营业收入 545,641,936.85 元,同比下降 5.01%,本期大宗商品贸易收入
2,527,188.79 元。营业收入是主要利润来源,影响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对利润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是否合理且有
效;
    ②了解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同,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
确认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③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各期收入、毛利率波动分析,评价收入相关指标变动合理
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④获取主要客户和新增大额客户工商资料、背景资料等,核查客户和交易的真实性;
    ⑤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相关的合同订单、出库单、销售
发票、货运单、签收单、对账记录和收款凭证等信息,根据客户交易的金额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
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⑥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金额较大的销售记录,检查订单、出库单、货运单、签收单、
对账单以及发票中记录的信息,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对于大宗商品贸易收入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核查贸易业务上下游工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业务范围、公司规模等;
    ②检查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货物流转记录、流水记录等;
       ③对负责贸易业务的公司有关领导进行访谈,了解贸易业务背景、公司意图等;
    ④通过公共查询确认贸易上下游是否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⑤对本期大额贸易业务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访谈和函证;
       ⑥检查期后事项。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鸿博股份管理层关于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合理的。


    2、货币资金的真实性
    (1)关键审计事项
    货币资金真实性的确定相关会计政策及披露信息析请参阅本财务报表附注四注释 8、附注六
注释 1 所述。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鸿博股份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1,096,752,948.78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44.64%,其中募集资金账户 502,154,900.31 元,由于涉及金额重大,对报告期资产质量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真实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货币资金真实性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并评估了公司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对公司大额资金的审批与使用、
公章管理、网上银行管理、收付款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审批等事项;
    ②项目组亲自前往银行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及《企业信用报告》,
或视频监控公司财务人员网银导出银行对账单及信用报告。根据《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核对银行存款账户的存在和完整性,核对是否存在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③获取了公司编制的货币资金明细表,并与取得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核对后实施银行函
证程序,函证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当年度销户的账户,同时对销户账户收集相关销户证明;
    ④对大额的资金流水予以关注并核查,关注是否存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预付款
项等);
    ⑤重点检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⑥严格执行银行函证和信用报告核对程序,确认银行询证函回函信息,核对《企业信用报告》
中列示的担保、融资等情况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确认银行账户的余额及受限情况,确认公司是
否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⑦检查和评价货币资金的列报和披露是否准确和恰当。
    对于募集资金账户,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①询问管理层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情况。
    ②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募集资金使用及报告编制有关的内部控制。
    ③对实际投资金额实施细节测试,检查相关投资记录的文件记录。
    ④检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是否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致。
    ⑤对募集资金账户实施函证,重点关注募集资金账户是否存在质押等情况。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鸿博股份的货币资金是真实的。




    四、其他信息
    鸿博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2 年年度报告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
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鸿博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鸿博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鸿博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鸿博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鸿博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鸿博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6、就鸿博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二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