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 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 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办理 1,6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