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向 3145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98,865,8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898,756,130 股增加至 2,997,621,930 股。
2、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原激
励对象赵东已离职以及 1 名去世人员,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2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997,621,930
股调整为 2,997,577,730 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
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98,756,13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97,577,730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98,756,130 股,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97,577,730 股,全
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4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
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5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 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
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 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表决方式为股东 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出席。
6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六)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属于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票的相关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7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 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的,召集人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
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8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
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于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于会议
召开前五日以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召开前五日以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召集人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
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