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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陈爱玲及一致行动人来利金、陈建峰出具
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披露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31,740,801 股,占当时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5.42%。经过被动稀
释、增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1,188,446,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12月完成327,500股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170,598,250股变更为1,170,270,750股。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持有
的股份总数不变,持股比例变为45.44%。
     2、2015 年 5 月,傅利泉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6,908,200 股,减持后,
傅利泉持有的公司股份降至 475,651,800 股;陈建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40,000 股,减持后,陈建峰持有的公司股份降至 1,091,500 股;陈爱玲、
来利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4,792,601 股,占当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43.99%。
     3、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9,933,493股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含激励对象所持
限 制 性 股 票 第 一 期 待 解 锁 部 分 )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70,270,750 股 变 更 为
1,160,337,257股。傅利泉、陈爱玲持有的股份总数不变,来利金、陈建峰合计持
有的股份总数变至1,080,940股,四人合计持股比例变为44.36%。
     4、公司于2015年12月完成437,755股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160,337,257股变更为1,159,899,502股。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持有
的股份总数不变,持股比例变为44.62%。
     5、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傅利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2,811,496股,增持后,傅利泉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至478,463,296股;陈爱玲通过
集 中 竞 价交 易 增 持公 司 股 份 700 股 , 增持 后 , 陈爱 玲 持 有的 公 司 股份 增 至
38,006,601股;来利金、陈建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7,550,837股,占公司股本1,159,899,502股的比例为44.62%。
     6、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8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每 10 股 转 增 7 股 的 201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59,899,502 股 变 更 为 2,899,748,755 股 , 导 致 傅 利 泉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增 至
1,196,158,240股,陈爱玲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至95,016,502股,来利金持有的公司
股份增至65,100股,陈建峰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至2,637,250股,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1,293,877,092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变。
     7、公司于2016年9月完成337,350股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899,748,755股变更为2,899,411,405股。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持有
的股份总数不变,持股比例变为44.63%。
     8、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655,275股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899,411,405股变更为2,898,756,130股。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持有
的股份总数不变,持股比例变为41.56%。
     9、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傅利泉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73,542,260股,减持后,傅利泉持有的公司股份降至1,122,615,980股;陈爱玲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3,753,689股,减持后,陈爱玲持有的公司股份降至
71,262,813股;来利金、陈建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6,581,1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898,756,130股的比例为41.28%。
     10、由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并于2018年11月30日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由2,898,756,130股增至2,997,621,930股,导致傅利泉持有的
1,121,181,880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比例降至37.40%;陈爱玲持有的71,262,813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降至2.38%,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降至39.78%。来利金、陈建峰为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分别增至
105,100股、4,096,2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增至0.0035%、0.1366%;
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6,646,0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9.92%。
    11、2018年5月-12月期间,傅利泉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9,634,100股,减持后,傅利泉持有的公司股份降至1,112,981,880股;陈爱玲持
有公司股份71,262,813股,来利金持有公司股份105,100股,陈建峰金持有公司股
份4,096,250股,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8,446,0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为39.6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傅
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承诺
    傅利泉及陈爱玲夫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次股
份变动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4、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四位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