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23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2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9 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 √
13.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 √
1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0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6.00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17.00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1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议案 1-15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 16-18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 、 2022 年 4 月 2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
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 11、12、13、14、16、17、18 为特别表决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涉及关联
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第 16-18 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4)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
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
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
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3: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9 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坚、朱磊倩
电话: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051737
邮箱:zqsw@dahuatech.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9 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6”, 投票简称为“大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大华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
《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
9.00 √
案》
10.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0 √
(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
(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14.00 √
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15.00 √
议案》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6.00 √
(草案)》及其摘要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17.00 √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18.00 √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
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