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玉利)2022-04-2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玉利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在2021年度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玉利 18 0 18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因工作原因未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采用多种渠道的沟通方式,就审议议案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并表达本人的意见,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上述会议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及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
2021 年 1 月 8 日 同意
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7 日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1 年 2 月 26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2021 年 3 月 23 日 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2021 年 3 月 26 日 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同意
购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
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
体出具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 日 同意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关于放弃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和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4 月 22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关于增
2021 年 5 月 26 日 同意
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7 日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2021 年 6 月 25 日 同意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2021 年 6 月 29 日 同意
意见》
《关于调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
2021 年 7 月 5 日 意见》、《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 同意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出
具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1 年 8 月 27 日 同意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28 日 《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立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意见》、《关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同意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一)的独立意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见》、《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二)的独 同意
立意见》、《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
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保证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21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
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查,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
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作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会
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
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日常工作情况
1、通过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
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
见和建议。
2、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
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
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
报中的监督作用。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本人参与了相关会议,确认董监高薪酬,对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了一
些建议。
4、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5、无提议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其他公司经营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ylzhang@nankai.edu.cn
2022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张玉利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