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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
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2 年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95,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 89,3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405,7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杭州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XY202201522201)(以下简称“本
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科技”)
在《授信协议》(编号:571XY2022015222)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大华科技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本
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杭州分行受让
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本担保书所担保的业务范围、保
证方式及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公司与招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571XY202201523203)(以下简称“本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智
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智联”)在《授信协议》(编号:571XY2022015232)
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大华
智联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以
及相关利息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
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杭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三年止。本担保书所担保的业务范围、保证方式及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
凭证为准。
       公司与招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571XY202201522902)(以下简称“本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工程”)在《授信协议》 编号:571XY2022015229)
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系统
工程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
及相关利息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
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杭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三年止。本担保书所担保的业务范围、保证方式及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
凭证为准。
       公司与招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571XY2022015566)、《补
充协议》(571XY2022015566补01),公司同时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
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约定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同
意为承诺函名单内的子公司所签发或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保证期
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授信期间内招行杭州分行所贴现每笔票据到期日另加3
年止。具体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商票保贴额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成都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000

 2                长沙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0
3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4                 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                      16000

5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4000

6                 浙江丰视科技有限公司                      2000

7             无锡大华锐频科技有限公司                      1000

8                 浙江华消科技有限公司                      1000

9             西安大华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5000

10          郑州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00

11        成都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000

12                浙江华感科技有限公司                      500

13            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

14            浙江大华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5            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500

16                杭州小华科技有限公司                      500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952,141.14 万
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0.31%,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