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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22-06-2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3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条件,4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根据《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345 名调整为 4265
名,权益总数由 14,972.80 万股调整为 14,971.51 万股,其中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7,486.40 万份调整为 7,485.85 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86.40 万股调整为
7,485.66 万股。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86 元/份调整为 16.59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43 元/股调整为 8.1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2、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
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265 名激励对
象授予权益 14,971.51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 7,485.85 万份,限制性股票 7,485.66
万股。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