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开始实施开展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以2022年6月27日为授予日,2022年7月15 日 为 上 市 日 , 完 成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中 4,249 名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共 计 74,737,7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958,423,470 股 注 ( 不 含 尚 在 办 理 回 购 注 销 手 续 的 36,127,260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增 加 至 注:1)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同意①对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9,431,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6,695,7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上,共需回购 2018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7,260股。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股票回购款,并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8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36,127,260.00元。 3)上述36,127,26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购 注销手续。 3,033,161,17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5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F1089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贵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实际由 4,249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 74,737,700 股,每股 8.16 元,实际收到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609,859,632.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 币 74,737,7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535,121,932.00 元,增加后股本为人民币 3,033,161,170.0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3,033,161,170.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3,033,161,170.00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修订,其他条 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958,423,470 元。 3,033,161,170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2,958,423,470 股,全部为普通股。 3,033,161,170 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实施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事项,故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