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23 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经营管理架构,充分调动华睿科技员工积极性,推进公
司在机器视觉和移动机器人领域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睿科技”)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其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实施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通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将直接或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杭州聚睿凌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
持股平台”)向华睿科技共计增资 1,632.85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483.0918 万元,
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华睿科技的股权
比例由 45.90%变更为 42.2280%,华睿科技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
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张兴明先生,将直接向华睿科技增资 408.21 万元
(对应注册资本 120.7730 万元),鉴于张兴明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
激励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激励
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信息
张兴明先生,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现任华睿科技董事长及总裁,经
查询张兴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张兴明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
方。
2、非关联方信息
(1)杭州聚睿凌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5X7774M
执行事务合伙人:雷莉
出资额:344.2659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文路 422 号文耀大厦 23 楼
0049 室
成立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2)张军昌,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现为华睿科技管理层,经查询
张军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楼琼宇,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现为华睿科技管理层,经查询
楼琼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股权激励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2K7B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 590 号 1 幢 4 层 4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铭
注册资本:5,555.5556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1 日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物料搬运装备
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
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通信设备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占比 注册资本 持股占比
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 45.9000% 2,550.0000 42.2280%
中金公司华睿科技员工持股 1 号单
2 275.6157 4.9611% 275.6157 4.5642%
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华睿科技员工持股 1 号单
3 465.4956 8.3789% 465.4956 7.7086%
一资产管理计划
杭州聚睿凌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4 187.2076 3.3697% 187.2076 3.1002%
(有限合伙)
杭州聚睿凌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5 245.7733 4.4239% 245.7733 4.0700%
(有限合伙)
杭州聚睿凌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6 238.7817 4.2981% 238.7817 3.9542%
(有限合伙)
杭州聚睿凌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7 217.9515 3.9231% 217.9515 3.6093%
(有限合伙)
杭州聚睿凌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8 263.3046 4.7395% 263.3046 4.3603%
(有限合伙)
杭州聚睿凌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9 263.9165 4.7505% 263.9165 4.3705%
(有限合伙)
杭州聚睿凌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10 - - 312.4339 5.1739%
(有限合伙)
11 江小来 32.3772 0.5828% 32.3772 0.5362%
12 李智杰 24.1872 0.4354% 24.1872 0.4005%
13 刘明 27.3118 0.4916% 27.3118 0.4523%
14 宋轲 24.2513 0.4365% 24.2513 0.4016%
15 吴坚 27.2556 0.4906% 27.2556 0.4514%
16 徐巧芬 24.1872 0.4354% 24.1872 0.4005%
17 许志成 28.2691 0.5088% 28.2691 0.4681%
18 张兴明 168.3306 3.0300% 289.1036 4.7876%
19 赵宇宁 36.3349 0.6540% 36.3349 0.6017%
20 朱建堂 32.2950 0.5813% 32.2950 0.5348%
21 郑洁萍 15.6700 0.2821% 15.6700 0.2595%
22 李铭 116.6667 2.1000% 116.6667 1.9320%
23 穆方波 31.1112 0.5600% 31.1112 0.5152%
24 张军昌 - - 40.8269 0.6761%
25 楼琼宇 - - 9.0580 0.1500%
26 赣州宇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8890 2.5000% 138.8890 2.3000%
杭州易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7 83.3333 1.5000% 83.3333 1.3800%
合伙)
杭州观志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8 37.0390 0.6667% 37.0390 0.6134%
(有限合伙)
合计 5,555.5556 100% 6038.6474 1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825.93 76,834.34
负债总额 66,812.46 58,083.71
净资产 16,013.47 18,750.63
项目 2021年度(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330.28 49,493.07
净利润 6,212.73 690.37
4、其他说明
华睿科技权属清晰,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
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华睿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内容
(一)增资协议
1、投资方:杭州聚睿凌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兴明、张军昌、
楼琼宇
2、增资方案
(1)就本次增资事项,华睿科技拟增加注册资本 4,830,918.00 元,增资完
成后注册资本为 60,386,474 元。其中,投资方以 16,328,502.84 元投资款增加注
册资本 4,830,918.00 元,该投资款中 4,830,918.00 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11,497,584.84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投资方具体的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增资方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额 投资额
杭州聚睿凌捌企业管理合伙企
3,124,339 10,560,265.82
业(有限合伙)
张兴明 1,207,730 4,082,127.40
张军昌 408,269 1,379,949.22
楼琼宇 90,580 306,160.40
合 计 4,830,918 16,328,502.84
3、增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在增资协议生效后 3 天内将增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华睿科技指定的专
用账户。
(2)华睿科技应于收到投资方增资款项后 30 日内,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主
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权激励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自愿参与原则:遵循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华睿科技不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风险自担原则: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股东权益平等
2、激励对象及激励股份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的份额来源为华睿科技增发股份,本次股权激励共 38 名激励
对象,其中 3 位员工通过直接持股方式参与,35 位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参与。
3、认购价格
综合考虑激励对象参与激励的时间、股权激励实施主体的价值等因素,最终
以华睿科技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 3.38 元/股为本次认购价格。
4、资金来源及价款支付
激励对象以现金认购华睿科技增发股份,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
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旨在进一步完善华睿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其建立、健全
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华睿科技
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推动公司及华睿科技在机器视觉和移动机器人领域
的持续稳健发展。
基于对于华睿科技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激励对
象对华睿科技的技术、产品、市场、营运的价值等因素的考虑,最终以华睿科技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确定认购价格。定价客观、公平、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睿科技仍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内公司,不会对公司经营
及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及华睿科技将根据本次股权激励的定价及对应公
允价值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股份支付
费用,并在本次股权激励实施期间进行确认,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向关联自然人发放薪酬外,公司与
关联自然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华睿科技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在机器视觉和
移动机器人领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睿科技实施股权激励,将充分激发其管理层、核心员工的
积极性,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激励机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华睿科技
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华睿科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长效激励
机制,更好地推动机器视觉和移动机器人业务板块长期稳健发展,提升子公司核
心骨干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本次认购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华睿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