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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衍龙)2023-04-2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衍龙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在2022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谨
慎的态度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本
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曹衍龙    13       0       13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因工作原因未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采用多种渠道的沟通方式,就审议议案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并表达本人的意见,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上述会议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及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2 月 17 日    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2022 年 4 月 2 日     要、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同意
                      学性和合理性事项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2022 年 4 月 13 日                                                             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开展外汇套期保
2022 年 4 月 23 日    值交易、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使用自有资       同意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二)、放弃子公
                      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
2022 年 6 月 3 日                                                              同意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事项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
2022 年 6 月 28 日                                                             同意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事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 8 月 20 日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事项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同意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同意
                      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出售海外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事项                     同意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项                                 同意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主要
履行了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对报告期内拟任高管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聘任赵宇宁先生
为公司执行总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通过现场调研、查阅公司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关注了解最
新政策和行业动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
和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
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
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
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中
的监督作用。
    3、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其他公司经营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提议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sdcaoyl@zju.edu.cn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曹衍龙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