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4 年 04 月 29 日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赵曦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8 名。董事 Tomás Dagá Gelabert 先生因 重要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 David Ian Bell 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情况是基于当前形势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 承诺,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供应风险、血浆成本上升风险、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商誉 减值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之 “(三)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4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80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0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08 第十节 财务报告………………………………………………………………………………109 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 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3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 指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莱士 指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科瑞集团 指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科瑞天诚 指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指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广东怀集浆站 指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浙江龙游浆站 指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邦和药业"),公司全 郑州莱士 指 资子公司 同路生物 指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莱士/广西冠峰 指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海康 指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同路医药 指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指 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 同路项目 限公司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 89.77%股权;同时,向 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基立福 指 Grifols,S.A. GDS 指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基立福全球 指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基立福上海 指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基立福工程 指 Grifols Engineering, S.A 万丰奥威 指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同方莱士 指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盈康 指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Tommy 指 Tommy Trong Hoang David 指 David Ian Bell Binh 指 Binh Hoang Tomás 指 Tomás Dagá Gelabert 白蛋白 指 人血白蛋白 静丙 指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巨潮资讯网 指 www.cninfo.com.cn 深圳熹丰 指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仁药业 指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4 凯隆盛业 指 深圳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莱士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hanghai RAAS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401 公司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北斗路 55 号,2014 年 4 月公司注册地址变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更为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401 公司网址 www.raas-corp.com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峥 邱宏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电话 021-22130888-217 021-22130888-217 传真 021-37515869 021-37515869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raas@raas-corp.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41951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2008 年 8 月上市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科瑞天诚 及莱士中国。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际控制人状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6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黎志贤、杨瑾璐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营业收入(元) 7,963,958,567.30 6,567,198,581.04 21.27% 4,287,726,74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79,476,930.19 1,880,090,066.90 -5.35% 1,294,510,05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15,492,380.97 1,826,062,740.20 -0.58% 1,368,820,159.0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77,884,082.33 1,725,596,063.70 32.01% 1,294,013,219.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8 -3.57%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8 -3.57% 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6% 6.87% 减少 0.81 个百分点 5.08%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总资产(元) 31,928,453,993.18 30,457,959,495.12 4.83% 27,236,582,04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633,949,195.13 28,818,712,462.60 2.83% 25,902,445,517.5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7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23 年 8 月,GDS 与其关联方 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GSSNA”)签订转让协 议,约定将 GSSNA 与 Novillux 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 或 "SMC 技术")相关 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2.02 亿美元转让给 GDS。GSSNA 为 Grifols, S.A. 的全资子公司。 GDS 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 SMC 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结合 SMC 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净现值, 估值 2.02 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 依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4 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 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SMC 项目未达到资 本化时点,本集团将 GDS 采购 SMC 技术的相关支出 2.02 亿美元(合计人民币 1,425,271,600.00 元)扣除 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 1,080,830,963.31 元计入损益。因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 润影响为人民币 1,080,830,963.31 元。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63,038,679.08 1,837,587,115.97 2,034,744,817.97 2,028,587,95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8,568,079.44 520,431,365.19 548,605,548.04 -8,128,06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08,355,957.39 492,811,765.17 603,604,791.17 10,719,867.2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515,512.59 362,928,709.43 507,007,602.30 337,432,258.0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8 项目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493.00 227,188.92 -1,352,675.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16,082,004.62 16,022,088.65 29,124,422.98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 -36,364,328.00 18,381,968.00 -38,761,976.00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238,686.82 -5,380,779.99 -15,537,746.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9,413,493.98 -60,070,659.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51,083.52 4,526,854.74 -12,361,084.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031.10 109,778.12 72,559.16 合计 -36,015,450.78 54,027,326.70 -74,310,108.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去年同期按持股比例分享的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29,413,493.98 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修订) 》,本集团 2022 年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等项目中人民币 6,127,031.37 元会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使得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小计金额减少人民币 6,127,031.37 元,扣除所 得税影响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金额减少人民币 5,208,596.41 元。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医保改革不断深化和调整,行业在挑战中展现出较好的韧性和活力,医药市场机遇与挑战 并存。报告期内,血液制品市场需求显著提高,人血白蛋白市场及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市场增速明显。其 他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2023版国家医保目录取消了对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这两类产品的医保适应症限制,促进了这两类产品的临床应用。伴随重组凝血因子Ⅷ产品进入市场,凝 血因子Ⅷ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大。报告期内,原料血浆增长较好,血液制品供需总体维持平衡状态。鉴 于血液制品在近年的重大特定疾病救治中的广泛应用,社会大众与医疗机构对血液制品,特别是免疫球 蛋白类血液制品的关注度显著提升,随着整体市场需求的增长,血液制品行业将开启新的发展周期。未 来,血液制品供应能力强,品种全,营销能力强的血液制品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一)行业现状 1、行业准入门槛高,监管严格 血液制品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家自2001年5月起没有批准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 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对药品生产(包括血液制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只有通过包括 GMP合规性等法规符合性检查的企业,才能获颁“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目前国内正常经营的 血液制品企业不足30家,行业进入壁垒高。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的安全性要求,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实行全方位高度监管,包括献浆 员户籍、年龄、采浆频率、单次采浆量;新浆站设立审批;血浆检疫期管理;产品批签发;药品质量受 权人制度等,从原料血浆采集到血液制品生产销售各环节实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2、原料血浆仍是影响供需的主要因素,短期内难以有效缓解 据有关研究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在采单采血浆站数量300余家,全年国内总体采浆量突破12,000吨, 同比2022年有显著增长,但与实际血浆需求量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血液制品实现自给自足还有比较 长的路要走。 国家对单采血浆站的设立和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单采血浆站只能由血液制品企业设立,实行“一对 一”的供浆关系,单采血浆站设立要求符合相应的设置规划,在一个采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血浆站数量难以在短期内快速增长。我国的血浆采集政策相较于美国、欧洲更加严格,血浆采集间隔期 更长,单次采集量也较少。总体而言,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上游的单采血浆站的数量和质量是血液制 品企业发展的核心因素,中长期来看原料血浆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3、市场需求依然旺盛,行业成长空间大 受制于上游血浆资源供应不足,以及患者支付能力的限制,我国人均血液制品用量远低于发达国家 10 水平,国家对血液制品进口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目前法规只允许进口人血白蛋白和重组凝血因子Ⅷ以 缓解供需矛盾。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与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国产新药的成功研发,比如重组凝血因子Ⅷ 的上市,国内采浆量和产能的快速提升,以及医生对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认知水平的提升,血液制品市 场容量不断扩大。人血白蛋白的需求伴随手术量增长而增加,市场供应能力有较大幅度地提高。静注人 免疫球蛋白短期仍然存在供需缺口。凝血因子类产品供应充分,企业基本可以按照市场需求生产供应。 结合我国血液制品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及与欧美市场需求量的差异分析,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未来仍将保持 持续稳定增长。 (二)发展趋势 1、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 目前,国际血制品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可以从血浆中分离出超过20种产品,除了国内现有的品种外, 还有人凝血因子X、人凝血因子XIII、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等,免疫球蛋白类产品更是多达十几种。国内血 液制品企业则最多只有十余种产品,且以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为主,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凝血 因子类产品只有部分企业可以生产,且每年产量相对较少。 近年来,国内血液制品企业通过改善产品工艺、大力研发新产品,并根据市场需要适时调整产品结 构,稳步提升血浆综合利用率。未来,产品相对齐全的血液制品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综合竞争能力。 2、国内外临床需求差异明显,未来临床需求趋于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产品的持续增长 我国血液制品产品消费结构以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为主;其他产品(主要为凝血因子类 产品)占比较小;目前国际市场中,免疫球蛋白与凝血因子类产品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血液制品,合计占 比高达80%以上。欧美发达国家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产品的平均消费量远远高于我国。国内外产品临 床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未来增长空间很大。 随着我国医保改革的推进和深化,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临床医生对血液制品认知水平的提 高,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产品需求将进一步提升,未来逐步成为行业市场增长的驱动力。 3、行业集中度日益提高,强者恒强 国际血液制品行业自2004年开始即出现大规模的行业整合,行业高度集中。目前全球仅剩约20家企 业(中国除外),仅CSL、武田制药、Grifols三大巨头就已占据全球血液制品半数以上的市场份额;浆站 数 量 和 血 浆 采 集 量 方 面 , 全 球 现 有 上 千 家 单 采 血 浆 站 , 其 中 近 70% 设 置 在 美 国 。 Grifols 、 CSL 、 Octapharma、武田制药四家合计浆站数量及采浆量均达半数以上。 我国目前有30家左右的血液制品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较少、行业集中度不高,超过半数 企业不具备新开设浆站资质。国内血液制品企业单采血浆站数量、产品种类、整体规模上仍然远落后于 国外企业。自2008年起,国内血液制品企业的收购兼并开始出现,近年来并购行为日益增多,行业集中 度大幅提升。天坛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远大蜀阳、派林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企业年 采浆量已过千吨,2023年,六家头部企业合计采浆量占国内血浆采集量的70%~80%。 随着国家政策支持以及行业自身发展,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高,行业整合是大势所趋,行业内 11 企业将强者愈强。 (三)公司情况及发展优势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 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南宁5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产品 覆盖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 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44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 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分布区域及全年采浆量均位 居行业前列。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观,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公司产品在行业内 树立起了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获得国内消费者的信赖以及国际市场的认可。自2020年起, 基立福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在多个领域开展具有行业开创性和实践意义的合作方案,并 建立了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联动机制。双方不断推动质量协议相关质量对标和质量管理提升相关 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司质量管理水平,传承公司质量至上的优良基因。 公司研发工作以病患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血友病治疗的研究,充分发挥公司在凝血领域 的优势。公司持续关注技术前沿,在夯实血液制品研发的同时,开辟生物医药其他领域的研发,短效和 长期竞争力相结合,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工作。2023年9月,在国际血液学权威研究期刊Blood杂志上,上 海莱士和国内外其他研究合作单位发表了一个血友病治疗领域中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相关成果被评论为 是血友病领域促凝血非因子治疗的一个令人兴奋的进展,其揭示了精准治疗的靶向药物潜力。2023年12 月,上海莱士“SR604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并于2024年3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截止目前, 全球尚无与该药物同靶点的产品上市。 近年来,公司重塑营销体系成效明显,协同自营产品与经销产品的规模与品种优势,融合各产品的 医疗机构客户资源,扩大渠道覆盖面,公司核心学术领先地区的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是进一 步扩大了医院渠道的市场份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公司与重点疾病治疗领域关键意见领 袖(KOL)紧密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已先后推动国内儿科、血液科、肝脏外科、心脏外科、神经内 科、药剂科的学术组织出版关于血液制品相关的专家共识、指南、书籍等,特别是在出凝血管理领域树 立了市场领导者地位,强化公司行业领导者品牌形象的同时,推动了血液制品行业发展。 公司坚持“内生+外延”双轮驱动战略,坚持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夯实内生 增长工作;持续加强并购及整合协同工作,挖掘并购及整合效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 发展。在近几年一系列并购成功有效实施后,公司迅速壮大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企业,综合能力及 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履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 诺,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式并购为跨越,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规模与价值并进,全力打造世界 12 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 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此外,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及 GDS 授权,作 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以及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 家经销商,开展进口人血白蛋白以及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 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 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孙公司浙江海康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 体如下: 产品种类 产品名称 上海莱士 郑州莱士 同路生物 浙江海康 广西莱士 白蛋白类 人血白蛋白 √ √ √ √ √ 免疫球蛋白类 人免疫球蛋白 √ √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凝血因子类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 人凝血因子Ⅷ √ √ 人凝血酶 √ 人纤维蛋白原 √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 产品数 - 7 4 9 4 3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 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 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13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 X 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 陷病、免疫球蛋白 G 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 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 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 K 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 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 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 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 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 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 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 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 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 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料为健康人血浆,单采血浆站作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的专门 供应机构,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和管理,与血液制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供浆关系。其他生产所需原 料,如药用原辅料、药用包材等,采用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年度合同或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多种采购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后备供应商引入,以保障生产用物料的稳定 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具备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精 细化管理,包括班组长及主管的能力提升、现场的5S管理、现场可视化管理、设备的精益TPM管理等; 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控制设备和自动化系统,包括WINCC系统、LIMS系统、称量系统等,有效保证了公 司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物料及产品在投入使用前或放行前均进行了严格的检验和评审;生产 14 过程中还对关键工艺步骤进行监控、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确保了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 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不同血液制品产品市场特点,对不同产品分别采取委托经销商销售(商销)、 面向国内终端医疗机构的直营学术推广销售、委托合同销售组织学术推广、以及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 心(CDC)/政府采购等多种业务模式并行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公司也持续关注海外血液制品市场 机会,通过授权经销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机会。 代理模式: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 球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进口人血白蛋白的销售业务。 同时获得关联方GDS授权,作为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中国市场独 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立足于血液制品行业,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整体规模 行业领先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 履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立足自身优势,挖掘发展潜能,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发展契机, 在稳固存量、守住公司基本面的同时,积极推进研发创新、业务重塑、外延并购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 公司发展质与量的双向提升。 1、优化资源配置,浆源拓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原料的特殊性和稀缺性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逻辑,单采血浆站的数量是国内血 液制品行业发展的核心瓶颈,公司坚持存量挖掘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积极研究落地浆量增长计 划。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紧抓内部提质挖潜工作,加大存量浆站的挖潜,加大新献浆员招募力度和 献浆员回献频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成立了专门的浆站拓展部门,积极推 进重点省份的浆站拓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获批新建及收购等方式新增单采血浆站3家,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 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44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 山东11个省(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全年采浆量突破1500吨,再创历史新高。 2、精准营销,优化模式,合规推广,打造公司营销团队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营销团队专业学术推广能力建设,强化公司自产产品与经销产品的协同推 广优势,抢占策略性医院市场机会,布局策略性产品列名医院,积极应对国内外血液制品市场环境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详细分析各治疗领域的目标患者诊疗路径,找准临床未被满足的需求,找准痛 点,深挖循证医学证据,发挥关键意见领袖(KOL)的作用,向目标客户传递有效的关键信息。通过建 立有效的客户分级管理与大客户的项目化管理模式,面向关键客户精准投入,系统管理,强化公司品牌, 提升目标客户对血液制品认知和合理应用水平,推动血液制品市场持续增长,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持 15 续增加。 同时,公司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内部合规风险控制系统,加强对营销团队的合规培训与 过程监督,努力将合规推广打造成公司营销团队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全球血液制品供应较为短缺,公司紧抓机会,积极拓展和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公 司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努力实现主要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以病患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公司在凝血领域的优势,并致力 于血友病治疗的研究,研究成果以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药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的提交并成功获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2024年3月,公司再次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 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血友病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发作预防治疗适应症的 临床试验。公司持续关注技术前沿,在夯实血液制品研发的同时,开辟生物医药其他领域的研发,持续 推进研发创新工作。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探索产品的临床新适应症。研发平台建 设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并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开展研发专 题研究,完善和推动研发项目系统化的过程管理,激发创新活力。 4、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其中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LIMS)、血浆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文档管理系统(DMS)已完成建设并已成功上线稳定运行,进一步帮 助提升公司现代化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原料血浆检测业务新增基立福TMA核酸检测系统已正式启用,进 一步提升了原料血浆病毒安全性的保障水平。此外,公司已按照预定计划基本完成与基立福签订的质量 协议中有关原料血浆、生产制造以及药物警戒等关键管理环节的质量对标和行动项整改相关工作,进一 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严格坚守质量管理底线,确保每一瓶上市 产品的“安全、优质、高效”。 5、双轮驱动,努力实现做大做强 公司坚持“内生+外延”双轮驱动战略,坚持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夯实内生 增长工作;持续加强并购及整合协同工作,挖掘并购及整合效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 发展。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2013~2023 年,公司先后收购郑州莱士、同路生物、浙江海康、广西 莱士等公司股权,为进一步拓展血浆资源,打造一个融合行业最新前沿技术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奠定良 好的基础,公司成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企业,综合能力及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将 一如既往地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履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以内生式增长 为根基,外延式并购为跨越,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规模与价值并进,全力打造世界血液制品行业的领 先企业。 6、以投资者为本,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16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持续聚焦主业,提升公司业绩,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 价值、管理层增持、股份回购等途径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并利用现金分红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红利。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长期、稳定、可 持续的现金分红。未来,公司仍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根据所处发展阶段情况,统筹平衡好业绩增长与 股东回报,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 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投资者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 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地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 表现后,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7月6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9月1日,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9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6,153,0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198%,最高成交价为 7.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86,226.4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监事会主席 胡维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副总经理沈积慧先生、副总经理陆晖先生、副总经理宋 正敏女士、财务负责人陈乐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 于人民币500万元。截至目前,部分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实现营业收入79.64亿元,同比增长2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亿元,同比下降5.35%,主要受GDS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失影响;截至 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319.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6.34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2.83%。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血液制品行业内的发展与壮大,经过35年的积淀及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行 业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行业领先的整体规模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 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南宁共5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拥 有单采血浆站44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 11 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及采浆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了白蛋白类、免 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类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17 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2、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了浆站质量管理、产品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设施设备管 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以及产品上市后质量管理等整个价值链条。公司始终坚守“安全、 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树立“良心药、亲人用”的质量文化,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传承公司质量至上 的优良基因。公司坚持对标国际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持续推进从原料血浆采集到终端临床使用等 全流程数字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保障水平,确保市场品牌竞争力。此外, 公司结合制药企业的特点,引入精益生产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积极推行现场5S管理和精益改善等活动, 探索血液制品行业“精益GMP”管理的新范式。 3、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 长期以来,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起了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获得国内消费者的信赖及 国际市场的认可,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以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同 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少数能够出口血液制品的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践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致力于做更多的 药,做更好的药,创更新的药,泽福社会。 公司于2023年8月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称号,“安普莱士”、“SHRAAS”获得上海市好商标, 同时公司是“上海市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并荣获第九届上海市 奉贤区区长质量奖金奖。此外,公司曾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称号,并多次获得福 布斯“最具创新力企业”, 成为业界颇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4、较强的并购重组执行力 公司持续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实 企业价值;同时进一步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 并重,向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近年,在通过一系列成功的并购战略有效实施后,公司的综合能力 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5、具有竞争优势的营销体系 公司充分发挥下属自有产品及代理两个国外人血白蛋白产品的多品牌、多品规的差异化优势。针对 不同品种血液制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建立了商销、学术推广、委托合同销售组织学术推广、CDC/政府采 购等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和营销团队,找准市场未被满足的需求,解决市场痛点问题,并通过建立有效的 客户管理模式,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将公司营销体系打造成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营销体系,并不断优化 创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公司自营学术推广团队,积极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推进 医生对血液制品的合理应用水平,逐步推动各血液制品在医疗机构的规范使用方案,助力中国血液制品 市场健康发展。 18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7,963,958,567.30 100% 6,567,198,581.04 100% 21.27%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7,821,230,953.62 98.21% 6,504,836,891.84 99.05% 20.24% 检测设备及试剂 141,154,117.34 1.77% 61,040,478.41 0.93% 131.25% 其他业务收入 1,573,496.34 0.02% 1,321,210.79 0.02% 19.10% 分产品 白蛋白 4,934,940,366.07 61.97% 4,223,683,594.01 64.31% 16.84% 其中:自产白蛋白 1,430,750,831.15 17.97% 1,489,497,919.65 22.68% -3.94% 进口白蛋白 3,504,189,534.92 44.00% 2,734,185,674.36 41.63% 28.16% 静丙 1,805,457,837.40 22.67% 1,313,325,317.00 20.00% 37.47% 其他血液制品 1,080,832,750.15 13.57% 967,827,980.83 14.74% 11.68% 检测设备及试剂 141,154,117.34 1.77% 61,040,478.41 0.93% 131.25% 其他业务 1,573,496.34 0.02% 1,321,210.79 0.02% 19.10%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977,774,502.32 37.39% 2,410,502,836.59 36.71% 23.53% 华南地区 1,855,502,797.26 23.30% 1,594,787,753.45 24.28% 16.35% 华北地区 1,929,731,720.39 24.23% 1,538,347,993.48 23.42% 25.44% 东北地区 298,302,361.82 3.75% 251,659,168.04 3.83% 18.53% 西南地区 516,083,636.81 6.48% 323,004,667.84 4.92% 59.78% 西北地区 363,755,324.54 4.57% 279,671,150.32 4.26% 30.07% 出口 22,808,224.16 0.29% 169,225,011.32 2.58% -86.52% 分销售模式 自产自销 4,317,041,418.70 54.21% 3,770,651,217.48 57.42% 14.49% 委托代销 3,645,343,652.26 45.77% 2,795,226,152.77 42.56% 30.41% 其他 1,573,496.34 0.02% 1,321,210.79 0.02% 19.10%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减 增减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7,821,230,953.62 4,612,329,246.36 41.03% 20.24% 27.51% -3.36% 分产品 白蛋白 4,934,940,366.07 3,651,766,312.13 26.00% 16.84% 25.01% -4.84% 19 其中:自产白蛋白 1,430,750,831.15 800,429,787.22 44.06% -3.94% -8.40% 2.72% 进口白蛋白 3,504,189,534.92 2,851,336,524.91 18.63% 28.16% 39.27% -6.49% 静丙 1,805,457,837.40 783,075,610.57 56.63% 37.47% 41.65% -1.28% 其他血液制品 1,080,832,750.15 177,487,323.66 83.58% 11.68% 24.00% -1.63%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977,774,502.32 1,787,183,328.43 39.98% 23.53% 30.14% -3.05% 华南地区 1,855,502,797.26 1,046,271,369.71 43.61% 16.35% 18.05% -0.81% 华北地区 1,929,731,720.39 1,171,345,606.11 39.30% 25.44% 33.69% -3.74% 分销售模式 自产自销 4,317,041,418.70 1,760,992,721.45 59.21% 14.49% 12.18% 0.84% 委托代销 3,645,343,652.26 2,953,853,807.82 18.97% 30.41% 40.85% -6.0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 业务数据 □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瓶 23,419,605 19,621,969 19.35%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生产量及进口量 瓶 25,925,546 19,055,910 36.05% 库存量 瓶 12,542,769 10,227,819 22.63% 销售量 套/盒/箱 1,670 1,137 46.88% 检测设备及试剂 采购量 套/盒/箱 1,285 2,361 -45.57% 库存量 套/盒/箱 685 1,205 -43.1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23 年静丙产品和进口白蛋白的销售量、生产量及进口量、库存量均实现了增长,同时检测设备及 试剂的销量也有所提高。检测设备及试剂的库存量、采购量和销售量的波动,除了销售增长的影响外, 还包括试剂产品包装规格的变化所引起的数量调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销售合同及重大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20 1)行业分类 单位:元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 行业分类 项目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减 本比重 本比重 直接材料 1,445,816,516.34 30.66% 1,285,871,781.62 35.06% 12.44% 直接人工 73,180,601.50 1.55% 60,857,007.16 1.66% 20.25% 血液制品生产及 制造费用 241,995,603.61 5.13% 223,027,025.73 6.08% 8.51% 销售 自产血液制品成本小计 1,760,992,721.45 37.35% 1,569,755,814.51 42.80% 12.18% 进口血液制品成本 2,851,336,524.91 60.47% 2,047,392,071.69 55.83% 39.27% 直接材料 102,517,282.91 2.17% 49,803,685.54 1.36% 105.84% 检测设备及试剂 小计 102,517,282.91 2.17% 49,803,685.54 1.36% 105.84% 其他业务成本 472,551.89 0.01% 446,467.26 0.01% 5.84% 其他业务 小计 472,551.89 0.01% 446,467.26 0.01% 5.84% 合计 合计 4,715,319,081.16 100.00% 3,667,398,039.00 100.00% 28.57% 2)产品分类 单位:元 2023 年 2022 年 占营业 产品分类 项目 占营业成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成本比 本比重 重 直接材料 666,127,570.23 14.13% 734,976,929.62 20.04% -9.37% 直接人工 30,502,940.28 0.65% 28,662,437.47 0.78% 6.42% 白蛋白 制造费用 103,799,276.71 2.20% 110,164,051.91 3.00% -5.78% 自产白蛋白成本小计 800,429,787.22 16.98% 873,803,419.00 23.83% -8.40% 进口白蛋白成本小计 2,851,336,524.91 60.47% 2,047,392,071.69 55.83% 39.27% 白蛋白成本小计 3,651,766,312.13 77.44% 2,921,195,490.69 79.65% 25.01% 直接材料 680,337,331.42 14.43% 475,238,534.31 12.96% 43.16% 静丙 直接人工 26,136,637.00 0.55% 16,886,292.94 0.46% 54.78% 制造费用 76,601,642.15 1.62% 60,689,466.29 1.65% 26.22% 小计 783,075,610.57 16.61% 552,814,293.54 15.07% 41.65% 直接材料 99,351,614.69 2.11% 75,656,317.70 2.06% 31.32% 其他血液产品 直接人工 16,541,024.22 0.35% 15,308,276.74 0.42% 8.05% 制造费用 61,594,684.75 1.31% 52,173,507.53 1.42% 18.06% 小计 177,487,323.66 3.76% 143,138,101.97 3.90% 24.00% 检测设备及试剂 102,517,282.91 2.17% 49,803,685.54 1.36% 105.84% 检测设备及试剂 小计 102,517,282.91 2.17% 49,803,685.54 1.36% 105.84% 其他业务成本 472,551.89 0.01% 446,467.26 0.01% 5.84% 其他业务 小计 472,551.89 0.01% 446,467.26 0.01% 5.84% 合计 合计 4,715,319,081.16 100.00% 3,667,398,039.00 100.00% 28.57% 说明: 21 公司自产自销的血液制品产品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代理进口白蛋白成本 和检测设备及试剂产品成本构成仅包括直接材料。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9 户,与上年相比新增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莱 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558,066,011.6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9.5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475,472,796.22 5.97% 2 第二名 382,877,041.32 4.81% 3 第三名 293,249,400.48 3.68% 4 第四名 209,639,327.57 2.63% 5 第五名 196,827,446.04 2.47% 合计 -- 1,558,066,011.63 19.56%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521,547,695.1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72.1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70.82%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3,310,363,486.16 67.78% 22 2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148,570,899.28 3.04% 3 第三名 23,559,315.70 0.48% 4 第四名 22,638,010.50 0.46% 5 第五名 16,415,983.50 0.34% 合计 -- 3,521,547,695.14 72.10%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中,第一名供应商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第二名供应商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均为关联方,关联关系及交易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3、费用 单位:元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33,764,425.29 373,027,926.81 -10.53%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活动调整,造成销售费用下降。 管理费用 378,984,776.17 333,447,848.66 13.66% 报告期内计提了股权激励费用。 财务费用 -91,579,771.89 -41,256,662.16 不适用 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大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计提了 研发费用 173,736,285.50 145,707,818.85 19.24% 股权激励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上海莱士 10%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研 制 方便患者使用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国内首创新药,提高血浆资源 血友病抑制物患 上海莱士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的研制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综合利用率,丰富公司生产 者的治疗 线,提高竞争力 上海莱士肌注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的研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制 上海莱士 SR604 注射液(活化蛋白 C 国内外首创新药,丰富产品 血友病治疗 临床申报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单抗) 线,提高竞争力 同路生物人纤维蛋白原产业化研究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同路生物 10%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pH4)产业化研究 同路生物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同路生物血管性血友病因子产业化研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究 浙江海康低 IgA 高收率静注人免疫球 提高收率和质量 提高产品质量 完成 提高产品质量和收率 蛋白的研发及产业化 指标 浙江海康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产品研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发 23 浙江海康凝血因子产品开发工艺持续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研究 血站分离血浆用 浙江海康血站分离血浆用于血液制品 验证血站分离血浆的安全性, 增加血浆来源 前期技术研究 于血液制品生产 生产研究 增加血浆来源 试点 第四代静注人免 增加产品品种, 浙江海康血浆蛋白分离纯化和制剂技 疫球蛋白等多个 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收率、 提高技术研发能 前期技术研究 术的研究和产业转化 产品工艺技术和 提高竞争力 力 质量标准研发 为献血献浆融合 浙江海康献血献浆融合发展智能化平 平台软件应用于 提高血浆安全性,增加血浆来 发展项目提供技 研究开发阶段 台开发 融合发展项目 源 术支持 郑州莱士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郑州莱士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郑州莱士人纤维蛋白原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郑州莱士人凝血因子Ⅷ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郑州莱士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治疗出血性疾 提高血浆资源综合利用率,丰 广西莱士人凝血酶的研制 病,或外科手术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富公司生产线,提高竞争力 中的辅助止血剂 广西莱士肌注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的研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制 广西莱士肌注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研制 广西莱士肌注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的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研制 备注:郑州莱士人凝血因子Ⅷ和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项目已于 2024 年初终止。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79 177 1.2%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5.5% 5.7% -0.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大专及以下 32 43 -25.6% 本科 120 108 11.1% 硕士 16 15 6.7% 博士 11 11 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30 28 7.1% 30-40 岁 86 84 2.4% 40 岁以上 63 65 -3.1%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 173,736,285.50 145,707,818.85 19.24% 2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18% 2.22% -0.0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6,924,313.35 6,963,318,465.24 24.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9,040,231.02 5,237,722,401.54 2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7,884,082.33 1,725,596,063.70 32.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4,766,164.09 546,419,589.44 168.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5,360,051.20 1,676,613,513.35 27.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593,887.11 -1,130,193,923.91 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458,455.36 1,094,480.84 10357.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8,678,197.77 194,472,424.57 542.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4,219,742.41 -193,377,943.73 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9,765,268.10 413,775,764.77 13.5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代理进口业务增长较快,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收到定期存款本金较上年增加;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支付了收购广西莱士股权收购款;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收到员工股权激励款;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主要是:1)本年实施股份回购约 10 亿元;2)本年分配现金股利 2.02 亿元,较上年现金股利 1.89 亿元增加 0.13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25 □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占利润总 金额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额比例 主要是:(1)对联营企业 GDS 按投资 对联营企业按投资 投资收益 -153,822,973.11 -6.98% 比例 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 比例享有的净损益 业同方莱士按投资比例享有的净损益。 具有可持续性。 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 -40,360,408.00 -1.83% 否 损益 价值变动收益。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减值 -23,996,847.33 -1.09% 否 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 2,416,702.92 0.11% 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否 营业外支出 23,655,389.74 1.07%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 年末 2023 年初 占总资 占总资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产比例 产比例 货币资金 4,000,904,286.08 12.53% 3,977,425,328.72 13.06% -0.53% - 581,208,155.54 1.82% 707,021,384.74 2.32% -0.50% 主要是报告期内回 应收账款 款较好。 存货 3,666,931,557.58 11.48% 3,268,843,130.57 10.73% 0.75% - 投资性房地产 6,516,531.97 0.02% 6,037,800.86 0.02%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15,063,759,556.99 47.18% 14,930,426,093.34 49.02% -1.84% - 固定资产 1,316,303,673.61 4.12% 1,202,478,871.04 3.95% 0.17% - 134,026,226.31 0.42% 74,188,791.49 0.24% 0.18% 主要是同路生物研 发中心 GSP 基地项 在建工程 目投入及浆站建设 投入增加。 使用权资产 2,299,742.97 0.01% 4,907,073.84 0.02% -0.01% - 短期借款 0 0.00% 0.00% - 22,639,352.66 0.07% 91,764,871.13 0.30% -0.23% 主要是预收货款合 合同负债 同在当期确认收 入。 租赁负债 1,494,083.12 0.00% 1,846,313.00 0.01% -0.01% - 其他应收款 9,806,002.88 0.03% 6,807,041.54 0.02% 0.01% - 1,311,736,525.00 4.11% 775,825,156.89 2.55% 1.56% 主要是报告期末公 其他非流动资产 司持有的一年以上 定期存单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805,652.00 0.28% 83,554,696.73 0.27% 0.01% - 26 303,304,499.26 0.95% 142,940,940.47 0.47% 0.48% 主要是报告期内新 其他应付款 增了限制性股票回 购义务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021,222.05 0.05% 5,338,739.08 0.02% 0.03% - 73,014.05 0.00% 26,159,137.35 0.09% -0.09% 主要是待抵扣增值 其他流动资产 税进项税额减少所 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资产 是否存 资产的具 运营模 收益 占公司净 在重大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体内容 式 状况 资产的比 减值风 重 险 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 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采购、 基立福承诺:"标的资产 GDS 在 制造和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GDS45% 发行股份 人民币 欧洲和 销售医 31 日期间内累积 EBITDA 总额 盈利 49.86% 否 股权 购买资产 147.76 亿 美国 疗及血 将不少于 13 亿美元。如在测评 液检测 期内实现的 GDS 累积 EBITDA 产品 低于承诺累积 EBITDA,则基立 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 其他情况 不适用 说明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 本期 本期 本期公允价值 本期计提的 项目 期初数 累计公允价 购买 出售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变动损益 减值 值变动 金额 金额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 资产(不含衍 237,766,760.00 -40,360,408.00 - - - - - 197,406,352.00 生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小计 237,766,760.00 -40,360,408.00 - - - - - 197,406,352.00 应收款项融资 208,422,916.93 - - - - - -15,552,430.44 192,870,486.49 其他非流动金 3,000,000.00 - - -2,702,367.50 - - - 297,632.50 融资产 上述合计 449,189,676.93 -40,360,408.00 - -2,702,367.50 - - -15,552,430.44 390,574,470.99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的内容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相抵后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27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 6,525,090.36 元,其中 2,508,820.25 元为保函保证金,4,016,270.11 元为其 他冻结资金。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525,934,354.72 7,000,000.00 7,413.35%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资 被投 持 资 预 披露 产负债 本期 披露索 资公 主要业 投资 投资金 股 金 投资 产品 计 是否 日期 合作方 表日的 投资 引(如 司名 务 方式 额 比 来 期限 类型 收 涉诉 (如 进展情 盈亏 有) 称 例 源 益 有) 况 血液制 自 成都蓉 2023 公告编 不确 - 广西 品的生 481,519, 95.0 有 生药业 血液 年 11 号: 收购 定期 完成 - 2,253, 否 莱士 产与销 331.35 0% 资 有限责 制品 月 24 2023- 限 324.85 售 金 任公司 日 072 - 481,519, 合计 -- -- -- -- -- -- -- -- - 2,253, -- -- -- 331.35 324.85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公 计入权益 最初 会计 期初 本期 本期 期末 证券 证券 证券 允价值 的累计公 报告期损 会计核 资金 投资 计量 账面 购买 出售 账面 品种 代码 简称 变动损 允价值变 益 算科目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益 动 境内 334,41 公允 237,76 - - 197,4 交易性 00208 万丰 自有 外股 5,255. 价值 6,760. 40,360,4 36,364,32 06,35 金融资 5 奥威 资金 票 37 计量 00 08.00 8.00 2.00 产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334,41 237,76 - - 197,4 合计 5,255. - 6,760. 40,360,4 36,364,32 06,35 37 00 08.00 8.00 2.00 28 1、2015 年 01 月 06 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进行风险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投资事项的公告》; 披露日期 2、2016 年 02 月 05 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上调风险 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公告》。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1、2015 年 01 月 22 日披露《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披露日期(如有) 2、2016 年 02 月 23 日披露《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3月8日至3月13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完剩余的39,960,800股万丰奥威股票,2024年通过处置上 述证券投资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7,891.81万元。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闲置两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尚未使用 尚未使用募 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年以上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集资金用途 总额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募集资 金总额 金总额 总额 及去向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金金额 非公开发 存放在募集 2015 63,872.71 201.77 58,376.99 0 24,380.26 38.17% 7,394.75 0 行 资金专户中 存放在募集 合计 - 63,872.71 201.77 58,376.99 0 24,380.26 38.17% 7,394.75 0 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 年 12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140,221 股新股 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 年 4 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 12,888,1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2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980.00 万元 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64,02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 验字[2015]00022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 147.2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72.7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相关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额为 63,872.71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 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 30,000.00 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 万元、用于上海莱士“整合 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7,872.71 万元。 1、同路生物“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和“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 金。其中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 行。剩余“浆站建设项目”的 26,000.00 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展情 29 况再签署借款协议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使用。 (1)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 上述“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资金 30,000.00 万元已实施完毕。 (2)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 万元向同路生物提供借款,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加快同路生物下属 内蒙古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浙江龙游浆站”)、怀集 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东怀集浆站”)建设,借款利息按照活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截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同 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实际使用 1,619.74 万元。 鉴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短期内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将不会有 大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 年 11 月 25 日和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 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 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41.79 万元合计 24,522.05 万元用于 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 该项目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2、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利用募集配套资金 7,872.71 万元进行上海莱士集团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发挥如下功能:1)搭建下属生产工厂和单采 血浆站与上海莱士母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和沟通平台;2)搭建下属浆站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监控平台;3)搭建统一的产品质量安 全管理平台。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 对同路项目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 核字[2015]003680 号)。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 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 2,376.99 万元。该项目已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路项目 之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同路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完成后,相关账户将不再作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公司将视实际需要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 效的原则,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在慕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 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所以出现了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8,376.99 万元: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119.61 万元;2)2015 年 5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58,257.38 万元,其中本报 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201.77 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为 2,041.38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 141.79 万元,累计手续费为 0.55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394.75 万元。 2、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8,376.99 万元: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119.61 万元;2)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2024 年 2 月 7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58,257.38 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为 2,054.63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 141.79 万元,累计手续费为 0.5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408.01 万元。 3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21 日、2008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后批准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15 年 5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规范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2016 年 6 月,公司就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证券、同路生物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投资项目为 4 个,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为 4 个,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同路项目 中国银行南桥新城支行 442968826176 8,020.00 6,434.68 - 中信银行浦东分行 7312010182600355331 26,000.00 906.18 - 中信银行浦东分行 7312010182600355494 30,000.00 53.89 -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8112301012200184892 - - - 合计 - 64,020.00 7,394.75 - 同路项目初始存放金额 64,020.00 万元中包含当时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时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47.29 万元(该发行费用 已于 2015 年完成支付)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报 截至期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调整后投 告期 末投资 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向 资总额(1) 投入 进度(3) 预计 生重大变 变更)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益 金额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上海莱士母公司 - 7,872.71 7,872.71 201.77 2,376.99 30.19% - - - - 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 达到正常使 否 7,872.71 7,872.71 201.77 2,376.99 30.19% - 否 否 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用状态 31 2、同路生物 - 56,000.00 56,000.00 - 56,000.00 100.00% - 2,300.83 - - 2016 年 12 1)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 是 26,000.00 1,619.74 - 1,619.74 100.00% - 是 是 月 01 日 2015 年 06 2)补充同路生物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100.00% - 是 否 月 01 日 2016 年 12 2,300.83 3)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 是 - 24,380.26 - 24,380.26 100.00% 是 否 月 0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3,872.71 63,872.71 201.77 58,376.99 - - 2,300.8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的议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 万元及存储 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41.79 万元合计 24,522.05 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 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该收购项目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完成。 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适用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 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119.6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同路项目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 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10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同路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金 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完成后,相关账户将不再作为募集资金专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用账户管理,公司将视实际需要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设立以来,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 原则,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在慕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所以出现了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3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上表中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仅仅反映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中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并不代表实际 投资进度。 2、募集资金项目中“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实际投入金额24,522.05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4,380.26万元,二者差额141.79万元为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3、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承诺预计效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目 诺项目 际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变化 同路生物“收 同路生物“同 2016 年 12 购浙江海康 路生物新浆 24,380.26 - 24,380.26 100.00% 2,300.83 是 否 月 股权项目” 站建设” 合计 - 24,380.26 - 24,380.26 - - 2,300.83 - - 一、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6,000.00万元,用于加快同路生物现有内蒙古 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建设步伐,并积极争取在其他省份开设新浆站。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 鉴于上述情况,彼时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短期内将不会有大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 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合计24,522.05万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对变更郑州 莱士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意见。 2016年12月12日,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6日及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同路生物与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 33 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900.00万 元。 公司使用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4,522.05 万元(其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使用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用于同路生 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 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类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型 血液制品生产与 郑州莱士 子公司 100,000,000. 827,497,828. 816,017,745. 279,793,068. 57,199,708.7 45,418,510.1 销售 00 26 62 33 3 1 1,749,704,26 983,354,427. 834,355,475. 血液制品生产与 同路生物 子公司 145,350,000. 5,295,736,93 5,221,235,14 4.03 41 01 销售 00 2.48 1.50 575,320,093. 血液制品、检测 同路医药 子公司 9,000,000.00 2,642,565,36 983,974,892. 3,647,237,01 08 431,059,721. 试剂进口与销售 9.31 35 2.26 66 采购、制造和销 GDS 参股公 0.02 35,199,085,4 31,777,234,7 4,611,501,54 784,315,672. 944,256,546. 售医疗及血液检 (注) 司 美元 22.90 37.30 0.80 20 60 测产品 注:GDS 的公司情况为 GDS 管理层提供的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 2023 年 8 月,GDS 与其关联方 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GSSNA”)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 GSSNA 与 Novillux 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 或 "SMC 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 34 和义务,以 2.02 亿美元转让给 GDS。GSSNA 为 Grifols, S.A. 的全资子公司。GDS 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 SMC 技术的价值 进行评估,结合 SMC 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净现值,估值 2.02 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 依 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4 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 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SMC 项目 未达到资本化时点,本集团将 GDS 采购 SMC 技术的相关支出 2.02 亿美元(合计人民币 1,425,271,600.00 元)扣除递延所 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 1,080,830,963.31 元计入损益。因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影响为人民币 1,080,830,963.31 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设立 无重大影响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收购 无重大影响 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收购 无重大影响 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收购 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同路生物、郑州莱士所属行业与本公司一致,为生物制药行业;同路生物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血液 制品生产、经营、生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郑州莱士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同路医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GDS 所属行业为血液制品产业链上一个重要环节,该公司提供全面的输血医学方案,包括旨在改善 疾病检测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断增加针对特定治疗领域的专业临床诊断方案,包括传染病、自体免疫疾 病和神经变性疾病的检测和治疗监测。在输血医学领域,GDS 专门研究通过核酸扩增技术(NAT 技术) 检测血液或血浆捐献中的致病原,同时供应免疫测定试剂和仪器的抗原,以及血型鉴定和抗体测定的化 验方法。此外,在临床诊断领域,公司专注于使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技术通过抗原—抗体反应 对传染性疾病和自体免疫疾病进行免疫学诊断。GDS 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输血医疗,免疫检测和凝血检 测领域的仪器制造,并参与血液收集袋的生产及分销。2020 年 3 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35 标的资产 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公司持有 GDS45%股权。本报告期内,公司享有 GDS 按投资比 例 45%计算的投资损失 1.75 亿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将公司打造成为 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的发展战略,巩固内生式增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并购整合力,推动 外延并购发展,打造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1、内生增长:坚持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 (1)稳步推进浆源拓展工作:坚持存量挖潜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深化智能化浆站建设,推 进浆站服务模式转型,提升浆站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资源投入,加强成本控制,赋能浆站的业务及管 理模式,持续提高浆站运营管理能力;加强浆站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内生基因;明确浆站拓展计划, 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浆站资源。 (2)加强研发创新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和产品效益为导向,明确创新研发规划,优化研发规划布 局;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加快研发体系建设,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打造具有竞争优 势的创新研发体系;加强研发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提升研发效率和水平,提高 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聚焦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进度,打造优质产品。 (3)持续加强营销能力建设:深入掌握和分析市场动态,结合新形势、新变化,精准找到市场痛点, 精准投入,完善客户管理系统,强化合规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学术营销能力,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公司 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巩固优势市场份额,推动血液制品市场持续增长,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市场机会。 (4)全面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持续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产品全链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质量对标国际先进 水平,依托与国际巨头的质量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础管理、过程管理 以及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公司现代化质量管理水平。 (5)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以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 管理架构为基线,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提升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2、外延扩张:强化并购整合力和执行力,努力实现做大做强 从国际血液制品巨头发展历程来看,兼并收购是血液制品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路径。血液制品 关系到国人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安全,培养中国的世界级血液制品企业符合行业发展战略。 36 国家鼓励包括医药行业在内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不断做大做强。国家监管政策的支持及行业自 身发展的需求,将进一步催生血液制品企业行业内整合。近几年,国内领先企业采用并购为主、自建为 辅的浆站扩张模式获得了高速地发展,兼并收购逐渐成为行业长期战略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2013~2023 年,公司先后收购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同路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为进一步拓 展血浆资源,打造一个融合行业最新前沿技术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成为国内血液 制品行业领先企业,综合能力及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履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 诺,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式并购为跨越,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规模与价值并进,全力打造世界 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二)2024 年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履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 把握政策和市场机会,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研发创新,推进浆站拓展工作,提升学 术影响能力,加强产业整合,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 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稳步推进浆源拓展工作,力争浆量目标再上新台阶 公司浆源拓展工作坚持存量、增量两手抓。一方面,持续加强浆源存量挖潜,通过加强浆站智能化 建设、提高献浆员服务与沟通,进一步提升浆站质量管理和业务管理能力;继续落实浆站站长主体责 任,优化浆站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激发浆站管理者和员工积极性;另一方面,推进并购及自建的浆站 扩张模式,明确浆站拓展计划,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新浆站的拓展步伐,同时积极寻求血液制品行业整 合机会,争取增量突破,力争浆量采集目标再上新台阶。 2、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及平台建设,提升研发效率与水平 做好产品短效和长期竞争力的战略规划,结合产品效益和市场需求,持续推进研发创新,打造优质 产品;开展“浆站—生产—质量—市场”全价值链研发工作,完善研发平台建设,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 研发体系;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人才资源网络和渠道的建设;加强项目管 理,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进度,提升研发效率与水平;开放式研发创新活动,积极开展与第三方专业机 构的技术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对外技术合作,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策略产品效益最大化,强化公司在出凝血市场的领导者地位 公司将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不断优化商业体系,完善策略性产品的商业渠道和价格体系,实现品牌 价值最大化。持续加强在出凝血市场的学术推广,优化关键意见领袖管理体统,优化凝血因子类产品业 务模式和商业布局,策略性地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守好合规底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美 誉度。 37 4、严守质量底线,全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生产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对标国际最高质量标准,坚持“安全、优 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加强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和现场管理;强化质量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和质量工具的 应用,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KPI考核方式和目标, 加快生产、检验、仓储等设施设备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改进速度;稳步持续提升公司质量管理能 力和水平,全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建立互利合作机会,发挥整合优势,协同共赢 公司于2023年11月收购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95%股权,广西莱士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单采 血浆站的数量和质量是血液制品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广西自治区是全国采浆的传统大省,也是公司重 要的原料血浆采集基地。本次收购标的为广西自治区唯一的一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广西自治区政府对 生物药业产业高度重视,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在广西自治区的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拓展广西自治区优良 的血浆资源,打造一个融合行业最新前沿技术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将持续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 实企业价值;同时强化与广西自治区政府合作,持续深入探讨和研究互利合作机会,进一步发挥整合优 势,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风险分析 1、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 血液制品的原料是健康人血浆,生产过程中虽然对原料血浆进行了相关病原体的筛查,并在生产工 艺中加入了去除和灭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论上仍存在传播某些已知和未知病原体的潜在风险。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发展中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更好地做好质 量保证服务。 2、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原料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及监管的加强,整个行业原料血浆供应一直以来较为紧张。原料血浆供 应量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加强对单采血浆站的管理,采取各种手段拓展浆源,努力提升现有单采 血浆站的采浆能力。加大布局新浆站开拓力度。 3、血浆成本存在上升风险 受外出务工收入提高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影响,单采血浆站面临供浆员流失压力。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优化现有的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的利用率;继续加大对 献浆员的宣传力度,扩大新浆员体量,提升浆员频次,提高老浆员留存率。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控股合并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以及浙江海康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 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 38 试。如果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以及浙江海康未来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商 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控制其成本,提升效益及盈利能力,确保郑州莱士、同路生物以 及浙江海康的稳定经营。 5、汇率风险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涉及进口贸易,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对策:公司加强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同时与 关联方经过友好协商,针对汇率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双方同意协商调整相应的产品价格。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 接待时 接待 接待 调研的基本 对象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间 地点 方式 情况索引 类型 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巨潮资讯网 网络 网络 情况、公司销售、财务情况、公 2023 年 投资者关系 业绩 平台 司浆源及新浆站开拓情况、未来 05 月 08 其他 网络业绩说明面向全体投资者 活动记录表 说明 线上 行业情况、公司换届事项、基立 日 (编号 会 交流 福及 GDS 情况等。 2023-001)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杜向阳、王彦迪、汪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蓄锐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桑翔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谢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娄圣睿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徐嘉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政眸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慧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戚梦嘉 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翼 巨潮资讯网 情况、公司销售、财务情况、公 2023 年 公司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世超 投资者关系 实地 司浆源及新浆站开拓情况、公司 05 月 29 会议 机构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闫庚威、陆玲玲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换届事项、基立福及 GDS 情况、 日 室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崔洁铭、王雪刚 (编号 代理业务情况等。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子淇 2023-002)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名超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裘若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程培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谭玲、施彦礼、金铖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勇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蒋晶 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冒小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谷文丽 主要内容:公司经营情况、销售 巨潮资讯网 网络 2023 年 情况、财务情况、公司浆源及新 投资者关系 网络 平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彦迪、徐明婉 06 月 06 机构 浆站开拓情况、公司换届事项、 活动记录表 会议 线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贺一、丁燊、王晓锋、刘勍 日 基立福及 GDS 情况、代理业务情 (编号 交流 况等。 2023-003) 39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华云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博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梦园、徐子悦 OrbiMed Healthcare Fund Management:胡昱青、星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琴、李恒宇、彭娉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园园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长雁 主要内容:公司经营情况、销售 巨潮资讯网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戴颖 情况、财务情况、公司浆源及新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安定 浆站开拓情况、公司换届事项、 06 月 12 会议 机构 活动记录表 调研 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姚晟瑜 基立福及 GDS 情况、代理业务情 日 室 (编号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爽 况、郑州莱士业务情况等。 2023-00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强泽平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凯旋、王郑洋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蕾 上海冲积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张智聪 上海鹤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迪龙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邹丽晴 上海朴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段越 主要内容:公司经营情况、业绩 巨潮资讯网 情况、财务情况、回购情况、公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司浆源及新浆站开拓情况、公司 06 月 13 会议 机构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勇、孟乐、王俊韬、戚俊文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换届事项、基立福及 GDS 情况 日 室 (编号 等。 2023-005)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主要内容:公司产品介绍、产品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公司 价格、浆源及新浆站开拓情况、 投资者关系 实地 06 月 16 会议 机构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诗悦、徐玉良、邹慧、裘若桑 行业政策、郑州莱士业务情况、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日 室 股东股权变动情况等。 (编号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2023-006) 主要内容:公司销售情况、产品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公司 趋势、产品价格、浆源及新浆站 投资者关系 实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彭娉 09 月 14 会议 机构 开拓情况、带量采购情况、治理 活动记录表 调研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揭诗琪 日 室 结构、股东股权变动情况等。 (编号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2023-007) 主要内容:行业供需情况、产品 巨潮资讯网 情况、出口情况、价格趋势、浆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源及新浆站开拓情况、代理业务 09 月 25 会议 机构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珈蔚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情况、汇率变动情况、持股计划 日 室 (编号 情况、股东股权变动情况等。 2023-008)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主要内容:行业供需情况、产品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公司 情况、出口情况、价格趋势、浆 投资者关系 实地 11 月 01 会议 机构 GL Capital Group: 朱柏力、邹悦 源及新浆站开拓情况、代理业务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日 室 情况等。 (编号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2023-009) 主要内容:与基立福合作事项、 巨潮资讯网 基立福股权交易事项、公司产品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生产周期、进口血液制品情况、 11 月 03 会议 机构 Cobas Asset Management :詹明昆 活动记录表 调研 工艺问题、销售情况、集采情 日 室 (编号 况、浆量增长情况等。 2023-010)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主要内容:股东股权交易事项、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公司 浆源拓展情况、广西冠峰收购情 投资者关系 实地 易方达基金: 陈峻松 11 月 14 会议 机构 况、价格趋势、销售情况、GDS 活动记录表 调研 东吴证券:朱国广 日 室 业绩承诺、代理业务等。 (编号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2023-011) 40 主要内容:公司竞争优势、股东 巨潮资讯网 股权交易事项、浆源拓展情况、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集采情况、市场情况、销售模式 11 月 15 会议 机构 广发基金:王蓄锐、 孙琳 活动记录表 调研 广西冠峰收购情况、汇率变动情 日 室 (编号 况等。 2023-012)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百年保险资管: 陈兴 中泰证券:张楠 主要内容:广西冠峰收购情况、 华宝基金:袁银泉 巨潮资讯网 股东股权交易事项、产品及价格 2023 年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谈嘉程 投资者关系 实地 趋势、产品适应症问题、公司收 12 月 04 会议 机构 申万宏源: 凌静怡 活动记录表 调研 购计划、GDS 减值问题、浆源拓 日 室 中金公司:全芳 (编号 展计划等。 永赢基金:张晓榕 2023-013)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招商证券:方秋实 华鑫证券:吴景欢 主要内容:浆量增长情况、广西 巨潮资讯网 冠峰收购情况、销售情况、浆站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摩根基金 :朱晓龙、杨景喻、李德辉 获取相关政策、汇率波动情况、 12 月 07 会议 机构 活动记录表 调研 西南证券 :卞黎旸、阚钰 产品价格趋势、股东股权交易事 日 室 (编号 项、集采情况等。 2023-014)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主要内容:销售情况、产品市场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公司 趋势、股东股权交易事项、销售 投资者关系 实地 12 月 20 会议 机构 淡水泉投资:吴竞尧、贾婷婷 模式、销售情况、出口业务、产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日 室 品适应症、公司竞争优势等。 (编号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2023-015) 主要内容:市场情况、集采问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公司 题、与基立福合作情况、管理团 投资者关系 实地 德邦证券:李强 12 月 22 会议 机构 队、浆源开发、广西冠峰收购情 活动记录表 调研 鹏扬基金 :曹敏 日 室 况、股东股权交易事项等。 (编号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2023-016) 主要内容:采浆及浆站情况、销 巨潮资讯网 中邮证券: 蔡明子 售团队及模式、市场情况、汇率 2023 年 公司 投资者关系 实地 彤源投资:苑 建 变化、产品结构趋势、集采问 12 月 26 会议 机构 活动记录表 调研 浙商基金: 黄文敏 题、广西冠峰收购情况、股东股 日 室 (编号 诺德基金 :朱明睿 权交易事项等。 2023-017)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 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制定了“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深耕主业,做大做强血液制品产业;(2)夯实 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3)以投资者为本,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4)坚持以投资者 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 全、清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 真履行职责。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切 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 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 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在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投资者参 披露日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与比例 期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 2023 年 告》、《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 2022 年度 2023 年 05 年度股东大会 42.33% 05 月 23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 股东大会 月 22 日 日 要》、《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 42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 担保事项的议案》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2023 年第 2023 年 2023 年 07 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一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45.44% 07 月 07 月 06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股东大会 日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 2023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2023 年 08 二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41.14% 08 月 17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月 16 日 股东大会 日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2023 年第 2023 年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 2023 年 12 三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35.30% 12 月 12 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月 11 日 股东大会 日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期增 本期减 其他增 股份增 任职状 期初持股 持股份 持股份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减变动 减变动 态 数(股) 数量 数量 数(股) (股) 的原因 (股) (股) 董事长 2023 年 04 月 26 日 Jun Xu 董事 现任 男 60 2016 年 04 月 07 日 至今 800,200 - - - 800,200 - 总经理 2022 年 10 月 19 日 Tommy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57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郑跃文 董事 现任 男 62 2016 年 04 月 07 日 至今 - - - - - - David 董事 现任 男 70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Tomás 董事 现任 男 68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潘静一 董事 现任 女 49 2023 年 05 月 23 日 至今 - - - - - - 原董事长 离任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陈杰 男 59 - - - - - - 原总经理 离任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陈亚民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72 2022 年 06 月 15 日 至今 - - - - - - Bingyu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8 2022 年 02 月 15 日 至今 - - - - - - Wang 彭玲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5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胡维兵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60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720,000 - - - 720,000 - 李尧 监事 现任 男 61 2007 年 02 月 08 日 至今 - - - - - - Binh 监事 现任 男 50 2007 年 02 月 07 日 至今 - - - - - - 43 沈积慧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8 2004 年 05 月 至今 648,000 - - - 648,000 - 陆晖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9 2013 年 03 月 26 日 至今 500,000 - - - 500,000 - 副总经理 现任 2004 年 06 月 刘峥 男 54 至今 720,000 - - - 720,000 -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007 年 04 月 06 日 宋正敏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56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145,000 - - - 145,000 - 陈乐奇 财务负责人 现任 男 37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至今 - - - - - - 合计 - - - - - - 3,533,200 - - - 3,533,200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 1、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陈杰先 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一职。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3),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职务。辞职后,陈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杰先生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就陈杰先生辞去总经理/董事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 Jun Xu(徐俊)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 Jun Xu(徐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故 Jun Xu(徐俊)先生职务由董事、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担任的 姓名 类型 日期 原因 职务 2022 年 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原总经 2022-059),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一职。2023 年 4 月 离任 9 月 29 理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日 陈杰 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 2023 年 人职务。辞职后,陈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原董事 离任 4 月 23 司章程》的规定,陈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 长 日 立董事就陈杰先生辞去总经理/董事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2022 年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 Jun Xu(徐俊)先生出任公司 总经理 任免 10 月 19 总经理。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故自 2022 日 年 10 月 19 日起,Jun Xu(徐俊)先生职务由董事、副总经理变更为董事、总 Jun Xu 经理。 202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被 选 董事长 4 月 26 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 Jun Xu(徐俊)先生担任 举 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同其担任本 44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Jun Xu(徐俊)先生职务由董事、 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及 2023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2023 年 被 选 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潘静一 董事 05 月 23 举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潘静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日 期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生效,期限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Jun Xu(徐俊)先生:美国国籍,1964 年 9 月出生,博士。2000 年至 2003 年期间曾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2003 年至 2011 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 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3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Tommy Trong Hoang 先生:美国国籍,1967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首席商务官;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郑跃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 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民营 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江西赣商联合总会会长,中非民间商会监事长;现任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及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 年至 2016 年 4 月任公司董 事长,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Tomás Dagá Gelabert 先生:西班牙国籍,1956 年 3 月出生,法学学士,巴塞罗那律师协会、马德里律 师协会和国际律师协会的成员。曾任职于巴塞罗那 Peat Marwick Mitchell & Co.税务部门。现任西班牙律 师事务所 Osborne Clarke 合伙人;基立福公司的董事、基立福集团数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Scranton Enterprises, B.V.非控股股东和创始人;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David Ian Bell 先生:美国国籍,1954 年 5 月出生,法学博士学历,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成员,美 国最高法院以及多个联邦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的执业律师。曾任阿尔法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美国 律师事务所 Knapp,Petersen& Clarke 合伙人、基立福北美总法律顾问、首席创新官。现任基立福首席公司 事务和法务主管;基立福数家关联公司董事会成员;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潘静一女士:中国国籍,197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 作)、行长;中信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兼授信审批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及资保部总经理。现任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党群工作部 。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亚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7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主任、上海 交通大学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成本研究会会长、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5 董事。现任上海博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太仓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城智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开 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Bingyu Wang 先生:新西兰国籍,1966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曾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销售 经理、辉瑞制药(大连)高级产品经理、中美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北京美华美医药咨 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芯朗道(天津)医疗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9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南卫视、深 圳电视台主持人、编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财经节目制片人,总主持。历任兆新股份、众兴菌业、 百利科技、宝鹰股份、大禹节水、深圳汉弘集团独立董事,凯撒文化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能辉 科技独立董事,天亿马总经理专职顾问。2020 年 5 月起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胡维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2 月出生,博士。1998 年 1 月起任职公司质量 保证部经理。现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 1 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奉贤区第 6 届政协委员。 2003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李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 月出生,硕士;现任上海瑞松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监事。 Binh Hoang 先生:美国国籍,1974 年 5 月出生,硕士。现任 KHRG, LLC 首席执行官;2007 年 2 月起 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沈积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博士。曾任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经 理,现任同路生物董事;1991 年至 2002 年期间、200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博士。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 公司总裁医学事务助理;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博士后,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费城儿童医院血液科 从事基因治疗相关工作;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 司研发部总监;现任郑州莱士董事;广西莱士监事;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华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安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经理,汉鼎亚太公司北京代表处助理副 总裁;现任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6 宋正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学士。1992 年加入公司,曾任血浆 筛选部经理、血浆部经理、综合业务管理部经理、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质量管理负责人。现任公司 质量受权人;广西莱士董事。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乐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8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2009 年本科毕 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9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专业 (FMBA)。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巴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 高级财务经理,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郑州莱士董事;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同路生物董事;同方莱士董事;广西莱士董事、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0 月起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报酬津贴 潘静一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党群工作部 2023 年 07 月 27 日 是 基立福首席公司事务和 David Grifols,S.A 法务主管;基立福数家 否 关联公司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董事; 审计委员会:非成员秘 Tomás Grifols,S.A 书; 2000 年 04 月 13 日 2027 年 06 月 16 日 否 任命和薪酬委员会:其 他外部成员。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 不适用 况的说明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 在其他单位是否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领取报酬津贴 Jun Xu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20 年 10 月 19 日 - 否 Tommy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首席商务官 2010 年 01 月 01 日 - 是 Araclon Biotech, S.L 董事 2016 年 06 月 27 日 - 否 Biomat USA, Inc. 董事 2004 年 12 月 16 日 -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及董事长 2013 年 10 月 13 日 - 否 Grifols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ies 董事 2016 年 01 月 14 日 - 否 Limited David 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 董事 2003 年 10 月 07 日 - 否 Grifols Canada Ltd. 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2011 年 09 月 02 日 - 否 Grifols Canada Plasma Inc. 董事 2023 年 05 月 01 日 否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USA, Inc. 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2014 年 01 月 27 日 - 否 GigaGen, Inc. 董事 2017 年 07 月 03 日 否 47 Chiquito Acquisition Corp. 董事 2017 年 01 月 09 日 2023 年 04 月 01 日 否 Grifols Bio Supplies Inc. 董事 2022 年 10 月 07 日 - 否 Alkahest, Inc. 董事 2015 年 03 月 03 日 - 否 Grifols Egypt for Plasma Derivatives 董事 2021 年 04 月 20 日 - 否 (S.A.E.) Biomat Newco Corp. 董事及董事长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否 Grifols Laboratory Solutions,Inc 董事 2021 年 05 月 03 日 - 否 Biomat Holdco LLC 董事及董事长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否 Grifols Bio North America, LLC 独任经理 2021 年 07 月 26 日 - 否 Biomat Holdings, LLC 独任经理 2023 年 07 月 05 日 否 Araclon Biotech, S.L 董事及董事长 2018 年 05 月 31 日 - 否 Biomat USA, Inc. 董事 2004 年 12 月 16 日 -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13 年 10 月 13 日 - 否 Grifols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ies 董事 2016 年 01 月 14 日 - 否 Limited Kiro Grifols, S.L. 董事 2014 年 09 月 19 日 2023 年 11 月 15 日 否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董事 2012 年 12 月 10 日 - 否 Chiquito Acquisition Corp. 董事 2017 年 01 月 09 日 2023 年 04 月 01 日 否 Alkahest, Inc. 董事 2018 年 09 月 17 日 - 否 Grifols Bio Supplies Inc. 董事 2020 年 07 月 23 日 - 否 Grifols Canada Therapeutics, Inc 董事及董事长 2020 年 10 月 01 日 - 否 Tomás Biomat Newco Corp. 董事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否 Grifols Pyrenees Research Center, S.L. 董事 2021 年 07 月 30 日 - 否 Grifols Egypt for Plasma Derivatives (S.A.E.) 董事 2021 年 04 月 20 日 - 否 J&C Prime Brands, S.L. 董事 - - 否 Fatjó, S.L. 董事 - - 否 Parajes Verdes DG, S.L. 联席董事 - - 否 Grupo Port-Salu, S.L. 联席董事 - - 否 Fun Fun Providers, S.L. 独任董事 - - 否 Prismiberica, S.A. 联席董事 - - 否 Alkmaar Waarden Spain, S.L. 联席董事 - - 否 Naprex Inversiones, S.L. 独任董事 - - 否 Tojosnura, S.L. 董事 - - 否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 2002 年 10 月 31 日 - 否 郑跃文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991 年 09 月 05 日 - 是 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1996 年 01 月 01 日 - 否 Bingyu 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 年 02 月 17 日 - 是 Wang 芯朗道(天津)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01 月 10 日 - 是 彭玲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0 月 01 日 2023 年 01 月 30 日 是 上海博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08 年 05 月 19 日 - 否 上海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09 月 13 日 - 否 太仓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7 月 07 日 - 否 陈亚民 中城智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 否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5 月 28 日 - 是 上海成本研究会 会长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023 年 03 月 否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 2000 年 01 月 03 日 - 是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 1 届血液医学转化专 胡维兵 委员 2019 年 11 月 01 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否 委会 48 上海市奉贤区第 6 届政协 委员 2022 年 01 月 2027 年 01 月 否 上海瑞松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2009 年 11 月 01 日 - 否 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03 月 01 日 - 否 李尧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6 月 01 日 - 否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5 月 08 日 - 是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6 月 26 日 - 是 Binh KHRG,LLC 首席执行官 2015 年 08 月 01 日 - 否 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8 月 08 日 - 否 刘峥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05 月 08 日 - 是 沈积慧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7 月 01 日 -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22 年 09 月 01 日 - 否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8 月 12 日 - 否 陈乐奇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11 月 29 日 - 否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否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03 月 20 日 - 否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8 月 12 日 - 否 陆晖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监事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否 宋正敏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否 在其他 单位任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职情况 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2020 年 12 月,公司原董事长、原总经理陈杰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分别收到上 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1 年 2 月,公司原董事长、原总经理陈杰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分别收到深交 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备注:2022 年 9 月 29 日,陈杰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3 年 4 月 23 日,陈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长职务。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发放标准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50.00 万元/年; 其他董事(含独立董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20.00 万元/年; 49 监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20.00 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制定薪酬方案。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税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Jun Xu 董事长、总经理 男 60 现任 650.69 否 Tommy 副董事长 男 57 现任 58.83 是 郑跃文 董事 男 62 现任 23.96 是 Tomás 董事 男 68 现任 21.8 否 David 董事 男 70 现任 21.8 否 潘静一 董事 女 49 现任 0 是 陈亚民 独立董事 男 72 现任 23.96 是 BingYu Wang 独立董事 男 58 现任 23.96 是 彭玲 独立董事 女 45 现任 23.96 否 胡维兵 监事会主席 男 60 现任 453.02 否 李尧 监事 男 61 现任 23.96 是 Binh 监事 男 50 现任 21.8 否 沈积慧 副总经理 男 58 现任 418.77 否 陆晖 副总经理 男 49 现任 420.47 否 刘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54 现任 434.69 是 宋正敏 副总经理 女 56 现任 418.84 否 陈乐奇 财务负责人 男 37 现任 366.18 否 陈杰 原董事长、总经理 男 59 离任 86.47 否 合计 - - - - 3,493.16 注:上述薪酬未包含 SR604 的研发里程碑奖。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2 月 2023 年 02 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一次(临时)会议 17 日 月 18 日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4 月 2023 年 04 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次会议 21 日 月 25 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50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 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4 月 2023 年 04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 三(临时)次会议 26 日 月 28 日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6 月 2023 年 06 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次(临时)会议 02 日 月 03 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6 月 2023 年 06 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五次(临时)会议 20 日 月 21 日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7 月 2023 年 08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 六次(临时)会议 28 日 月 01 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 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08 月 2023 年 0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刊 七次会议 28 日 月 30 日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10 月 2023 年 10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八次(临时)会议 23 日 月 25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3 年 11 月 2023 年 11 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九次(临时)会议 23 日 月 24 日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JunXu 9 1 8 0 0 否 4 Tommy 9 0 9 0 0 否 0 Tomás 9 0 8 1 0 否 0 David 9 0 9 0 0 否 0 潘静一 6 0 6 0 0 否 0 郑跃文 9 0 9 0 0 否 2 陈亚民 9 0 8 1 0 否 1 Bingyu 9 1 8 0 0 否 4 Wang 彭玲 9 1 8 0 0 否 4 陈杰(离任) 2 0 1 1 0 否 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51 □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 董事姓名 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异议的内容 董事潘静一女士就公司于 2023 年 7 董事潘静一女士对《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3 年第 的议案》 、《关于<上海莱士血液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大方向上支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潘静一 持公司实 施员 工持股计 划, 但在目前 控制 权问题 未 决且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GRIFOLS,S.A.对上海莱士的潜在交易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适合在现阶段推进员工持股计划。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董事潘静一女士对《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 案》、《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 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大方向支持公司投资扩建项目, 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召集 但基于扩建奉贤生产基地项目投资额大且建设周期长情况, 202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从审慎角度建议在控制权明确前暂缓推进扩建项目。 案》发表了反对意见。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 无其他内容 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董事潘静一女士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反对意见。 一、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董事潘静一女士就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反对的理由为:大方向上支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但在目 前控制权问题未决且 GRIFOLS,S.A.对上海莱士的潜在交易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适合在现阶段推进员工 持股计划。 除潘静一女士反对以及 Jun Xu(徐俊)先生回避表决外,公司其他董事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事项,该事项获得通过。 二、扩建奉贤生产基地事项 董事潘静一女士就扩建奉贤生产基地事项反对的理由为:大方向支持公司投资扩建项目,但基于扩 建奉贤生产基地项目投资额大且建设周期长情况,从审慎角度建议在控制权明确前暂缓推进扩建项目。 除潘静一女士反对外,公司其他董事均同意公司扩建奉贤生产基地事项,该事项获得通过。 52 公司欢迎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公司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意见,鉴于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上述事项均 正常推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 召开 提出的重 其他履 异议事项 成员 会名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行职责 具体情况 情况 称 次数 建议 的情况 (如有) 2023 年 01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 - - 月 16 日 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莱 2023 年 02 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2 年度工作总结》、 - - - 月 21 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2022 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陈亚 2023 年 04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财务报告》、 民、 - - - 审计 月 11 日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暨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 Bingyu 委员 告》、《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Wang 6 会审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彭 2023 年 04 计 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内 - - - 玲 月 21 日 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2023 年 08 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 - - - 月 18 日 报告》、《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半年度风险投资内部审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2023 年 10 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三季度募集资金 - - - 月 18 日 内部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 02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 - - 陈杰 月 10 日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离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 战略 任) 2023 年 04 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 - - - 委员 、 月 11 日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 4 会 JunXu 担保事项的议案》 战略 、 2023 年 05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 - - David 月 19 日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07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 - - - 月 15 日 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彭 2023 年 04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 - - - 玲、 月 21 日 会董事候选人资格 提名 陈亚 委员 2 民、 2023 年 04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第五届董事会非 会 - - - Tomm 月 23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建议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y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2023 年 01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评》、 - - - Bingyu 月 18 日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薪酬 Wang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考 、彭 4 2023 年 04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披露薪酬的情 核委 玲、 - - - 月 11 日 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 员会 JunXu 报》 2023 年 07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 - 月 05 日 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结清发放申请的议案》 53 2023 年 07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 - 月 21 日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32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622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3,254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3,37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7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659 销售人员 326 技术人员 1,303 财务人员 103 行政人员 685 其他人员 178 合计 3,25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2 硕士 70 本科 1,056 大专 1,327 大专以下 789 合计 3,254 数据改变说明: 一、新增子公司广西莱士72人。 二、专业构成类别统计口径发生变化,除正常人员入离职及岗位调动之外,还因为公司对生产人 员、行政人员统计口径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调整。 54 2、薪酬政策 2023 年公司持续优化薪酬福利体系,构建更为紧密、协同的组织与个人目标的关联机制。通过绩效 奖金分配方式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紧密挂钩,实现公司价值分配向价值创造者、高绩效员工倾斜的政 策导向,激发员工的潜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双赢;通过面向全体员工实施的年度绩效调薪,进一步提升 了公司薪酬竞争力,确保了员工收入与公司业绩的同步增长,形成了良好的正向激励机制。 除按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享受如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福利制度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公司 有薪假、年度体检、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生日福利、丧葬金、节假日福利、卫 生补贴、员工公寓、员工班车、工作餐、长期员工服务荣誉等多元化的福利政策,分享公司的发展红利, 全面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此外,为了激励及保留骨干员工,公司在 2023 年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这一计划不仅是对员 工过去贡献的认可,更激发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为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共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增长与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持续关注员工的学习与发展,构建完善的培训和学习体系帮助员工胜任工作,优化职业发展路 径,助力员工获得职业发展。 2023 年,公司继续优化培训学习体系。在岗前培训上,重点关注新员工与新任管理者的培训,确保 新员工在上岗前完成应知应会的学习,顺利完成岗位工作;赋能新任管理者科学的管理工具与管理方法, 实现从专业技术人员到管理人员的重要转身。在继续教育上,通过全面建设学习地图,构建学习资源体 系,形成了培训需求诊断、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的培训管理闭环,不断提升培 训成果,并在此过程中形成针对在职管理者的璀璨系列领导力培训产品,并精细化的形成了营销序列、 生产序列、质量序列等子产品,精准提升不同序列领导力水平。在培训形式上,搭建在线学习平台,并 着力提升在线学习体验,满足员工随时随地的学习需求。全年实际培训计划完成率 97.8%,培训满意度较 高。 2023 年,公司的员工职业发展体系也得到进一步优化,细化了管理、专业技术以及销售等多元化职 业发展通道的标准,实施了年度晋升晋级活动,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指引。公司还通过实施人 才盘点发展高潜力人才,通过带教辅导以及 IDP 发展计划等一系列人才发展举措,精准管理员工的发展 预期,为员工实现职业晋升晋级提供有效的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64,92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2,275,144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55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该回报规划对《公司章程》中 关于利润分配条款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策机制和程序 完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发挥了其应有的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一年度。 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2 日)总股本 6,740,787,907 股为基 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2 亿元(含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不适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6,635,984,837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99,079,545.11 56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199,079,545.11 可分配利润(元) 3,814,996,859.17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859,932,929.39(母公司报表),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85,993,292.9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3,280,859.93 元 , 减 去 2023 年 度 已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202,223,637.21 元 ,2023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814,996,859.17 元(母公司报表)。 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以 6,635,984,837 股(目前总股本 6,645,480,758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 9,495,921 股)计算,公司 2023 年度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9,079,545.11 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 适用 不适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持有的股 员工 变更 占上市公司股 员工的范围 票总数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人数 情况 本总额的比例 (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分为 A、B 两类。 其中 A 类参加对象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 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 资金、通过融资方式 独立董事,下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268 31,350,000 无 0.47% 筹集的资金以及其他 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其他核心员工;B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 类参加对象包括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 的方式筹资的资金 员工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占上市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总额的比例 Jun Xu 董事长、总经理 0 2,500,000 0.04% 胡维兵 监事会主席 0 1,000,000 0.02% 57 刘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0 1,000,000 0.02% 宋正敏 副总经理 0 1,000,000 0.02% 陆晖 副总经理 0 1,000,000 0.02% 沈积慧 副总经理 0 1,000,000 0.02% 陈乐奇 财务负责人 0 1,000,000 0.02%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其他相关说明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适用 不适用 58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地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报告期内, 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监督整合优化相关工作,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整合中遇到的 已采取的解决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问题 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广西莱士 95%股权,将其纳入公司管理体系。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4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100.00%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100.00%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 于: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对财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 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 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 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但未被公司内部控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 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 和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目标,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 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 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 于: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 目标,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标,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59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他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 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 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直 的 0.5%且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 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 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 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且小于 1%,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 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 入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且小于 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 收入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海莱士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4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讯网上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 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768 号)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6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上海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18、《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93 号) 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 2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部令第 16 号) 2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环保部令第 11 号) 61 26、《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27、《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同路生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18、《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发布) 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 2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部令第 16 号) 2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1 号) 2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 26、《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 [2019]92 号) 27、《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 28、《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 号) 29、《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 号) 30、《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四号)。 62 31、《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环境 保护厅,环法【2010】193 号) 32、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3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3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35、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36、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 310005-2021 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3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39、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4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41、合肥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4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43、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7-2008 44、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5-2008 4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郑州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13、《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发布) 1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 16、《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63 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1 号) 19、《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 20、《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环文[2014]161 号) 21、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22、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21905-2008) 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8、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文件(郑开环[2000]2 号) 浙江海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7、《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 1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 1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2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64 2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 2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 [2014]30 号) 24、《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2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8、《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 388 号,2021 年修正) 30、《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2]80 号) 3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浙环发[2014]28 号) 32、《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 号) 33、《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 123 号) 34、《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 号) 35、《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 年版)的通知》(温政办(2013)第 62 号) 36、《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 3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3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1 号) 39、《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4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 4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4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 4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44、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4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 年版) 4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 年 第 14 号 4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 48、《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 号) 65 4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 号) 50、《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 [2020]75 号) 5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5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 5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54、温环通〔2019〕57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5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56、《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23-2014) 5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广西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 号令; 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 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 号;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 2 号; 15、《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局国经贸资源〔2000〕第 1015 号;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17、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桂环发〔2009〕52 号; 19、《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南府发〔2009〕46 号; 66 20、《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环保局环字〔2001〕 13 号); 2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8〕12 号; 22、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3、《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 24、桂政办发〔2011〕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25、南府办〔2011〕137 号《南宁市联防联控市区扬尘污染工作方案》; 26、南府办〔2011〕77 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 27、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上海莱士: 2009 年 8 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 见》编号:沪环保许管【2009】796 号。 2013 年 4 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 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168 号。 2013 年 7 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 延长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391 号。 2015 年 1 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5】28 号。 2015 年,获得《排水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 P2015234 号。 2018 年 5 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编号:沪奉环保许管【2018】121 号。 2020 年 8 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2020 年 6 月,获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P20200198,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2020 年 9 月,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6072419512001V,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9 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编号:奉水务排证字第 P20230257 号, 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2023 年 8 月,《排污许可证》延续更新,证书编号:913100006072419512001V,有效期至 2028 年 8 月 29 日。 67 同路生物: 2011 年 12 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 环建审【2011】468 号。 2015 年 5 月,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编号:合环验【2015】123 号文),通过了环保验收。 2017 年 5 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 易局进行备案,编号:合高经经贸【2017】164 号。 2017 年 6 月,编制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 年 3 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 复,编号:环建审【2018】29 号。 2020 年 7 月,通过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验收。 2023 年 8 月,排污许可证延续,证书编号:91340100610306701H001V,有效期至 2028 年 8 月 16 日。 2023 年 9 月,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1340100610306701H001V,有效期至 2028 年 9 月 21 日。 郑州莱士: 2012 年 3 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 中试场地改建、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标准的意见》,编号:郑环建 函【2012】22 号。 2012 年 5 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 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审查意见, 编号:郑环审【2012】33 号。 2012 年 6 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初审意见》,编号: 豫环函【2012】164 号。 2012 年 6 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 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编号:豫环审【2012】89 号。 2013 年 11 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 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环保核查报告》,编号:豫环监 总函【2013】576 号。 2015 年 3 月,获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 独立生产线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凝血因子中试场地建设内容除外)竣 工环保验收申请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审【2015】181 号。 2015 年 5 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 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产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68 验收的批复》,豫环审【2015】178 号。 2020 年 3 月,编制《自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 年 3 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安监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建燃 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开环安审【2020】22 号。 2020 年 12 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1007167147891001X,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 2023 年 11 月 申 请 延 续 《 排 污 许 可 证 》 ,12 月 18 日 取 得 新 的 《 排 污 许 可 证 》 , 编 号 : 914101007167147891001X,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17 日。 浙江海康: 2014 年 8 月,取得《浙江海康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0 万瓶血液制品 GMP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014 号。 2014 年 11 月,获得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0 万瓶血 液制品 GMP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编号:温鹿环建(2014)123 号。 2014 年 12 月,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温鹿排准字第 20140179 号。 2016 年 9 月,完成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 2016 年 10 月,取得《温州市排污权证》,编号:温排污权证 CSLC 字第 160116 号。 2017 年 4 月,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0 万瓶血 液制品 GMP 升级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编号:温鹿环验(2017)10 号。 2023 年 3 月,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浙温鹿排准字第 025-2023009 号,有效 期至 2028 年 3 月 1 日。 2023 年 7 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070431661XK001Z,有效期至 2028 年 8 月 26 日。 因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增加废气及臭气排放口,重新申报排污许可证,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取得《排污 许可证》,编号:9133030070431661XK001Z,有效期至 2029 年 2 月 4 日。 广西莱士: 2012 年 10 月,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血液制品异地改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审查意见,编号:南环建字〔2012〕221 号。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 主要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及特 排放方 排放 排放口分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 排放总 核定的 超标 子公司 及特征污染 征污染物的名称 式 口数 布情况 强度 标准 量 排放总 排放 名称 物的种类 量 量 情况 上海莱 废水污染物 CODcr(化学需 纳管 1 厂区总排 243mg/L DB31/373-2010 生 30.6905t - 无 士 氧量) 口 物制药行业污染物 NH3-N(氨氮) 2.39mg/L 排放标准 0.2896t - 无 PH 值 7.2 - - 无 69 大气污染物 臭气浓度 间接排 1个 厂区西侧 426.8(无 安徽省《制药工业 放进入 废气排放 量纲)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大气 口 DA001 准》DB34/310005- - - 无 2021 挥发性有机物 间接排 1个 厂区西北 安徽省《制药工业 0.003561 无 放进入 侧废气排 1.08mg/m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t/a 大气 放口 准》DB34/310005- DA002 2021 臭气浓度 321(无量 安徽省《制药工业 - - 无 间接排 1个 厂区西南 纲)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硫化氢 放进入 侧废气排 0.022mg/m 准》DB34/310005- 0.000086 - 无 大气 放口 2021 t/a 氨(氨气) DA003 1.62 mg/m 0.006666 - 无 t/a 二氧化硫 3mg/m 0.011099 - 无 间接排 1个 厂区西北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t/a 氮氧化物 放进入 侧废气排 32.3 mg/m 放标准 GB 13271- 0.120876 - 无 大气 放口 2014 t/a 同路生 DA004 6.9 mg/m 0.02644t - 颗粒物 无 物 /a 林格曼黑度 ND ND - 无 硫化氢 0.022 安徽省《制药工业 0.00002t - 无 间接排 1个 厂区西北 mg/m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a 氨(氨气) 放进入 侧废气排 1.11 mg/m 准》DB34/310005- 0.001019 - 无 大气 放口 2021 t/a 臭气浓度 DA005 310.7(无 - - 无 量纲) 非甲烷总烃 10.09 0.009064 - 无 mg/m t/a 废水污染物 COD 纳管排 48.9mg/l 根据排污许可证规 1.592714 11.536t/ 厂区西南 无 入合肥 定需执行受纳污水 t/a a 氨氮 市西部 侧污水总 4.6mg/l 处理厂排水协议的 0.019935 1.1536t/ 1个 排口 无 组团污 浓度限值 t/a a 总氮(以 N 计) 水处理 DW001 9.4 mg/l 0.434657 1.648t/a 无 厂 t/a 总磷(以 P 计) 0.8 mg/l 0.007707 0.19776t 无 t/a /a 排入五 提取类制药行业工 厂区南侧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COD 龙口污 0.9723 1个 污水总排 18.41mg/L 1.319t 无 水处理 准 GB21905-2008 (t/a) 口 限值:100mg/L 厂 废水污染物 排入五 提取类制药行业工 厂区南侧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龙口污 0.14mg/L 0.0547 郑州莱 氨氮 1个 污水总排 准 GB21905-2008 0.01t 无 水处理 (t/a) 士 口 限值:15mg/L 厂 大气污染物 河南省地方标准- 厂区东侧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排入大 放标准 氮氧化物 1个 废气排放 14.9mg/m3 0.2t - 无 气 (DB41/2089-2021) 口 3 限值:30mg/m 《温环通〔2019〕 57 号 关于进一步 明确生物质锅炉、 氮氧化物 20mg/m 燃气锅炉和工业炉 0.0532t 1.35 t/a 无 窑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 厂区北侧 浙江海 颗粒物 排入大 1.3 mg/m - - - 废气污染物 1个 锅炉排放 康 气 口 DA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 0.0080t 二氧化硫 排放标准》 <3 mg/m (取 3 2.0 t/a 无 (GB 13271- 计算) 2014) 林格曼黑度 <1 级 - - - 70 CODcr(化学需 《污水综合排放标 纳管排 74.72mg/L 准》(GB8978- 1.0005t 1.52t/a 无 氧量) 入温州 1996) 厂区北侧 废水污染物 市中心 1个 NH3-N(氨氮) DW001 0.31mg/L 《生物制药工业污 0.0024t 0.38t/a 无 片污水 染物排放标准》 处理厂 总氮 1.355 mg/L (DB 33/ 923— 0.0184t - 无 PH 6.83 2014) - - 无 CODcr(化学需 纳管 1 厂区总排 80mg/L 《生物工程类制药 3.602t - 无 氧量) 口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广西莱 废水污染物 NH3-N(氨氮) 10mg/L 标准》(GB21907- 0.4938t - 无 士 PH 值 7.1 2008)中表 2 相关 - - 标准 无 对污染物的处理 上海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 600m3/d,工艺为调节池+酸化水解+好养+接触氧 化+消毒,运行情况为连续运行。 废气:动物房、污水站产生的臭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24 小 时连续运行。锅炉是以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并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等超低排放。实验 室质检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锅炉房、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的同时安装了隔音门,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 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合法合规 处置;分别建立了医疗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用于固废的分类贮存,符 合《固废法》中相关要求。 同路生物: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一套 IC 厌氧反应器,处理规模约为 200t/d,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 站(规模为:250m/d,工艺为:IC 厌氧反应器+CASS 反应+消毒)处理达标后间歇性排放进入市政污水 管网。经过污水站处理,主要污染因子 COD 排放浓度平均降幅达 98.%以上,废水所有排放指标均符合排 放要求。 废气: (1)动物实验中心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组合装置处理 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 24 小时连续运行。所有废气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2)乙醇储罐废气:将乙醇储罐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排 放,废气治理设施 24 小时连续运行。 (3)污水处理站废气:好氧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光催化氧化”组合装置处 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 24 小时连续运行。 (4)IC 厌氧发酵废气:IC 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密闭收集,经燃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沼气储罐需 71 到达一定压力,后端燃烧器方可自启动燃烧,故废气治理设施为间歇运行。 (5)废水收集池(IC 旁)废气:对废水收集池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 箱”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 24 小时连续运行。 固废: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并按照固废法相关 要求建立危废库及一般固废暂存库。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相关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口安装消音器、厂房墙壁和窗户采 用隔声材料。 郑州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生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污水处理系统,经氧化池及沉淀 池的反冲洗、自清洗工艺,生物脱氮、除磷的 A2/O 工艺,去除 COD 和氨氮,达标后间歇性排放进入市 政污水管网。运行情况为连续运行。 废气: (1)郑州莱士食堂安装有两台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净化,每台风量为 4000 m3/h,每天运行 4 个小时。 (2)郑州莱士自建锅炉为改造过的低氮燃烧型锅炉,废气排放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41/2089--2021 执行,各种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无需固定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的减噪措施,对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及各种 泵类除采取基础减震外,还在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降噪。 固废: 郑州莱士严格按国家法律和地方规定要求强化固废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 用,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经资质审核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浙江海康: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50m3/d,工艺为:生化处理(厌氧+缺氧+好氧 处理)+MBR 膜过滤+紫外消毒,运行情况为每天 8:00-18:00,污水达标排放。 废气: 动物房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吸附”,24 小时连续运行。 锅炉废气:2019 年 8 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 年底前完成锅炉排放综合治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在 50mg/m3 以下。 2020 年 8 月 24 日启动锅炉低氮改造,8 月 27 日完成,9 月 4 日经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 测,显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结果为 32mg/m3,符合排放标准,现每月监测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均 符合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管道收集送风至喷淋塔吸附除臭,达标排放。 72 噪声:锅炉房、自备发电机房安装隔音装置,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 医疗废弃物:和第三方单位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医废处置合同,全年产生医疗统一移 交该公司处置。 广西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 120m3/d,工艺为调节池+酸化水解+好养+接触氧 化+消毒。 废气:锅炉是以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并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等超低排放。 噪声:锅炉房、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的同时安装了隔音门,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 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合法合规 处置。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上海莱士: 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水的流量、PH 值、CODcr(化学需氧量)和 NH3-N(氨氮)进 行在线监测,同时每年、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各一次水、气、噪声专项检测。 每年定期对公司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 行专项检测。 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备案。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 测、编制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自行监测方案均建立了质量保证措施。一是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核对监测数据,发现偏差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监测活动根据在线和固定源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确保监测数据 100%上报。三是 委托第三方开展在线设施的维护、比对工作。 同路生物: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化管理,废水总排口安装COD、氨氮、pH在线监测设备;现已按照排 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废水、 废气、噪声开展专项检测并出具CMA报告并按时上传检测数据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信息系 统,确保自行监测数据上传率达100%; 郑州莱士: 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水的流量、PH值、CODcr(化学需氧量)和NH3-N(氨氮)进 行在线监测。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采用自动监测、定期委托第三方手工监测的方式进行, 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备案。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测、 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自行监测方案均建立了质量保证措施。一是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核对监测数据,发现偏差 73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监测活动根据在线和固定源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确保监测数据 100%上报。三是 委托第三方开展在线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比对工作。 每年定期对公司厂区地下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地下水环境进行专项检测。 浙江海康: 公司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 1256-2022)中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业监测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其中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指标流量、 pH、化学需氧量、氨氮要求采用自动监测,其余废水监测指标、废气监测指标及噪声检测指标均采 用手工监测。本公司已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 2019)要求在废水总排放口安装了相关监测因子的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已委托专业化运维公司进 行运营维护,该系统运维期间相关台账、报表、数据传输率、有效率及故障解决时效,故障报告等 相关运维工作能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的需求:符合(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 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相关考核指标要求。 本公司手工监测指标已委托专业化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检测,并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废水在线监 测系统进行比对检测,自行监测方案已上传至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备案,并按监测 频次要求按时公开监测数据。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 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2022 年 3 月,根据温州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申领了企业环保码。分绿码、黄码、红码三种,公 司截止目前一直为绿码。 广西莱士: 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水、气、声、噪音专项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厂区内土壤及地 下水检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海莱士: 成立了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预案在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2016年9月,公司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9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02- 310120-2016-037-L。 2020年9月,公司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020年9月,获得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74 02-310120-2020-046-L。 2023年9月,公司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重新 进行备案,备案编号:02-310120-2023-260-L。 同路生物: 2015年4月,同路生物制定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 件的应急程序、管理职责、保障措施等内容,为车间、部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提供了指导原则及总 体框架。 2015年5月,同路生物组织召开了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会。 2015年7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105-2015-001-L。 2019年11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分局修订备案,备案编号:340105-2019-047-L。 2023年3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分局修订备案,备案编号:340171-2023-017L。 郑州莱士: 2016 年 4 月,郑州莱士制定了《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020 年 12 月,郑州莱士签署发布《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郑州市 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备案,备案编号 4101072020014L。 浙江海康: 2017 年 3 月,浙江海康制定了《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 年 11 月,浙江海康制定了新版《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 案编号:330302-2023-001L。 广西莱士: 2017 年 12 月,广西冠峰制定了《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上海莱士: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约 395.263 万元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其中,污水运行费用 330,000 元,废 水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费用 155,000 元;第三方监测费用 81,000 元,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99,000 元;危 险废物处置费用 2,847,574 元,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费用 431,364 元;缴纳环境保护税约为 8,692 元。 同路生物: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205.47万元,其中包含: 废水处理:污水站在线站房改造工程(含新在线监测设备费用)7.1万元;废水总排口在线站房 75 第三方运维费用(包括药剂费与设备维保)6.5万元;污水站第三方委托运营费32.52万元。 废气处理: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更换费用0.6万元,第三方环境监测费用4.6万元 固废处理:危险废物处置费129.5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费0.25万元。 其他: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费用5.4万元,“同路生物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文本编 制费用19万元。 同路生物按照合肥市高新区税务局要求报告,根据当地减免政策共缴纳环境保护税65.63元。 郑州莱士: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 170.59 万元,其中:工程及设备:噪音工程 65.26 万元,危废热 敏打印系统 0.8 万元 ;排污许可证延续 1.2 万元、废水在线监测 0.86 万元、地下水检测费 2.8 万元、危险 废物处置费 66.75 万元、污水站自动监测系统维护 5 万元、污水站运行服务费 17.38 万元、污水站劳务费 5.29 万元、全厂环境监测费 5.25 万元。 郑州莱士按照河南税务的要求,报告期共缴纳环境保护税 1.03 万元。 浙江海康: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 152.83 万元。其中废水处理:污水处理站运行费用 5,000 元,污 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费用 5.9 万元,网络专线 3,000 元,污水处理站改造土建项目 353,962 元,设备安 装项目 852,000 元;废气处理:活性炭过滤袋 1,560 元;固废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 23.28 万元,安装 固废流转监控系统 10,000 元;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10,950 元。 浙江海康按照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要求报告,根据当地减免政策共缴纳环境保护税 0 元。 广西莱士: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上海莱士: 根据排污许可证上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计划,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及地下水 等方面进行环境因素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编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同时将检测监测数据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 公开系统及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上进行全国公示。 76 同路生物: 2017 年,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 行了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及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和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 年 1 月,完成“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2022 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2023 年 1 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 2022 年第四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及 2022 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度报告。 2023 年 3 月,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编制 2022 年度报 告并公示 2023 年 4 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 2023 年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3 年 7 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 2023 年第二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3 年 10 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 2023 年第三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3 年,为积极响应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布令,已将全年废水、废气、 噪声专项检测 CMA 报告在同路生物网站 www.tonrol.com 进行公开。 广西莱士: 2017 年,关于《血液制品异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行了一次公示、 二次公示,及关于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血液制品异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 公示。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上海莱士: 2017 年 3 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7】第 010 号。 2018 年 10 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8】第 074 号。 2020 年 4 月,获得上海市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颁发的“2019 年度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2020 年 11 月,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向上海市水务局进行备案,备案号:给水备案(水平衡)5-0764。 2020 年 11 月,获得上海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2021 年 7 月,获得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21】第 081 号。 2022 年 6 月,获得 2021 年度奉贤区企业环保“领跑者”称号。 同路生物: 2016 年初,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并于 2016 年 12 月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 77 评估,编号:合高清审【2016】2 号。 2017 年 1 月,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 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编号:合高环清验【2017】1 号。 2018 年 1 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环境应急先进单位称号”。 2019 年 5 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2018 年度环境管理提升先进单位”。 2021 年,荣获合肥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22 年 11 月,荣获“安徽省环境诚信企业”称号。 2023 年 4 月,荣获“2022 年度合肥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2023 年 10 月,企业顺利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郑州莱士: 2016 年 3 月,获得“2015 年度郑州市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编号:郑环文【2016】 40 号。 2024 年 1 月,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完成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2023 年四季度季报及 2023 年全年 度环境信息公示年报。 2024 年 1 月,郑州莱士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 2023 年度年报。 2024 年 2 月,郑州莱士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 2023 年度报告。 浙江海康: 2021 年 6 月底,浙江海康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上报。 第二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正在上报中。 2022 年 1 月,浙江海康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企业生态环境系统年报。 2022 年 12 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 2022 年度 1-4 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 2023 年 1 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 2022 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报。 2023 年 1 月,浙江海康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 2022 年度年报。 2023 年 2 月,浙江海康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 2022 年度报告。 2023 年 7 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 2023 年度 1-2 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 2024 年 1 月,浙江海康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 2023 年度年报。 2024 年 1 月,浙江海康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 2023 年度报告。 2024 年 2 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 2023 年度第 3、4 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 报及 2023 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报。 广西莱士: 无 78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3 年,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将日常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努力回馈社会。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7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 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时间 况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问题的承诺:因同路生物及下 2014 年 属子公司少量辅助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此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承诺: 重大资产重 2014 12 月 25 1、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为同路生物持续实际使用,同路生物对该等房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 科瑞金鼎、 组标的资产 年 12 日至相关 正 在 履 权,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受到任何行政部门的处罚; 深圳莱士 权属问题承 月 25 用房取得 行 2、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完毕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登记事宜; 诺 日 房屋所有 3、如因上述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问题导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将给予现金 权证书止 补偿。 Grifols S.A.(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公司交易的方式向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已 于 2019 关于不谋求 称"上海莱士")投资(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是基于本公司看好中国市场及 交易完成 2023 年 年 11 基立福 公司控制权 上海莱士未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将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发展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本公司承 之 日 起 3 月 31 月 15 的承诺 诺本次交易完成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该等承诺不排斥本公司在上海莱士发 36 个月 日履行 日 行新股时购买该等新股以维持本公司在上海莱士 26.2%的持股比例。 完毕。 科瑞天诚、 关于摊薄即 2019 莱士中国、 期回报采取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年 03 正在履 长期有效 郑跃文、黄 填补措施的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月 25 行 凯 承诺 日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 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并通过积极市场开拓 资产重组 以及与客户良好沟通,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公司将争取尽早实现标的公司 时所作承 的预期效益。 诺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关于摊薄即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 2019 期回报采取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 年 03 正在履 上海莱士 长期有效 填补措施的 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汇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 月 25 行 承诺 利益。 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 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 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 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察权,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摊薄即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2019 上海莱士董 期回报采取 益; 年 03 正在履 事及高级管 长期有效 填补措施的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月 25 行 理人员 承诺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日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80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 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如有表决权);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 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 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莱士《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本承诺人的董事及股东权利;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 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海莱士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 科瑞天诚、 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019 关于减少和 莱士中国、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年 03 正在履 规范关联交 长期有效 郑跃文、黄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 月 25 行 易的承诺 凯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海莱士《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日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于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海莱士或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承诺人承 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承诺人持有上海莱士股份及依照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上海 莱士关联人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 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上市公司关联 2019 关于规范关 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年 03 正在履 基立福 联交易的承 长期有效 2、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月 25 行 诺 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 日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其他公司及企业(以下简称" 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海莱士、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相关企 业,也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给予该等业务或活动任何支持。 3、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 立性。 科瑞天诚、 2019 关于避免同 2)将不利用上海莱士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活动。 莱士中国、 年 03 正在履 业竞争的承 3)如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 长期有效 郑跃文、黄 月 25 行 诺 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海莱士,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 凯 日 会让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 4)如上海莱士认定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的相关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海莱士 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因 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的利益。本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 证而给上海莱士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人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 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及保证部分内容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承诺人在承诺函项 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1、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时或之前,本公司将终止其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现有商业 2019 关于避免同 协议,并指定上市公司为本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年 03 正在履 基立福 业竞争的承 长期有效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的独家经销商。 月 25 行 诺 2、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者知悉的内幕 日 81 信息,在中国境内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涉及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存在实质性或潜在竞争关 系的任何经营活动。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科瑞天诚、 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019 关于保证上 莱士中国、 2)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年 03 正在履 市公司独立 长期有效 郑跃文、黄 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月 25 行 性的承诺 凯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 日 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运作; 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 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 为本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前 GDS 已向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属 2019 关于保证上 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与本公司签署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基于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与上市公 年 03 正在履 基立福 市公司独立 司开展相关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成为本公司所有生物科学和诊断产品在中国(为承诺 长期有效 月 25 行 性的承诺 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的独家经销 日 商;(2)本公司授予上市公司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所拥有的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技术(包括 NAT 技 术)的使用许可;(3)本公司独家向上市公司提供特定工程和其他必要服务;以及(4)本公司将 协助改进上市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合规。 本公司通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股权资产交 易所获得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自上述新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已 于 2019 新股发行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上述拥 2023 年 关于股份锁 年 03 上市之日 基立福 有权益的股份。 3 月 31 定期的承诺 月 25 起 36 个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由于上海莱士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海莱士的股份,亦应遵守 日履行 日 月 上述约定。 完毕。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 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报告期 基立福承诺 GDS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该等期间简称"测评期")内累积 2019 年内正常 EBITDA 总额将不少于 13 亿美元(该等金额简称"承诺累积 EBITDA")。在测评期内,GDS 实现的 2019 01 月 01 履 行 , 业绩补偿承 累积 EBITDA 应不低于承诺累积 EBITDA。如存在不足,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补偿("差额调整义 年 03 日 至截止本 基立福 诺 务"),补偿部分的金额应相当于(1)上海莱士持有的 GDS 完全稀释的股份,相对于 GDS 全部完全 月 07 2023 年年报出 稀释的股份的合计百分比(在拟出资 GDS 股份交割后即为 45%),乘以(2)不足部分的金额。基 日 12 月 31 具 日 , 立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义务。 日 已履行 完毕 82 本承诺人就其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GDS")的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 诺: 1、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GDS 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 GDS 股东 2019 上市公司向 会/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本承诺人与 GDS 之间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关联交易决策制 年 03 正在履 上海莱士 交易对手出 长期有效 度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月 25 行 具的承诺函 2、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 GDS 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日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GDS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在此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 GDS 保持独立,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 GDS 的资 金、资产,不以 GDS 资产为本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本公司将与 Grifols, S.A.签署排他性战略合 2019 上市公司向 作总协议,基于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与 Grifols, S.A.开展相关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成为 年 03 正在履 上海莱士 交易对手出 Grifols, S.A.所有生物科学和诊断产品在中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长期有效 月 25 行 具的承诺函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的独家经销商;(2)Grifols, S.A.授予本公司在中国使用 日 Grifols, S.A.所拥有的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技术(包括 NAT 技术)的使用许可;(3)Grifols, S.A.独 家向本公司提供特定工程和其他必要服务;以及(4)Grifols, S.A.将协助改进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合 规。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跃文与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 科瑞集团、 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避免同业竞 2008 科瑞天诚、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发生资金占用 争、大股东 年 06 正在履 莱士中国、 情况; 长期有效 资金占用等 月 23 行 郑跃文、黄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 承诺 日 凯 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 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1、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 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上海莱士(含上海莱士下属企 2014 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 科瑞天诚、 规范关联交 年 09 正在履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尽量减少与上海莱士发生关联交易;其与上海莱士正 长期有效 莱士中国 易承诺 月 23 行 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莱士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严 日 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其他对公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司中小股 (二)利润分配的间隔期,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 东所作承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诺 (三)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 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2021 股东回报规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年 05 2021~20 履 行 完 上海莱士 划承诺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 月 21 23 年度 毕 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 日 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事宜的监督。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瘟疫 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不适用 步的工作计划 83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 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未达预 原预测 盈利预测资产 预测起始 预测终止时 当期预测业 测的原 当期实际业绩 披露日 原预测披露索引 或项目名称 时间 间 绩 因(如 期 适用)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1 月 1 详见公司刊登在 1 日至 2023 日至 2023 年 《证券时报》、 Grifols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 2019 年 《中国证券报》、 Diagnostic 2023 年 12 日期间内, 01 月 01 间内,GDS 累 不适用 03 月 08 《上海证券报》、 Solutions Inc.业 月 31 日 GDS 累积 日 积 EBITDA 总 日 《证券日报》及巨 绩承诺 EBITDA 总 额为 13.04 亿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额将不少于 美元 公告 13 亿美元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84 本集团于 2023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a)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 31 号) (“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 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本集团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 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9 户,与上年相比新增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莱 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5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黎志贤、杨瑾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黎志贤(2 年)、杨瑾璐(1 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85 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 诉讼(仲 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 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 披露 诉讼(仲裁)进展 裁)判决 披露索引 基本情况 (万元) 预计 结果及影响 日期 执行情况 负债 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于 2019 年 2022 年 3 月 29 日, 7 月就广仁药业股权转让剩余款项支付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事项对深圳熹丰提起诉讼,后在郑州 人民法院出具了 中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收到了 《民事判决书》 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2021)粤 03 民 ((2019)豫 01 民初 1748 号)。后 初 6111 号),一审 续,深圳熹丰一直未按《民事调解 法院支持郑州莱士 书》向郑州莱士支付剩余款项。 2020 诉讼请求,判决凯 年 7 月 22 日,郑州莱士向郑州中院申 隆盛业及何小玲对 请强制执行,郑州中院对深圳熹丰持 相应债务承担清偿 有的广仁药业 100%股权进行司法拍 责任。何小玲不服 巨潮资讯网 卖,但流拍。由于标的股权仍无人购 深圳中院作出的判 (www.cninfo. 买,且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仍无法就 决书,向广东省高 郑州莱士诉凯 com.cn) 《 关 标的股权抵债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2020 隆盛业及何小 于全资子公司 郑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诉。广东省高级人 年 01 玲对深圳熹丰 21,786.21 否 执行中 合同纠纷和解 (2020)豫 01 执 975 号,决定终结执 民法院 2023 年 6 月 月 07 的债务承担清 的公告》(公 行程序。 29 日进行了开庭审 日 偿责任事项 告编号:2020- 在追讨欠款过程中,郑州莱士发现 理,于 2023 年 8 月 005) 以 及 相 深圳熹丰的股东凯隆盛业于 2021 年 6 14 日做出(2022) 关定期报告 月 2 日办理了深圳熹丰的简易注销登 粤民终 2607 号民事 记,但未通知郑州莱士,也未对郑州 判决书,驳回何小 莱士的债务进行清偿,注销行为损害 玲上诉,维持原深 了郑州莱士的合法权益。郑州莱士于 圳中院一审判决,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 此判决为终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人凯隆 决。 盛业及何小玲对深圳熹丰的债务承担 2023 年 11 月 24 日 清偿责任,偿还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 深圳中院下达查 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签署《湖北广仁药 封、扣押、冻结财 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总 产 通 知 书 (2023) 价款的 49%剩余款项即人民 币 11,662 粤 03 执 保 3392 86 万元及滞纳金人民币 80,409,490 元, 号,冻结何小玲持 共计 197,029,490 元。深圳中院于 2022 有的凯隆盛业 99% 年 3 月 22 日-23 日通过线上开庭形式 股权及何小玲、凯 予以审理,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出具 隆盛业银行账户。 了《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 2023 年 11 月 25 日 初 6111 号),一审法院支持了郑州莱 深圳中院下达执行 士诉讼请求,判决凯隆盛业及何小玲 裁 定 书 (2023) 粤 对相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郑州莱士 03 执保 3392 号,裁 收到何小玲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 定查封、冻结、扣 《民事上诉状》,何小玲不服深圳中 押何小玲、凯隆盛 院作出的(2021)粤 03 民初 6111 号 业的财产(以人民 《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 币 198,056,437.45 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 年 6 月 29 及迟延履行期间的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于 2023 年 8 月 14 债 务 利 息 等 为 日做出(2022)粤民终 2607 号民事判 限),并裁定立即 决书,驳回何小玲上诉,维持原深圳 执行。 中院一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 年 2 月 22 日 2023 年 11 月 24 日深圳中院下达查 深圳中院下达查证 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3) 结 果 通 知 书 粤 03 执保 3392 号,冻结何小玲持有 (2024)粤 03 执 89 的凯隆盛业 99%股权及何小玲、凯隆 号,对何小玲、凯 盛业银行账户。2023 年 11 月 25 日深 隆盛业名下的财产 圳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23)粤 03 进行了查证,冻结 执保 3392 号,裁定查封、冻结、扣押 了何小玲在中国工 何小玲、凯隆盛业的财产(以人民币 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198,056,437.45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的 务利息等为限),并裁定立即执行。 40000204011316697 2024 年 2 月 22 日深圳中院下达查证 46 账户,目前正在 结果通知书(2024)粤 03 执 89 号,对 申请深圳中院通过 何小玲、凯隆盛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 拍卖、变卖等程序 查证,冻结了何小玲在中国工商银行 依法处置凯龙盛业 深圳市分行的 4000020401131669746 账 99%的股权。 户,目前正在申请深圳中院通过拍 卖、变卖等程序依法处置凯龙盛业 99%的股权。 公司及子公司 其他未达重大 705.88 是 - - - - - 诉讼/仲裁标准 的诉讼/仲裁 公司及子公司 其他未达重大 1,520.35 否 - - - - - 诉讼/仲裁标准 的诉讼/仲裁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不适用 87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 不适用 可获 占同类 是否 关联 关联 关联 获批的 得的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交易金 超过 关联交易 披露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额 同类 披露索引 关系 类型 内容 原则 额的比 获批 结算方式 日期 方 价格 金额 度 交易 例 额度 市价 公司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遵循 详见公司刊 公平、公允、 同路医药 登在《证券 公正的原则, 向基立福 时 报 》 、 购买境外 以市场价格为 全球的付 《中国证券 基立 关联人基 基础,公司对 市场 款应在发 2023 基立 经销关联 4.70 报》、《上 福的 立福全球 采购产品与现 交易 5.00 亿 票开具日 年 02 福全 人产品、 亿美 67.78% 否 - 海 证 券 关联 商品并在 有产品的性能 定价 美元 起一百八 月 18 球 商品 元 报》、《证 公司 境内营销 及成本进行比 原则 十(180) 日 和销售 较分析,并结 日内支 券日报》及 合同类产品目 付。 巨潮资讯网 前在国内市场 上的相关公 的价格,确定 告 采购价格。 公司关联交易 同路医药 定价原则遵循 应 于 GDS 详见公司刊 公平、公允、 ( 和/或 代 登在《证券 公正的原则, 表 GDS 的 时 报 》 、 购买境外 以市场价格为 指定账单 《中国证券 基立 关 联 人 基础,公司对 市场 2023 经销关联 代理)出 报》、《上 福的 GDS 商 采购产品与现 交易 0.21 亿 0.25 亿 年 02 GDS 人产品、 3.04% 否 具发票之 - 海 证 券 关联 品并在境 有产品的性能 定价 美元 美元 月 18 商品 日起的九 报》、《证 公司 内营销和 及成本进行比 原则 日 十 (90) 券日报》及 销售 较分析,并结 日 内 向 巨潮资讯网 合同类产品目 GDS 支 付 上的相关公 前在国内市场 产 品 价 告 的价格,确定 格。 采购价格。 公司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遵循 详见公司刊 公平、公允、 上海莱士 公司向基 登在《证券 公正的原则, 向基立福 立福上海 时 报 》 、 以市场价格为 上海的付 向关联人 采购产 《中国证券 基立 基础,公司对 市场 款应在发 2023 基立 采购产品 品,同时 261 万 261 万 报》、《上 福的 采购产品与现 交易 票开具日 年 02 福上 并接受关 基立福上 元人 0.05% 元人民 否 起一百八 - 海 证 券 关联 有产品的性能 定价 月 18 海 联人提供 海为公司 及成本进行比 原则 民币 币 十(180) 报》、《证 公司 日 的劳务 提供相关 较分析,并结 日内支 券日报》及 的技术服 合同类产品目 付。 巨潮资讯网 务 前在国内市场 上的相关公 的价格,确定 告 采购价格。 为公司 公司关联交易 上海莱士 详见公司刊 基立 市场 2024 基立 接受关联 产能扩建 定价原则遵循 73.4 向基立福 登在《证券 福的 交易 年 01 福工 人提供的 工程项目 公平、公允、 万欧 0.12% - - 上海的付 - 时 报 》 、 关联 定价 月 22 程 劳务 提供概念 公正的原则, 元 款应在发 《中国证券 公司 原则 日 设计服务 以市场价格为 票开具日 报》、《上 88 基础,公司对 起三十 海 证 券 采购产品与现 (30)日 报》、《证 有产品的性能 内支付。 券日报》及 及成本进行比 巨潮资讯网 较分析,并结 上的相关公 合同类产品目 告 前在国内市场 的价格,确定 采购价格。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计划履行,未发生差异很大的情况。 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 不适用 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因借贷而产生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 不适用 (1)莱士中国关联方美国莱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美国莱士以前年度销售产品应收账款余额为 679.88 万美元(按照 89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外汇牌价,约合人民币 4,815.41 万元),前述应收账款余额均已超过约定的 6 个月信用 账期。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关注到美国莱士未按例按时支付货款后,及时并数次与美国莱士进行沟通,鉴于 美国莱士因资金紧张确实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事实,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国莱士 发货;同时为维护公司近二十年积累的海外市场地位,确保产品的持续稳定出口,美国莱士同意、支持 并配合公司与现有国外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 自上述情况发生以来,公司多频次向美国莱士发出催款函,并于 2020 年 7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2022 年 3 月、2022 年 4 月和 2022 年 8 月专门委托律所向美国莱士发出催收《律师函》以保护公司 合法权益。 美国莱士分别于 2020 年 4 月、12 月、2021 年 3 月出具书面说明及函件,对自 2019 年下半年起,因 资金紧张导致未按期付款深表歉意,拟通过催收其他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措施,努力筹措资金, 并申请付款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底。 2022 年 4 月,美国莱士再次出具函件表示,由于外部环境压力持续,美国莱士业务开展及资金筹措 不如预计,虽想方设法,仍无法落实原还款计划,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美国莱士将根据现状,调整经 营方式,努力开拓适应市场需求的业务,处置资产,尽全力还款,争取早日付清全部货款,美国莱士出 具还款时间表,拟于 2023 年 12 月前还清上述全部欠款。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计还款 64.86 万美元,截至目前,余额尚未还清。 考虑到美国莱士代理出口公司的产品已近二十年,其先后开发了东南亚和南美等多个海外市场,公 司因此成为国内首家出口血液制品的企业;为保持莱士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多年以来美国莱士对 市场的投入较大,为维护公司近二十年积累的海外市场地位,确保产品的持续稳定出口,美国莱士在公 司停止对其发货后支持并配合公司与现有国外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目前,公司尚未收回美国莱士 全部应收账款,不排除前述应收账款最终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于 2020 年对美国莱士的应收账款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踪、督促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 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90 (3) 租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 2019 年 3 月,公司与 Grifols,S.A.等签订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约 定双方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领域展开深 入合作。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自 2021 年起,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全球和 GDS 相继签署了独家代理协 议/独家经销协议,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为基立福白蛋白相关产品、GDS(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 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为了推动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基立福全球、GDS 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分别向基立 福全球、GDS 出具 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作为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 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事项(针对白蛋白相关产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和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基立福全 球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基立福全球提供银行安慰函作为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 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暨构成担保,该事项涉及具体的担保金额以同路医药与基 立福全球之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预计不超过 282,920,000 美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及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基立福全球所在地金融 机构相关要求,向基立福全球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 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 2022 年向基立福全球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 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000,000 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 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续期。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即 2021 年 7 月 30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同路医药的担保 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同路医药分别与基立 91 福全球、GDS 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基立福全球、GDS 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 分别向基立福全球、GDS 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 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 2023 年向基立福全球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000,000 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上述有效 期内的担保终止(即 2022 年 6 月 14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及 2023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事项(针对 GDS 血液筛查等相关产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根据 GDS 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 求,向 GDS 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 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向 GDS 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0,000 美元, 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 GDS 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同路医药分别与基立 福全球、GDS 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基立福全球、GDS 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 分别向基立福全球、GDS 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 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 2023 年向 GDS 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5,000,000 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 GDS 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 (即 2022 年 6 月 14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及 2023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同路生物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同路医药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存单质押等。担保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同路生物对同路医药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担保授权期限自公 92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担保余额 22,294.88 万美元(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路医药对 基立福全球、GDS、基立福上海的应付账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5.33%。 报告期内,除上述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基立福前置审批程序及股权交易相关事项,审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议案的股东大会延迟召开,具体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交易相关事项 93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基立福的通知,基立福正在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变动的重 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基立福的公告信息)。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变动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或“买方”)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 议》(“原协议”),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00%,转让价款 125.00 亿元;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 437,069,656 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 经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协商一致,海尔集团指定全资孙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协 议项下的承继方,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重新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 及股份购买协议》(“新协议”),新协议格式和内容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海盈康在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上海莱士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20%)的基础上,将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基立福持有的剩余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协议 签 署 时 上 海 莱 士 6.58%股 份 ) 的 表 决 权 委 托 ;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 海 尔 集 团 将 合 计 控 制 上 海 莱 士 1,766,165,808 股股份(占 SASPA 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26.58%)对应的表决权。基于前述,并结合近 期相关市场案例,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海尔集团及海盈康与 Grifols, S.A.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新协议第 3.3(a)条的约定,作为买方交割条件之一,买方需完成对上海莱士及 GDS 的确认性 尽职调查且合理认为未发现有任何事件或情况将:(1)导致上海莱士较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报 表相比,净资产总额或净利润总额减少 5%以上,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总额增加 5%以上;(2)导致 任何重大执照、批准或许可的有效性受到影响,或致使上海莱士将无法继续经营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接到基立福的通知,本次交易买方已确认新协议第 3.3(a)条项下的买方交割先决 条件已得到满足。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境内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通过经深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 见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扩建 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以提升公司 奉贤厂区的生产运营水平。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 16 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约为人民 币 14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人民币为 2 亿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48 个月。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94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4、关于收购广西莱士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分别与贺州安信乾能叁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叁期基金”) 以及自然人股东李冠锋先生、韦向红女士、黄科良先生(“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81,278,692 元(含税)收购叁期基金、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广西冠峰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 95%股权。广西冠峰核心资产包括一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具有人血白蛋白、静脉注 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三个产品品种、年产能为 200 吨血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以及两个已 经建成的单采血浆站(永福冠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冠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广西冠峰收到了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南) 股权质销字[2023]第 383 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广西冠峰原股东李冠锋将其持有的广西冠峰 38.6956%股权设置的以叁期基金为质权人的股权质押质权办理了注销登记。 2023 年 11 月,广西冠峰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该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 1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87792680Q 法定代表人:黄共田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伍佰零叁万贰仟柒佰圆整 成立日期:2009 年 0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药品的生产及销售(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变更外,公司委派相关人员担任广西冠峰部分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事项也已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持有 广西莱士 95%股权,广西冠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积极推进广西莱士的日常经营和重点项目工 作。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及 2023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关于“SR604 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SR604 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受 理通知书》。并于 2024 年 3 月 5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具体如下: 95 (1)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SR604 注射液 药品注册类型: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 年 12 月 21 日受理的 SR604 注射液(规格 30mg(1mL)/瓶)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血友病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 乏症患者出血发作预防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2)药物其他相关情况 SR604 注射液是一种人源化高亲和力结合人活化蛋白 C,特异性抑制人活化蛋白 C 抗凝血功能的单克 隆抗体制剂。拟用于血友病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的预防治疗。目前国内外血友病常规预 防治疗是每周 2-3 次静脉注射血源或重组凝血因子。SR604 拟开展每 4 周一次的皮下注射预防治疗临床 I 期试验。该项目的部分临床前研究成果已在国际血液学研究期刊 Blood 杂志上以封面文章的形式发表。 截至目前,全球尚无与该药物同靶点的产品上市。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及 2024 年 3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批设置单采血浆站事项 2023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给乌兰察布市卫生健 康委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站的批复》(内卫医字[2023]43 号), 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同路生物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设置单采血浆站。 (2)设置事项 名称: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站 法人代表:唐健 选址:丰镇市域内 业务范围:单采原料血浆 采浆区域:丰镇市域内 (3)请同路生物在《内蒙古自治区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2022—2025 年)》期内完成丰镇市同路单 采血浆站建设,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 根据上述批复,同路生物将严格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以及《内蒙 古自治区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2022—2025 年)》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完成上述单采血浆站的建设 96 及相关执业许可手续的办理。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批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9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8,815,708 26.24% - - - -1,766,165,808 -1,766,165,808 2,649,900 0.04% 1、其他内资持股 2,049,750 0.03% - - - - - 2,049,750 0.03%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49,750 0.03% - - - - - 2,049,750 0.03% 2、外资持股 1,766,765,958 26.21% - - - -1,766,165,808 -1,766,165,808 600,150 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766,165,808 26.20% - - - -1,766,165,808 -1,766,165,808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600,150 0.01% - - - - - 600,15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71,972,199 73.76% - - - 1,670,858,659 1,670,858,659 6,642,830,858 99.96% 1、人民币普通股 4,971,972,199 73.76% - - - 1,670,858,659 1,670,858,659 6,642,830,858 99.96% 三、股份总数 6,740,787,907 100.00% - - - -95,307,149 -95,307,149 6,645,480,758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限售条件股份变动情况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基立福原限售股份 1,766,165,808 股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故,限售股份减少 1,766,165,808 股 二、关于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情况原因 1、基于基立福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报告期内,无限售股份增加 1,766,165,808 股。 2、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工作,且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账户中 95,307,149 股股份的注销工作,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故,无限售股份减 少 95,307,149 股,同时公司总股本减少 95,307,149 股。 报告期内,公司无限售股份合计增加 1,670,858,659 股。 鉴 于 上 述 情 况 ,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6,740,787,907 股 , 减 少 95,307,149 股 , 变 更 为 6,645,480,758 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98 上述股份变动中涉及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的批准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 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 股份总数的 30%,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7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 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2.0198%。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以及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司注 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5,307,149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事项详见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7 日、2023 年 9 月 5 日、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指标 不发生股份变动 发生股份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 0.26 0.27 稀释每股收益 0.26 0.2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99% 6.06%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99 单位:股 本期增 本期解 解除 期初限 期末限 股东名称 加限售 除限售 限售原因 限售 售股数 售股数 股数 股数 日期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 Grifols, S.A.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 号),核准公司向 Grifols, S.A.发行 1,766,165,80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2023 1,766,1 1,766,1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相关承诺,基立福通过本次重大资 年 03 基立福 - 0 65,808 65,808 月 31 产重组取得的股份 1,766,165,808 股,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 日 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23 年 3 月 31 日,基立福.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 份 1,766,165,808 股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其所持有股份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 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 股份总数的 30%,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7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 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2.0198%。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以及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完成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 95,307,149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由 6,740,787,907 股变更为 6,645,480,758 股。 上述事项详见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7 日、2023 年 9 月 5 日、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100 的相关公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433 前上一月末普通 96,910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 数(如有)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持股 报告期内增 限售条 持有无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数量 减变动情况 件的股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Grifols,S.A. 境外法人 26.58% 1,766,165,808 - - 1,766,165,808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0% 279,206,652 - - 279,206,652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 其他 4.03% 268,090,000 - - 268,090,000 - - 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0% 245,941,775 204,701,999 - 245,941,775 - - 质押 235,908,281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55% 235,909,090 -127,708,027 - 235,909,090 冻结 235,909,09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54% 235,050,877 92,440,014 - 235,050,877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其他 2.10% 139,700,000 - - 139,700,000 - -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9% 132,334,685 2,168,923 - 132,334,68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 其他 1.32% 87,439,810 11,086,500 - 87,439,810 - - 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 其他 1.20% 79,878,135 39,430,300 - 79,878,135 - -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 Grifols,S.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 号),核准公司向 Grifols,S.A.发行 1,766,165,808 股股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 份以收购其持有的 GDS 已发行在外的 40 股 A 系列普通股(占 GDS 已发行在外的 100 股 A 系列普通股的 东的情况(如有) 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 50 股 B 系列普通股(占 GDS 已发行在外的 100 股 B 系列普通股的 50%),合 计 45%GDS 股权。新增股份 1,766,165,808 股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深交所上市。Grifols,S.A.因此成为公 司前 10 名股东。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Grifols,S.A.为公司第一大股东。Grifols,S.A.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除前 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同属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除 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的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除前述普通股股东外的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01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Grifols,S.A.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 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不涉及委 的说明 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公司未知除前述股东外的其他前 10 名股东是否涉及委托/受托表决 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不适用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Grifols,S.A. 1,766,165,808 人民币普通股 1,766,165,80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9,206,652 人民币普通股 279,206,65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268,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09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5,941,775 人民币普通股 245,941,775 RAAS China Limited 235,909,090 人民币普通股 235,909,09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5,050,877 人民币普通股 235,050,877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139,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7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2,334,685 人民币普通股 132,334,68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87,439,810 人民币普通股 87,439,8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9,878,135 人民币普通股 79,878,135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Grifols,S.A.与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除前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 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一中信证券、中国华融同属于中信集 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 团下属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致行动的说明 3、公司未知除 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的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前述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外的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户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为中信证券管理的 “中信证券华宝中信银行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尚未归还 股东名称(全称)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的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 的比例 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 沪深 300 医药卫生 40,447,835 0.60% 1,239,800 0.018% 79,878,135 1.20% 155,200 0.002%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备注: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 年 7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 102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30%,用于依法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70%。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司注销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5,307,149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 95,307,149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已由 6,740,787,907 股变更为 6,645,480,758 股。 上述计算“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占总股本比例时以原总 股本 6,740,787,907 股计算。上述“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占 总股本比例时以新总股本 6,645,480,758 股计算。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本报告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全称) 期新增 量 /退出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退出 0 0.00% 9,694,904 0.15%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信理 财恒源 J1604 单一资金信 退出 0 0.00% - - 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退出 0 0.00% 57,457,263 0.8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 新增 155,200 0.002% 80,033,335 1.2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 新增 0 0.00% 87,439,810 1.32% 券投资基金 备注: 1、股东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信理财恒源 J1604 单一资金信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 200 名内; 2、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为上期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103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支配公 司股份表决权比例已低于基立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且基立福明确表示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时《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 动人以及基立福均无法在上海莱士股东大会形成多数控制;另一方面,任意一方均不能够决定上海莱士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无法对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的形成产生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结合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基立福签署确认的问卷、相关方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时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董事会人员情况,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 际控制人状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郑跃文先生、Kieu Hoang(黄凯)先生。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 致行动人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已低于基立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且基立福明确表示 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 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基立福均无法在上海莱士股东大会形成多数控制;另一方面,任意一方均 不能够决定上海莱士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无法对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的形成产生实际控制。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结合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基立福签署确认的问卷、 相关方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董事会人员情况,公司变更 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 10%以上的股东情况 是□否 法人 □ 自然人 104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 成立日期 主要经营业务 面股东名称 单位负责人 构代码 基立福是全球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导者,总部位于西班牙巴塞罗 那,在全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 21,000 多名员工,产品和服 务销往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业务主要分为: 1)生物科学——制造用于治疗用途的血浆蛋白制品,业务流程 包括血浆的接收,分析,检疫,分类,级分和纯化等;并销售和 分销最终产品。提供血浆产品,包括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Thomas (IVIG) , 肌 注 人 免 疫 球 蛋 白 , 人 凝 血 因 子 VIII(Factor Glanzmann 959800 VIII),人凝血因子 IX(Factor IX),α-1 抗胰蛋白酶(A1PI), 1987 年 (执行主席、 HSSNX 抗凝血酶 III(ATIII)和人血白蛋白等。 基立福 06 月 22 CEO), WRKB 2)诊断——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体外诊断产品,包括用于 日 K4N60 临床和血库实验室的分析仪器,试剂,软件和相关产品。该部门 服务于献血中心、临床分析实验室和医院免疫血液学。 3)医院——制造和安装医院使用的产品,主要包括药房管理系 统和设备,医院耗材等。 4)其他:包括向第三方提供生产服务的活动,第三方血浆销售和 研究活动,还包括医疗解决方案(原医院科室),此外,它还包括 由 Grifols 生产的用于医院药房的药品,以及与 Grifols 自己产品 互补产品的营销。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 不适用 公司的股权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05 已回购数量占 占总股 已回购 股权激励计划 方案披 拟回购股份数量 拟回购金额 本的比 拟回购期间 回购用途 数量 所涉及的标的 露时间 (股) (万元) 例 (股) 股票的比例 (如有) 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 自 2023 年 7 月 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 预计不低于 6 日召开的 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 2023 年 0.93% 50,000 万元 2023 年第一次 预计 62,500,000 股至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 136,153, 06 月 03 至 (含)且不 临时股东大会 - 125,000,000 股 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070 日 1.85% 超过 100,000 审议通过本回 的 30%,用于依法注销减 万元(含) 购股份方案之 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 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股份总数的 70%。 注: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 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198%, 最高成交价为 7.5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686,226.4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10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10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10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4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黎志贤、杨瑾璐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9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莱士”) 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莱士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莱士,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第 1 页,共 6 页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8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莱士商誉的账面 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 价值为人民币 50.73 亿元,本年未计提商誉减 程序: 值准备。 了解并评价上海莱士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 上海莱士管理层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 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 值测试,并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胜任能 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 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是采用预计未来现金 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和将商誉分摊 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管理层聘请了外部评 至资产组的做法,以及管理层在进行商誉 估机构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 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 计准则的要求; 判断,尤其是对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 基于我们对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所处行业 使用的折现率的估计。 的了解、经验和知识,参考经批准的经营 由于在估计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参数涉及 计划,质疑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的关键 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这些判断存在固有不确 参数,包括未来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等; 定性,并且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 评价管理层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折现率的合 理性,并利用估值专家的工作对以上管理 层的工作进行评价; 第 2 页,共 6 页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8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对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和其他关键假设进 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如何变动会 导致不同的结论,进而评价对关键假设的 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将管理层在上一年度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 预测时使用的估计和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 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 向的迹象,并就识别出的任何重大差异向 管理层询问原因,同时考虑相关因素是否 已在本年度的预测中予以考虑; 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评估以 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 3 页,共 6 页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四、其他信息 上海莱士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莱士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 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 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莱士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上海莱士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莱士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 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 的。 第 4 页,共 6 页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上海莱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莱士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莱士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 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 5 页,共 6 页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9456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 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 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 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黎志贤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杨瑾璐 2024 年 4 月 25 日 第 6 页,共 6 页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4,000,904,286.08 3,977,425,328.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2 197,406,352.00 237,766,760.00 应收账款 六、3 581,208,155.54 707,021,384.74 应收款项融资 六、4 192,870,486.49 208,422,916.93 预付款项 六、5 25,917,758.79 40,964,121.37 其他应收款 六、6 9,806,002.88 6,807,041.54 存货 六、7 3,666,931,557.58 3,268,843,130.57 其他流动资产 六、8 73,014.05 26,159,137.35 流动资产合计 8,675,117,613.41 8,473,409,821.2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六、9 15,063,759,556.99 14,930,426,093.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10 297,632.50 3,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516,531.97 6,037,800.86 固定资产 六、11 1,316,303,673.61 1,202,478,871.04 在建工程 六、12 134,026,226.31 74,188,791.49 使用权资产 六、13 2,299,742.97 4,907,073.84 无形资产 六、14 233,854,828.82 175,487,261.84 商誉 六、15 5,073,443,174.19 4,702,868,669.03 长期待摊费用 六、16 21,292,835.41 25,775,258.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17 89,805,652.00 83,554,696.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六、18 1,311,736,525.00 775,825,156.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253,336,379.77 21,984,549,673.90 资产总计 31,928,453,993.18 30,457,959,495.12 第1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2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六、19 1,650,817,190.66 1,137,691,268.84 合同负债 六、20 22,639,352.66 91,764,871.13 应付职工薪酬 六、21 147,232,687.62 122,440,160.36 应交税费 六、22 118,870,813.74 127,814,042.80 其他应付款 六、23 303,304,499.26 142,940,940.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24 411,052.81 1,976,056.65 其他流动负债 1,300,748.67 36,223.92 流动负债合计 2,244,576,345.42 1,624,663,564.1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六、25 1,494,083.12 1,846,313.00 预计负债 六、26 7,058,802.20 - 递延收益 六、27 9,492,167.46 12,769,497.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17 16,021,222.05 5,338,739.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066,274.83 19,954,549.42 负债合计 2,278,642,620.25 1,644,618,113.59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六、28 6,645,480,758.00 6,740,787,907.00 资本公积 六、29 13,805,266,678.69 14,560,446,820.72 减:库存股 六、30 (182,917,630.86) - 其他综合收益 六、31 255,670,720.32 (15,717,641.12) 盈余公积 六、32 791,527,022.79 705,533,729.85 未分配利润 六、33 8,318,921,646.19 6,827,661,646.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633,949,195.13 28,818,712,462.60 少数股东权益 15,862,177.80 (5,371,081.07) 股东权益合计 29,649,811,372.93 28,813,341,381.5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1,928,453,993.18 30,457,959,495.1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第4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5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8,589,249.17 1,942,369,885.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7,406,352.00 237,766,760.00 应收账款 十六、1 198,307,336.92 210,572,458.50 应收款项融资 163,352,026.49 96,638,459.41 预付款项 166,195,147.05 183,385,099.67 其他应收款 十六、2 462,082,574.09 401,656,634.36 存货 903,756,668.50 911,059,594.65 流动资产合计 3,229,689,354.22 3,983,448,891.8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十六、3 22,349,800,264.73 21,691,474,714.6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97,632.50 3,000,000.00 固定资产 388,760,818.91 398,627,658.53 在建工程 15,617,000.32 18,997,305.69 使用权资产 - 86,161.07 无形资产 36,902,733.47 34,537,387.22 长期待摊费用 7,889,977.01 11,188,000.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766,687.54 140,182,85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351,095.60 83,641,356.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38,386,210.08 22,381,735,434.43 资产总计 26,368,075,564.30 26,365,184,326.25 第6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7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33,073,587.41 31,577,658.34 合同负债 3,247,953.03 4,250,425.24 应付职工薪酬 94,686,551.59 87,811,738.32 应交税费 56,232,671.21 55,212,596.45 其他应付款 497,893,001.03 459,805,075.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9,182.68 其他流动负债 949.93 36,223.92 流动负债合计 685,134,714.20 638,782,900.20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3,480,681.82 6,290,765.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80,681.82 6,290,765.08 负债合计 688,615,396.02 645,073,665.28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8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六、28 6,645,480,758.00 6,740,787,907.00 资本公积 14,354,520,414.40 15,046,043,864.60 减:库存股 (182,917,630.86) - 其他综合收益 255,670,720.32 (15,717,724.87) 盈余公积 791,709,047.25 705,715,754.31 未分配利润 3,814,996,859.17 3,243,280,859.93 股东权益合计 25,679,460,168.28 25,720,110,660.9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6,368,075,564.30 26,365,184,326.25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第9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一、营业总收入 六、34 7,963,958,567.30 6,567,198,581.04 其中:营业收入 7,963,958,567.30 6,567,198,581.04 二、营业总成本 5,547,916,638.37 4,511,133,047.53 其中:营业成本 六、34 4,715,319,081.16 3,667,398,039.00 税金及附加 六、35 37,691,842.14 32,808,076.37 销售费用 六、36 333,764,425.29 373,027,926.81 管理费用 六、37 378,984,776.17 333,447,848.66 研发费用 六、38 173,736,285.50 145,707,818.85 财务净收益 六、39 (91,579,771.89) (41,256,662.16) 其中:利息费用 119,750.58 263,183.67 利息收入 135,379,925.06 98,306,175.07 加:其他收益 六、40 22,255,982.52 16,022,088.65 投资(损失)/收益 六、41 (153,822,973.11) 412,387,990.9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收 益 (157,819,053.11) 412,387,990.99 公允价值变动 (损失) / 收益 六、42 (40,360,408.00) 18,381,968.00 信用减值转回/ (损失) 六、43 5,217,974.87 (16,375,136.99) 资产减值损失 六、44 (23,996,847.33) (207,721,166.85) 资产处置 (损失) / 收益 (12,493.00) 227,188.92 三、营业利润 2,225,323,164.88 2,278,988,466.23 加:营业外收入 六、45 2,416,702.92 297,569.58 减:营业外支出 六、45 23,655,389.74 5,678,349.57 四、利润总额 2,204,084,478.06 2,273,607,686.24 减:所得税费用 六、46 426,651,258.15 400,609,835.17 五、净利润 1,777,433,219.91 1,872,997,851.07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五、净利润 1,777,433,219.91 1,872,997,851.07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 1,777,433,219.91 1,872,997,851.07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9,476,930.19 1,880,090,066.90 2. 少数股东损益 (2,043,710.28) (7,092,215.8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1,388,361.44 1,223,976,300.82 (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271,388,361.44 1,223,976,300.82 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1)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71,388,361.44 1,223,976,300.82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71,388,361.44 1,223,976,300.82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48,821,581.35 3,096,974,151.89 第 12 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48,821,581.35 3,096,974,151.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50,865,291.63 3,104,066,367.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43,710.28) (7,092,215.83)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六、47 0.27 0.28 (二) 稀释每股收益 六、47 0.27 0.2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第 14 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一、营业收入 十六、4 2,114,412,947.54 2,024,605,444.53 减:营业成本 十六、4 758,366,203.91 785,385,307.86 税金及附加 12,037,132.75 10,089,117.98 销售费用 222,201,659.61 216,685,721.01 管理费用 173,882,562.11 146,929,239.25 研发费用 86,247,468.94 78,279,278.73 财务净收益 (55,110,230.12) (67,276,587.88) 其中:利息费用 1,108,461.12 1,223,044.52 利息收入 44,253,065.00 37,746,255.86 加:其他收益 6,494,936.18 6,404,406.72 投资收益 十六、5 127,916,539.29 423,604,095.8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6,812,184.65) 423,604,095.8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收益 (40,360,408.00) 18,381,968.00 信用减值转回 / (损失) 343,404.51 (4,576,333.62) 资产减值损失 (22,353,648.24) (229,293,429.90) 资产处置(损失) / 收益 (96,799.95) 37,117.18 二、营业利润 988,732,174.13 1,069,071,191.82 加:营业外收入 1,367,762.90 1,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7,426,667.24 2,923,661.61 三、利润总额 982,673,269.79 1,066,148,530.21 减:所得税费用 122,740,340.40 101,145,844.57 四、净利润 859,932,929.39 965,002,685.64 (一) 持续经营净利润 859,932,929.39 965,002,685.64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1,388,445.19 1,223,976,217.07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71,388,445.19 1,223,976,217.07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71,388,445.19 1,223,976,217.07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31,321,374.58 2,188,978,902.71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第 17 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604,254,496.59 6,909,810,50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9(1)a 62,669,816.76 53,507,96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6,924,313.35 6,963,318,465.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88,841,664.85) (3,654,382,434.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63,789,207.78) (597,671,962.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4,740,663.86) (593,924,074.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9(1)b (391,668,694.53) (391,743,929.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9,040,231.02) (5,237,722,401.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六、50(1) 2,277,884,082.33 1,725,596,063.70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83,751,508.85 498,156,545.0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674,110.09 38,493,963.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26,884.15 2,239,081.1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9(2)a 4,013,661.00 7,5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4,766,164.09 546,419,589.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50,796,534.17) (225,729,006.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42,027,998.00) (1,444,834,506.39)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440,685,519.0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9(2)b (1,850,000.00) (6,0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5,360,051.20) (1,676,613,513.35)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593,887.11) (1,130,193,923.91)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9(3)a 114,458,455.36 1,094,480.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458,455.36 1,094,480.84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02,223,637.21) (188,742,061.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9(3)b (1,046,454,560.56) (5,730,363.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8,678,197.77) (194,472,424.57)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4,219,742.41) (193,377,943.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305,184.71) 11,751,568.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六、50(1) 469,765,268.10 413,775,764.7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26,546,349.30 2,312,770,584.53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50(3) 3,196,311,617.40 2,726,546,349.30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第 21 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21,927,920.17 2,065,523,349.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630,865.97 33,543,59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2,558,786.14 2,099,066,943.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7,622,038.92) (619,668,362.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4,721,724.53) (253,495,263.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411,445.84) (176,887,450.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595,083.65) (200,507,293.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2,350,292.94) (1,250,558,368.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0,208,493.20 848,508,575.54 第 23 页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09,104,966.75 433,72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3,065,965.41 12,180,940.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478,627.16 713,480.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2,649,559.32 446,620,42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217,545,804.88) (40,924,414.53)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3,894,374.77) (1,026,789,005.07)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447,519,331.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8,959,511.00) (1,067,713,419.60)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690,048.32 (621,092,998.48)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458,455.36 1,094,480.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458,455.36 1,094,480.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36,000,0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3,332,098.33) (189,944,572.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84,605.05) (959,40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3,416,703.38) (226,903,972.55)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958,248.02) (225,809,491.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858,238.98) 8,061,171.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137,917,945.48) 9,667,256.8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7,495,758.08 1,107,828,501.2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9,577,812.60 1,117,495,758.0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4,560,446,820.72 - (15,717,641.12) 705,533,729.85 6,827,661,646.15 28,818,712,462.60 (5,371,081.07) 28,813,341,381.53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271,388,361.44 - 1,779,476,930.19 2,050,865,291.63 (2,043,710.28) 2,048,821,581.35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2.注销回购的普通股 (95,307,149.00) (604,689,646.66) 699,996,795.66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21,609,560.00 - - - - 21,609,560.00 - 21,609,560.00 4.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 所得税影响 - 9,877,613.39 - - - - 9,877,613.39 - 9,877,613.39 5.限制性股票回购成本与员工缴 款的差额 - (117,080,995.85) 117,080,995.85 - - - - - - 6.回购股份的影响 - - (999,995,422.37) - - - (999,995,422.37) - (999,995,422.37) 7.购买少数股权 六29 - (63,656,691.83) - - - - (63,656,691.83) 19,241,668.46 (44,415,023.37) 8.收购广西莱士的影响 - - - - - - - 4,035,300.69 4,035,300.69 (三) 利润分配 六33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85,993,292.94 (85,993,292.94) -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202,223,637.21) (202,223,637.21) - (202,223,637.21) (四) 其他 - (1,239,981.08) - - - - (1,239,981.08) - (1,239,981.08) 三、本年年末余额 6,645,480,758.00 13,805,266,678.69 (182,917,630.86) 255,670,720.32 791,527,022.79 8,318,921,646.19 29,633,949,195.13 15,862,177.80 29,649,811,372.93 第 27 页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4,559,504,182.02 (1,240,845,030.34) 609,033,461.29 5,233,964,997.61 25,902,445,517.58 1,721,134.76 25,904,166,652.3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223,976,300.82 - 1,880,090,066.90 3,104,066,367.72 (7,092,215.83) 3,096,974,151.89 (二) 利润分配 六33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96,500,268.56 (96,500,268.56) -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88,742,061.40) (188,742,061.40) - (188,742,061.40) (三)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不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1,151,088.40 - (1,151,088.40) - - - (四) 其他 - 942,638.70 - - - 942,638.70 - 942,638.70 三、本年年末余额 6,740,787,907.00 14,560,446,820.72 (15,717,641.12) 705,533,729.85 6,827,661,646.15 28,818,712,462.60 (5,371,081.07) 28,813,341,381.53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2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5,046,043,864.60 - (15,717,724.87) 705,715,754.31 3,243,280,859.93 25,720,110,660.9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271,388,445.19 - 859,932,929.39 1,131,321,374.58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2.注销回购的普通股 (95,307,149.00) (604,689,646.66) 699,996,795.66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21,609,560.00 - - - - 21,609,560.00 4.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 9,877,613.39 - - - - 9,877,613.39 5.限制性股票回购成本与员工缴款的差额 - (117,080,995.85) 117,080,995.85 - - - - 6.回购股份的影响 - - (999,995,422.37) - - - (999,995,422.37) 7.购买少数股权 - - - - - - - 8.其他 - - - - - - - (三) 利润分配 六33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85,993,292.94 (85,993,292.94)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202,223,637.21) (202,223,637.21) (四) 其他 - (1,239,981.08) - - - - (1,239,981.08) 三、本年年末余额 6,645,480,758.00 14,354,520,414.40 (182,917,630.86) 255,670,720.32 791,709,047.25 3,814,996,859.17 25,679,460,168.28 第 30 页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3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5,045,101,225.90 (1,240,845,030.34) 609,215,485.75 2,564,671,592.65 23,718,931,180.9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223,976,217.07 - 965,002,685.64 2,188,978,902.71 (二) 利润分配 六33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96,500,268.56 (96,500,268.56)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88,742,061.40) (188,742,061.40) (三)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不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1,151,088.40 - (1,151,088.40) - (四) 其他 - 942,638.70 - - - 942,638.70 三、本年年末余额 6,740,787,907.00 15,046,043,864.60 (15,717,724.87) 705,715,754.31 3,243,280,859.93 25,720,110,660.97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徐俊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24 页至第 13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3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 司以 200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按 1:1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 746 号文《关于核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 2008 年 6 月 11 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于 2008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6,645,480,758.00 股,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6,645,480,758.00 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本公司属生物制药行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 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免类、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本公司子 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二。 第 3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共 49 个主体,与上年相比新设立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 司,收购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下属两家浆站(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莱士 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购买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南宁 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沂 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具体包括: 持股比例 (%)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或类似权益比例) 取得方式 (万元) 直接 间接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650 100% - 设立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30 100% - 设立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550 100% - 设立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 100% - 设立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350 100% - 设立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 100% - 设立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00 100% - 设立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100% - 设立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03 80% - 设立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陕西 陕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 100% - 设立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98 100% - 设立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5,000 100% - 设立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 设立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 设立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 设立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 设立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 设立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 河南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1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醴陵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5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6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14,535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德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陵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宿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舒城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乐昌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五河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庐江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翁牛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设立 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设立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5,000 -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文成海康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田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 90% 设立 第 3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持股比例 (%)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或类似权益比例) 取得方式 (万元) 直接 间接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定安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100% 设立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血液制品进口与销售 900 - 100% 收购股权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12,503 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 9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500 - 9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四、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 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 年修 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 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将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 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海外联营企业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 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联营企业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四、9 进行 了折算。 第 3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本年购置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000.00 元。 重要的联营公司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 产的 5% 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 10 亿元,或长期股权投 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 以上。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其他 金额大于人民币 5,000,000.00 元。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 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 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 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 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 3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 (参见 附注四、18) ;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 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 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 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参见附注四、12(2)(b)) 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 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 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 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 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 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 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第 37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 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 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 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 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 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 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 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 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 子交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 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参见附注四、7(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第 3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 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 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 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 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 款及股本等。 第 3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 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四、24 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 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 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 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 4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 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 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 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 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 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 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 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 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 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 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 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 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 4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 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 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第 4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 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 的预期信用损失。 第 4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 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 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 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 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账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 款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 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 为一个组合。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员工备用金、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等。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 特征,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 2 个组合,具体为:无风险子公 司组合、其他款项组合。 (b)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 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 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 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 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第 4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 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 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 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 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 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第 4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 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 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 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 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 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 的生产制造费用。 第 4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 当期损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 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第 47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 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 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0。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四、7 进行处理。 (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四、12(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 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 4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 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 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 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 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 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 收益分享额。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0。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 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 4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3、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0。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使用寿命 (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4% 4.80% 土地使用权 50 年 0% 2.00%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四、15 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 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 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第 5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 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使用寿命 (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 - 50 年 4 - 10% 1.80 - 4.80% 机器设备 5 - 12 年 4 - 10% 7.50 - 19.20% 运输工具 4 - 10 年 3 - 10% 9.00 - 24.25% 电子及其他设备 3-8年 3 - 10% 11.25 - 32.33%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0。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 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5、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 注四、16)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 旧。 第 5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时点 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 (包括安装) 工作已经全部完 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 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 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 其正常使用; (3) 经各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 机器设备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 (包括安装) 工作已经全部完 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 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 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 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 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 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 其正常使用。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 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 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 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第 5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 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 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0) 后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 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 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摊销年限 (年) 土地使用权 45 - 50 年 软件 5年 专利权 2 - 20 年 非专利技术 4-8年 经营权 5年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 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第 5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 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 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 注四、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本年度内没有资本化的研发费用。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 入当期损益。 18、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 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摊销期限 装修费 5年 第 5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四、21) 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 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 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 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第 5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1、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 法。 22、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 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 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 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 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 进行调整。 23、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 5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 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 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 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 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 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 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 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 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 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 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第 57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第 5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 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 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 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 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 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 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 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 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 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 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 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四、10(6)) 。本 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 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对于销售血液制品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 定,通常以血液制品运达客户指定仓库或货交承运人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第 5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 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 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 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 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 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 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 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 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 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第 6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 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 合理预期时。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 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8、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 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 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 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第 6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 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 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 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 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 偿负债。 29、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 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第 6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 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 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 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 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 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 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 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 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四、24 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 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 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四、20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 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第 6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单项租赁资产为全 新资产时价值较低)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 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 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 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 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 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 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 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 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 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四、10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 6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0、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 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1、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 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 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 联方。 32、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 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 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辨别。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将本集团视为 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且无 需列示分部资料。在所有列报期间,本集团均没有从单一用户取得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 10%或 以上的收入。 33、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 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 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 期间予以确认。 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四、14 和 17)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 六、3、6、7、9、15 以及附注十六、1 和 2) 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a) 附注十二 - 股份支付 第 6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4、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 2023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a)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 31 号) (“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 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 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本集团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 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第 6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3%,13%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 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1%,5%,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3%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0%,25% 2、 税收优惠 (1) 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税率为 25%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其他附 属公司适用 25%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取得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 市财政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31002871,有效期三年。本 公司自 2023 年度起至 2025 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 策。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4000550,有效期 三年,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自 2021 年度起至 2023 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 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3001518,有效期三年。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自 2021 年度起至 2023 年度 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第 67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 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41002058,有 效期三年。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 2022 年度起至 2024 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怀远县同路单采血 浆站有限公司,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及忻城莱士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 12 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 费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3] 12 号) 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但不超过人 民币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 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 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 年 6 月 13 日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 57 号),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 率,将 6%和 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 3%,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第 6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库存现金 3,924,493.66 4,915,799.49 银行存款 3,990,172,361.12 3,966,800,362.98 其他货币资金 6,807,431.30 5,709,166.25 合计 4,000,904,286.08 3,977,425,328.7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含一年内到期定期存款人民币 798,067,578.32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45,400,159.17 元),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使用受限货 币资金人民币 6,525,090.36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478,820.25 元)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投资 197,406,352.00 237,766,760.00 合计 197,406,352.00 237,766,760.00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本年公允价值 投资证券的品种 投资证券的名称 年末持有数量 投资成本 年末余额 变动损失 (股) 股票 万丰奥威 39,960,800.00 334,415,255.37 197,406,352.00 (40,360,408.00) 合计 39,960,800.00 334,415,255.37 197,406,352.00 (40,360,408.00) 第 6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关联方 十一、6 48,154,089.54 47,351,147.44 第三方 623,703,818.89 755,620,790.16 小计 671,857,908.43 802,971,937.60 减:坏账准备 90,649,752.89 95,950,552.86 合计 581,208,155.54 707,021,384.74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3 年 2022 年 1 年以内 611,026,034.66 741,425,842.30 1-2年 1,215,232.81 1,904,754.85 2-3年 470,521.84 1,587,592.00 3 年以上 59,146,119.12 58,053,748.45 小计 671,857,908.43 802,971,937.60 减:坏账准备 90,649,752.89 95,950,552.86 合计 581,208,155.54 707,021,384.74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第 7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8,868,089.54 7.27 48,868,089.54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622,989,818.89 92.73 41,781,663.35 6.71 581,208,155.54 合计 671,857,908.43 100.00 90,649,752.89 581,208,155.5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351,147.44 5.90 47,351,147.44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755,620,790.16 94.10 48,599,405.42 6.43 707,021,384.74 合计 802,971,937.60 100.00 95,950,552.86 707,021,384.74 (a) 2023 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名称 金额 金额 受外部环境压力持 续影响,业务开展 及资金筹措不如预 计,现金流紧张,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8,154,089.54 48,154,089.54 100% 还款困难 单位 1 714,000.00 714,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48,868,089.54 48,868,089.54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以下简称“美国莱士”) 为本公司现任董事黄凯控制的 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 国莱士发货,并分别于 2020 年 7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2022 年 3 月、2022 年 4 月及 2022 年 8 月委托尚公 (上海) 律师事务所向美国莱士发出了催收《律师函》。对 美国莱士的上述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 7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 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 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 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下表列示了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之外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 2023 年 2022 年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 (%) 1 年以内 611,026,034.66 30,551,301.75 5.00 741,425,842.30 37,071,292.12 5.00 1-2年 501,232.81 50,123.28 10.00 1,904,754.85 190,475.49 10.00 2-3年 470,521.84 188,208.74 40.00 1,587,592.00 635,036.80 40.00 3 年以上 10,992,029.58 10,992,029.58 100.00 10,702,601.01 10,702,601.01 100.00 合计 622,989,818.89 41,781,663.35 755,620,790.16 48,599,405.42 违约损失率基于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 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 整。 (4)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本年变动情况 类别 年初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351,147.44 1,516,942.10 - - - 48,868,089.5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8,599,405.42 - (6,817,742.06) (0.01) - 41,781,663.35 合计 95,950,552.86 1,516,942.10 (6,817,742.06) (0.01) - 90,649,752.89 第 7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年末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 1 56,487,494.00 8.41 2,824,374.70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8,154,089.54 7.17 48,154,089.54 客户 3 47,600,000.00 7.08 2,380,000.00 客户 4 39,000,000.00 5.80 1,950,000.00 客户 5 38,412,390.00 5.72 1,920,619.50 合计 229,653,973.54 34.18 57,229,083.74 4、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银行承兑汇票 192,870,486.49 208,422,916.93 合计 192,870,486.49 208,422,916.9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2023 年 2023 年 项目 已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979,770.94 3,443,1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18,422,870.94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962,145.37 元)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到期日为 1 至 6 个月。对于由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本集团 用于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已实质上转移了该等未到期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故而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对于由信用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的本集团 第 7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用于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尚未转移其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未终止确 认该应收票据,并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人民币 3,443,100.00 元。 2023 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 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账龄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含 1 年) 22,534,464.41 86.95 34,067,875.63 83.17 1 至 2 年 (含 2 年) 2,144,670.73 8.27 5,157,904.37 12.59 2 至 3 年 (含 3 年) 17,718.00 0.07 578,638.16 1.41 3 年以上 1,220,905.65 4.71 1,159,703.21 2.83 合计 25,917,758.79 100.00 40,964,121.37 100.00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总额的比例 (%) 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14,945,434.90 57.66 (3) 年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6、 其他应收款 注 2023 年 2022 年 其他应收款 (1) 9,806,002.88 6,807,041.54 合计 9,806,002.88 6,807,041.54 第 7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 7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3 年 2022 年 1 年以内 9,979,605.10 7,555,883.24 1-2年 1,266,770.00 1,789,202.73 2-3年 395,566.50 120,281.38 3 年以上 119,264,714.10 120,079,837.05 小计 130,906,655.70 129,545,204.40 减:坏账准备 121,100,652.82 122,738,162.86 合计 9,806,002.88 6,807,041.54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押金及保证金 1,291,203.02 4,387,007.55 备用金 290,975.12 399,979.06 其他 12,704,477.56 8,138,217.79 股权转让款 (注) 116,620,000.00 116,620,000.00 小计 130,906,655.70 129,545,204.40 减:坏账准备 121,100,652.82 122,738,162.86 合计 9,806,002.88 6,807,041.54 注: 股权转让款系本公司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前年度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北 广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而应收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应的部分尾款。截至本财 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该款项尚未收回。本集团已在以前年度对该项应收款项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第 7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 119,009,847.45 90.91 119,009,847.45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i) 11,896,808.25 9.09 2,090,805.37 17.57 9,806,002.88 合计 130,906,655.70 100.00 121,100,652.82 9,806,002.88 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 119,014,547.45 91.87 119,014,547.45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i) 10,530,656.95 8.13 3,723,615.41 35.36 6,807,041.54 合计 129,545,204.40 100.00 122,738,162.86 6,807,041.54 (i) 2023 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2023 年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620,000.00 116,620,000.00 100.00 未按约定付款 单位 1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 2 1,026,947.45 1,026,947.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员工借款 162,900.00 162,9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19,009,847.45 119,009,847.45 2022 年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620,000.00 116,620,000.00 100.00 未按约定付款 单位 1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 2 1,026,947.45 1,026,947.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员工借款 167,600.00 167,6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19,014,547.45 119,014,547.45 第 77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ii)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2023 年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9,999,605.10 491,035.11 5.00 1-2年 66,770.00 6,677.00 10.00 2-3年 395,566.50 158,226.60 40.00 3 年以上 1,434,866.65 1,434,866.66 100.00 合计 11,896,808.25 2,090,805.37 2022 年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6,355,883.24 307,040.26 5.00 1-2年 762,255.28 76,225.52 10.00 2-3年 120,281.38 48,112.58 40.00 3 年以上 3,292,237.05 3,292,237.05 100.00 合计 10,530,656.95 3,723,615.41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 年末余额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116,620,000.00 3 年以上 89.09 116,620,000.00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 其他 5,690,745.47 1 年以内 4.35 284,537.27 单位 1 其他 1,200,000.00 1-2 年 0.92 1,200,000.00 单位 2 其他 1,026,947.45 3 年以上 0.78 1,026,947.45 单位 3 其他 499,700.00 1 年以内 0.38 24,985.00 合计 125,037,392.92 95.52 119,156,469.72 第 7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54,473,485.63 - 554,473,485.63 558,830,625.31 19,199.65 558,811,425.66 在产品 900,471,909.35 28,082,293.13 872,389,616.22 993,880,340.39 16,807,892.75 977,072,447.64 库存商品 2,228,266,805.48 112,649.76 2,228,154,155.72 1,620,754,507.50 - 1,620,754,507.50 低值易耗品 1,232,508.49 - 1,232,508.49 61,283.35 - 61,283.35 发出商品 10,681,791.52 - 10,681,791.52 112,143,466.42 - 112,143,466.42 合计 3,695,126,500.47 28,194,942.89 3,666,931,557.58 3,285,670,222.97 16,827,092.40 3,268,843,130.57 (2)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核销 年末余额 原材料 19,199.65 519,290.19 538,489.84 - 在产品 16,807,892.75 19,002,297.59 7,727,897.21 28,082,293.13 库存商品 - 129,692.96 17,043.20 112,649.76 合计 16,827,092.40 19,651,280.74 8,283,430.25 28,194,942.89 本集团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年核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为已报废的存货相关的存货 跌价准备。 第 7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6,056,606.40 预缴税额 73,014.05 102,530.95 合计 73,014.05 26,159,137.35 9、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15,063,759,556.99 14,930,426,093.34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5,063,759,556.99 14,930,426,093.34 第 8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本年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 宣告发放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联营企业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 271,424,905.11 - - 17,038,766.40 1,259,972.69 (2,417,946.89) - - - 287,305,697.31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GDS”) (注) 14,659,001,188.23 - - (174,857,819.51) 270,128,388.75 1,177,965.81 - - 21,004,136.40 14,776,453,859.68 - 合计 14,930,426,093.34 - - (157,819,053.11) 271,388,361.44 (1,239,981.08) - - 21,004,136.40 15,063,759,556.99 - 注: GDS 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埃默里维尔注册成立的一家从事血液检测设备和试剂生产的血液检测公司,主要生产核酸检测、免疫抗原和血型 检测相关产品。GDS 主要工厂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埃默里维尔和圣地亚哥。GDS 子公司工厂主要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和毕尔巴鄂。GDS 的 最终控股公司为 Grifols, S.A. (以下简称“基立福”) 。GDS 的主要财务信息详见八、1(2)。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中公允价值采用收益法确定,处置费用为资产处置有关的费用。关键参数包括折现率、收 入增长率,是结合历史数据、行业市场情况、经批准的管理层盈利预测确定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GDS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4] 第 1053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 GDS 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第 8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97,632.50 3,000,000.00 在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 3,000,000.00 - (2,702,367.50) 297,632.50 合计 3,000,000.00 - (2,702,367.50) 297,632.50 2018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 会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广东创 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议案》,2018 年 6 月 13 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 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广东创吉 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具体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具 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将该项拟长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 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 年,因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投资的标的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本公司 根据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 297,632.50 元,对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减值金额人民币 2,702,367.50 元。 第 82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1,195,483,891.30 792,679,412.73 53,870,793.73 285,921,303.74 2,327,955,401.50 本年增加 151,004,354.06 88,030,498.91 11,144,222.14 19,876,642.31 270,055,717.42 - 购置 6,429,278.87 42,911,592.06 11,055,235.21 14,636,676.06 75,032,782.20 - 在建工程转入 63,794,564.19 31,461,243.20 - 4,994,909.25 100,250,716.6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80,780,511.00 13,657,663.65 88,986.93 245,057.00 94,772,218.58 本年减少 3,554,061.49 16,481,655.25 7,125,053.24 10,316,457.32 37,477,227.30 - 处置或报废 2,628,508.49 15,432,641.93 7,125,053.24 10,316,457.32 35,502,660.98 - 转入在建工程 - 1,049,013.32 - - 1,049,013.32 - 其他减少 925,553.00 - - - 925,553.00 年末余额 1,342,934,183.87 864,228,256.39 57,889,962.63 295,481,488.73 2,560,533,891.62 减: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81,685,307.23 494,408,829.00 37,635,905.84 211,746,488.39 1,125,476,530.46 本年增加 49,919,748.33 71,001,305.30 5,226,201.79 22,269,604.82 148,416,860.24 -本年计提 49,919,748.33 71,001,305.30 5,226,201.79 22,269,604.82 148,416,860.24 本年减少 919,335.73 14,394,562.31 6,546,384.14 9,446,089.60 31,306,371.78 - 处置或报废 919,335.73 13,647,087.07 6,546,384.14 9,446,089.60 30,558,896.54 - 转入在建工程 - 747,475.24 - - 747,475.24 年末余额 430,685,719.83 551,015,571.99 36,315,723.49 224,570,003.61 1,242,587,018.92 减: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 本年增加 - 1,643,199.09 - - 1,643,199.09 -本年计提 - 1,643,199.09 - - 1,643,199.09 年末余额 - 1,643,199.09 - - 1,643,199.09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912,248,464.04 311,569,485.31 21,574,239.14 70,911,485.12 1,316,303,673.61 年初账面价值 813,798,584.07 298,270,583.73 16,234,887.89 74,174,815.35 1,202,478,871.0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未办妥 项目 账面价值 产权证书原因 办理流程暂未结束, 房屋及建筑物 47,410,307.77 导致产权证书未办妥 第 83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2、 在建工程 (1) 重要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GSP 基地项目 56,965,408.39 2,738,508.39 澧县浆站办公楼扩建 34,566,299.77 45,648.00 淮南浆站在建工程 14,178,319.56 343,541.24 上海莱士全自动包装线项目 7,037,310.50 - 上林浆站改建工程 6,557,354.68 - 上海莱士奉贤厂区产能扩建工程概念和基础工程设计 6,041,339.82 - 五河浆站在建工程 4,299,469.89 - 保康浆站在建工程 - 45,367,255.52 低温特种净化空调箱机组改造项目 - 8,628,000.00 纯化水 / 注射用水生产设备增加备用机组项目 - 4,045,929.00 马山浆站综合楼项目 - 2,736,960.15 庐江浆站浆站整体改造工程 - 2,272,423.80 其他 4,380,723.70 8,010,525.39 小计 134,026,226.31 74,188,791.49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34,026,226.31 74,188,791.49 第 84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a)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累计投 入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占预算比例 项目 预算数 年初余额 购置 固定资产转入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年末余额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万元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GSP 基地项目 18,000.00 2,738,508.39 54,226,900.00 - - - - 56,965,408.39 32% 32% 自有资金 澧县浆站办公楼扩建 5,518.00 45,648.00 34,520,651.77 - - - - 34,566,299.77 63% 63% 自有资金 淮南浆站在建工程 4,100.00 343,541.24 13,834,778.32 - - - - 14,178,319.56 35% 35% 自有资金 上海莱士新增全自动包装线项目 975.30 - 7,037,310.50 - - - - 7,037,310.50 72% 72% 自有资金 上林浆站改建工程 4,500.00 - 6,557,354.68 - - - - 6,557,354.68 15% 15% 自有资金 上海莱士奉贤厂区产能扩建工程概念和基 础工程设计 16,000.00 - 6,041,339.82 - - - - 6,041,339.82 4% 4% 自有资金 五河浆站在建工程 4,000.00 - 4,299,469.89 - - - - 4,299,469.89 11% 11% 自有资金 保康浆站在建工程 5,505.00 45,367,255.52 3,985,524.23 - 49,352,779.75 - - - 100% 100% 自有资金 低温特种净化空调箱机组改造项目 1,566.00 8,628,000.00 5,752,000.00 - 14,380,000.00 - - - 100% 100% 自有资金 纯化水 / 注射用水生产设备增加备用机组 项目 560.00 4,045,929.00 1,011,482.00 - 5,057,411.00 - - - 100% 100% 自有资金 马山浆站综合楼项目 1,535.00 2,736,960.15 7,611,601.92 - 10,273,395.07 - 75,167.00 - 100% 100% 自有资金 庐江浆站浆站整体改造工程 550.00 2,272,423.80 3,330,745.55 - 5,293,169.35 - 310,000.00 - 100% 100% 自有资金 其他 8,010,525.39 14,411,519.70 301,538.08 15,893,961.47 2,094,936.00 353,962.00 4,380,723.70 自有资金 合计 74,188,791.49 162,620,678.38 301,538.08 100,250,716.64 2,094,936.00 739,129.00 134,026,226.31 第 85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在建工程年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13、 使用权资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14,363,601.53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5,224,527.60 年末余额 9,139,073.93 减: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9,456,527.69 本年计提 2,607,330.87 本年减少 5,224,527.60 年末余额 6,839,330.96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2,299,742.97 年初账面价值 4,907,073.84 第 86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附注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经营权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184,802,374.55 43,196,636.26 9,078,848.73 105,170,601.31 2,800,000.00 345,048,460.85 本年增加 40,104,019.28 5,935,890.92 23,113,500.00 800,000.00 - 69,953,410.20 - 购置 19,135,213.08 3,840,954.92 - 800,000.00 - 23,776,168.00 - 在建工程转入 - 2,094,936.00 - - - 2,094,936.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 七、1 20,968,806.20 - 23,113,500.00 - - 44,082,306.20 本年减少 - 398,070.19 - - - 398,070.19 年末余额 224,906,393.83 48,734,456.99 32,192,348.73 105,970,601.31 2,800,000.00 414,603,800.86 减: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41,103,010.71 16,575,718.47 8,327,035.89 101,968,767.16 1,586,666.78 169,561,199.01 本年计提 3,798,345.44 4,014,546.35 959,505.91 1,869,638.57 886,666.73 11,528,703.00 本年减少 - 340,929.97 - - - 340,929.97 年末余额 44,901,356.15 20,249,334.85 9,286,541.80 103,838,405.73 2,473,333.51 180,748,972.04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180,005,037.68 28,485,122.14 22,905,806.93 2,132,195.58 326,666.49 233,854,828.82 年初账面价值 143,699,363.84 26,620,917.79 751,812.84 3,201,834.15 1,213,333.22 175,487,261.84 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专利权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第 87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5、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附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账面原值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936,576,509.82 - 3,936,576,509.82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1,475,750,671.94 - 1,475,750,671.94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七、1 - 370,574,505.16 370,574,505.16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20,516,987.81 - 220,516,987.81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 公司 26,412,075.47 - 26,412,075.47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3,694,766.78 - 23,694,766.78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1,008,714.47 - 21,008,714.47 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15,485,802.32 - 15,485,802.32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735,470.00 - 2,735,470.00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472,958.11 - 472,958.11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57,354.23 - 357,354.23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86,919.37 - 186,919.37 小计 5,723,198,230.32 370,574,505.16 6,093,772,735.48 减:减值准备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988,053,899.16 - 988,053,899.16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 司 29,540,192.13 - 29,540,192.13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 司 2,735,470.00 - 2,735,470.00 小计 1,020,329,561.29 - 1,020,329,561.29 账面价值 4,702,868,669.03 370,574,505.16 5,073,443,174.19 第 88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商誉减值准备 a.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是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是 形成商誉时收购的子公司划分为单个资产组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不适用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是 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详见四、32。 第 89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稳定期的关键 预测期内的参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预测期的年限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参数的确定依 数的确定依据 据 增长率 毛利率 折现率 增长率 毛利率 折现率 经批准的财务 经批准的财务 预算,相关资 预算,相关资 同路生物制药有 产组特定风险 产组特定风险 限公司 4,929,968,815.73 6,422,613,116.28 - 5年 2%-5% 60%-62% 10.20% 的税后折现率 0% 62% 10.20% 的税后折现率 经批准的财务 经批准的财务 预算,相关资 预算,相关资 郑州莱士血液制 产组特定风险 产组特定风险 品有限公司 622,404,712.77 687,162,531.52 - 9年 -12%-57% 36%-62% 10.20% 的税后折现率 0% 55% 10.20% 的税后折现率 经批准的财务 经批准的财务 预算,相关资 预算,相关资 广西莱士生物制 产组特定风险 产组特定风险 药有限公司 528,560,469.26 539,500,000.00 - 9年 0%-50% 0%-60% 11.40% 的税后折现率 0% 60% 11.40% 的税后折现率 经批准的财务 经批准的财务 预算,相关资 预算,相关资 浙江海康生物制 产组特定风险 产组特定风险 品有限责任公司 301,199,278.68 340,783,772.66 - 5年 -19%-70% 27%-36% 10.20% 的税后折现率 0% 36% 10.20% 的税后折现率 第 90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长期待摊费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摊销额 年末余额 装修费 22,058,007.06 4,194,130.39 8,093,818.93 18,158,318.52 其他 3,717,251.78 828,015.85 1,410,750.74 3,134,516.89 合计 25,775,258.84 5,022,146.24 9,504,569.67 21,292,835.41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42,070,072.78 37,707,661.74 233,138,651.00 36,352,163.7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8,123,075.53 1,218,461.33 6,572,378.60 985,856.79 递延收益 5,133,135.67 769,970.35 10,709,282.33 1,606,392.35 预提及其他费用 110,636,780.53 16,595,517.08 74,045,634.73 11,106,845.21 租赁负债 1,905,135.93 473,555.63 3,822,269.65 946,674.14 股权激励 78,405,400.00 11,760,810.00 - - 未分配利润 34,339,476.73 5,150,921.51 126,707,762.05 19,006,164.3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7,008,903.37 20,551,335.51 96,648,495.37 14,497,274.31 合计 617,621,980.54 94,228,233.15 551,644,473.73 84,501,370.87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26,265,728.40 3,939,859.26 - - 使用权资产 2,299,742.97 572,329.24 3,822,369.65 946,674.14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 评估增值 75,999,094.53 15,931,614.70 35,591,593.87 5,338,739.08 合计 104,564,565.90 20,443,803.20 39,413,963.52 6,285,413.22 9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资产减值准备 2,740,572.79 2,377,157.12 可抵扣亏损 528,373,124.18 470,522,606.37 递延收益 10,184,547.46 2,060,215.01 合计 541,298,244.43 474,959,978.50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和递延收益主要是下 属单采血浆公司产生的。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情况 年份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度 - 63,177,618.73 2024 年度 55,529,759.33 55,529,759.33 2025 年度 88,391,098.60 88,391,098.60 2026 年度 123,205,130.59 123,205,130.59 2027 年度 140,218,999.12 140,218,999.12 2028 年度及以后 121,028,136.54 - 合计 528,373,124.18 470,522,606.37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资产预付款 (注) 198,819,112.50 - 198,819,112.50 6,959,752.50 - 6,959,752.50 超过一年到期的银行定期存款 1,112,917,412.50 - 1,112,917,412.50 768,865,404.39 - 768,865,404.39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 1,311,736,525.00 - 1,311,736,525.00 775,825,156.89 - 775,825,156.89 9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资产预付款主要系本公司向上海临港奉贤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 司购买人才公寓的款项。 9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应付材料款 36,067,268.99 38,325,632.73 应付采购商品款 (注) 1,579,079,513.60 1,063,606,853.55 应付工程款 21,430,516.40 19,675,551.02 应付设备款 8,123,156.99 7,689,749.32 其他 6,116,734.68 8,393,482.22 合计 1,650,817,190.66 1,137,691,268.84 年末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一、6。 注: 2023 年本公司继续执行与基立福的全资子公司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 Ltd.签订的《独家代 理协议》,协议约定允许本公司及指定的子公司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付采购商品款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自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 Ltd.购买人血白蛋白产品的款项。 20、 合同负债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销售商品的预收款 22,639,352.66 91,764,871.13 合计 22,639,352.66 91,764,871.13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第三方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后收取,相关收入将在 客户签收商品后确认。 9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合并增加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21,028,210.52 635,255,665.61 611,299,454.11 293,867.64 145,278,289.66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1,411,949.84 50,411,921.07 49,931,999.95 - 1,891,870.96 辞退福利 - 2,620,280.72 2,557,753.72 - 62,527.00 合计 122,440,160.36 688,287,867.40 663,789,207.78 293,867.64 147,232,687.62 (2) 短期薪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合并增加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8,507,234.36 539,689,607.98 516,116,934.32 293,867.64 142,373,775.66 职工福利费 196,326.91 27,034,179.98 27,210,774.58 - 19,732.31 社会保险费 931,337.69 26,970,593.06 26,756,437.80 - 1,145,492.95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873,441.08 23,389,649.33 23,192,661.00 - 1,070,429.41 工伤保险费 48,567.61 1,356,400.96 1,338,920.16 - 66,048.41 生育保险费 9,329.00 2,224,542.77 2,224,856.64 - 9,015.13 住房公积金 136,214.26 32,292,955.03 32,338,850.29 - 90,319.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49,474.62 7,897,030.41 7,505,157.97 - 1,241,347.06 其他短期薪酬 407,622.68 1,371,299.15 1,371,299.15 - 407,622.68 合计 121,028,210.52 635,255,665.61 611,299,454.11 293,867.64 145,278,289.66 (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368,734.10 48,749,049.08 48,280,553.66 1,837,229.52 失业保险费 43,215.74 1,662,871.99 1,651,446.29 54,641.44 合计 1,411,949.84 50,411,921.07 49,931,999.95 1,891,870.96 9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应交税费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企业所得税 94,569,534.06 91,025,915.21 增值税 17,384,660.80 26,266,849.27 个人所得税 1,552,228.98 4,481,163.3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49,073.86 1,552,556.15 教育费附加 778,278.46 1,284,830.32 其他 3,537,037.58 3,202,728.54 合计 118,870,813.74 127,814,042.80 23、 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业务推广费 73,552,782.95 89,507,172.39 保险理赔款 5,429,888.87 5,448,394.42 押金及保证金 4,976,575.15 3,533,226.57 预提费用 40,202,187.54 25,655,623.79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 107,000.00 122,00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13,137,400.00 - 其他 65,898,664.75 18,674,523.30 合计 303,304,499.26 142,940,940.47 年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一、6。 本年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本集团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称“激励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3,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 年 9 月 8 日,本集团按照激励计划以人民币 3.61 元/每股的价 格授予了所有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并就收到的员工缴款金额人民币 11,317 万元确认了限制 9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性股票回购义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未达到解锁条件,有一名员工 离职,对应 1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对应金额为人民币 3.6 万元。 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11,052.81 1,976,056.65 合计 411,052.81 1,976,056.65 25、 租赁负债 项目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长期租赁负债 1,905,135.93 3,822,369.6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六、24 411,052.81 1,976,056.65 合计 1,494,083.12 1,846,313.00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项目 2023 年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5,182,817.30 本集团还租用了租赁期限为 1 年或 1 年以内的房屋。这些租赁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 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经营租赁 项目 2023 年 租赁收入 1,568,360.42 9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预计负债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未决诉讼 7,058,802.20 - 2020 年 3 月 23 日,上海京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京沭”)与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站 (下称“沂源浆站”)针对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 时,沂源浆站与上海京沭就工程造价存在分歧,上海京沭于 2023 年 9 月向淄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裁,同时向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上述案件,本集团根据律师判断的支付上海京沭工程款的可能性,将预计支付金额计入预计负 债。 27、 递延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业合并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12,769,497.34 500,000.00 2,396,648.02 6,173,977.90 9,492,167.46 详见下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 本年计入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业合并增加 其他收益金额 年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相关 土地出让金返还 1,489,795.96 - - 40,816.32 1,448,979.64 与资产相关 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 3,427,368.41 - - 467,368.44 2,959,999.97 与资产相关 南宁市劳动就业中心补贴 - - 2,396,648.02 121,416.66 2,275,231.36 与收益相关 其他 7,852,332.97 500,000.00 - 5,544,376.48 2,807,956.49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2,769,497.34 500,000.00 2,396,648.02 6,173,977.90 9,492,167.4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收益余额为本集团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尚未 摊销完毕的余额。本集团本年度新增血浆产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的政府补助的款项人民币 50 万元。 28、 股本 年初余额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份总数 6,740,787,907.00 (95,307,149.00) 6,645,480,758.00 9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A 股) 为 6,740,787,907 股。 根据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5,307,149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金额 95,307,149.00 元,减少资本溢价金额 604,689,646.66 元,减少库存股金额 699,996,795.66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A 股) 为 6,604,634,837 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为 31,340,000 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限制性股票为 9,505,921 股。 29、 资本公积 项目 附注 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年初余额 14,549,015,262.61 11,431,558.11 14,560,446,820.72 注销回购的普通股 (604,689,646.66) (604,689,646.66)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21,609,560.00 21,609,560.00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 税影响 - 9,877,613.39 9,877,613.39 限制性股票回购成本与员工缴款的 差额 (117,080,995.85) - (117,080,995.85) 购买少数股权 二 (63,656,691.83) - (63,656,691.83) 联营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影响 六、9 - (1,239,981.08) (1,239,981.08) 年末余额 13,763,587,928.27 41,678,750.42 13,805,266,678.69 股本溢价减少主要系注销回购的普通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成本与员工缴款的差额和购买少数股权所 致。(详见附注六、28 和附注十二) 。 本公司 2023 年支付对价人民币 44,415,023.37 元收购了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巴马莱士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大新莱士单采 10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血浆有限公司和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上述 2023 年收购少数股权的单采血浆站 的净负债为人民币-19,241,668.46 元,与收购对价差异冲减资本公积人民币 63,656,691.83 元。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因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联营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所致。 10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库存股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库存股 - 999,995,422.37 817,077,791.51 182,917,630.86 根据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19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7.5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人民币 7.06 元/股,对应增加库存股金额人民币 999,995,422.37 元(含交易手 续费)。 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称“激励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3,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按照激励计划以人民币 3.61 元 / 每股的 价格授予了所有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共 3,135 万股,对应减少库存股金额人民币 117,080,995.85 元。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5,307,149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对应减少库存股金额人民币 699,996,795.66 元。 3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发生额 本年所得 税后归 项目 年初余额 税前发生额 属于母公司 年末余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717,641.12) 271,388,361.44 271,388,361.44 255,670,720.3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717,641.12) 271,388,361.44 271,388,361.44 255,670,720.32 10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盈余公积 项目 附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六、33 705,533,729.85 85,993,292.94 - 791,527,022.79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 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3、 未分配利润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6,827,661,646.15 5,233,964,997.61 加:会计政策变更期初影响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9,476,930.19 1,880,090,066.90 加:不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1,151,088.4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5,993,292.94 96,500,268.56 减:对所有者 (股东) 的分配 (注) 202,223,637.21 188,742,061.40 年末未分配利润 8,318,921,646.19 6,827,661,646.15 注: 根据 2023 年 5 月 22 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 0.03 元 (2022:每股人民币 0.028 元),共人民币 202,223,637.21 元。 10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962,385,070.96 4,714,846,529.27 6,565,877,370.25 3,666,951,571.74 其他业务 1,573,496.34 472,551.89 1,321,210.79 446,467.26 合计 7,963,958,567.30 4,715,319,081.16 6,567,198,581.04 3,667,398,039.00 (2) 主营业务 (分产品) 2023 年 2022 年 产品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自产人血白蛋白 1,430,750,831.15 800,429,787.22 1,489,497,919.65 873,803,419.00 进口人血白蛋白 3,504,189,534.92 2,851,336,524.91 2,734,185,674.36 2,047,392,071.69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1,805,457,837.40 783,075,610.57 1,313,325,317.00 552,814,293.54 其他血液制品 1,080,832,750.15 177,487,323.66 967,827,980.83 143,138,101.97 检测设备及试剂 141,154,117.34 102,517,282.91 61,040,478.41 49,803,685.54 合计 7,962,385,070.96 4,714,846,529.27 6,565,877,370.25 3,666,951,571.74 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 (3) 主营业务 (分地区) 2023 年 2022 年 地区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国内 7,939,576,846.80 4,705,419,467.59 6,396,652,358.93 3,614,076,076.19 国外 22,808,224.16 9,427,061.68 169,225,011.32 52,875,495.55 合计 7,962,385,070.96 4,714,846,529.27 6,565,877,370.25 3,666,951,571.74 10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2023 年度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集团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475,472,796.22 5.97 第二名 382,877,041.32 4.81 第三名 293,249,400.48 3.68 第四名 209,639,327.57 2.63 第五名 196,827,446.04 2.47 合计 1,558,066,011.63 19.56 35、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教育费附加 8,465,327.71 8,048,456.8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548,573.43 10,933,589.15 房产税 7,983,960.78 5,896,983.24 土地使用税 1,941,080.32 1,679,803.45 其他 7,752,899.90 6,249,243.72 合计 37,691,842.14 32,808,076.37 10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销售费用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业务推广费 142,520,050.80 193,232,818.63 职工薪酬 112,766,163.57 88,306,153.35 业务招待费 32,126,490.71 30,609,625.60 劳务费 27,720,051.14 43,377,841.62 差旅费 9,883,238.75 5,469,347.12 股份支付 2,174,929.47 - 办公费 1,812,160.87 1,584,047.93 其他 4,761,339.98 10,448,092.56 合计 333,764,425.29 373,027,926.81 37、 管理费用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职工薪酬 225,921,645.99 193,251,649.20 折旧及摊销 31,845,522.26 42,665,681.29 中介机构费 16,760,528.74 16,126,675.83 股份支付 12,720,511.26 - 办公费 7,293,531.33 7,270,230.93 存货报废损失 3,218,613.54 7,600,618.28 其他 81,224,423.05 66,532,993.13 合计 378,984,776.17 333,447,848.66 10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研发费用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职工薪酬 63,823,293.44 60,437,616.20 物料消耗 63,965,454.14 47,536,213.02 试验检验费 27,092,920.32 27,414,994.46 折旧及摊销 5,070,788.72 5,379,965.36 股份支付 4,484,791.71 - 其他 9,299,037.17 4,939,029.81 合计 173,736,285.50 145,707,818.85 39、 财务净收益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119,750.58 263,183.67 减:利息收入 (135,379,925.06) (98,306,175.07) 汇兑损失 43,342,278.68 56,553,472.39 其他 338,123.91 232,856.85 合计 (91,579,771.89) (41,256,662.16) 40、 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2023 年 2022 年 政府补助 22,255,982.52 16,022,088.65 10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项目 (详见附注六、27) 6,173,977.90 6,127,031.37 与资产相关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成长优质奖 9,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奉贤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个一百补贴 1,729,700.00 741,3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4,852,304.62 9,153,757.28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2,255,982.52 16,022,088.65 41、 投资(损失) / 收益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收 益 六、9 (157,819,053.11) 412,387,990.99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996,080.00 - 合计 (153,822,973.11) 412,387,990.99 4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收益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360,408.00) 18,381,968.00 合计 (40,360,408.00) 18,381,968.00 其中:因终止确认而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 - 10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信用减值转回 / (损失) 项目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 六、3 5,300,799.96 (15,189,928.91) 其他应收款 六、6 (82,825.09) (1,185,208.08) 合计 5,217,974.87 (16,375,136.99) 44、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附注 2023 年 2022 年 商誉 六、15 - 197,022,939.56 存货 六、7 19,651,280.74 10,698,227.2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10 2,702,367.50 - 固定资产 六、11 1,643,199.09 - 合计 23,996,847.33 207,721,166.85 45、 营业外收支 (1) 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2023 年计入 非经常性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损益的金额 罚款及其他 2,416,702.92 297,569.58 2,416,702.92 合计 2,416,702.92 297,569.58 2,416,702.92 10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营业外支出 2023 年计入 非经常性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11,747,531.09 2,121,333.52 11,747,531.09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2,784,369.61 2,472,428.90 2,784,369.61 罚款和滞纳金 7,766,336.33 928,020.94 7,766,336.33 其他 1,357,152.71 156,566.21 1,357,152.71 合计 23,655,389.74 5,678,349.57 23,655,389.74 4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423,766,821.76 380,993,086.67 递延所得税费用 2,884,436.39 19,616,748.50 合计 426,651,258.15 400,609,835.17 11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税前利润 2,204,084,478.06 2,273,607,686.24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30,612,671.71 341,041,152.9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5,727,394.19 35,988,604.44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 103,420.27 6,390,127.0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599,412.00) (61,858,198.6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6,414,954.82 39,159,165.0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14,615,407.58) (17,334,602.0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 影响 -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9,007,636.74 34,047,108.12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 23,176,478.29 本年所得税费用 426,651,258.15 400,609,835.17 47、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 算: 2023 年 2022 年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1,779,476,930.19 1,880,090,066.90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6,692,129,187.08 6,740,787,907.00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0.27 0.28 11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6,740,787,907.00 6,740,787,907.00 回购股份的影响 (48,658,719.92)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6,692,129,187.08 6,740,787,907.00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数 (稀释) 计算: 2023 年 2022 年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 (稀释) 1,779,476,930.19 1,880,090,066.90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 (稀释) 6,693,356,973.71 6,740,787,907.00 稀释每股收益 (元 / 股) 0.27 0.28 1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利润表补充资料 对利润表中的费用按性质分类: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7,963,958,567.30 6,567,198,581.04 减:原材料及外购商品成本 4,367,140,207.57 3,378,303,465.88 业务推广费 142,520,050.80 193,232,818.63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62,999,919.92 49,063,488.20 中介机构费 16,760,528.74 16,126,675.83 存货报废损失 3,218,613.54 7,600,618.28 职工薪酬费用 688,287,867.40 614,607,928.23 折旧和摊销费用 172,504,285.67 194,914,292.48 投资损失/(收益) 153,822,973.11 (412,387,990.9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收益) 40,360,408.00 (18,381,968.00) 信用减值(转回) / 损失 (5,217,974.87) 16,375,136.99 资产减值损失 23,996,847.33 207,721,166.85 资产处置损失 / (收益) 12,493.00 (227,188.92) 其他收益 (22,255,982.52) (16,022,088.65) 财务净收益 (91,579,771.89) (41,256,662.16) 税金及附加 37,691,842.14 32,808,076.37 股份支付 21,609,560.00 - 其他费用 126,763,534.48 65,732,345.79 营业利润 2,225,323,164.88 2,278,988,466.23 1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往来款 2,644,706.60 3,170,926.82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1,145,183.72 36,444,411.29 政府补助 16,582,004.62 13,595,057.28 其他 2,297,921.82 297,569.58 合计 62,669,816.76 53,507,964.97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业务推广费 158,474,440.24 183,884,361.62 中介机构费 16,760,528.74 16,126,675.83 其他费用 216,433,725.55 191,732,892.39 合计 391,668,694.53 391,743,929.84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a.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收回定期存款本金 1,383,751,508.85 498,156,545.05 11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b.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预付购楼款 175,938,396.92 - 购买定期存款 1,242,027,998.00 1,444,834,506.39 收购广西莱士 440,685,519.03 - 合计 1,858,651,913.95 1,444,834,506.39 c.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工程保证金 4,013,661.00 7,530,000.00 合计 4,013,661.00 7,530,000.00 d.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工程保证金 1,850,000.00 6,050,000.00 合计 1,850,000.00 6,050,000.00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a.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113,173,500.00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284,955.36 1,094,480.84 11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14,458,455.36 1,094,480.84 11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b.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房屋租赁 2,044,114.82 5,730,363.17 收购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 44,415,023.37 -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 999,995,422.37 - 合计 1,046,454,560.56 5,730,363.17 c.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租赁负债 3,822,369.65 - 119,750.56 2,036,984.28 - 1,905,135.93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3,173,500.00 - - 36,100.00 113,137,400.00 其他应付款 - 应付股利 - - 202,223,637.21 202,223,637.21 - - 合计 3,822,369.65 113,173,500.00 202,343,387.77 204,260,621.49 36,100.00 115,042,535.93 11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现金流量表相关情况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净利润 1,777,433,219.91 1,872,997,851.07 加:信用减值(转回) / 损失 (5,217,974.87) 16,375,136.99 资产减值损失 23,996,847.33 207,721,166.8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46,821.89 446,467.25 固定资产折旧 148,416,860.24 166,629,323.95 无形资产摊销 11,528,703.00 13,256,102.90 使用权资产折旧 2,607,330.87 4,644,100.7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504,569.67 9,938,297.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收益) 12,493.00 (227,188.92)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废净损失 2,665,588.51 2,472,428.9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收益) 40,360,408.00 (18,381,968.00) 股份支付 21,609,560.00 - 财务净收益 (106,907,147.88) (98,154,102.85) 投资损失/(收益) 153,822,973.11 (412,387,990.99)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减少 3,626,658.12 20,715,725.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742,221.73) (1,098,977.45) 存货的增加 (417,739,707.75) (106,318,645.9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 163,230,681.36 (286,968,308.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49,228,419.55 333,936,64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7,884,082.33 1,725,596,063.70 1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3,196,311,617.40 2,726,546,349.3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2,726,546,349.30 2,312,770,584.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9,765,268.10 413,775,764.77 (2) 本年取得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附注 2023 年 取得子公司的价格 七、1(2) 481,519,331.35 本年取得子公司于本年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447,519,331.35 其中: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447,519,331.35 减: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833,812.32 其中: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七、1(3) 6,833,812.32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440,685,519.03 根据收购协议,收购对价中人民币 3,400 万元为暂留款项,满足收购协议中的相关条件后,本公司支 付剩余暂留款项。 1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货币资金 其中:库存现金 3,924,493.66 4,915,799.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192,104,782.80 2,721,400,203.81 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798,067,578.32 1,245,400,159.17 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6,525,090.36 5,478,820.2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82,340.94 230,346.0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4,000,904,286.08 3,977,425,328.72 减: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798,067,578.32 1,245,400,159.17 减: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6,525,090.36 5,478,820.2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6,311,617.40 2,726,546,349.30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2023 年 2022 年 理由 管理层意图持有至 定期存款 798,067,578.32 1,245,400,159.17 到期 诉讼保全冻结金 - 5,478,820.25 使用受限 保函保证金 2,508,820.25 - 使用受限 其他冻结资金 4,016,270.11 - 使用受限 合计 804,592,668.68 1,250,878,979.42 12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外币货币性项目 年末折算 项目 年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16,685,531.66 7.0827 118,178,615.09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8,463,532.30 7.0827 59,944,660.23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803,471.20 7.0827 5,690,745.47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220,991,128.38 7.0827 1,565,213,864.98 其中:欧元 2,539,004.00 7.8592 19,954,540.24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股权 自购买日至 股权 股权 股权 购买日的 取得比例 购买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被购买方 取得时点 取得成本(元) 取得方式 确定依据 (%) 收入(元) 净亏损(元) 净现金流出(元)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 限公司(更名: 2023 年 11 月 17 2023 年 11 月 为实际取得被购买 481,519,331.35 95% 现金对价 - 2,253,324.85 2,295,580.93 广西莱士生物制 日 17 日 方日期 药有限公司)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收购后更名为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于 2009 年 5 月 25 日在 广西省南宁市成立的公司。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包括: 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药品的生产及销售。在被合并之前,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为李冠锋。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现金 481,519,331.35 合并成本合计 481,519,331.35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10,944,826.19 商誉 370,574,505.16 1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情况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6,833,812.32 6,833,812.32 其他应收款 35,747.56 35,747.56 预付账款 54,282.61 54,282.61 存货 466,768.09 466,768.09 固定资产 94,772,218.58 87,471,793.04 无形资产 44,082,306.20 11,623,431.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65,000.00 4,665,000.00 负债: 应付账款 1,200,344.62 1,200,344.62 应交税费 217,653.77 217,653.77 其他应付款 20,396,789.78 20,396,789.78 应付职工薪酬 293,867.64 293,867.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424,704.70 - 递延收益 2,396,648.02 8,336,167.04 净资产 114,980,126.83 80,706,012.69 减:少数股东权益 4,035,300.64 4,035,300.64 取得的净资产 110,944,826.19 76,670,712.05 上述可辨认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 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对同类或类似资 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上述可辨认负债按照应付金额或应付金额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12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联营企业 - 重要的联营企业 14,776,453,859.68 14,659,001,188.23 -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 287,305,697.31 271,424,905.11 小计 15,063,759,556.99 14,930,426,093.34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5,063,759,556.99 14,930,426,093.34 (1) 重要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会计处理方法 采购、制造和销售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欧洲和美国 美国 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 45.00 - 权益法 12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按投资时公允 价值为基础的调整后的金额。此外,下表还列示了这些财务信息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按照权益 法调整至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过程: 2023 年 2022 年 流动资产 1,982,920,625.04 2,052,765,749.61 非流动资产 14,302,938,090.13 12,902,747,965.87 资产合计 16,285,858,715.17 14,955,513,715.48 流动负债 912,273,008.10 785,927,251.60 非流动负债 2,889,222,107.56 2,669,676,136.54 负债合计 3,801,495,115.66 3,455,603,388.14 股东权益 12,484,363,599.51 11,499,910,327.34 减: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的调整(注) 1,080,830,963.31 - 统一会计政策后的股东权益 11,403,532,636.20 11,499,910,327.34 按持股比例 45%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5,131,589,686.29 5,174,959,647.30 加:取得投资时形成的商誉 9,644,864,173.39 9,484,041,540.93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14,776,453,859.68 14,659,001,188.23 营业收入 4,538,539,661.68 4,393,080,888.48 净利润 692,258,031.07 871,603,590.82 减:统一会计政策对净利润的调整(注) 1,080,830,963.31 - 统一会计政策后的净(亏损) / 利润 (388,572,932.24) 871,603,590.82 其他综合收益 600,285,308.33 2,651,816,890.80 综合收益总额 211,712,376.09 3,523,420,481.62 其他权益变动 2,617,701.80 2,094,752.67 注: 2023 年 8 月,GDS 与其关联方 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GSSNA”)签订转让协 议,约定将 GSSNA 与 Novillux 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 或 "SMC 技术")相 12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2.02 亿美元转让给 GDS。GSSNA 为 Grifols, S.A. 的全资子公 司。GDS 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 SMC 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结合 SMC 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 净现值,估值 2.02 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 依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 产。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4 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 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 化政策,SMC 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时点,本集团将 GDS 采购 SMC 技术的相关支出 2.02 亿美元(合计 人民币 1,425,271,600.00)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 1,080,830,963.31 计入损益。因 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影响为人民币 1,080,830,963.31。 (3) 不重要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会计处理方法 广东省 广东省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 广州市 广州市 投资咨询服务 19.00 - 权益法 注: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占有 1 席。 (4) 不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3 年 2022 年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87,305,697.31 271,424,905.1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17,038,766.40 20,166,375.12 - 其他综合收益 1,259,972.69 30,658,699.96 - 综合收益总额 18,298,739.09 50,825,075.08 12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利率风险 - 汇率风险 - 其他价格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 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 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 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 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 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 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1) 应收账款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 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 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 34% (2022 年:18%) 。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 用期限。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六、3 的相关披露。 12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 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 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 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 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 12 月 31 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2023 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1 年内或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实时偿还 1 年至 2 年 2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650,817,190.66 - - - 1,650,817,190.66 1,650,817,190.66 其他应付款 303,304,499.26 - - - 303,304,499.26 303,304,499.26 租赁负债 - 1,580,048.50 - - 1,580,048.50 1,494,083.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4,286.50 - - - 424,286.50 411,052.81 合计 1,954,545,976.42 1,580,048.50 - - 1,956,126,024.92 1,956,026,825.85 2022 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1 年内或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实时偿还 1 年至 2 年 2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137,691,268.84 - - - 1,137,691,268.84 1,137,691,268.84 其他应付款 142,940,940.47 - - - 142,940,940.47 142,940,940.47 租赁负债 - 424,286.50 1,580,048.50 - 2,004,335.00 1,846,313.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38,095.00 - - - 2,038,095.00 1,976,056.65 合计 1,282,670,304.31 424,286.50 1,580,048.50 - 1,284,674,639.31 1,284,454,578.96 12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均为固定利率金融工具,情况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实际利率 金额 实际利率 金额 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0.2%-5% 3,956,906,134.10 0.3% - 5% 3,946,103,948.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5% - 3.45% 1,080,000,000.00 2.80% - 4.01% 750,000,000.00 金融负债 - 租赁负债 4.75% 1,494,083.12 4.75% 1,846,313.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5% 411,052.81 4.75% 1,976,056.65 合计 5,035,000,998.17 4,692,281,578.38 12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 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 的水平。 (1)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 以人 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023 年 2022 年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余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美元 16,685,531.66 118,178,615.09 53,510,610.09 372,679,995.03 应收账款 - 美元 8,463,532.30 59,944,660.23 8,493,952.30 59,156,980.19 其他应收 - 美元 803,471.20 5,690,745.47 - - 应付账款 - 美元 (220,991,128.38) (1,565,213,864.98) (152,716,143.58) (1,063,606,853.55) - 欧元 (2,539,004.00) (19,954,540.24)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美元 (195,038,593.22) (1,381,399,844.19) (90,711,581.19) (631,769,878.33) - 欧元 (2,539,004.00) (19,954,540.24) - - (2)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 报告日中间汇率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美元 7.0558 6.7572 7.0827 6.9646 欧元 7.6689 7.0985 7.8592 7.4229 1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 币升值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列示。 股东权益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10,182,375.56 10,182,375.56 欧元 143,890.40 143,890.40 合计 10,326,265.96 10,326,265.96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4,306,437.11 4,306,437.11 合计 4,306,437.11 4,306,437.11 于 12 月 31 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5、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包括股票价格风险等。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的价值为人民币 197,406,352.00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的价值为人民币 237,766,760.00 元) 。 假设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价格上升或下降 1%且其他变量不变, 则相关股东权益将上升或下降人民币 1,677,953.99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升或下降人民币 2,021,017.46 元),净利润上升或下降人民币 1,677,953.99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21,017.46 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股票价格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股票价格对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股票价格风险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敏感 性分析同时假设本集团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将根据过往与有关股票价格之相关性而 发生变动,且不会因短期股票价格的波动而导致减值。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13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 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 中的第一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 债的报价;3)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 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 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年末公允价值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项目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7,406,352.00 - - 197,406,352.00 应收款项融资 - 192,870,486.49 - 192,870,486.4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297,632.50 297,632.50 合计 197,406,352.00 192,870,486.49 297,632.50 390,574,470.99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项目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7,766,760.00 - - 237,766,760.00 应收款项融资 - 208,422,916.93 - 208,422,916.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3,000,000.00 3,000,000.00 合计 237,766,760.00 208,422,916.93 3,000,000.00 449,189,676.93 13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本公司的 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元) 持股比例 基立福 西班牙 见 (1) 中的说明 EUR119,603,705.00 26.5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北京 货币金融服务 31,988,728,773.00 间接持有 7.23% (1) 基立福提供在医院和诊所使用的输液解决方案,营养产品,医疗设备,诊断仪器和试剂。 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署《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 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转让价款 125 亿元;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 公司 437,069,65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2024 年 1 月 21 日, 海尔集团根据原协议约定指定其全资孙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康”)作为其原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继方并重新签订了《经修订 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格式和内容与原协议保持一 致。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尔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1,766,165,8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8%)所对 应的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协议完成董事会改组后,海盈康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将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报告日,海尔集团已完成对本集团及 GDS 的尽职调查,满足收购协议中 的买方交割先决条件。 (2)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 经多次减持之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的股本比例 为 3.55%。为本财务报告目的,不再将莱士中国列示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3) 主要股东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二。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1。 13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本公司董事担任关键岗位的公司 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 (“海螺集团”) 持有海康生物股权 5%以上的公司 温州海螺制伞有限公司 (“温州海螺”) 海康生物的股东海螺集团控制的子公司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海康生物的持股公司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GRIFOLS BRASIL LTDA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Grifols Engineering, S.A.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 销。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集团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 采购商品 3,310,363,486.16 2,115,784,970.88 GDS 采购商品 148,570,899.28 88,196,946.19 Grifols Engineering, S.A. 采购工程服务 5,768,652.80 -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2,609,760.00 3,557,545.44 (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GRIFOLS BRASIL LTDA 出售商品 - 127,804,762.12 13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关联租赁 2018 年,本公司子公司海康生物与温州海螺签订《租赁协议书》,海康生物向温州海螺租赁温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雁荡东路 318 号房屋,本年租金为人民币 123,804.00 元。 承租: 本集团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温州海螺 房屋 123,804.00 123,804.00 (5) 利息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中信银行 利息收入 30,868,372.66 13,833,073.95 (6) 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银行手续费等财务 中信银行 费用 18,184.59 8,475.32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本集团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万元) (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693.16 3,280.43 13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关联方往来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8,154,089.54 48,154,089.54 47,351,147.44 47,351,147.44 其他应收款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 5,690,745.47 284,537.27 - - 其他应收款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212,183.15 212,183.15 212,183.15 212,183.15 预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2022 年 采购商品 GDS 5,335.00 - 应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2022 年 采购商品 Grifols Worledwide Operations Ltd. 1,530,694,525.56 1,033,084,385.92 采购商品 GDS 48,384,988.04 30,522,467.63 采购材料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 169,072.59 采购工程服务 Grifols Engineering, S.A. 5,768,652.80 - 关联方往来款 海螺集团 107,000.00 122,000.00 存放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2022 年 货币资金 中信银行 1,072,942,920.24 1,337,942,447.01 13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本年授予 本年行权 本年解锁 本年失效 授予对象类别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30,890,000.00 111,512,900.00 - - - - 10,000.00 36,100.00 励计划激励对象 A 类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460,000.00 1,660,600.00 - - - - - - 励计划激励对象 B 类 合计 31,350,000.00 113,173,500.00 - - - - 10,000.00 36,100.00 年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年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授予对象类别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A 类 3.61 元 / 股 8 个月,20 个月,32 个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B 类 3.61 元 / 股 8 个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本集团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称“激励计划”),本集团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分为 A、B 两类。其中 A 类授予对象包括 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共 222 人,授予股数共 3,089 万股;B 类参加对象包括董 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员工共 46 人,授予股数共 46 万股。2023 年 9 月 8 日,本集团按照激励 计划以 3.61 元 / 每股的价格授予了所有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对于授予 A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权益锁定之 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对于授予 B 类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 100%解锁。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为人民币 6.81 元 / 股,故确定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3.20 元 / 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00,320,000.00 元。 13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集团以权益工具授予日流通股单日收盘价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授予价格。 按各考核期业绩条件估计,并根据最新取得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 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21,609,560.00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21,609,560.00 本集团于 2023 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 21,609,560.00 元。 十三、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和服务 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本集团定期复核和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 素包括:本集团未来的资金需求、资本效率、现实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现金流、预期资本 支出等。如果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并影响本集团,本集团将会调整资本结构。 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来监管集团的资本结构,保持稳定。 本集团本年度的资本管理战略与 2022 年一致,维持资产负债率水平。为了维持或调整该比例,本集 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利润金额,增加新的借款,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负债。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总资产 31,928,453,993.18 30,457,959,495.12 总负债 2,278,642,620.25 1,644,618,113.59 资产负债率 7.14% 5.40%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均无需遵循的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13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四、 承诺事项 1、 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签署联合成立清华—莱士血液制品高科技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2015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成立清华—莱士血液制品高科 技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联合研究中心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建在清华大 学,依托清华大学 (医学院),其运行管理遵守清华大学相关规定。联合研究中心设管理委员会,由 双方任命的资深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确定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开发目标 和决定重大事务。 根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十年累计投入人民币共 2 亿元,每年向联合研究中心投入人民 币 2,000 万元,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实验而购置的设备、器材归清华大学 (医学院) 所有。联合 研究中心年度科研经费不足以支持双方共同确定的重点或者重大项目开展相关研究时,经双方协商 后,公司将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增加不足部分。 协议约定本公司向联合研究中心付款的方式为:第一年经费人民币 2,000 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自第二 年起,每年经费均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于每年 9 月 1 日前支付;最后一年经费于 2024 年 9 月 1 日 前支付完毕。 本公司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在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形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 或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约定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违约责任。 本公司 2015 年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年的研发经费人民币 2,000 万元,此后,双方并未继续开展 合作研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无需继续支付研发经费。目前,本公司计划就合作方式及协议 有关内容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进行讨论与修改。 13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资本承担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淮南浆站迁址工程 26,203,408.49 22,323,790.11 五河浆站新增房屋等项目 13,984,125.00 -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GSP 基地项目 30,703,337.75 98,208,600.00 马山浆站综合楼 - 9,400,922.04 低温特种净化空调箱机组改造项目 - 5,752,000.00 庐江浆站浆站整体改造工程 - 3,621,888.64 澧县浆站在建工程 20,616,538.51 - 保康浆站在建工程 - 2,428,226.30 全自动包装线和手工包装线项目 102,689.50 - 上海莱士奉贤厂区产能扩建工程概念和基础工程设计 8,134,472.58 - 纯化水 / 注射用水生产设备增加备用机组项目 - 107,656.00 合计 99,744,571.83 141,843,083.09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向董事会提交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3 元 (含税) (2022 年:每股人民币 0.03 元 (含税)),共人民币 199,079,545.11 元 (2022 年:人民币 202,223,637.21 元 (含税)) 。此项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 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14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2023 年 2022 年 关联方 48,154,089.54 47,351,147.44 第三方 218,706,206.50 231,896,439.75 小计 266,860,296.04 279,247,587.19 减:坏账准备 68,552,959.12 68,675,128.69 合计 198,307,336.92 210,572,458.50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3 年 2022 年 1 年以内 208,591,091.50 221,161,324.74 1-2年 162,000.00 - 2-3年 - 782,000.00 3 年以上 58,107,204.54 57,304,262.45 小计 266,860,296.04 279,247,587.19 减:坏账准备 68,552,959.12 68,675,128.69 合计 198,307,336.92 210,572,458.50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4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8,154,089.54 18.04 48,154,089.54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18,706,206.50 81.96 20,398,869.58 9.33 198,307,336.92 合计 266,860,296.04 100.00 68,552,959.12 198,307,336.9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351,147.44 16.96 47,351,147.44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31,896,439.75 83.04 21,323,981.25 9.20 210,572,458.50 合计 279,247,587.19 100.00 68,675,128.69 210,572,458.50 (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023 年 2022 年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 (%) 1 年以内 208,591,091.50 10,429,554.58 5.00 221,161,324.74 11,058,066.24 5.00 1-2年 162,000.00 16,200.00 10.00 - - 10.00 2-3年 - - 40.00 782,000.00 312,800.00 40.00 3 年以上 9,953,115.00 9,953,115.00 100.00 9,953,115.01 9,953,115.01 100.00 合计 218,706,206.50 20,398,869.58 231,896,439.75 21,323,981.25 (5)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本年变动情况 类别 年初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351,147.44 802,942.10 - - - 48,154,089.5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1,323,981.25 - (925,111.66) (0.01) - 20,398,869.58 合计 68,675,128.69 802,942.10 (925,111.66) (0.01) - 68,552,959.12 14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年末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8,154,089.54 18.04 48,154,089.54 客户 2 26,202,903.11 9.82 1,310,145.16 客户 3 25,200,000.00 9.44 1,260,000.00 客户 4 15,500,000.00 5.81 775,000.00 客户 5 11,790,570.69 4.42 589,528.53 合计 126,847,563.34 47.53 52,088,763.23 (7)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 其他应收款 2023 年 2022 年 其他应收款 462,082,574.09 401,656,634.36 合计 462,082,574.09 401,656,634.36 (a)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3 年 2022 年 1 年以内 128,455,098.86 144,822,676.18 1-2年 137,051,000.00 56,627,360.00 2-3年 52,808,000.00 116,930,959.70 3 年以上 144,096,647.13 85,332,753.03 小计 462,410,745.99 403,713,748.91 减:坏账准备 328,171.90 2,057,114.55 合计 462,082,574.09 401,656,634.36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4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b)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 461,034,784.37 99.70 - - 461,034,784.37 - 其他 1,375,961.62 0.30 328,171.90 23.85 1,047,789.72 合计 462,410,745.99 100.00 328,171.90 462,082,574.09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 401,548,278.49 99.46 - - 401,548,278.49 - 其他 2,165,470.42 0.54 2,057,114.55 95.00 108,355.87 合计 403,713,748.91 100.00 2,057,114.55 401,656,634.36 (c)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子公司款 461,034,784.37 401,548,278.49 备用金 90,746.12 170,746.12 血浆款 - 1,398,007.70 其他 1,285,215.50 596,716.60 小计 462,410,745.99 403,713,748.91 减:坏账准备 328,171.90 2,057,114.55 合计 462,082,574.09 401,656,634.36 14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d)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 年末余额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71,820,000.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5.53 -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60,443,000.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3.07 -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60,308,644.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3.04 -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59,964,087.41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2.97 -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41,508,000.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8.98 - 合计 294,043,731.41 63.59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附注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7,965,280,745.01 679,240,039.87 7,286,040,705.14 7,440,291,474.37 679,240,039.87 6,761,051,434.50 对联营企业投资 六、9 15,063,759,559.59 - 15,063,759,559.59 14,930,423,280.13 - 14,930,423,280.13 合计 23,029,040,304.60 679,240,039.87 22,349,800,264.73 22,370,714,754.50 679,240,039.87 21,691,474,714.63 14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对子公司投资 2022 年 2023 年 被投资单位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股份支付 减少投资 12 月 31 日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5,307,810,000.00 - 6,836,253.52 - 5,314,646,253.52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1,220,759,960.13 - 1,351,997.40 - 1,222,111,957.53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481,519,331.35 - - 481,519,331.35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4,000,000.00 - - - 34,000,000.00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 34,666.60 - 30,034,666.60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1,240,000.00 - - - 21,240,000.00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 69,333.20 - 20,069,333.20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9,200,000.00 - - - 19,200,000.00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3,579,126.75 - 69,333.20 - 13,648,459.95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0,814,619.79 9,347,006.17 69,333.20 - 20,230,959.16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9,500,000.00 - 69,333.20 - 9,569,333.20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4,557,460.11 9,216,452.73 138,666.40 - 13,912,579.24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3,800,000.00 - 69,333.20 - 3,869,333.20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030,960.00 - 69,333.20 - 3,100,293.20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84,000.00 7,105,325.71 69,333.20 - 9,758,658.91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1,610,541.06 12,471,849.13 138,666.40 - 14,221,056.59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7,000,000.00 - - - 7,000,000.00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64,766.66 6,274,389.63 69,333.20 - 7,908,489.49 合计 6,761,051,434.50 525,934,354.72 9,054,915.92 (10,000,000.00) 7,286,040,705.14 14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113,970,813.44 757,924,041.47 2,023,928,974.12 784,708,837.45 其他业务 442,134.10 442,162.44 676,470.41 676,470.41 合计 2,114,412,947.54 758,366,203.91 2,024,605,444.53 785,385,307.86 (2) 主营业务 (分产品)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人血白蛋白 572,857,261.91 345,292,168.77 703,278,387.95 441,428,028.09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793,859,805.55 322,053,750.64 657,391,073.50 267,072,431.00 其他血液制品 747,253,745.98 90,578,122.06 663,259,512.67 76,208,378.36 合计 2,113,970,813.44 757,924,041.47 2,023,928,974.12 784,708,837.45 (3) 主营业务 (分地区) 2023 年 2022 年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国内 2,091,162,589.28 748,422,434.69 1,982,508,724.92 767,943,459.00 出口 22,808,224.16 9,501,606.78 41,420,249.20 16,765,378.45 合计 2,113,970,813.44 757,924,041.47 2,023,928,974.12 784,708,837.45 14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471,459,203.97 22.30 第二名 155,529,214.96 7.36 第三名 93,105,055.13 4.40 第四名 90,423,715.90 4.28 第五名 86,504,854.35 4.09 合计 897,022,044.31 42.43 5、 投资收益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 260,732,643.94 -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收益 (136,812,184.65) 423,604,095.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3,996,080.00 - 合计 127,916,539.29 423,604,095.86 14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七、 补充资料 1、 2023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493.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6,082,004.62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0,360,408.0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996,08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238,686.82) 小计 (41,533,503.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51,083.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33,031.10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36,015,450.78)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修订) 》,本集团 2022 年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等项目中人民币 6,127,031.37 元会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使得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小计金额减少人民币 6,127,031.37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金额减少 人民币 5,208,596.41 元。 14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06%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6.18% 0.27 0.27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