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09-0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郑跃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炜女 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836,280,512.85 825,217,084.39 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80,031,189.67 758,568,351.79 2.83% 股本(股)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88 4.74 2.9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70,855,164.83 68,582,156.42 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462,837.88 19,887,197.71 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872,893.41 -14,618,847.84 5.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9 -0.09 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2 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2 8.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2.61%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2.68% 0.1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702.14 所得税影响额 8,053.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129.67 合计 -36,518.66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44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001,247 人民币普通股 黄炽恒 1,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楚欣 1,058,384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40,9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89,253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556,466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达瑞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5,33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415,185 人民币普通股 秦爱华 364,08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3,383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0%,因为上年所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并兑付;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5.19%,主要是因为上年末部分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3.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减少62.6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核销了坏账,因坏账准备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随 之减少; 4.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171.55%,主要是因为产品供不应求,部分客户提前付款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5.3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末预提的年终奖金;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60.50%,主要是因为2009 年12 月营业收入及2009 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均较高,导致上年 末应交增值税及应交所得税余额也较高。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末应交税金后,应交税费余额相应降低; 7.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1.47%,主要是因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而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8.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1.3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应收账款回款、预收 货款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8.6%,主要是因为血浆采集量及单位成本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 10.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96.62%,主要是2008 年度的年终奖金在2008 年度支付完毕, 2009 年度的年终奖金在2009 年度预提,于本报告期支付; 11.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47.55%,主要是支付的所得税、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增加; 12.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88.04%,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支付了土地购 置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3.报告期内,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承诺:自上海莱士血液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上海莱士 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未发生违背承诺行为 发行时所作承诺 科瑞集团、郑跃文、黄 凯、任晓剑 1、股东科瑞天诚的主要股东科瑞集团对其持有科瑞天 诚的股权承诺:“自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科瑞天 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科瑞天诚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董事郑跃文、黄凯、任晓剑已分别比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 条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期限和董事、监事、高 管减持比例的规定对其持有的科瑞集团、莱士中国或科 瑞天诚的股权做出了锁定承诺。 未发生违背承诺行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科瑞集团、科瑞天诚、 莱士中国、郑跃文、黄 凯 1、控股股东莱士中国与科瑞天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 凯与郑跃文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 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 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 未发生违背承诺行为 3.4 对2010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 年1-6 月预计的经营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 绩 预计2010 年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60%。 2009 年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14,630.4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1)可供销售的产品较去年同期增加;(2)产品供不应求,部分产品价格较上年同 期上涨。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日期:2010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