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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0-10-2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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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0-04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郑跃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炜女士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846,685,440.27 825,217,084.39 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62,389,941.66 758,568,351.79 0.50%

    股本(股)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76 4.74 0.42%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1,602,578.08 70.93% 330,869,588.33 3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325,041.57 68.42% 123,821,589.87 49.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4,274,997.06 98.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71 97.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6 68.97% 0.455 49.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6 68.97% 0.455 49.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5% 2.66% 16.43% 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7.16% 2.66% 16.19% 4.95%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根据公司201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照调整后总股本27,200万股,分别计算上表中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83.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50,000.00 上海市科委科研项目资助资

    金及政府名牌产品奖励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5,646.19

    所得税影响额 -405,063.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9,459.88

    合计 1,760,339.5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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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46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黄炽恒 1,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69,585 人民币普通股

    黄楚欣 1,075,28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786,832 人民币普通股

    施玉庆 660,020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82,0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35,972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0%,是因为上年所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并兑付;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3.71%,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内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部分货款尚在信用期内;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66.51%,主要是预付的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450.34%,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工程建设所致;

    5.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576.20%,主要是因为产品供不应求,部分客户提前付款所致;

    6.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4.79%,主要是可供销售的产品增加及部分产品售价较上年同期上涨所致;

    7.报告期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3.16%,主要是工资等费用增加所致;

    8.报告期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40.81%,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而导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随之减少;

    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0.64%,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的增长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导致当期所得税费

    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10.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6.26%,主要是因为产品销售、应收账款回款、预收货款均较去

    年同期有所增长;

    11.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3.74%,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使得收到的银行利息

    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12.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5.5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的年终奖金较上年有较大幅度

    增长;

    13.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是因为报告期内收到了因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而产生的投标

    保证金;

    14.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4.38%,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及

    子公司浆站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15.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了海南新设子公司的投入资本;

    16.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和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所购设

    备而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

    17.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是收到的少数股东对海南新设子公司的投入资本。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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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发行时所作承诺

    科瑞集团、郑跃文、

    黄凯、任晓剑

    1、股东科瑞天诚的主要股东科瑞集团对其持有科瑞天诚的股权承诺:

    “自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

    的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董事郑跃文、黄凯、任晓剑已分别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142 条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锁

    定期限和董事、监事、高管减持比例的规定对其持有的科瑞集团、莱

    士中国或科瑞天诚的股权做出了锁定承诺。

    履行中

    其他承诺

    (含追加承诺)

    科瑞集团、科瑞天诚、

    莱士中国、郑跃文、

    黄凯

    1、控股股东莱士中国与科瑞天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凯与郑跃文及科

    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

    黄凯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

    3、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承诺:自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

    不由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4、其他承诺: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浆站存在的个人集资法

    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由于灵璧浆站存在的个人集资

    问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

    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履行中

    3.4 对201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

    2010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

    度的预计范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为:

    30.00% ~~ 60.00%

    2009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663,016.1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1、可供销售的产品较去年同期增加;2、产品供不应求,部分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

    上涨。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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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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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