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3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减(%)
营业收入(元)                                            93,699,987.38       71,543,015.96                   3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430,109.92       21,314,454.78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375,453.47       19,937,235.16                   1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1,839,650.09     -18,610,174.24               -393.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6               0.044                    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6               0.044                    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1%              2.30%                     -0.0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86,312,634.16    1,208,260,796.39                   2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6,085,951.32    1,003,655,841.40                    2.23%




                                                      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5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702.92
所得税影响额                                                                            5,127.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0.56
合计                                                                                   54,656.45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57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58% 188,897,317            0              质押         184,835,000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7.50% 183,600,000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5%   12,978,041         0
黄楚欣                                境内自然人              0.97%    4,728,500         0
黄炽恒                                境内自然人              0.91%    4,457,988         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4%    3,643,266         0
易担保证券账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2,928,173         0
保证券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2,838,759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8%    2,365,556         0
保证券账户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类资金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1,688,830         0
托 R2008JH03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8,897,317 人民币普通股                   188,897,317
RAAS CHINA LIMITED                                                        18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6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978,041 人民币普通股                    12,978,041
黄楚欣                                                                      4,728,500 人民币普通股                     4,728,500
黄炽恒                                                                      4,457,988 人民币普通股                     4,457,98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643,266 人民币普通股                     3,643,266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928,173 人民币普通股         2,928,17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38,759 人民币普通股         2,838,759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365,556 人民币普通股         2,365,55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类资金信托 R2008JH031                       1,688,830 人民币普通股         1,688,830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其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和莱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的说明     2、公司未知除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外的其它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增加208,166,092.63元,增长幅度为57.49%,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了

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6,418,683.21元,减少幅度为68.43%,主要是因为应收银行承兑

汇票大部分已于报告期内到期承兑;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减少8,073,507.22元,减少幅度为75.64%,主要是因为期初余额中

应收海南晨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往来款650万元已于本期收回;

    4、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2,510,022.84元,减少幅度为54.97%,主要是因为由工资

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随着年终奖的支付而相应减少;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4,845,818.08元,增加幅度为387.74%,主要是因为本期预

付设备款增加;

    6、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40,889,370.00元,减少幅度为92.49%,主要是因为部分于上年年

末预收的货款已于本期实现销售,另有部分预收货款已根据《2012年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于报告期

内退回;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期初减少18,181,314.31元,减少幅度为89.85%,主要是因为上年年末

计提的年终奖已于报告期内支付;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减少31,510,736.84元,减少幅度为70.83%,主要是因为上年年末应交

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已于报告期内缴纳;

    9、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156,971.42元,增加幅度为30.97%,主要是因为本期产品批签

发放行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销售量相应增加;

    10、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404,702.62元,增加幅度为61.7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职工

                                                       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薪酬及研究开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93,137.32元,增加幅度为76.58%,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余额

减少,存款利息相应减少,从而使财务费用增加;

    12、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9,108,568.19元,减少幅度为48.22%,

主要是因为本期根据《2012年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退回了部分已收款未发货的预收货款;

    13、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693,753.4元,增加幅度为95.37%,主

要是因为本期收回海南晨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往来款650万元。

    14、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388,460.32元,增加幅度为30.33%,

主要是因为本期员工人数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15、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353,707.39元,

增加幅度为71.91%,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款项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及2012年11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12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开发行不

超过3.6亿元(含3.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

年),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

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决议做出之日起24个月。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于2013年2月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券许可[2013]77号),具体批复内容详见于2013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

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等文件。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

       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

公告》。



       (二)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2013 年 2 月 7 日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3 年 3 月 22 日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2013 年 3 月 26 日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3 年 3 月 27 日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3 年 3 月 29 日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2013 年 4 月 2 日
公告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2013 年 4 月 11 日
的公告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2013 年 4 月 18 日
的公告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跃文与
                              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分
                              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
             科瑞集团有限
                              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科瑞天                                                                2008 年 6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诚、莱士中国、                                                              月 23 日
                              (“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
             郑跃文、黄凯
                              函》,均承诺如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
                              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
                              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
                              时、足额的补偿。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其他对公司
                              分红;
中小股东所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承诺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2012 年 9 2012~201
             公司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                              正在履行
                                                                                         月 11 日    4 年度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
                              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增持股份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
                                                                                         2012 年 12 计划完成
             科瑞天诚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正在履行
                                                                                         月6日       后,后 6
                              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个月内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




                                                           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        至                     50%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8,089.92      至                10,112.40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741.60
                                                              预计 2013 年 1-6 月小产品销售数量将较上年同期有所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因而有所增长。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跃文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