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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4-03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雪莲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4,219,155.36       93,699,987.38             17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054,725.67       22,430,109.92             19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5,558,689.94       22,375,453.47             19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2,906,006.51       -91,839,650.09            244.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0              0.046            16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0              0.046            16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2.21%               0.6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39,473,805.97     1,575,146,803.85            12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65,867,284.38     1,087,234,758.71            172.7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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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317.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34,668.23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4,609.0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677.0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971.21                 -
合计                                                                            496,035.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88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39% 218,088,784          29,191,467     质押        186,280,821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1.48% 183,600,000                  0      质押         47,650,000
傅建平                                 境内自然人         5.14%    29,968,782        29,968,782      -                   0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1%    29,809,573        29,809,573     质押         12,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     7,358,976                0       -                   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1%     6,468,199                0       -                   0
宝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     6,337,835                0       -                   0
生新股自由打资金信托三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6,052,974                0       -                   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 723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0%     5,259,744                0       -                   0
肖湘阳                                 境内自然人         0.80%     4,682,622         4,682,622      -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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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8,897,317     人民币普通股   188,897,317

RAAS CHINA LIMITED                                                    18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6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8,976   人民币普通股     7,358,976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形宝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6,468,199   人民币普通股     6,468,199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民生新股自由打资金信托三号                    6,337,835   人民币普通股     6,337,83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52,974   人民币普通股     6,052,974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 723                                            5,259,744   人民币普通股     5,259,744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创富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4,321,245   人民币普通股     4,321,245
宏信证券-光大银行-宏信证券多赢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0
李春英                                                                    3,962,614   人民币普通股     3,962,614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和 RAAS CHINA LIMITED(“莱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为公司控股股东;
         行动的说明      2、公司未知除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外的其它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股东李春英通过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3,914,372 股股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48,242 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3,962,614 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份。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50,347,493.75元,增长幅度为12,132.63%,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
范围发生变化,增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6,910,568.61元,增长幅度为163.36%,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
而增加预付账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683,141.36元,增长幅度为144.52%,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
而增加其他应收款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96,776,025.15元,增长幅度为33.34%,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而增加
存货所致;
    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59,868,000.00元,增长幅度为59.89%,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资产系公司购买的恒阳一期资金信托计划,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向该信托计划追加资金
45,000,000.00元,此外该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增加14,868,000.00元;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25,519,870.22元,减少幅度为80.74%,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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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险公司理赔款冲减了其他流动资产;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期初增加6,223,917.87元,增长幅度为55.95%,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而
增加的在建工程。此外,保亭浆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投入亦有所增加;
    8、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56,700,953.26元,增长幅度为119.53%,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
而增加的无形资产所致;
    9、报告期末商誉余额较期初增加1,482,893,446.91元,增长幅度为145,777.35%,是因合并郑州莱士而
产生的商誉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60,110,000.00元,增长幅度为100.00%,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
而增加的短期借款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期初增加11,797,291.14元,增长幅度为331.49%,主要是因为本期计
提的季度奖金尚未发放;
    1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增加25,348,075.78元,增长幅度为194.07%,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
而增加了应交税费;此外,母公司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显著,期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均有所增加;
   13、报告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期初减少15,120,000.00元,减少幅度为100.00%,主要是因为2014年3月
26日支付了公司债券到期利息;
    1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期初增加4,191,076.49元,增长幅度为93.13%,主要是因合并郑州莱士
而增加了其他应付款。此外,母公司应付的信托管理费等款项余额亦有所增加;
    1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9,441,954.78元,增长幅度为100.00%,是因合并郑州莱
士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6、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余额较期初增加1,718,925,356.00元,增长幅度为2,395.81%,主要是因为发行股
份购买郑州莱士而产生的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60,519,167.98元和73,521,255.80元,增长幅度
分别为171.31%和178.53%,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合并了郑州莱士2014年2至3月的利润表,
另外,本期母公司产品批签发放行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营业收入及成本均增加;
    18、报告期内营业税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85,639.04元,增长幅度为109.3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合并
了郑州莱士2014年2至3月的利润表。另外,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
加;
    19、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055,002.14元,增长幅度为65.68%,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了郑
州莱士2014年2至3月的利润表;
    20、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150,521.87元,增长幅度为114.22%,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了
郑州莱士2014年2至3月的利润表。另外,本期增加了因并购重组而产生的中介费用;
    2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952,132.17元,增长幅度为1,757.76%,主要是因为本期较上
年同期增加了公司债券利息支出;
    22、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3,996,502.28元,增长幅度为305.58%,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了郑州莱士2014年2月至3月的现金流量表。此外,本期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增加显
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之增加;
    23、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503,683.20元,增长幅度为257.75%,
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所致。
    24、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8,889,264.42元,增长幅度为31.32%,
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了郑州莱士2014年2月至3月的现金流量表所致;
    25、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8,671,015.18元,减少幅度为75.79%,主要是因为本期
母公司大部分产品均于2014年3月获得批签发放行,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将于2014年4月缴纳;
    26、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314,713.69元,增长幅度为85.77%,
主要是因为合并了郑州莱士2014年2月至3月的现金流量表。此外,母公司搬迁至奉贤新厂区生产后,运营
成本增加,现金流出随之增加;
    27、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7,383,561.50元,增长幅度为100.00%,
系郑州莱士合并日的货币资金余额;
    28、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3,460,112.75元,
减少幅度为59.93%,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款项已基本支付完毕,本期仅支付部分尾款。
    29、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5,000,000.00元,增长幅度为100.00%,系支付的恒阳一
期资金信托计划的追加资金;
    30、报告期内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56,000,000.00元,减少幅度为100.00%,是因为公
司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券收到现金3.56亿元,本期无新发行公司债券;
    31、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000,000.00元,增长幅度为100.00%,主要是因为
合并了郑州莱士2014年2月至3月的现金流量表所致;
    32、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1,469,882.60元,增长幅度为
100.00%,是因为合并了郑州莱士2014年2月至3月的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本期支付了到期的债券利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
            科瑞天诚、新疆华建 资产重组项目锁定期的承诺:
                                                                                         2014 年 2 月 20
资产重组时 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2014年02月
                                                                                         日 至 2017 年 2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司(“新疆华建”)、傅 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0日
                                                                                         月19日
            建平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


                                                                                                                      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锁定期的承诺:
                                                                                             2014 年 2 月 20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2014年02月
                    肖湘阳                                                                   日 至 2015 年 2 正在履行
                                  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0日
                                                                                             月19日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锁定期的承诺:                                 自新增股份
                                                                                2014年02月
                  莱士中国        以现金认购而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上 市 之 日 起 正在履行
                                                                                20日
                                  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36个月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
             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协议》,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和肖湘阳 2014年02月 2014~2016 年
                                                                                                               正在履行
             傅建平和肖湘阳       与本公司约定邦和药业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      20日         度
                                  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
                                  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邦和药业对应的累积
                                  预测净利润。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
                                  制人郑跃文与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
                                  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
             (“科瑞集团”)、科瑞 占用情况;                                  2008年06月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天诚、莱士中国、郑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 23日
             跃文、黄凯           个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
                                  诺如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
其他对公司
                                  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
中小股东所
                                  对上海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
作承诺
                                  的补偿。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
                                  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 2012年09月 2012~2014 年
                     公司                                                                                      正在履行
                                  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 11日            度
                                  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



                                                                                                                          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
                                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
                                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
                                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
                                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在增持期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
                                                                                           2013 年 12 月 4
                                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 2012年12月
                   科瑞天诚                                                                日 至 2014 年 5 正在履行
                                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 04日
                                                                                           月3日
                                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90         至                        14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6,323          至                     20,618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591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 90%至 140%。一方面是因为 201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年 1 至 6 月放行并销售的产品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完成了对郑州莱士血
                     液制品有限公司的并购,该公司于 2014 年 2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合并后的净利润因之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