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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4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09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朱雪莲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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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044,723,775.05       11,556,011,686.37                               1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769,099,139.37      10,658,472,403.13                               10.4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78,141,464.87                 -14.40% 1,616,763,951.56                  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4,914,492.88                 74.01% 1,233,459,114.89                   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1,700,780.21                  -20.44%     646,693,175.97               1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82,766,727.43               -6.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8               71.01%              0.249                 5.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7               72.06%              0.247                 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0% 增加 1.79 个百分点               10.99% 减少 1.31 个百分点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9,473.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806,715.2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684,720,092.59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75,645.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030.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3,789,776.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7,942.42

                                          合计                                                                  586,765,938.9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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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58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3% 1,595,529,564         210,178,562   质押     1,241,351,314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0.39% 1,509,120,000         187,200,000   质押     1,296,510,607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    228,119,166      228,119,166   质押      142,390,980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    228,119,166      228,119,166   质押      216,000,000
傅建平                                       境内自然人           4.35%    215,775,230      215,775,230   质押      215,766,000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2%    214,628,926      214,628,926   质押         90,576,000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其他              1.35%     67,001,247         -           -             -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
                                                其他              1.31%     64,985,895         -           -             -
资产管理计划

谢燕玲                                       境内自然人           1.22%     60,758,827         -           -             -
民生通惠资产-民生银行-民生通惠聚鑫
                                                其他              0.97%     48,154,849         -           -             -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85,351,002 人民币普通股 1,385,351,002

RAAS CHINA LIMITED                                                                 1,321,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1,920,000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67,001,247 人民币普通股       67,001,247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理计划                                         64,985,895 人民币普通股       64,985,895
谢燕玲                                                                                   60,758,827 人民币普通股       60,758,827
民生通惠资产-民生银行-民生通惠聚鑫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48,154,849 人民币普通股       48,154,84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534,560 人民币普通股       31,534,560
北信瑞丰资产-浦发银行-北信瑞丰资产汇达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0,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600,000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民生新股自由打资金信托三号                                   25,115,040 人民币普通股       25,115,040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泰达宏利策略分级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9,946,678 人民币普通股       19,946,678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和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
                   限公司”、“莱士中国”)为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担任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金鼎”)
系或一致行动的
                   普通合伙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为莱士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傅建平先生曾任公司
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理计划(鹏华科瑞资管)”为科瑞天诚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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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
                   产凯吉莱士 1 期资产管理计划”(“鹏华凯吉资管 1 号”)为莱士中国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
                   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2 期资产管理计
                   划”(“鹏华凯吉资管 2 号”)为上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控
                   股股东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鹏华科瑞资管、鹏华凯吉资管 1 号、鹏华凯吉资
                   管 2 号)外的其它前 10 名股东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
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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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本期)金额     期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期末余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
                            2,696,252,254.67     1,613,124,000.00     67.14%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融资产增加且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有所提高。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期末销售额增加,未到
应收账款                     282,926,727.71       120,334,974.27     135.12%
                                                                               信用期的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应收利息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尚未到期的定期
应收利息                      27,286,625.16        10,895,612.11     150.44%
                                                                               存款应收利息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末计提
应付职工薪酬                  14,368,349.52        41,403,336.48     -65.30%
                                                                               的年终奖金已于本年支付。

                                                                               应交税费余额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缴纳了上年
应交税费                      44,590,069.52        65,872,441.70     -32.31%
                                                                               末应缴未缴的各项税费。

                                                                               应付利息余额减少是因为本年支付了公司债券
应付利息                      10,380,000.00        15,120,000.00     -31.35%
                                                                               到期利息。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是因公允价值变动而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6,616,917.44       143,008,427.62      72.45%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11,420,667.71        -1,707,619.64   -568.81%
                                                                               余额增加,利息收入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余额较
资产减值损失                  14,308,216.92          8,675,412.21     64.93%   上年期末增加,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相
                                                                               应增加。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政府补助较上
营业外收入                    12,009,958.18        19,520,023.15     -38.47%
                                                                               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是因为:(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
                             -506,758,521.32      -912,486,153.24     44.46%
净额                                                                           期增加约 3.33 亿元;(2)本年投资支付的现金较
                                                                               上年同期减少 1.37 亿元。

                                                                               本年收到“天治星辰 5 号”优先级资金 3.00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较上年同期收到的同路项目配套募集资金 6.40
                             141,906,974.86       484,158,745.29     -70.69%
净额                                                                           亿元减少 3.40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因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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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风险投资事项
    (1)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15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进行风险
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 亿元用于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 2 年,该
额度可以在 2 年内循环使用。该事项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2 月 4 日及 2016 年 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
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10.0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含)40.00 亿元;使用期限由原 2 年调整为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3 年。
    (2)证券投资情况
    1)万丰奥威
    基于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万丰奥威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论证,2015 年 1 月 22 日,公司通过深交
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 1,900 万股,均价为 26.10 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49,59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万丰奥威实施了 2015 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为 4,180 万股,均价为 11.86 元/股。
    2016 年 2 月 23 日、25 日、26 日、29 日、3 月 1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 2,325,214
股,均价为 27.97 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65,045,038.99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1 日合计持有万丰
奥威股票 44,125,214 股。
    2016 年 5 月 4 日,万丰奥威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
有万丰奥威股票为 88,250,428 股。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持有万丰奥威 88,250,428 股,持股成本合计 560,945,038.99 元,累计
实现公允价值变动 1,251,718,752.13 元,实现投资收益 2,037,975.48 元。
    2)富春环保
    经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富春环保进行的分析和论证,基于对富春环保未来发展前景和在环保行
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该公司投资价值的肯定,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富春环
保股票 1,000 万股,均价为 19.80 元/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9,800.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再次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富春环保股票 2,000 万股,均价为 9.00 元/
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全部出售所持富春环保 3,000 万股,累计实现投资收益 11,330,2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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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3)天治星辰 5 号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资产
管理计划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普
通级份额。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7 日,使用 3.0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由天治基金设立的
天治星辰 5 号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认购比例为 1:1,本次资管计划资产规模为人民币 6.00
亿元。该资管计划是通过对沪深二级市场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等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
求最大限度地资产增值。
       天治星辰 5 号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股票 1,500 万股,均价为
34.38 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51,57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1 日,兴源环境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兴源环境股票为 1,650 万股。
    2016 年 6-9 月,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兴源环境 1,502,754 股,交易总金额 60,553,450.92 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天治星辰 5 号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94,285,012.63 元,实现投资收益
607,086.45 元。
       4)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使用 86,094.50 万元进行风险投资,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46,003,764.76 元,实现投资收益 13,975,310.03 元。


       2、单采血浆站情况
       (1)保康莱士及青田莱士投资情况
       2015年9月,公司分别收到湖北省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设置单采血浆站的
批复,同意公司分别在湖北省保康县设立单采血浆站和浙江省青田县、景宁畲族自治县设置单采血浆站。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及2015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单
采血浆站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保康莱士及青田莱士分别进行投资,投资总额分别为5,000.00
万元及960.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对保康莱士进行第一期注资,其余注资款将在
两年内付清;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万元对青田莱士进行出资,占80%的股
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7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对保康莱士进行投资。
       (2)武宁莱士投资情况
       2016年1月,公司收到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设置单采血浆站批准书》,同意公司在
江西省武宁县设置单采血浆站。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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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设单采血
浆站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对武宁莱士进行第一期投资,其中武宁
莱士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1~2年内再投入1,5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7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对武宁莱士进行投资。
       (3)汕尾莱士及陆河莱士投资情况
       2016年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关于设置单采血浆站有关事项的批复》
(粤卫函[2016]110号),同意公司在广东省汕尾市市城区、陆河县设立单采血浆站。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
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设单采血
浆站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及对汕尾莱士进行投资,汕尾莱士首期注册资
本2,00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1~2年内再投入1,500.00万元;并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对
陆河莱士进行投资,陆河莱士首期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1~2年内再投入1,500.00万
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单采血浆站情况
       1)2016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下属单采血浆站巴林左旗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经审查,巴林左旗达到卫生部《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单采血浆
站管理办法》和《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执业登记条件,该机构经核准登记,准予执业。自2016
年6月8日起开始正式采浆,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提升公司原料血浆供应能力,提高公司
盈利水平。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下属单采血浆站龙游浆站目前已完成基本建设,预计在年内可以正式采
浆。
       (5)公司下属单采血浆站换发单采血浆证情况

       2016年8月,公司下属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白沙莱士单采血浆

有限公司分别收到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换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3月15日及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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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6日及2016年4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该利润分配已于2016年5月27
日实施完毕。
    2016年8月29日及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上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
2,758,753,0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1日及2016
年9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告。该利润分配已于2016年9月28日实施完毕。


    4、关于设立上海莱士慈善基金会
    2016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莱士慈善基金会的
议案》,同意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杰先生、公司顾问尹军先生、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郑
跃文先生、宁波善用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凯吉共同作为发起人拟设立一家慈善公益性的非公募基金会,以
回报社会。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优良传统,体现人文关怀和慈善精神,倡导回报社
会的价值追求。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关于控股股东收购BPL相关事项的说明
    2016年8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函告,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通过其控股的香港公
司TIANC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天诚国际投资”),与Bain Capital(“贝恩
资本”)下属特殊目的持股公司及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HEALTH(“英国卫生部”)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以全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Naga UK Topco Limited100%股权,Naga UK Topco Limited持有
Bio Products Laboratory Holdings Ltd(“BPL”)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天诚国际投资间接持有BPL公司100%
股权。
    (1)BPL基本情况
    BPL是一家全球性全产业链的血液制品公司,位居全球前十大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列。BPL前身为英
国卫生部旗下的国家级血液制品研究机构,研发积淀深厚,产品种类齐全,2015年10月BPL研发的Coagadex
(凝血因子X)获得美国FDA批准,是全球首个获批的治疗罕见出血性疾病——遗传性凝血因子X缺陷症
的药物。2013年,BPL被贝恩资本私有化后,通过调整管理架构,整合血浆和制品业务,引入世界级的专
业管理团队,具备了加速发展的基础。
    BPL在美国拥有34家浆站,2015年采浆量为1,899吨,居全球第五,是全球最大的第三方血浆供应商。
    BPL在英国伦敦拥有1家血液制品生产工厂,现有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三大类产品,共
计13个品种、22个规格的血液制品,产品已在全球48个国家或地区注册,在44个国家销售,BPL正在积极
拓展并完善其全球性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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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12月31日,BPL公司总资产3.36亿英镑,净资产1.96亿英镑,2015年度销售收入2.51亿英镑。
         (2)交易情况
         2016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与嘉实先锋(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
  任公司旗下投资平台、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机构合资设立香港公司天诚国际投资,
  天诚国际投资与贝恩资本及英国卫生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全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BPL之母公
  司Naga UK Topco Limited100%股权,按照零负债零现金口径对应收购金额105,900万欧元。该交易于2016
  年8月完成了股权交割。
       (3)项目收购背景
       近年,全球血液制品行业保持了稳定增长。据统计,2008年至2014年,全球血液制品行业年销售复合
  增长率约9%,其中北美和欧洲为全球主要销售市场,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46%和28%左右。随着新的适应
  症的获批和诊治率的提高,PPTA(国际血浆蛋白治疗协会)预计未来全球血液制品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
  高的增长速度。血液制品市场呈现规模大、增长稳健、进入壁垒高、集中度高、领先企业赢利能力强的特
  点,是具有长远战略投资价值的生物医药领域。
       受制于血浆原料供应紧张,血液制品在中国处于供不应求的市场状态。根据相关统计,2015年国内采
  浆量约5,800吨,而实际需求量约为12,000吨,2015年进口的人血白蛋白占比已接近60%。
       BPL公司作为全球知名的血液制品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强,采浆规模全球第五,销售网络完备,极具
  发展前景,符合上海莱士“内生增长为根基,外延并购为跨越”的战略目标。
         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此次投资收购BPL公司,可以推动BPL和上海莱士强化合作,发挥双方在技术研
  发、生产销售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助力上海莱士早日跻身全球血液制品行业领先企业的行列,
  同时也将加强中国血液制品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的交流互动,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生态的健康发
  展。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作为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在上海莱士上市之初做出了禁止同业竞争的承诺。BPL
  公司的产品目前尚未在中国境内注册和销售,与上海莱士不构成直接的业务竞争。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
  下,未来择机将BPL整体或相关业务、资产注入上海莱士。如上海莱士认为该资产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战略要求,主动提出放弃或不接受该资产或股权,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承诺将向第三方转让其间接持有的
  BPL的资产或股权。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06 日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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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22 日                   同上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1 月 24 日                   同上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6 月 13 日                   同上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9 月 19 日                   同上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13 日                   同上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24 日                   同上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26 日                   同上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6 年 01 月 12 日                   同上

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公告                  2016 年 02 月 05 日                   同上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6 年 02 月 27 日                   同上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 年 3 月 16 日                   同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4 月 07 日                   同上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公告                  2016 年 04 月 07 日                   同上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13 日                   同上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6 年 04 月 28 日                   同上

关于投资新设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6 年 05 月 28 日                   同上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单采血浆站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 2016 年 06 月 14 日                    同上

关于投资新设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6 年 07 月 21 日                   同上

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披露的公告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同上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同上

关于设立上海莱士慈善基金会的公告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同上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同上

关于公司下属部分单采血浆站取得换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 2016 年 09 月 14 日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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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时间
           科瑞天诚、新疆华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锁定
                                                                                                          2014 年 2014 年 02 月
           建恒业股权投资 股 份 限 售 期的承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
                                                                                                          02 月 20 20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新疆 承诺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日       年 02 月 19 日
           华建")、傅建平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锁定
                                                                                                          2014 年 2014 年 06 月
                              股 份 限 售 期的承诺:以现金认购而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莱士中国                                                                                       06 月 10 10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承诺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日       年 06 月 09 日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盈利
                                         预测补偿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和肖湘阳与本公司约定邦和
                                         药业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邦和药业对应的累积预测净
                                         利润。公司于 2014 年度完成本次交易,则本协议中利润补偿期间
                                         为 2014-2016 年度。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邦和药业截至 2014
郑州莱士                                 年年底、2015 年年底及 2016 年年底合并报表口径的累积承诺净
资产重组                                 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0,485.48 万元、23,908.72 万元及 41,033.93 万
时所作承                                 元。在利润补偿期间,如邦和药业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末实际
诺                                       累积净利润数不足承诺累积净利润数的,本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份的方式实
           科瑞天诚、新疆华
                              盈 利 预 测 现,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购的本公司股                 2014~2016 年
           建、傅建平、肖湘                                                                                    -                    正在履行
                              补偿承诺 份数。股份补偿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年股份补偿数=(截                     度
           阳
                                         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
                                         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已补
                                         偿股份数量,计算原则如下:
                                         (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为邦和药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各方
                                         取得的股份总数,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上述计算公
                                         式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
                                         股份不冲回。
                                         (3)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补
                                         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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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的,补偿股份所对应
                                     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
                                     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锁定
                                     期的承诺:以同路生物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海莱士股份,自该
                                                                                                     2014 年 2014 年 12 月
           科瑞金鼎、深圳莱 股 份 限 售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
                                                                                                     12 月 25 25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士              承诺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海莱士
                                                                                               日            年 12 月 24 日
                                     回购(因业绩补偿回购的除外);该等股份由于上海莱士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盈利
                                     预测补偿承诺:
                                     1、业绩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
                                     深圳莱士、谢燕玲承诺:本次重组于 2014 年度完成,同路生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8,182.57 万元、
                                     36,817.74 万元和 47,960.88 万元。
                                     2、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股份补偿 :如同路生物在利润补偿期
                                     间各年度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交易对方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的,上海莱士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一定
同路生物                             数量的上海莱士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
资产重组                             方认购的上海莱士股份数。股份补偿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交
时所作承                             易对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诺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
           科瑞金鼎、深圳莱 盈 利 预 测 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原则如下:(1)            2014~2016 年
                                                                                                        -                     正在履行
           士、谢燕玲      补偿承诺 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为同路生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度
                                     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各方
                                     取得的股份总数,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上述计算公
                                     式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3)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补
                                     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4)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的,补偿股份所对应
                                     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
                                     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由科瑞金鼎、
                                     深圳莱士和谢燕玲三方共同承担,各自补偿的股份按照各自本次
                                     获得的股份占三方本次合计获得股份的份额计算。
                                     3、减值测试: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30 日内,上海莱士应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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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对同路生物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同路生物在业绩承诺期进
                                       行过现金分红的,期末减值额应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的历次现金分
                                       红金额。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果同路生物期末减值额×89.77%
                                       >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
                                       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应向上海莱士另行补偿股份,即交易对方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89.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
                                       权属问题的承诺:因同路生物及下属子公司少量辅助用房尚未取
                                       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此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承诺:
                                                                                                               2014 年 12 月
                           重大资产 1、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为同路生物持续实际使用,同路
                                                                                                    2014 年 25 日 至 相 关
           科瑞金鼎、深圳莱 重组标的 生物对该等房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
                                                                                                    12 月 25 用 房 取 得 房 正在履行
           士              资产权属 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受到任何行政部门的处罚;
                                                                                                    日         屋所有权证
                           问题承诺 2、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完毕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
                                                                                                               书止
                                       属登记事宜;
                                       3、如因上述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问题导致本次交易后上
                                       市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将给予现金补偿。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锁定
                                       期的承诺:
                                       1、承诺方同意自上海莱士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上海莱
                                       士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承 2015 年 2015 年 04 月
           华安基金、财通基 股份限售
                                       诺方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承诺方持有的上述股份 05 月 30 30 日至 2016 履行完毕
           金、银河资本    承诺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日         年 04 月 29 日
                                       2、承诺方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
                                       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方将授权登记结
                                       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承诺方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跃文与黄凯
                                       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
                           避免同业 协议》;
           科瑞集团、科瑞天 竞争、大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 2008 年
其他对公
           诚、莱士中国、郑 股东资金 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06 月 23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司中小股
           跃文、黄凯      占用等承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法律瑕疵 日
东所作承
                           诺          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
诺
                                       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
                                       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科瑞天诚、莱士中 规范关联 1、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 2014 年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国              交易承诺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 09 月 2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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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上海莱士(含上海莱士下 日
                                       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尽量减少与上海莱
                                       士发生关联交易;其与上海莱士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莱士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
                                       正公允,确保不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
                                       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2015 年
                            股东回报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2015~2017 年
         公司                                                                                       03 月 06                    正在履行
                            规划承诺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                  度
                                                                                                    日
                                       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
                                       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2015 年 2016 年 01 月
         科瑞天诚及其一 股份限售 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07 月 06 25 日至 2016 履行完毕
         致行动人           承诺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
                                                                                                    日         年 07 月 24 日
                                       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 2015 年 2016 年 07 月
                            股份限售
         上海凯吉                      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 07 月 08 08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承诺
                                       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日         年 01 月 07 日

                                                                                                    2015 年 2015 年 07 月
                            股份限售 所有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即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
         高级管理人员                                                                               07 月 09 09 日至 2016 履行完毕
                            承诺       持股权激励到期可解锁部分股份。
                                                                                                    日         年 07 月 08 日

                                                                                                               2016 年 01 月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自 2016 年
         科瑞天诚、莱士中                                                                                      06 日起至
                            不减持承 2016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5 日(12 个月)不通过二级市 01 月 06                    正在履行
         国                                                                                                    2017 年 01 月
                            诺         场主动减持本公司股票。                                       日
                                                                                                               05 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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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5.00%            至                       15.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22,605            至                      165,877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4,241
                                1、2016 年 1-12 月,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由于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证券投资对净利润的影响难以准确预测;
                                2016 年 1-12 月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5.00%至 15.00%。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售出     累计投资收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类别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入金额          金额             益

  股票   1,263,198,489.91 428,233,515.70         -         49,308,691.52 126,000,000.00 13,368,223.58 2,683,096,947.02 自有资金
  基金      13,050,000.00      103,201.23        -              -          4,950,000.00    607,086.45    13,155,307.65 自有资金
  合计   1,276,248,489.91 428,336,716.93         -         49,308,691.52 130,950,000.00 13,975,310.03 2,696,252,254.67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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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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