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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9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7-03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朱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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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1,762,465.89      486,875,652.99                     -1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2,228,006.21      312,319,812.07                     -2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3,468,527.76       226,111,053.46                    -3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7,940,219.40      150,774,960.67                    -191.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              0.063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              0.063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2.89%           减少 1.0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957,085,741.04    13,225,626,654.85                        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973,634,694.79    11,708,763,369.19                        2.26%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970,238,896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4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96.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502,230.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62,404,407.00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6,583.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038,364.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18.71
合计                                                                                                          68,759,478.4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02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0%      1,595,529,564          -          质押    1,323,927,426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0.36%      1,509,120,000      187,200,000    质押    1,366,162,420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    228,119,166        228,119,166   质押     143,434,000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    228,119,166        228,119,166   质押     216,000,000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2%    214,628,926           -          质押     111,119,300
傅建平                                      境内自然人            2.50%    124,327,615       107,887,615    质押        83,400,000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其他               1.35%     67,001,247           -           -            -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
                                               其他               1.31%     64,985,895           -           -            -
资产管理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
                                               其他               0.95%     47,165,127           -           -            -
鑫向荣 8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民生通惠资产-民生银行-民生通惠聚鑫
                                               其他               0.91%     45,256,840           -           -            -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95,529,564 人民币普通股     1,595,529,564

RAAS CHINA LIMITED                                                                   1,321,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1,920,000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14,628,926 人民币普通股       214,628,926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67,001,247 人民币普通股       67,001,247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理计划                                          64,985,895 人民币普通股       64,985,89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 8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7,165,127 人民币普通股       47,165,127
民生通惠资产-民生银行-民生通惠聚鑫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45,256,840 人民币普通股       45,256,84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 7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5,691,825 人民币普通股       35,691,82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534,560 人民币普通股       31,534,560
北信瑞丰资产-浦发银行-北信瑞丰资产汇达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0,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6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


                                                              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担任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金鼎”)普通合伙人;深圳莱
                     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为莱士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傅建平为公司原董事;“鹏华资产-平安
                     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理计划”(“鹏华科瑞资管”)为科瑞天诚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1 期资产管理计划”(“鹏
                     华凯吉资管”)为莱士中国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
                     管理计划。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鹏华科瑞资管、鹏华凯吉资管)外的其它前
                     10 名股东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情况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本期)     期初(上期)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金额             金额

    预付款项        27,375,419.43    16,496,393.95      65.95% 预付款项余额增加是由于已付款但未结清的材料款项增加。

    应收利息        13,290,547.77     5,492,948.23     141.96% 应收利息余额增加是由于应收未到期的定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380,243,657.16        -             100.00% 长期股权投资是对同方莱士的投资成本及按照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

                                                                产增加额。

    在建工程        10,586,600.34    37,597,604.48     -71.84% 在建工程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部分在建工程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预收款项         4,462,481.45    10,137,686.07     -55.98% 预收款项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陆续发货结清上年末已收款

                                                                但未发货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8,448,483.37    66,485,572.46     -72.25%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已于本报

                                                                告期内支付。

    应交税费        82,204,566.92 185,742,527.11       -55.74% 应交税费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应缴未缴的各

                                                                项税费。

    应付利息          590,000.42     15,722,198.65     -96.25% 应付利息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了公司债券到期利息。

 其他非流动负债    666,000,000.00        -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是收到的金鸡报晓3号优先级份额。

    销售费用         9,549,137.61     6,699,008.84      42.55%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运输及业务推广等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         3,551,678.62    -6,951,242.12     151.09%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增加了天治星辰5号、

                                                                汇博10号和金鸡报晓3号应支付优先级份额的固定收益,上年同期无
                                                                此项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7,025,778.99      245,625.11 -2,960.3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回了部分三年以上

                                                                的应收款项,因此转回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       17,538,159.40    11,342,840.26      54.62%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到的奖励和补

                                                                贴收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7,940,219.40 150,774,960.67       -19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1)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减少,且货款结算模式调整而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404,446,068.73    -98,839,650.56    -309.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

   金流量净额                                                   期内认购金鸡报晓3号劣后级份额3.33亿元,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
                                                                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654,988,669.72   -20,124,225.00   3,35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
   金流量净额                                                   期内收到金鸡报晓3号优先级份额6.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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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风险投资事项
    (1)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进行风险投
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亿元用于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2年,该额度
可以在2年内循环使用。该事项于2015年1月2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2月4日及2016年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10.00亿元调
整为不超过(含)40.00亿元;使用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自2016年2月22日起3年。
    (2)证券投资情况
    1)万丰奥威
    基于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威”)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论
证,201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1,900万股,均价为26.10元/股,共计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590.00万元。
    2015年8月31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5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180万股,均价为11.86元/股。
    2016年2月23日、25日、26日、29日、3月1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325,214股,
均价为27.97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5,045,038.99元。截至2016年3月1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
44,125,214股。
    2016年5月4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
威股票88,250,428股。
    2016年10月25日及10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卖出万丰奥威3,000万股(均
价为21.60元/股)、1,700万股(均价为21.39元/股);实现投资收益66,839.28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共持有万丰奥威41,250,428股,持股成本合计26,219.96万元,累计实现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66,387.26万元,投资收益67,043.08万元(其中,2017年1-3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096.37
万元)。
    2)富春环保
    经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富春环保”)进行的分析和论证,
基于对富春环保未来发展前景和在环保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该公司投资价值的肯定,公司于2015年6月11
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富春环保股票1,000万股,均价为19.80元/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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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2015年9月17日,公司再次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富春环保股票2,000万股,均价为9.00元/股,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出售所持富春环保3,000万股,累计实现投资收益1,133.02万元。
    3)天治星辰5号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资产管
理计划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普通
级份额。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使用3.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由天治基金设立的天治星
辰5号资产管理计划(“天治星辰5号”)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认购比例为1:1,本次资管计
划资产规模为人民币6.00亿元。该资管计划是通过对沪深二级市场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等的积极投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地资产增值。
    天治星辰5号于2016年4月11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
境”)股票1,500万股,均价为34.3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1,570.00万元。
    2016年6月1日,兴源环境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兴源环境股票1,650万股。
    2016年6-9月,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兴源环境1,502,754股,均价为40.29元/股,交易总金额6,055.35
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天治星辰5号共持有兴源环境18,002,754股,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7,594.96
万元,投资收益60.71万元(其中,2017年1-3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95.93万元)。
    天治星辰5号约定的存续期间为12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天治星辰5号约定的续存期已到期,由于
所购买的股票标的目前处于停牌状态,将待标的股票复牌后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卖出。
    4)汇博10号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参与集合资产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劣后信托单位
15,000万份。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使用1.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爱建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根
据信托合同设立的爱建民生汇博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博10号”)劣后级份额,优先级资金:劣后级
资金为1:1,本次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该信托计划使用3.00亿元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
南信托”)设立的云南信托聚利21号单一资金信托(“聚利21号”)进行投资。该单一信托按照其信托合同
的约定专项投资于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现金及等价物(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逆回购)及信托业保障基金。
    聚利21号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股票630万股,均价为45.85元/股,
交易总金额为28,885.50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聚利21号共持有兴源环境630万股,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28.90万元(其
中,2017年1-3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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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金鸡报晓3号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3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劣后级份额,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使用3.3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根
据信托合同设立的厦门信托金鸡报晓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鸡报晓3号”)劣后级份额,优先级信托资
金:劣后级信托资金为2:1,本次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9.99亿元。该信托计划使用9.99亿元对云南信托
设立的云南信托聚利43号单一资金信托进行投资。该单一信托按照其信托合同的约定专项投资于1)股票;
2)债券;3)基金;4)货币市场工具及银行存款;5)信托业保障基金。
    6)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共使用104,519.96万元进行风险投资,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8,411.12万元,实现投资收益68,236.81万元(其中,2017年1-3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240.44万元)。


    2、“12莱士债”情况
    2013年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7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3.60亿元(含3.60
亿元)公司债券。详见于2013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上海莱
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2013年4月24日,上海莱士2012年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发行总额人民币3.60亿元,证券代码
“112167”,证券简称“12莱士债”。
    2017年3月26日,“12莱士债”期满四年,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2莱士债”2016年付
息公告》,并于2017年3月27日对截至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支付利息5.60
元(含税)/张。


    3、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同意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授予条件时,以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向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在内的激励对象授予总量2,116,666份的股票期权及
总计不超过1,85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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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7年1月23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74
元/份,行权人数220人,行权数量合计4,483,385股。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70,238,896股。详
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
2017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682,243,287.37元(母公司报表),
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68,224,328.74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28,011,428.88元(母公司报表),减去2016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137,937,653.10元,2016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4,092,734.41元(母公司报表)。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以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970,238,896股计算,公司2016年度现金
股利合计派发149,107,166.88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5、单采血浆站投资情况
    (1)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保康莱士”)及青田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青田莱士”)投
资情况
    2015年9月,公司分别收到湖北省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设置单采血浆站的
批复,同意公司分别在湖北省保康县设立单采血浆站和浙江省青田县、景宁畲族自治县设置单采血浆站。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及2015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单
采血浆站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保康莱士及青田莱士分别进行投资,投资总额分别为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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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960.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对保康莱士进行第一期注资,其余注资款将在
两年内付清;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万元对青田莱士进行出资,占80.00%的
股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7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对保康莱士进行投资。
    2016年9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万元对青田莱士进行投资。
    2017年1月,保康莱士获得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自2017年1月3
日起开始正式采浆。
    2017年4月,青田莱士获得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自2017年4月起
开始正式采浆。


    (2)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武宁莱士”)投资情况
    2016年1月,公司收到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设置单采血浆站批准书》,同意公司在
江西省武宁县设置单采血浆站。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设单采血
浆站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对武宁莱士进行第一期投资,其中武宁
莱士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1~2年内再投入1,5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6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对武宁莱士进行投资。
    2017年1月,武宁莱士获得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自2017年1月9
日起开始正式采浆。


    6、产业投资公司设立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80亿元
参与投资设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同方莱士”)。
    公司与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同方金控”)、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金石灏汭”)、
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城建”)共同以货币形式投资20.00亿元人民币设立同方莱士,其中,同
方金控出资10.20亿元,持股比例51%;上海莱士出资3.80亿元,持股比例19%;金石灏汭出资3.00亿元,
持股比例15%;大连城建出资3.00亿元,持股比例15%。同方莱士将顺应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借力资本市
场和多方资源,通过尝试新的发展模式,对医疗医药健康产业进行直接投资及从事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投
资活动,更好地发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优势,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生态圈的健康发展。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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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7年1月11日,公司支付了对同方莱士的投资款3.80亿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投资设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同上

关于公司下属保康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
                                                                    2017 年 01 月 05 日                           同上
公告

关于公司下属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
                                                                    2017 年 01 月 11 日                           同上
的公告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2017 年 01 月 20 日                           同上

12 莱士债 2017 年付息公告                                           2017 年 03 月 21 日                           同上

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告                  2017 年 03 月 22 日                           同上

关于公司 2016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7 年 04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下属青田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2017 年 4 月 26 日
的公告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
                科瑞天诚、新疆华建
                                                产重组项目锁定期的承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4 年 02 月
                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 股份限                                                            2014 年 02
                                                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 日至 2017 履行完毕
                司(“新疆华建”)、傅 售承诺                                                        月 20 日
                                                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年 02 月 19 日
                建平
                                                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锁定期的承诺:以现金认购而取得的股                      2014 年 06 月
                                      股份限                                                         2014 年 06
资产重组时所    莱士中国                        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10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售承诺                                                         月 10 日
作承诺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年 06 月 09 日
                                                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锁定期的承诺:以同路生物股权所认购
                                                                                                                  2014 年 12 月
                                      股份限 而取得的上海莱士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2014 年 12
                科瑞金鼎、深圳莱士                                                                                25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售承诺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月 25 日
                                                                                                                  年 12 月 24 日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
                                                由上海莱士回购(因业绩补偿回购的除外);该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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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由于上海莱士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
                                             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问题的承诺:因同路生物及下
                                             属子公司少量辅助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重大资 为此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承诺:1、
                                                                                                      2014 年 12 月
                                    产重组 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为同路生物持续实
                                                                                                      25 日 至 相 关
                                    标的资 际使用,同路生物对该等房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 2014 年 12
               科瑞金鼎、深圳莱士                                                                     用 房 取 得 房 正在履行
                                    产权属 权,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 月 25 日
                                                                                                      屋所有权证
                                    问题承 任何权利或受到任何行政部门的处罚;2、将督促
                                                                                                      书止
                                    诺       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完毕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
                                             房产权属登记事宜;3、如因上述尚未取得房产证
                                             书的房产权属问题导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遭受
                                             任何损失,将给予现金补偿。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
                                             人郑跃文与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
                                             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避免同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
                                   业竞争、
               科瑞集团、科瑞天诚、        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发生资金占用
                                   大股东                                               2008 年 06
               莱士中国、郑跃文、          情况;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金占                                               月 23 日
               黄凯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个
                                   用等承
                                           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
                                   诺
                                           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造
                                             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
                                             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其他对公司中                                 1、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严
小股东所作承                                 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
诺                                           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使用上海莱士(含上海莱士下属企业,
                                             下同)的资金或资产;
                                    规范关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尽 2014 年 09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联交易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量减少与上海莱士发生关联交易;其与上海莱士正 月 23 日
                                    承诺
                                             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莱士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严格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
                                             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回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 2015 年 03 2015~2017 年
               公司                                                                                                    正在履行
                                    报规划 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 月 06 日       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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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
                                          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
                                          预案;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
                                          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
                                          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
                                          决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
                                                                                                      2016 年 07 月
                                  股份限 上海莱士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 2015 年 07
              上海凯吉                                                                                08 日至 2017 履行完毕
                                  售承诺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 月 08 日
                                                                                                      年 01 月 07 日
                                          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2016 年 01 月
                                  控股股 控股股东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
                                                                                             2016 年 01 06 日 起 至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东不减 的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5 日                             履行完毕
                                                                                      月 06 日        2017 年 01 月
                                  持承诺 (12 个月)不通过二级市场主动减持本公司股票。
                                                                                                      05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5.00%            至                  15.00%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55,126           至                   74,582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4,85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因证券投资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于股票价格波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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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累计投资收益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购入金额     出金额

股票         1,127,308,005.84 62,358,143.32             0.00         0.00         0.00 670,730,781.91 2,211,201,740.12 自有资金
基金            8,050,000.00     46,263.68              0.00         0.00 5,000,000.00      307,086.45    3,267,433.08 自有资金
合计         1,135,358,005.84 62,404,407.00             0.00         0.00 5,000,000.00 671,037,868.36 2,214,469,173.20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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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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