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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9-26  

						股票代码:002252           股票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9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或“公司”)基于对二级市

场不确定性因素的考虑,决定提前终止陕国投持盈 7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持盈 78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
公司持有的持盈 78 号已按相关合同规定实现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持盈 78
号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提前终止。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持盈 78 号信托计划终止
日,信托计划资产净值足以覆盖受益人 A 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无
需进行差额补足。投资损失的具体金额将以最终结算结果为准。


    一、投资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和 2015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进
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 亿
元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 2 年,该额度可以在 2 年内循环使用。
    2016 年 2 月 4 日和 2016 年 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调
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
10.0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含)40.00 亿元,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由原 2 年调整
为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3 年。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2.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陕国投持盈78号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2.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持盈78号部分份
额,持盈78号信托计划规模总额为人民币5.00亿元,上海莱士认购其中的2.50亿
元。
       上述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照其信托合同约定投资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沪深A股股票、货币基金、国债逆回
购、银行存款、信托业保障基金(按最新监管政策执行)。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
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
务。
   上述信托计划由我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上述信
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成立满6个月后经上海
莱士申请受托人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并至少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受托
人同意后,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托人。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
计划提前或延期终止情形时,信托计划予以提前或延期终止。
   上述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除信托计划终止日对应的信托利益支付日外的每个
信托利益支付日;受托人以现金类信托财产为限,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①支
付本信托计划项下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税费;②支付本信托合同约定应由信
托财产承担的费用;③向受益人分红,分红方式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信托计划在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按照以下顺序进
行分配:①支付本信托计划项下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税费;②支付本信托合
同约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③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全体受益人分红,具体以
本信托合同约定为准;④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全体受益人额外分红,具体以信托合
同约定为准;⑤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信
托计划终止时该受益人调整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信托计划终止时调整后的信
托单位净值。
   按照双方约定,公司自愿为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提供差
额补足义务。即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且最迟不晚于信托计划成立日
起24个月,以较早日期为准)扣除信托计划应付未付费用和其他负债后的信托计
划的现金资产不能满足委托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的分配,则差额
义务补足人应向受益人A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
   2017年11月23日,持盈78号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295
万股,均价为15.9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6,490.50万元。
   持盈78号于2017年12月21日、25日、26日及27日,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
丰奥威股票6,714,077股,均价为17.83元/股,共计使用信托资金人民币11,973.17
万元。
   2018年3月2日,持盈78号共持有万丰奥威29,664,077股,对应万丰奥威当天
收盘价12.41元/股,持盈78号财产净值跌破追加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
补仓资金,因所持有万丰奥威股票尚处于停牌期,持盈78号所持有的证券资产尚
未进行变现,持盈78号于3月20日扣除了2018年一季度的相关费用后,财产净值
已跌破止损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追
加补仓资金5,200.00万元。
   2018年4月23日,持盈78号持有的万丰奥威股票复牌,公司当日盘中追加补
仓资金1,200.00万元,并分别于4月24日、4月25日及4月26日追加补仓资金3,300.00
万元、3,000.00万元及1,300.00万元,合计追加补仓资金14,000.00万元。
   2018年7月4日,持盈78号财产净值跌破追加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
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7月4日盘中追加补仓资金100.00万元,并分别于8月2日、
8月3日、8月6日、8月8日、8月16日、8月17日、8月20日、8月24日、8月29日、8
月31日及9月20日追加补仓资金220.00万元、100.00万元、520.00万元、1,280.00
万元、470.00万元、770.00万元、360万元、100万元、320万元、100万元及100
万元。
   近日,基于对二级市场不确定性因素的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持盈78号。
截至2018年9月21日,持盈78号已按相关合同规定实现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
持盈78号于2018年9月25日提前终止。持盈78号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计划资产
净值足以覆盖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无需进行差额补足。
   持盈78号累计实现投资收益约为-2.65亿元(其中2018年实现投资收益-2.65亿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转回以前年
度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故2018年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46亿元。持盈
78号信托计划终止对2018年度损益影响为产生投资收益-2.65亿元和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0.46亿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最终清算结果为准)。以上2018年度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持盈78号已按相关合同规定实现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持盈78号于2018
年9月25日提前终止。持盈78号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计划资产净值足以覆盖受
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无需进行差额补足。
    2、本次交易对2018年度业绩将产生较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存续
的风险投资为自有账户持有的万丰奥威股票42,200,000股,证券市场波动仍将对
公司风险投资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投资情况
    基于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
威”,证券代码:002085)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论证,201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1,900万股,均价为26.10元/股,共
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590.00万元。
    2015年8月31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5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180万股。
    2016年2月23日、25日、26日、29日、3月1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
万 丰 奥 威 股 票 2,325,214 股 , 均 价 为 27.97 元 / 股 , 共 计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人 民 币
65,045,038.99元。截至2016年3月1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4,125,214股。
    2016年5月4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
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88,250,428股。
    2016年10月25日及10月26日,公司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卖出万丰奥
威3,000万股(均价为21.60元/股)、1,700万股(均价为21.39元/股),截至2016
年10月26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1,250,428股,实现投资收益66,839.28万元。
    2017年5月22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
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9,500,513股。
    2017年6月13日、14日、15日、16日、19日、20日、21日及22日,公司通过
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0,058,971股,均价为15.95元/股,共计使用自有
资金人民币31,991.47万元。截至2017年6月22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69,559,484
股。
   2018年5月22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
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2018 年 8 月 14 日、8 月 22 日、8 月 23 日、8 月 24 日、8 月 27 日、8 月 28
日、 月 29 日及 8 月 30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卖出万丰奥威股票 27,359,484
股,均价 7.26 元/股。
       公司与万丰奥威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共持有万丰奥威 42,2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1.93%,持股成本合计 3.53 亿元,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49 亿元,累计
实现投资收益 6.65 亿元(其中,201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21 日实现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7.12 亿元,实现投资收益-0.10 亿元)。以上 2018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
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
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
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风险投资,股东大会对
风险投资总额度及使用期限的授权。在股东大会总授权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进行
风险投资时,均召开了董事会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同时独立董事就风险投资事项
出具相应的独立意见。
       鉴于目前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近期的证券市场表现,本着理性投资、审慎
决策的原则,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计划未来不再增加新
的证券投资,原有的证券投资也将在未来适当的时机逐步实现退出,公司的战略
和发展仍将聚焦于血液制品主营业务的深耕和精琢。
    自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以来,相关投资审议程序完整,投资决定审慎。


       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2016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风险投资相关事
项。经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
10.0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含)40.00 亿元;使用期限由原 2 年调整为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3 年。
    2、董事会程序
    在股东大会总授权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时,均召开了董事会对
风险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决议,独立董事就该次风险投资事项出具相应的独立
意见。
    3、自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以来,相关投资审议程序完整,投资决定审慎。
    4、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对
风险投资事项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定期和持续性信息披露。
    公司在历次定期报告之“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章节中,对截至报告期期末
的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对年度及证
券投资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出具专门意见。
    公司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风险投资进展情况,对该次风险投资的审议情
况、投资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披露。同时对于证券投资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存续的其他风险投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
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