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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8-12-0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

Grifols, S.A.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全部/部分股

权,拟向Tiancheng (Germany)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

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诚德国100%股权(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天诚德国

的现有股东为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天诚国际的现有十

名股东为Tiancheng Fortune Management Limite、莱士中国有限公司、Great Wa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VII Limited、Kaiyuan Biotest L.P.、Kaiyuan BPL, L.P.、

Tongfang RAA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UAL、China Cinda (HK) Asset

Management Co., Limited、Harvest Pioneer(HK) Investments Limited、CMBI SPC –

Total Return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天诚德国的股权结构拟

进行调整,即天诚国际十名股东拟全部或部分下沉至天诚德国层面并直接持有天

诚德国的股权,天诚国际相关股东就上述股权调整事宜尚在沟通中)。本次交易

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现就本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00 万元参与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旨在更好抓住医药健康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
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探索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共享医疗”模式,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
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对外投资属于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的资产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均不属于同一资产,该等交易与本次交
易相互独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
购买、出售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
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签署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