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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2月14日、2月15日、2
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并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5 日及 2019 年 2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
公告》;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徐俊先生拟增持公司股
份的通知。徐俊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战略规划的认同及
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
趋同,计划自 2019 年 2 月 14 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外)增持公司股份。
    除相关公共传媒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等进行转载或报道外,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良好,经营情况保持稳定。
    4、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为:公司拟发行股份
购买基立福持有的 GDS 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天诚德国股东持有的天诚德国
100%股权(截至重组预案公告日,天诚德国的现有股东为天诚国际,天诚国际
的现有股东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控制
的 Tiancheng Fortune Management Limited(“天诚财富”)、公司控股股东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在内的十名股东,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及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及评估/估值
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5 日及 2019 年 2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进展公告》。
    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关
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2018 年 12 月 8 日、12 月 12 日、12 月 19 日、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及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的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减
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2018-124、2018-129、
2018-136、2018-140、2019-002)及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2018-135、
2018-137、2018-139、2018-141、2018-143、2018-144);2018 年 12 月 8 日、12
月 12 日、12 月 19 日及 12 月 20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控股股东莱士中国
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2018-125、
2018-130、2018-132)及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
    除上述可能被动减持及被动减持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其他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基立福持有的 GDS 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天诚国际持有的天诚德国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
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截
止目前,本次交易的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
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公告》,公司 2018 年度修正后的预计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27,882 万元–152,957 万元,2018 年度业绩变动超出原预计范围,主要是因为:
(1)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较为复杂,产生的中介费用较多;(2)郑州莱士复产计
划较预期有所变化,出于审慎判断,可能计提部分商誉减值损失(待商誉减值测
试各项程序完成后确定)。
    上述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
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