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1-04-23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上海莱士血液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持有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公司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于 2015 年起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持有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威”,证券代码:002085)
39,960,800 股。
二、证券投资审议程序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
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
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亿元用于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2年,该额度可以
在2年内循环使用。该事项于2015年1月21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16年2月4日及2016年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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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收益水
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10.00亿元调整
为不超过(含)40.00亿元;使用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自2016年2月22日起3年。
三、报告期内,公司持有证券投资情况
2020年1月8日、2月25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卖出万丰奥威股票2,239,200
股,均价8.01元/股。
2020年9月10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可予以分配股
份的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仍持有万丰奥威39,960,800股,公司参与证券投
资的金额为33,441.53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损益-735.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 本期 会计
证券品 证券代 会计计 本期公允价值变 资金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账面价值 累计公允价 购买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核算
种 码 量模式 动损益 来源
值变动 金额 科目
交易
境内外 公允价 性金 自有
002085 万丰奥威 334,415,255.37 295,400,000.00 -17,582,752.00 - - 18,738,930.15 -7,352,884.23 262,142,848.00
股票 值计量 融资 资金
产
合计 334,415,255.37 - 295,400,000.00 -17,582,752.00 - - 18,738,930.15 -7,352,884.23 262,142,848.00 - -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
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风险投资,股东大会对
风险投资总额度及使用期限的授权。在股东大会总授权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进行
风险投资时,召开了董事会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同时独立董事就风险投资事项出
具相应的独立意见。
鉴于目前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证券市场情况,本着理性投资、审慎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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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再参与新的证券投资,原有
的证券投资也将在未来适当的时机逐步实现退出,今后将不再进行证券投资,公
司的战略和发展将全力聚焦于血液制品主营业务及生物制品相关产业的深耕和
精琢。
自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以来,相关投资审议程序完整,投资决定审慎。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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