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5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维兵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监事经投票表决,
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
者查阅。(《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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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
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和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和
证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证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监事还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见;监事还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实、准确、完整;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
……。 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必
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主持。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涉及删除条款,相关编号
顺序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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