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3 年 04 月 25 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负责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及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曦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6 名。陈杰先生、董事 Tomás Dagá Gelabert 先生、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因重要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分别委托董事 Jun Xu 先生、董事 David Ian Bell 先生、独立董事彭玲女士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情况是基于当前形势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性承诺,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供应风险、血浆成本上升风险、产品潜在的 安全性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之 “(三)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3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7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9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93 第十节 财务报告……………………………………………………………………………….94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报告期内公司负责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 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 指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莱士 指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上海凯吉 指 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指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广东怀集浆站 指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浙江龙游浆站 指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邦和药业"), 郑州莱士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路生物 指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海康 指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同路医药 指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指 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莱士凯吉投 同路项目 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 89.77% 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基立福 指 Grifols,S.A. GDS 指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基立福国际 指 Grifols International,S.A. 基立福全球 指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基立福上海 指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基立福巴西 指 Grifols Brasil Ltda., 万丰奥威 指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同方莱士 指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白蛋白 指 人血白蛋白 静丙 指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巨潮资讯网 指 www.cninfo.com.cn 深圳熹丰 指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仁药业 指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凯隆盛业 指 深圳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莱士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hanghai RAAS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401 公司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北斗路 55 号,2014 年 4 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上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401 公司网址 www.raas-corp.com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峥 邱宏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电话 021-22130888-217 021-22130888-217 传真 021-37515869 021-37515869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raas@raas-corp.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变更, 91310000607241951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2008 年 8 月上市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科瑞天诚及莱士 中国。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黎志贤、颜丽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元) 6,567,198,581.04 4,287,726,749.67 53.16% 2,761,682,03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80,090,066.90 1,294,510,050.46 45.24% 1,323,711,05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26,062,740.20 1,368,820,159.04 33.40% 1,316,680,59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25,596,063.70 1,294,013,219.19 33.35% 1,168,847,146.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19 47.37%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19 47.37%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7% 5.08% 增加 1.79 个百分点 5.83%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总资产(元) 30,457,959,495.12 27,236,582,048.82 11.83% 25,493,798,61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818,712,462.60 25,902,445,517.58 11.26% 25,122,780,033.7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85,498,423.72 1,608,025,461.65 1,658,020,093.78 1,615,654,60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8,033,363.89 513,038,700.85 542,739,578.90 276,278,42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86,523,835.62 472,448,689.07 542,048,671.13 225,041,544.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302,906.87 349,649,778.54 438,403,681.23 522,239,697.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7,188.92 -1,352,675.49 -1,818,861.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6,022,088.65 29,124,422.98 40,127,827.04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18,381,968.00 -38,761,976.00 -7,352,884.23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80,779.99 -15,537,746.64 -21,781,526.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9,413,493.98 -60,070,659.1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26,854.74 -12,361,084.89 2,112,687.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9,778.12 72,559.16 31,411.04 合计 54,027,326.70 -74,310,108.58 7,030,456.23 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按持股比例分享的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 29,413,493.98 元,去年同期按持股比例分享的联营企业的非 经常性损益为-60,070,659.16 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 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 年,医保改革的推进和深化进一步提升了血液制品的临床应用和市场需求。在外部环境多重压力的 背景下,医药行业诸多细分领域受到一定影响,血液制品行业攻坚克难,实现了稳步发展,社会大众与医疗 机构对血液制品的关注度增加,部分血液制品的市场需求得到一定提升。另一方面,随着重组凝血因子Ⅷ市 场份额逐步提高,凝血因子Ⅷ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大。 报告期内,血液制品行业原料血浆保持增长,部分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加,血液制品供给维持紧平衡状 态。未来,依赖技术水平以及产品结构的差异化,头部血液制品企业的规模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市场集中度 有望进一步提高。 (一)行业现状 1、行业准入门槛高,监管严格 血液制品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家自 2001 年 5 月起不再批准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 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同时对行业实行 GMP 认证制度,通过 GMP 认证的企业方能生产经营血 液制品,目前国内正常经营的血液制品企业不足 30 家,行业进入壁垒高。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的安 全性要求,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实行全方位高度监管,包括献浆员户籍、年龄、采浆频率、单次采浆量;新 浆站设立审批;血浆检疫期管理;产品批签发;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等,从原料血浆采集到血液制品生产销 售各环节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2、原料血浆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短期内难以有效缓解 据有关研究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在采单采血浆站数量不足 300 家,全年国内总体采浆量突破 10,000 吨,与实际血浆需求量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血液制品实现自给自足还有比较长的路要走。 国家对单采血浆站的设立和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单采血浆站只能由血液制品企业设立,实行“一对 一”的供浆关系,单采血浆站设立要求符合相应的设置规划,在一个采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血浆站数量增长缓慢。我国的血浆采集政策相较于美国、欧洲更加严格,对血浆采集周期、采浆量有着较为 严格的限制。总体而言,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上游的单采血浆站的数量和质量是血液制品企业发展的重要 因素,中长期来看原料血浆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3、需求依然旺盛,行业景气度较高 受制于上游血浆资源供应不足,以及患者支付能力的限制,我国人均血液制品用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水 平,国家对血液制品进口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目前法规只允许进口人血白蛋白和重组凝血因子Ⅷ以缓解国 行业景气度较高内供需矛盾。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与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以及医生对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认 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知水平的提升,血液制品临床使用量将不断增加,市场容量将不断扩大。结合我国血液制品市场需求增长趋 势及与欧美市场需求量的差异分析,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未来仍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受浆站资源与血浆采集 量的限制,供需缺口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持续存在。 (二)未来发展趋势 1、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 目前,国际血液制品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可以从血浆中分离出超过 20 种产品,除了国内现有的品种外,还 有人凝血因子 X、人凝血因子 XIII、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等,免疫球蛋白类产品更多达十几种。国内血液制品 企业则最多只有十余种产品,且以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为主,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凝血因子类产品 只有部分企业可以生产,且每年产量相对较少。 近年来,国内血液制品企业通过改善产品工艺、大力研发新产品,并根据市场需要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稳步提升血浆综合利用率。未来,产品相对齐全的血液制品企业将具备更强优势的综合竞争能力。 2、国内外临床需求差异明显,未来临床需求趋于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产品的持续增长 我国血液制品产品消费结构以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为主;其他产品(主要为凝血因子类产 品)占比较小;目前国际市场中,免疫球蛋白与凝血因子类产品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血液制品,合计占比高达 80%以上。欧美发达国家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产品的平均消费量远远高于我国。国内外产品临床需求存在 较大差异,未来增长空间很大。 随着我国医保改革的推进和深化,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临床医生对血液制品认知水平的提高, 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产品需求将进一步提升,未来逐步成为行业市场增长的驱动力。 3、行业集中度日益提高,强者恒强 国际血液制品行业自 2004 年开始即出现大规模的行业整合,行业高度集中。目前全球仅剩约 20 家企业 (中国除外),仅 CSL、武田制药、Grifols 三大巨头就已占据全球血液制品半数以上的市场份额;浆站数量 和血浆采集量方面,全球现有上千家单采血浆站,其中近 70%设置在美国。Grifols、CSL、Octapharma、武田 制药四家合计浆站数量及采浆量均达半数以上。 我国目前有 30 家左右的血液制品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较少,行业集中度不高,超过半数企业 不具备新开设浆站资质。国内血液制品企业单采血浆站数量、产品种类、整体规模上远落后于国外企业。自 2008 年起,国内血液制品企业的收购兼并开始出现,近年来并购行为日益增多,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天坛 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企业年采浆量已过千吨,2022 年,四家头部公司合计 采浆量占国内血浆采集量的半数以上。 随着国家政策支持以及行业自身发展,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高,行业整合是大势所趋,行业内企业 将强者愈强。 (三)公司情况及发展优势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 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 4 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产品已经覆盖了白 1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 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 42 家(含 2023 年 2 月新获批 1 家),分布于广 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 11 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分布 区域及全年采浆量均位居行业前列。 近年来,公司重塑营销体系成效明显,协同自营产品与经销产品的规模与品种优势,融合各产品的医疗 机构客户资源,扩大渠道覆盖面,在核心学术领先地区的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与重点疾病治疗领域关 键意见领袖(KOL)的合作紧密,取得了一定成果,已先后推动国内儿科、血液科、肝脏外科、心脏外科、 神经内科、药剂科的学术组织出版关于血液制品循证合理使用的专家共识、指南、书籍等,在强化公司行业 领导者品牌形象的同时,推动血液制品行业发展。此外,自 2020 年起,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基立福在多领域持 续推进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未来,双方将会继续深入探讨和研究互利合作机 会,进一步发挥整合优势,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 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 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孙公司浙江海康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产品种类 产品名称 上海莱士 郑州莱士 同路生物 浙江海康 白蛋白类 人血白蛋白 √ √ √ √ 免疫球蛋白类 人免疫球蛋白 √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凝血因子类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 人凝血因子Ⅷ √ √ 人凝血酶 √ 人纤维蛋白原 √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 产品数 - 7 4 9 4 1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 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 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 X 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 病、免疫球蛋白 G 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 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 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 K 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 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 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 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 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 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 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 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 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 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 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料为健康人血浆,单采血浆站作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的专门供应 机构,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和管理,与血液制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供浆关系。其他生产所需原料, 如药用原辅料、药用包材等,采用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年度合同或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等多种采购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后备供应商引入,以保障生产用原料的稳定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等各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 继续推进精益班组建设、现场5S管理和TPM等精益管理手段,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公司 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物料及产品在投入使用前或放行前均进行严格的检验,检验合格后 方可放行投入使用、放行上市使用。生产过程中还对关键工艺步骤进行监控、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确 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经销模式:公司打造了基于专业学术推广能力为基础的营销团队,根据不同血液制品产品市场特点,结 合公司多产地、多品牌、多产品、多品规的情况,采取委托经销商销售模式、面向国内终端医疗机构的直营 学术推广销售模式、委托合同销售组织(CSO)学术推广模式、以及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政府 采购模式等多种业务模式并行的模式进行产品推广,尤其通过自营团队积极开展学术推广工作,助力国内血 液制品市场持续增长,公司各产品的市场份额也持续获得提升;同时公司也持续关注海外血液制品市场机 会,拓展外贸商机。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立足于血液制品行业,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整体规模行业 领先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贯彻“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 针,以履行“上海莱士健康卫士”品牌承诺为中心,强化“现场管理、过程管控、对结果负责”的主体意 识,优化管理体系,建立协同机制,推进研发创新,多维度业务重塑,推动内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血浆采集量实现新的突破;品牌与学术双轮驱动,主要产品市场份额持续增加,引领市 场增长;进口代理业务销售增长较大;主营业务盈利水平稳步提高,发展势头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与第一 大股东基立福的战略合作持续深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1、强化管理,浆源拓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原料的特殊性和稀缺性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逻辑,单采血浆站的数量和质量是国内 血液制品行业发展的核心瓶颈,公司坚持存量挖掘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积极研究落地浆量增长计 划。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各种挑战,适时调整运营策略,加大存量浆站的挖潜,加大新献浆员招募力度 和献浆员回献频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升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浆站质量管理和业务管理 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浆站站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 42 家(含 2023 年 2 月新获批 1 家),分布于广 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 11 个省(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 全年采浆量突破 1,400 吨,创出历史新高。 2、品牌与学术双轮驱动,引领市场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营销团队专业学术推广能力建设,强化公司自产产品与经销产品的协同推广优 势,积极应对国内外血液制品市场环境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营销团队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积极拓展二三线市场,并通过不断 优化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系统建设,锚定专业学术推广基点,搭建关键意见领袖(KOL)管理平台。抓住市 场机会,积极推广血液制品合理使用专家共识和指南,并于 2022 年 5 月,支持相关专家完成《中国血液制品 发展与临床应用蓝皮书》的编写和发布,强化公司品牌,提升广大临床医生对血液制品认知和合理应用水 平,推动血液制品市场持续增长,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持续增加。 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全球血液制品供应较为短缺,公司紧抓机会,积极拓展和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公 司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努力实现主要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以病患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以病患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血友病治疗的研究,充分发挥公司在凝 血领域的优势。公司持续关注技术前沿,在夯实血液制品研发的同时,开辟生物医药其他领域的研发,短效 和长期竞争力相结合,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工作。 公司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探索产品的临床新适应症。研发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进一步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和推动研发项目系统化的过程管理,激发创 新活力。 4、落实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面对各种困难,为保障公司产品连续生产不中断,公司实行驻厂生产,攻坚克难,严格坚守 质量管理底线,确保每一瓶上市产品的“安全、优质、高效”。 公司各项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和血浆信息管理 系统已成功上线运行,文档管理系统(DMS)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文档管理系统(DMS)实现了 GMP 质量文件体系的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夯实了公司现代化质量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基立福 TMA 核酸 检测系统已正式启用,进一步保障了原料血浆的病毒安全性。此外,公司持续开展与基立福签订的质量协议 中有关原料血浆、生产制造以及药物警戒等关键管理环节的质量对标等相关工作,并分别制定相应的行动计 划,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5、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持续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协同共赢 2014 至 2016 年期间,公司先后完成了对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及浙江海康的收购,公司近些年不断加强与 并购标的在浆站管理、生产管理、采购及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地全方位、深层次整合,发挥业务运营层面的 协同效应。公司原料血浆采集量得到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丰富和优化,血浆综合利用率再上台阶,并购融 合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效增强了公司的综合能力。 2020 年 3 月,继海外并购重组完成后,公司已逐步与基立福在质量管理、销售渠道、技术研发等领域展 开具有实践意义的深入合作,发挥出了资源整合优势,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基立 福全球销售渠道及营销网络建设,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出口业务稳定发展。 6、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以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架构为基线,坚持“安 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以履行“上海莱士健康卫士”品牌承诺为中心,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 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提升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血液制品行业内的发展与壮大,经过 30 余年的积淀及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行业 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国内行业领先的整体规模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 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 4 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拥有单采血浆 站 42 家(含 2023 年 2 月新获批 1 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 江西、山东 11 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及采浆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了白蛋 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类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 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2、与时俱进的质量管理 1998 年 11 月,公司首批通过血液制品企业 GMP 认证,同时成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内首家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公司始终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理念,将产品质量放在第一 位,持续推进生产制造过程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稳步提升公司现代化质量管理水平。继海外并购 重组完成后,基立福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在多个领域开展具有行业开创性和实践意义的合作 方案,并建立了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联动机制。双方不断推动质量协议相关质量对标和质量管理提升 相关工作,采用更为严格或更高的质量要求,进一步夯实公司质量管理水平,传承公司质量至上的优良基 因。 3、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 长期以来,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起了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获得国内消费者的信赖以及国 际市场的认可。公司产品的国内品牌知名度较高,同时公司是我国较早开拓海外市场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 一,也是国内出口规模领先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始终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履 行“上海莱士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 上海莱士是“上海市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著名商 标”、“上海名牌”称号;并多次获得福布斯“最具创新力企业”成为业界较有影响力的企业。近年,公司 还获得了第九届上海市奉贤区区长质量奖金奖。 4、较强的并购重组执行力 公司持续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 价值;同时进一步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并重,向 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近年,在通过一系列成功的并购战略有效实施后,逐步增强了公司的综 合能力,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5、品牌与学术双轮驱动,引领市场增长 公司通过不断优化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系统建设,锚定专业学术推广基点,搭建关键意见领袖(KOL) 管理平台,推动多个治疗领域 KOL 制定发表了关于血液制品合理使用专家共识、指南和书籍等。公司积极开 展针对各类临床客户的学术交流活动,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为血液制品市场发声,强化公司品牌的同 时,推动血液制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品牌与学术双轮驱动,促进中国血液制品市场健康发展。 1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6,567,198,581.04 100% 4,287,726,749.67 100% 53.16%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6,504,836,891.84 99.05% 4,284,719,023.99 99.93% 51.81% 检测设备及试剂 61,040,478.41 0.93% - -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321,210.79 0.02% 3,007,725.68 0.07% -56.07% 分产品 白蛋白 4,223,683,594.01 64.31% 2,162,205,752.27 50.43% 95.34% 其中:自产白蛋白 1,489,497,919.65 22.68% 1,206,095,912.18 28.13% 23.50% 进口白蛋白 2,734,185,674.36 41.63% 956,109,840.09 22.30% 185.97% 静丙 1,313,325,317.00 20.00% 1,067,282,013.88 24.89% 23.05% 其他血液制品 967,827,980.83 14.74% 1,055,231,257.84 24.61% -8.28% 检测设备及试剂 61,040,478.41 0.93% - -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321,210.79 0.02% 3,007,725.68 0.07% -56.07%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410,502,836.59 36.71% 1,541,165,424.07 35.94% 56.41% 华南地区 1,594,787,753.45 24.28% 1,034,653,674.55 24.13% 54.14% 华北地区 1,538,347,993.48 23.42% 897,269,611.44 20.93% 71.45% 东北地区 251,659,168.04 3.83% 172,132,363.80 4.01% 46.20% 西南地区 323,004,667.84 4.92% 202,018,841.68 4.71% 59.89% 西北地区 279,671,150.32 4.26% 167,322,498.78 3.90% 67.14% 出口 169,225,011.32 2.58% 273,164,335.35 6.37% -38.05% 分销售模式 自产自销 3,770,651,217.48 57.42% 3,328,609,183.90 77.63% 13.28% 委托代销 2,795,226,152.77 42.56% 956,109,840.09 22.30% 192.35% 其他 1,321,210.79 0.02% 3,007,725.68 0.07% -56.07%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6,504,836,891.84 3,617,147,886.20 44.39% 51.81% 75.34% -7.46% 分产品 白蛋白 4,223,683,594.01 2,921,195,490.69 30.84% 95.34% 103.96% -2.92% 其中:自产白蛋白 1,489,497,919.65 873,803,419.00 41.34% 23.50% 21.27% 1.08% 进口白蛋白 2,734,185,674.36 2,047,392,071.69 25.12% 185.97% 187.67% -0.44% 静丙 1,313,325,317.00 552,814,293.54 57.91% 23.05% 22.07% 0.34% 其他血液制品 967,827,980.83 143,138,101.97 85.21% -8.28% -19.50% 2.06%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410,502,836.59 1,373,236,760.50 43.03% 56.41% 77.82% -6.86% 华南地区 1,594,787,753.45 886,323,928.69 44.42% 54.14% 73.46% -6.20% 华北地区 1,538,347,993.48 876,169,113.21 43.04% 71.45% 116.65% -11.89% 分销售模式 自产自销 3,770,651,217.48 1,569,755,814.51 58.37% 13.28% 16.17% -1.04% 委托代销 2,795,226,152.77 2,097,195,757.23 24.97% 192.35% 194.66% -0.5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 数据 □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瓶 19,621,969 12,472,296 57.32%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生产量及进口量 瓶 19,055,910 17,537,704 8.66% 库存量 瓶 10,227,819 10,828,779 -5.55% 销售量 套/盒/箱 1,137 - 100.00% 检测设备及试剂 进口量 套/盒/箱 2,361 - 100.00% 库存量 套/盒/箱 1,205 - 10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销售渠道,2022 年主营业务血液制品销售数量同比增加 57.32%;报告期内公司 新增了代理销售 GDS 检测设备及试剂业务。 1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重大销售合同及重大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 易”。”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1)行业分类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1,285,871,781.62 35.06% 1,105,810,520.78 53.54% 16.28% 血液制品 直接人工 60,857,007.16 1.66% 50,126,969.95 2.43% 21.41% 生产及销 制造费用 223,027,025.73 6.08% 195,274,444.68 9.45% 14.21% 售 自产血液制品成本小计 1,569,755,814.51 42.80% 1,351,211,935.41 65.42% 16.17% 进口血液制品成本 2,047,392,071.69 55.83% 711,724,062.85 34.46% 187.67% 检测设备 直接材料 49,803,685.54 1.36% - - 100.00% 及试剂 小计 49,803,685.54 1.36% - - 100.00%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成本 446,467.26 0.01% 2,498,905.00 0.12% -82.13% 合计 合计 3,667,398,039.00 100.00% 2,065,434,903.26 100.00% 77.56% 2)产品分类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产品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734,976,929.62 20.04% 606,135,343.90 29.35% 21.26% 直接人工 28,662,437.47 0.78% 21,781,173.85 1.05% 31.59% 制造费用 110,164,051.91 3.00% 92,614,736.15 4.48% 18.95% 白蛋白 自产白蛋白成本小计 873,803,419.00 23.83% 720,531,253.90 34.89% 21.27% 进口白蛋白成本小计 2,047,392,071.69 55.83% 711,724,062.85 34.46% 187.67% 白蛋白成本小计 2,921,195,490.69 79.65% 1,432,255,316.75 69.34% 103.96% 直接材料 475,238,534.31 12.96% 386,712,598.59 18.72% 22.89% 直接人工 16,886,292.94 0.46% 14,339,273.29 0.69% 17.76% 静丙 制造费用 60,689,466.29 1.65% 51,821,716.78 2.51% 17.11% 小计 552,814,293.54 15.07% 452,873,588.66 21.93% 22.07% 直接材料 75,656,317.70 2.06% 112,962,578.29 5.47% -33.03% 其他血液 直接人工 15,308,276.74 0.42% 14,006,522.81 0.68% 9.29% 产品 制造费用 52,173,507.53 1.42% 50,837,991.75 2.46% 2.63% 小计 143,138,101.97 3.90% 177,807,092.85 8.61% -19.50% 检测设备 直接材料 49,803,685.54 1.36% - - 100.00% 及试剂 小计 49,803,685.54 1.36% - -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446,467.26 0.01% 2,498,905.00 0.12% -82.13% 其他业务 小计 446,467.26 0.01% 2,498,905.00 0.12% -82.13% 合计 合计 3,667,398,039.00 100.00% 2,065,434,903.26 100.00% 77.56% 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说明: 公司自产自销的血液制品产品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代理进口白蛋白成本和检 测设备及试剂产品成本构成仅包括直接材料。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5 户,与上年相比新增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注销莱士南 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124,783,854.9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7.1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公司 1 339,272,287.38 5.17% 2 公司 2 319,609,114.42 4.87% 3 公司 3 162,848,495.31 2.48% 4 公司 4 159,517,766.19 2.43% 5 公司 5 143,536,191.62 2.19% 合计 - 1,124,783,854.92 17.1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256,528,954.4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63.7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62.23%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GRIFOLS WORLDWIDE PERATIONS,LTD. 2,115,784,970.88 59.74% 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88,196,946.19 2.49% 3 公司 1 19,064,691.88 0.54% 4 公司 2 17,977,271.00 0.51% 5 公司 3 15,505,074.46 0.44% 合计 - 2,256,528,954.41 63.7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中,第一名供应商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第二名供应商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均为关联方,关联关系及交易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3、费用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73,027,926.81 306,126,474.46 21.85%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业务大幅增长。 管理费用 333,447,848.66 310,517,598.11 7.38% - 主要是报告期内(1)、当期产生汇兑损失,上年为汇 财务费用 -41,256,662.16 -65,459,996.97 -36.97% 兑收益;(2)、当期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研发费用 145,707,818.85 129,019,787.36 12.93% 主要是报告期内试验检验费用增加。 4、研发投入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上海莱士 10%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制 方便患者使用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国内首创新药,提高血浆资源综 血友病抑制物 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的研制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合利用率,丰富公司生产线,提 患者的治疗 高竞争力 肌注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制 增加产品品种 注册申报批次的准备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国内外首创新药,丰富产品线, SR604 注射液(活化蛋白 C 单抗) 血友病治疗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提高竞争力 同路生物 人纤维蛋白原产业化研究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10%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产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业化研究 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血管性血友病因子产业化研究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静注巨细胞人免疫球蛋白(pH4)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2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产业化研究 浙江海康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产品研发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低 IgA 高收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 提高产品质量 待验收 提高收率和质量指标 提高产品质量和收率 研发及产业化 凝血因子产品开发工艺持续研究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质量持续性研究和产品关键数据平 提高产品质量 完成 提高质量指标 提高产品安全性 台开发研究 血站富余分离血浆用于血液制品生 减 少 血 液 资 源 临床剩余血浆可用于 缓解原料血浆紧缺瓶颈,扩大企 前期技术研究 产研究 浪费 生产制备 业生产规模 打通血站和浆站信息 解决血站和浆站相互竞争问题, 献血献浆融合 动员献血人员参加献 献血献浆融合发展智能化平台开发 互联互通,解决检疫 实现融合发展,多渠道拓展血 发展 浆 期问题 源,提高采量和原料供应。 郑州莱士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人纤维蛋白原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人凝血因子Ⅷ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增加产品品种 临床前研制阶段 批准上市销售 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77 172 2.9%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5.7% 5.8% -0.1%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 96 113 -15.0% 硕士 26 27 -3.7%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28 29 -3.4% 30-40 岁 72 78 -7.7%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 145,707,818.85 129,019,787.36 12.9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22% 3.01% -0.7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63,318,465.24 4,536,413,908.67 53.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37,722,401.54 3,242,400,689.48 61.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5,596,063.70 1,294,013,219.19 33.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6,419,589.44 256,519,163.88 113.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6,613,513.35 987,334,647.78 69.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193,923.91 -730,815,483.90 54.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4,480.84 375,589,705.04 -99.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472,424.57 554,867,770.39 -64.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377,943.73 -179,278,065.35 7.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3,775,764.77 381,657,831.49 8.4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购买进口白蛋白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收到定期存款本金较上年增加;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年购买定期存款本金较上年增加;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减少,主要是上年收回信用保证金 3.74 亿元。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少,主要是:1)上年存入信用证保证金账户 3.74 亿元;2)本期分配现金 股利 1.89 亿元,较上年现金股利 1.69 亿元增加 0.2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412,387,990.99 18.14% 主要是:(1)对联营企业 GDS 按投资比 对联营企业按投资比例享有 2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例 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业 的净损益具有可持续性。 同方莱士按投资比例享有的净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381,968.00 0.81% 否 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减值 -207,721,166.85 -9.14% 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297,569.58 0.01% 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否 营业外支出 5,678,349.57 0.25% 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2 年初 比重增 占总资 占总资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减 产比例 产比例 货币资金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 货币资金 3,977,425,328.72 13.06% 2,745,584,584.53 10.08% 2.98% 告期内销售收到现金。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 应收账款 707,021,384.74 2.32% 467,915,730.12 1.72% 0.60% 告期内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大幅增 长。 存货 3,268,843,130.57 10.73% 3,173,222,711.94 11.65% -0.92% - 投资性房地产 6,037,800.86 0.02% 6,240,868.11 0.02%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14,930,426,093.34 49.02% 13,281,900,328.50 48.76% 0.26% - 固定资产 1,202,478,871.04 3.95% 1,241,510,202.82 4.56% -0.61% - 在建工程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浆 在建工程 74,188,791.49 0.24% 26,894,777.82 0.10% 0.14% 站建设投入增加。 使用权资产 4,907,073.84 0.02% 10,180,631.26 0.04% -0.02% - 合同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商 合同负债 91,764,871.13 0.30% 28,685,732.20 0.11% 0.19% 品的预收款增加。 租赁负债 1,846,313.00 0.01% 4,155,405.73 0.02% -0.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增加的主要原 其他非流动资 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一年以上 775,825,156.89 2.55% 598,292,543.45 2.20% 0.35% 产 定期存单增加。 应付账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 应付账款 1,137,691,268.84 3.74% 966,051,570.72 3.55% 0.19% 告期末进口白蛋白采购应付款大幅 增加。 其他应付款 142,940,940.47 0.47% 127,328,021.16 0.47% 0.00% - 应交税费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 应交税费 127,814,042.80 0.42% 73,344,232.86 0.27% 0.15% 告期末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26,159,137.35 0.09% 23,468,242.38 0.09% 0.00%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 不适用 2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的 境外资产占 资产 所在 运营模 收益 是否存在重 具体内 形成原因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公司净资产 规模 地 式 状况 大减值风险 容 的比重 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的资产 采购、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基立福承诺:" 人民 制造和 标的资产 GDS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欧洲 销售医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内 累 积 GDS45 发行股份 币 和美 盈利 50.87% 否 %股权 购买资产 146.5 疗及血 EBITDA 总额将不少于 13 亿美元。 国 9亿 液检测 如 在 测 评 期 内 实 现 的 GDS 累 积 产品 EBITDA 低于承诺累积 EBITDA,则 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 其他情 不适用 况说明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 本期计 本期公允价 本期购 本期出 项目 期初数 累计公允价 提的减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值变动损益 买金额 售金额 值变动 值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含衍生金融资 219,384,792.00 18,381,968.00 - - - - - 237,766,760.00 产) 金融资产小计 219,384,792.00 18,381,968.00 - - - - - 237,766,760.00 应收款项融资 181,606,420.00 - - - - - 26,816,496.93 208,422,916.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00,000.00 - - - - - - 3,000,000.00 上述合计 403,991,212.00 18,381,968.00 - - - - 26,816,496.93 449,189,676.93 金融负债 0.00 - - - - - -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的内容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抵 后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 5,478,820.25 元,其中 5,300,000.00 为诉讼保全冻结款项。 2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7,000,000.00 0.00 1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 本 计入权 本期公 期 期 最初 会计 期初 益的累 期末 证券品 证券 证券 允价值 购 出 报告期损 会计核 资金 投资 计量 账面 计公允 账面 种 代码 简称 变动损 买 售 益 算科目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价值变 价值 益 金 金 动 额 额 334,4 公允 219,3 237,7 交易性 境内外 00208 万丰 18,381, 0.0 18,381,96 自有 15,25 价值 84,79 0.00 0.00 66,76 金融资 股票 5 奥威 968.00 0 8.00 资金 5.37 计量 2.00 0.00 产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 - - 334,4 219,3 237,7 18,381, 0.0 18,381,96 合计 15,25 - 84,79 0.00 0.00 66,76 - - 968.00 0 8.00 5.37 2.00 0.00 1、2015 年 01 月 06 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披露日期 2、2016 年 02 月 05 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 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公告》。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1、2015 年 01 月 22 日披露《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披露日期(如有) 2、2016 年 02 月 23 日披露《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2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尚未使用 尚 未 使 用 募 闲置两年 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集 资 金 用 途 以上募集 总额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金总额 金总额 总额 及去向 资金金额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非公开发 存放在募集 2015 63,872.71 471.88 58,175.22 0 24,380.26 38.17% 7,468.03 0 行 资金专户中 存放在募集 合计 - 63,872.71 471.88 58,175.22 0 24,380.26 38.17% 7,468.03 0 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 年 12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140,221 股新 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 年 4 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 12,888,1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2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98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 募集资金 64,02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15]00022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 147.2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72.7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相关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额为 63,872.71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同 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 30,000.00 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 万元、用于上海莱士“整合 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7,872.71 万元。 1、同路生物“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和“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其 中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剩余“浆站建设项目”的 26,000.00 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再签署借款协议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使用。 (1)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 上述“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资金 30,000.00 万元已实施完毕。 (2)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 万元向同路生物提供借款,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加快同路生物下 属内蒙古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浙江龙游浆站”)、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东怀集浆站”)建设,借款利息按照活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截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实际使用 1,619.74 万元。 鉴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短期内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将不会有大 2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 年 11 月 25 日和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 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 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41.79 万元合计 24,522.05 万元用于同 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 该项目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2、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总额为 7,872.71 万元。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 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680 号)。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19.61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上 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 2015 年 10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 2,175.22 万元。 (三)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8,175.22 万元: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119.61 万元;2)2015 年 5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58,055.61 万元,其中本报告 期使用募集资金 471.88 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为 1,912.88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 141.79 万元,累计手续费为 0.5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468.0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21 日、2008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后批准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15 年 5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规范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2016 年 6 月,公司就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证券、同路生物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投资项目为 4 个,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为 4 个,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同路项目 中国银行南桥新城支行 442968826176 8,020.00 6,521.89 - 中信银行浦东分行 7312010182600355331 26,000.00 892.40 - 中信银行浦东分行 7312010182600355494 30,000.00 53.74 -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8112301012200184892 - - - 合计 - 64,020.00 7,468.03 - 同路项目初始存放金额 64,020.00 万元中包含当时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时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47.29 万元(该发行费用已 于 2015 年完成支付)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是 调整后投 告期 末投资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期实现 否发生重大变 资总额(1) 投入 进度(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的效益 化 金额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上海莱士母公司 - 7,872.71 7,872.71 471.88 2,175.22 27.63% - - - - 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 否 7,872.71 7,872.71 471.88 2,175.22 27.63% - - 否 否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2、同路生物 - 56,000.00 56,000.00 - 56,000.00 100.00% - 548.21 - - 2016 年 1)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 是 26,000.00 1,619.74 - 1,619.74 100.00% 12 月 01 - 是 是 日 2015 年 2)补充同路生物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100.00% 06 月 01 - 是 否 日 2016 年 548.21 3)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 是 - 24,380.26 - 24,380.26 100.00% 12 月 01 是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3,872.71 63,872.71 471.88 58,175.22 - - 548.2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2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以前年度发生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 万元及存储专户银 行利息收入 141.79 万元合计 24,522.05 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 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该收购项目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完成。 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适用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 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119.61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同路项目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10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上表中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仅仅反映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中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并不代表实际投资 进度。 2、募集资金项目中“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实际投入金额24,522.05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4,380.26万元,二者差额141.79万元为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3、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承诺预计效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目 诺项目 际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同路生物“收 同路生物“同 2016 年 12 购浙江海康 路生物新浆 24,380.26 - 24,380.26 100.00% 548.21 是 否 月 股权项目” 站建设” 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24,380.26 - 24,380.26 - - 548.21 - - 一、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6,000.00万元,用于加快同路生物现有内蒙古巴 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建设步伐,并积极争取在其他省份开设新浆站。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 鉴于上述情况,彼时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短期内将不会有大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 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合计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 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对变更郑州莱士项目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意见。 2016年12月12日,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6日及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同 路生物与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书》,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900.00万元。 公司使用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4,522.05万 元(其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使用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 购浙江海康股权,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 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3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类型 子公 100,000,000. 779,164,981. 769,344,302. 169,276,094. 郑州莱士 血液制品生产 3,165,396.12 -18,358,338.74 司 00 04 19 30 子公 145,350,000. 4,788,411,24 4,643,764,31 1,466,723,80 805,680,003. 同路生物 血液制品生产 690,574,572.55 司 00 3.39 7.83 5.49 18 孙公 血液制品、检测试剂 1,705,671,64 552,117,838. 2,795,226,15 516,613,498. 同路医药 9,000,000.00 387,308,080.18 司 进口与销售 9.67 89 2.77 91 参股 采购、制造和销售医 33,286,114,7 30,264,362,8 4,431,324,45 1,057,731,54 1,092,233,808.0 GDS 0.02 美元 公司 疗及血液检测产品 53.40 57.60 9.60 4.80 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设立 无重大影响 莱士南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同路生物、郑州莱士所属行业与本公司一致,为生物制药行业;同路生物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血液制品 生产、经营、生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郑州莱士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同路医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GDS所属行业为血液制品产业链上一个重要环节,该公司提供全面的输血医学方案,包括旨在改善疾病 检测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断增加针对特定治疗领域的专业临床诊断方案,包括传染病、自体免疫疾病和神经 变性疾病的检测和治疗监测。在输血医学领域,GDS专门研究通过核酸扩增技术(NAT技术)检测血液或血 浆捐献中的致病原,同时供应免疫测定试剂和仪器的抗原,以及血型鉴定和抗体测定的化验方法。此外,在 临床诊断领域,公司专注于使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技术通过抗原—抗体反应对传染性疾病和自体免 3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疫疾病进行免疫学诊断。GDS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输血医疗,免疫检测和凝血检测领域的仪器制造,并参与 血液收集袋的生产及分销。2020年3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 完成,公司持有GDS45%股权。本报告期内,公司享有GDS按投资比例45%计算的投资收益3.92亿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 通过巩固内生式增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并购整合力度,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打造血液制品行业 的领先企业。 1、内生增长:坚持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 (1)稳步推进浆源拓展工作:坚持存量挖潜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深化智能化浆站建设,推进浆 站服务模式转型,提升浆站管理水平;优化资源投入,注重成本控制,提升浆站运营管理能力,夯实内生基 因;明确浆站拓展计划,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浆站资源。 (2)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明确创新研发规划,巩固创新研发能力,打造具备特别竞争优势的创新研 发体系;持续加码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加快研发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项目,结合产品效益和 市场需求,持续推进研发创新,打造公司优质产品;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为公司价值 提升夯实基础。 (3)持续加强营销能力建设:深入掌握和分析市场动态,结合新形势、新变化增强营销工作的主动性和 深入度,不断研究和优化公司营销体系和市场策略;持续提高学术营销能力,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品牌 的市场美誉度,巩固优势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市场机会。 (4)全面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持 续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产品全链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质量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依托与国际巨头的质量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础管理、过程管理以及现场管 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公司现代化质量管理水平。 (5)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架构, 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提升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2、外延扩张: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并购整合力,努力实现做大做强 从国际血液制品巨头发展历程来看,兼并收购是血液制品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路径。血液制品关系 到国人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安全,培养中国的世界级血液制品企业符合行业发展战略。国家鼓励 包括医药行业在内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不断做大做强。国家监管政策的支持及行业自身发展的需 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求,将进一步催生血液制品企业行业内整合。近几年,国内领先企业采用并购为主、自建为辅的浆站扩张模 式获得了高速地发展,兼并收购逐渐成为行业长期战略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公司将继续坚持“内生+外延”双轮驱动战略,坚持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夯实 内生增长工作;持续加强并购整合协同工作,深入挖掘并购整合效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 发展。 (二)2023 年经营计划 2023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履行“上海莱士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 力争在采浆、生产、销售各项关键指标上稳步提升,在新浆站、新产品上有一定突破。 1、稳步推进浆源拓展工作,力争浆量目标再上新台阶 公司浆源拓展工作坚持存量、增量两手抓。一方面,持续加强浆源存量挖潜,通过改善基础运营管理机 制和加强浆站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浆站质量管理和业务管理能力;继续落实浆站站长主体责任,明确三 年任期目标责任制,促进浆站的内生增长。另一方面,推进并购并自建的浆站扩张模式,加快浆站的开拓步 伐,争取增量突破,力争 2023 年浆量采集目标再上新台阶。 2、持续推进研发创新,打造公司优质产品 聚焦重点项目,做好产品短效和长期竞争力的战略规划,结合产品效益和市场需求,持续推进研发创 新,打造公司优质产品;开展“浆站—生产—质量—市场”全价值链研发工作,完善研发平台建设,形成多 维度、开放性的研发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进一步扩大研发人才引进、人才资源网络和渠道 的建设。 3、持续提升学术营销能力,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美誉度。 持续加强营销团队专业学术推广能力建设,优化产品业务模式,打造最适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且具备 长期竞争力的营销团队。策略性地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品牌效应,以及多品牌多品规供应市场 的协同和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美誉度。 4、严守质量底线,全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生产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对标国际最高质量标准,坚持“安全、优质、 高效”的质量方针,加强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和现场管理;强化质量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和质量工具的应用, 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 KPI 考核方式和目标,加快生 产、检验、仓储等设施设备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改进速度;稳步持续提升公司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全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持续深化互利合作,发挥整合优势,协同共赢 自 2020 年起,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公司已与第一大股东基立福在质量管理、技术研发、销售渠道等 领域展开具有实践意义的合作,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会持续探讨和研究互利合作机会,进一 步发挥整合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三)风险分析 1、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 3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血液制品的原料是健康人血浆,生产过程中虽然对原料血浆进行了相关病原体的筛查,并在生产工艺中 加入了去除和灭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论上仍存在传播某些已知和未知病原体的潜在风险。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发展中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更好地做好质量保 证服务。 2、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原料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及监管的加强,整个行业原料血浆供应一直以来较为紧张。原料血浆供应量 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加强对单采血浆站的管理,采取各种手段拓展浆源,努力提升现有单采血浆 站的采浆能力。加大布局新浆站开拓力度。 3、血浆成本存在上升风险 受外出务工收入提高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影响,单采血浆站面临供浆员流失压力。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优化现有的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的利用率;继续加大对献浆 员的宣传力度,扩大新浆员体量,提升浆员频次,提高老浆员留存率。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控股合并郑州莱士、同路生物以及浙江海康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 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郑州莱 士、同路生物以及浙江海康未来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 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控制其成本,提升效益及盈利能力,确保郑州莱士、同路生物以及浙 江海康的稳定经营。 5、收购 GDS45%的股权存在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2020 年 3 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45%股权,公司对 GDS 并不具有控制权,但 GDS 的盈利情况会影响公司同期的投资收益及利润水平。 对策: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基立福承诺:“标的资产 GDS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累积 EBITDA 总额将不少于 13 亿美元。如在测评期内实现的 GDS 累 积 EBITDA 低于承诺累积 EBITDA,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补偿部分的金额应相当于上海莱士持 有的 GDS 完全稀释的股份,相对于 GDS 全部完全稀释的股份的合计百分比(在拟出资 GDS 股份交割后即为 45%),乘以不足部分的金额。基立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义务。 6、汇率风险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涉及进口贸易,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对策:公司加强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同时与关联 方经过友好协商,针对汇率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双方同意协商调整相应的产品价格。 3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 接待对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方式 象类型 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2022 年 公司销售、财务信息、公司浆站及新浆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 网络业绩 网络业绩说明会面 05 月 24 其他 其他 源开拓情况、未来行业情况、基立福合 系活动记录表(编 说明会 向全体投资者 日 作及 GDS 情况、出口情况等。 号:2022-001)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主要内容:公司销售情况、公司浆站及 2022 年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 公司会议 实地 有限公司:程培; 新浆源开拓情况、重组情况及 GDS 情 09 月 19 机构 系活动记录表(编 室 调研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况、股东质押等情况。 日 号:2022-002) 公司:张之瑞 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 3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同 时,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 立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在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投资者参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与比例 2022 年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 2022 年 02 月 46.05% 02 月 15 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临时股东大会 会 14 日 日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202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公 2022 年 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021 年度股东 年度股东大 2022 年 06 月 41.09% 06 月 1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大会 会 14 日 日 保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2022 年 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 2022 年 12 月 41.00% 12 月 30 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 临时股东大会 会 29 日 日 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未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其他 本期增 本期减 期初持 增减 期末持 任职状 持股份 持股份 股份增减变动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股数 变动 股数 态 数量 数量 原因 (股) (股 (股) (股) (股) ) 2022 年 7 月 20 董事 2016 年 04 月 07 日 日,Jun Xu 先生 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 现任 至今 心,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 总经理 2022 年 10 月 19 日 竞价方式增持 Jun Xu 男 59 390,200 410,000 - - 800,200 410,000 股,详见 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 副总经理 任免 2012 年 01 月 01 日 2022 年 10 月 19 日 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Tommy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56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3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郑跃文 董事 现任 男 61 2016 年 04 月 07 日 至今 - - - - - - David 董事 现任 男 69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Tomá 董事 现任 男 67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董事长 离任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陈杰 男 58 - - - - - -- 总经理 离任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陈亚民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71 2022 年 06 月 15 日 至今 - - - - - - Bingyu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7 2022 年 02 月 15 日 至今 - - - - - - Wang 彭玲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4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 - - - - - 胡维兵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9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720,000 - - - 720,000 - 李尧 监事 现任 男 60 2007 年 02 月 08 日 至今 - - - - - - Binh 监事 现任 男 49 2007 年 02 月 07 日 至今 - - - - - - 沈积慧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7 2004 年 05 月 至今 648,000 - - - 648,000 - 陆晖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8 2013 年 03 月 26 日 至今 500,000 - - - 500,000 - 副总经理 现任 2004 年 06 月 至今 刘峥 男 53 720,000 - - - 720,000 -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007 年 04 月 06 日 至今 宋正敏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55 2020 年 05 月 21 日 至今 145,000 - - - 145,000 - 陈乐奇 财务负责人 现任 男 36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至今 - - - - - - 谭劲松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8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22 年 06 月 14 日 - - - - - - 杨翠华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2 2020 年 05 月 21 日 2022 年 02 月 14 日 - - - - - - 3,123,20 3,533,20 合计 - - - - - - 410,000 - - - 0 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 1、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杨翠华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杨翠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杨翠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杨翠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杨翠华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Bingyu Wang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杨翠华先生辞职申请事项生效。 2、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 董事谭劲松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谭劲松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谭劲松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 一,根据有关规定,谭劲松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 前,谭劲松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 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6 月 14 日起,谭劲松先生任职期满申请辞职事项生效。 3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陈杰先生 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一职。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 务。辞职后,陈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就陈杰先生辞去总经理/董事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 Jun Xu 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期满。故自 2022 年 10 月 19 日起,Jun Xu 先生职务由董事、副总经理变更为董事、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杨翠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 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辞职后,杨翠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杨翠华先生的辞职 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杨翠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杨翠华 原独立董事 离任 2022 年 02 月 14 日 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杨翠华先生仍将按照有关 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Bingyu Wang 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故,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杨翠华先生辞职申 请生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及 2022 年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Bingyu 被 选 独立董事 2022 年 02 月 15 日 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Wang 举 案》,补选 Bingyu Wang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 职务。辞职后,谭劲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谭劲松先生的 任 期 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 谭劲松 独立董事 满 离 2022 年 06 月 14 日 一,根据有关规定,谭劲松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任 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谭劲松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故,自 2022 年 6 月 14 日起谭劲松先生辞职申请生效。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及 2022 年 6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被 选 陈亚民 独立董事 2022 年 06 月 15 日 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 举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陈亚民 3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9),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一 总经理 离任 2022 年 9 月 29 日 职。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 陈杰 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陈杰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董事长 离任 2023 年 4 月 23 日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陈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 事就陈杰先生辞去总经理/董事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 Jun Xu 先生 徐俊 总经理 任免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出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期满。故自 2022 年 10 月 19 日起,Jun Xu 先生职务由董事、副总经理 变更为董事、总经理。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JunXu 先生:美国国籍,1964 年 9 月出生,博士。2000 年至 2003 年期间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1 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郑州莱士董事;现任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Tommy Trong Hoang 先生:美国国籍,1967 年 7 月出生,硕士。现任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首 席商务官;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郑跃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 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民营经济国际 合作商会会长,江西赣商联合总会会长,中非民间商会监事长;现任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科瑞天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及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 年至 2016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Tomá Dagá Gelabert 先生:西班牙国籍,1956 年 3 月出生,法学学士,巴塞罗那律师协会、马德里律师 协会和国际律师协会的成员。曾任职于巴塞罗那 Peat Marwick Mitchell & Co.税务部门。现任西班牙律师事务 所 Osborne Clarke 合伙人;基立福公司的董事、董事会副秘书;基立福集团数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Scranton Enterprises, B.V.非控股股东和创始人;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David Ian Bell 先生:美国国籍,1954 年 5 月出生,法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成员,美国最高法 院以及多个联邦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的执业律师。曾任阿尔法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美国律师事务所 Knapp, Petersen & Clarke 合伙人、基立福北美总法律顾问、首席创新官。现任基立福首席企业发展官兼总法律 顾问;基立福数家关联公司董事会成员; 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亚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7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中 4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系主任、上海交通 大学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成本研究会会长、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上海博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太仓 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城智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Bingyu Wang 先生:新西兰国籍,1966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曾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辉瑞制药(大连)高级产品经理、中美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北京美华美医药咨询有限 公司总经理、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职务。现任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芯朗道(天津)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8 月出生,硕士,历任湖南卫视、深圳电视台主持 人、编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财经节目制片人,总主持。历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杨翠华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美国 National Securities 公司经理、美林证券公司(Merrill Lynch & Co.)副总裁 、北京中科国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 裁、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08 年 3 月创立三江资本,现任北京三江金桥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总裁、三江金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梧桐三江(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合伙人。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杰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供职于广 东省财政厅、澳门新华社、中国凯利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85.SZ)董事长(兼任广发证券董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广东粤财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银粤财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 东)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 (2)监事会成员 胡维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2 月出生,博士。1998 年 1 月起任职公司质量保证 部经理。现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 1 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奉贤区第 6 届政协委员。2003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4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李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 月出生,硕士;现任上海瑞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法定代表人、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精艺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Binh Hoang 先生:美国国籍,1974 年 5 月出生,硕士。现任 KHRG, LLC 首席执行官;2007 年 2 月起任 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沈积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博士。曾任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经理, 现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1991 年至 2002 年期间、200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博士。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公司 总裁医学事务助理;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博士后,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费城儿童医院血液科从事基因 治疗相关工作;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司研发部总 监;2022 年 8 月至今任郑州莱士董事;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华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会计师,中安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经理,汉鼎亚太公司北京代表处助理副总裁;现 任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200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正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学士。1992 年加入公司,曾任血浆筛选 部经理、血浆部经理、综合业务管理部经理、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质量管理负责人。2020 年 5 月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 陈乐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8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2009 年本科毕业于 复 旦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 2019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于 中 欧 国 际 工 商 学 院 金 融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FMBA)。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巴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高级 财务经理,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郑州莱士董事;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2021 年 10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取报酬津贴 科瑞天诚投资 郑跃文 董事局主席 2002 年 10 月 31 日 - 否 控股有限公司 基立福首席企业发展官兼总 David Grifols,S.A 法律顾问;基立福数家关联 - - 否 公司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其他外部董事、董 事会副秘书;审计委员会: Tomá Grifols,S.A 2000 年 04 月 13 日 2023 年 05 月 24 日 否 其他外部成员;任命和薪酬 委员会:其他外部成员。 4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股东单位任 无 职情况的说明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在其他单位是否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2 月 28 日 - 否 陈杰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22 年 08 月 12 日 否 JunXu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22 年 08 月 12 日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20 年 10 月 19 日 - 否 Tommy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首席商务官 2010 年 01 月 01 日 - 是 Araclon Biotech, S.L 董事 2016 年 06 月 27 日 - 否 Biomat USA, Inc. 董事 2004 年 12 月 16 日 -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13 年 10 月 13 日 - 否 Grifols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ies Limited 董事 2016 年 01 月 14 日 - 否 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 董事 2003 年 10 月 07 日 - 否 Grifols Canada Ltd. 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2011 年 09 月 02 日 - 否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USA, Inc. 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2014 年 01 月 27 日 - 否 Chiquito Acquisition Corp. 董事 2017 年 01 月 09 日 - 否 David Grifols Bio Supplies Inc. 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2022 年 10 月 07 日 - 否 GigaGen, Inc. 董事 2017 年 07 月 03 日 - 否 Alkahest, Inc. 董事 2015 年 03 月 03 日 - 否 Grifols Egypt for Plasma Derivatives (S.A.E.) 董事 2021 年 04 月 20 日 - 否 Biomat Newco Corp. 董事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否 Grifols Laboratory Solutions,Inc 董事 2021 年 05 月 03 日 - 否 Biomat Holdco LLC 董事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否 Grifols Bio North America, LLC 董事 2021 年 07 月 26 日 - 否 Araclon Biotech, S.L 董事 2018 年 05 月 31 日 - 否 Biomat USA, Inc. 董事 2004 年 12 月 16 日 -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13 年 10 月 13 日 - 否 Grifols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ies Limited 董事 2016 年 01 月 14 日 - 否 Kiro Grifols, S.L. 董事 2014 年 09 月 19 日 - 否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董事 2012 年 12 月 10 日 - 否 Tomá Grifols Bio Supplies Inc. 董事 2020 年 07 月 23 日 - 否 Chiquito Acquisition Corp. 董事 2017 年 01 月 09 日 - 否 Alkahest, Inc. 董事 2018 年 09 月 17 日 - 否 Grifols Canada Therapeutics, Inc 董事 2020 年 10 月 01 日 - 否 Biomat Newco Corp. 董事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否 Grifols Pyrenees Research Center, S.L. 董事 2021 年 07 月 30 日 - 否 Grifols Egypt for Plasma Derivatives (S.A.E.) 董事 2021 年 04 月 20 日 - 否 全国政协委员会 常务委员 2018 年 03 月 14 日 2022 年 03 月 02 日 否 全国工商联 副主席 2017 年 11 月 27 日 2022 年 03 月 02 日 否 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 会长 2011 年 01 月 01 日 2022 年 06 月 24 日 否 郑跃文 江西赣商联合总会 会长 2011 年 01 月 01 日 2022 年 06 月 22 日 否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991 年 09 月 05 日 - 是 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1996 年 01 月 01 日 - 否 中非民间商会 监事长 2012 年 01 月 01 日 2022 年 12 月 25 日 否 4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06 月 28 日 2022 年 02 月 16 日 是 Bingyu 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 年 02 月 17 日 - 是 Wang 芯朗道(天津)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01 月 10 日 - 否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01 日 2023 年 01 月 30 日 是 秘书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03 月 09 日 2022 年 05 月 06 日 是 彭玲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04 月 18 日 2022 年 01 月 28 日 是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07 月 04 日 2022 年 02 月 14 日 是 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 22 日 2022 年 11 月 22 日 是 上海博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08 年 05 月 19 日 - 否 上海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09 月 13 日 - 否 太仓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7 月 07 日 - 否 陈亚民 中城智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 否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5 月 28 日 - 是 上海成本研究会 会长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023 年 03 月 否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 2000 年 01 月 03 日 - 是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 1 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 委员 2019 年 11 月 01 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否 胡维兵 上海市奉贤区第 6 届政协 委员 2022 年 01 月 2027 年 01 月 否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 上海瑞松投资有限公司 2009 年 11 月 01 日 - 否 表人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 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01 日 - 否 李尧 人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6 月 01 日 - 否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5 月 08 日 - 是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6 月 26 日 - 是 Binh KHRG,LLC 首席执行官 2015 年 08 月 01 日 - 否 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8 月 08 日 - 是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05 月 08 日 - 是 刘峥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22 年 08 月 12 日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20 年 10 月 19 日 2022 年 09 月 01 日 否 沈积慧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7 月 01 日 - 否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董事 2022 年 09 月 01 日 - 否 陈乐奇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8 月 12 日 - 否 陆晖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8 月 12 日 - 否 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教授 2002 年 07 月 01 日 - 是 谭劲松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12 月 26 日 - 是 三江金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2011 年 03 月 01 日 - 是 梧桐三江(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管理合伙人 2012 年 05 月 01 日 - 否 伙) 三江英才(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1 年 11 月 01 日 - 否 伙) 三江联投汇(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4 年 08 月 01 日 - 否 杨翠华 三江龙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4 年 06 月 01 日 - 否 三江资本(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中心(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3 年 05 月 01 日 - 否 限合伙) 苏州梧桐三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4 年 09 月 01 日 - 否 南京绿叶一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09 年 12 月 01 日 - 否 无锡铂特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2 月 01 日 2022 年 01 月 17 日 否 上海移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03 月 01 日 - 否 4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苏州点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8 月 01 日 - 否 上海为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05 月 01 日 - 否 苏州医本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8 月 01 日 - 否 苏州天鸿盛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06 月 01 日 - 否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04 月 01 日 - 否 南京普微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09 月 01 日 2022 年 02 月 25 日 否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2 月 01 日 2022 年 05 月 19 日 是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2020 年 12 月,公司原董事长、原总经理陈杰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分别收到上海证 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1 年 2 月,公司原董事长、原总经理陈杰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分别收到深交所通 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备注:2022 年 9 月 29 日,陈杰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3 年 4 月 23 日,陈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 职务。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发放标准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50.00 万元/年; 其他董事(含独立董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20.00 万元/年; 监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20.00 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制定薪酬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薪酬制度,结合 2022 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绩效考评结果支付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并根据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放董、监事津贴。2022 年度公司董 4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的发放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超标发放的情形,2022 年年度 报告中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符合实际情况,对薪酬披露事项无异议。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税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JunXu 董事、总经理 男 59 现任 514.64 否 Tommy 副董事长 男 56 现任 60.52 是 郑跃文 董事 男 61 现任 23.81 是 David 董事 男 69 现任 22.20 否 Tomá 董事 男 67 现任 22.20 否 陈杰 原董事长、原总经理 男 58 离任 652.21 否 陈亚民 独立董事 男 71 现任 13.89 是 Bingyu Wang 独立董事 男 57 现任 20.21 是 彭玲 独立董事 女 44 现任 23.81 否 谭劲松 原独立董事 男 58 离任 9.92 否 杨翠华 原独立董事 男 52 离任 3.97 否 胡维兵 监事会主席 男 59 现任 353.36 否 李尧 监事 男 60 现任 23.81 是 Binh 监事 男 49 现任 22.20 否 沈积慧 副总经理 男 57 现任 316.31 否 陆晖 副总经理 男 48 现任 315.60 否 刘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53 现任 331.39 否 宋正敏 副总经理 女 55 现任 313.94 否 陈乐奇 财务负责人 男 36 现任 236.44 否 合计 - - - - 3,280.43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2 年第一次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1 2022 年 01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一次(临时)会议 月 27 日 月 28 日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终止莱士南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3 2022 年 03 方生物制品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次(临时)会议 月 15 日 月 16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4 2022 年 04 专项报告》、《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证券投资 三次会议决议 月 26 日 月 28 日 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 于终止投资建设全球生产运营基地及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项目的议案》、《关于修 4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4 2022 年 04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四次(临时)会议 月 28 日 月 30 日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6 2022 年 06 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五次(临时)会议 月 24 日 月 25 日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8 2022 年 08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六次会议 月 26 日 月 30 日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 卖本公司股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09 2022 年 10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七次(临时)会议 月 30 日 月 11 日 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八次(临时)会议 月 19 日 月 20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九次(临时)会议 月 27 日 月 29 日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2022 年 12 2022 年 12 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 十次(临时)会议 月 13 日 月 14 日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召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JunXu 10 0 10 0 0 否 3 Tommy 10 0 10 0 0 否 0 Tomá 10 0 10 0 0 否 0 David 10 0 10 0 0 否 0 郑跃文 10 0 10 0 0 否 1 陈亚民 6 0 6 0 0 否 0 4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Bingyu Wang 9 0 9 0 0 否 2 彭玲 10 0 10 0 0 否 3 谭劲松(离任) 4 0 4 0 0 否 2 杨翠华(离任) 1 0 1 0 0 否 1 陈杰(离任) 10 0 10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董事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 召开 提出的重 其他履 异议事项 会名 成员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行职责 具体情况 称 次数 建议 的情况 (如有)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01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2 年度内部审 - - - 1、现任委员: 月 18 日 计工作计划》、《2021 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 陈 亚 民 、 告》、《2021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的安排》。 Bingyu Wang、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彭玲; 2022 年 0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财 - - - 2、原委员杨翠 月 16 日 务报告》、《2021 年度履职情况暨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 审计 华于 2022 年 2 告》、《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员 月 14 日辞职离 5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 任; 2022 年 04 《2022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2022 - - - 3、原委员谭劲 月 23 日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 松于 2022 年 6 告》。 月 14 日期满离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 2022 年 08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部提交的《2022 年 - - - 月 16 日 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提交的 《2022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2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 - - - 4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月 21 日 计部提交的《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提交的《2022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 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2022 年 03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终止 - - - 月 10 日 莱士南方生物制品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战略 陈杰(离任)、 报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终止投资 委员 3 2022 年 04 JunXu、David 建设全球生产运营基地及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项目的 - - - 会 月 16 日 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 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022 年 06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 - 月 20 日 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现任委员: 2022 年 01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独立董事候 - - - 彭 玲 、 陈 亚 月 21 日 选人资格 提名 民、Tommy; 2022 年 04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独立董事候 - - - 委员 2、原委员谭劲 3 月 16 日 选人资格 会 松于 2022 年 6 2022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总经理候选 月 14 日期满离 - - - 月 14 日 人资格 任。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 2022 年 04 绩效考评》、《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分配方 - - - 1、现任委员: 月 08 日 案》、《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Bingyu Wang、 的议案》、《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 薪酬 彭玲、JunXu; 实施方案>的议案》。 与考 2、原委员杨翠 3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核委 华于 2022 年 2 2022 年 04 过:《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披露薪酬 员会 - - - 月 14 日辞职离 月 16 日 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 任; 情况汇报》。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2022 年 11 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 - - 月 14 日 的议案》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4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18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503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3,12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3,21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5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503 销售人员 321 技术人员 1,140 财务人员 89 行政人员 614 其他人员 454 合计 3,12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1 硕士 63 本科 879 大专 1,285 大专以下 883 合计 3,121 2、薪酬政策 2022年,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福利体系,通过绩效调薪、绩效奖金分配等方式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紧密 挂钩,实现公司价值分配向价值创造者、高绩效员工倾斜的政策导向,激发员工的潜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双 赢。 除按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享受如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福利制度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带 薪休假、年度体检、补充医疗、补充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生日福利、丧葬金、节假日福利、家属福利、 卫生补贴、员工班车、工作餐、长期员工服务荣誉等多元化的福利政策,分享公司的发展红利。 2022年,公司通过参与专业机构的市场薪酬调研获得薪酬报告,结合公司的发展策略优化公司的薪酬体 系,开展了面向员工的年度绩效调薪,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薪酬竞争力水平。在特殊时期,为反馈员工工作积 极性,公司还针对性的发放了补贴,提升了员工归属感和工作敬业度。 3、培训计划 公司全面关注职工的学习与发展,构建完善的培训和学习体系帮助员工胜任工作,帮助其赢得更好的发 展机会。 2022年,公司持续优化培训学习体系,在岗前培训上,重点关注新员工与新任管理者的培训,确保新员 工在上岗前完成应知应会的学习,顺利完成岗位工作;赋能新任管理者科学的管理工具与管理方法,实现从 专业技术人员到管理人员的重要转身。在继续教育上,通过全面建设学习地图,构建学习资源体系,形成了 5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培训需求诊断、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的培训管理闭环,不断提升培训成果,并在此 过程中形成针对在职管理者的璀璨系列领导力培训产品,并精细化的形成了营销序列、生产序列、质量序列 等子产品,精准提升不同序列领导力水平。在培训形式上,搭建在线学习平台,并着力提升在线学习体验, 满足员工随时随地的学习需求。 2022年,公司在领导力建设方面开展了面向销售经理的“璀璨计划营销铁军特训营”和面向新任管理者的 “星火计划培训班”,助力各级管理者成长。在员工职业化能力提升方面,除常规的培训活动外,还增加了多项 在线学习项目,有效提升员工职业能力。 2022年,公司在学习资源建设上取得明显进展,重点推进学习地图升级和内部师课体系建设,梳理和优 化学习地图超过50份,设计实施师课建设项目,输出超过30门内部课程,丰富内部课程库。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56,65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2,360,912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 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该回报规划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款作了 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策机制和程序完 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发挥了其应有的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2022 年 4 月 26 日及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8 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6 日)总股本 6,740,787,90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28 元人民币(含税),总计应派发现金股利 188,742,061.40 元人民币(含税)。 5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6,740,787,907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202,223,637.21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202,223,637.21 可分配利润(元) 3,243,280,859.9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965,002,685.64 元(母公司报表),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96,500,268.5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64,671,592.65 元,减去 2022 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 188,742,061.40 元,加上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1,151,088.40 元,2022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43,280,859.93 元(母公司报表)。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6,740,787,907 股计算,公司 2022 年度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2 亿元 (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5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地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 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 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监督整合优化相关工作,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5 日 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100.00%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 100.00%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5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 不限于: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公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 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 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但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 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 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报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则认定为一般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但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 定性标准 不限于: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预期目标,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 的其他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 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 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且小于 1%,则认定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 的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 定为重大缺陷。 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 0.5%且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 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 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陷。 小于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且小于 10%,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海莱士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5 日 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5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 2306132 号)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5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上海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年 7 月 15 日起修订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18、《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93 号) 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 2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5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部令第 16 号) 2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环保部令第 11 号) 26、《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7、《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同路生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18、《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发布) 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2022.1.1 实施) 2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部令第 16 号) 2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1 号) 2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 26、《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环固体 [2019]92 号) 27、《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 5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 号) 29、《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 号) 30、《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四号)2010 年 8 月。 31、《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 厅,环法【2010】193 号,2010.12.31) 32、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2 年 3 月 15 日 3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3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35、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3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37、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3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39、合肥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4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41、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7-2008 42、提取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5-2008 郑州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13、《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发布) 1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16、《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5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1 号) 19、《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 20、《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环文[2014]161 号) 21、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22、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21905-2008) 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8、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文件(郑开环[2000]2 号)。 浙江海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年 7 月 15 日起修订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施行)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7、《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 1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 1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2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 2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 2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 5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4]30 号,2014.3.25) 24、《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2018.6.27) 2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 2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 364 号,2018 年修正) 29、《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2]80 号) 3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 号) 3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 [2014]28 号) 32、《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 33、《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 号) 34、《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 123 号,2011) 35、《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 号) 36、《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 年版)的通知》(温政办(2013)第 62 号) 37、《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 38、《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 39、《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1 号) 40、《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4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 4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4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3 号公布,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4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2017 年 11 月) 45、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 年 5 月 16 日) 4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4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 年 第 14 号 4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 49、《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 号) 5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 号) 5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75 号) 5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6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5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5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5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5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上海莱士: 2009 年 8 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编号:沪环保许管【2009】796 号。 2013 年 4 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试 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168 号。 2013 年 7 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延 长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391 号。 2015 年 1 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5】28 号。 2015 年,获得《排水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 P2015234 号。 2018 年 5 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批意见》编号:沪奉环保许管【2018】121 号。 2020 年 8 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2020 年 6 月,获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P20200198,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2020 年 9 月,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6072419512001V,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同路生物: 2011 年 12 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环 建审【2011】468 号。 2015 年 5 月 18 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 函”,编号:合环验【2015】123 号文),通过了环保验收。 2017 年 5 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进行备案,编号:合高经经贸【2017】164 号。 2017 年 6 月,编制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 年 3 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编号:环建审【2018】29 号。 2020 年 7 月,通过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验收。 6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0 年 8 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100610306701H001V,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 郑州莱士: 2012 年 3 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 场地改建、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标准的意见》,编号:郑环建函【2012】 22 号。 2012 年 5 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 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 审【2012】33 号。 2012 年 6 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初审意见》,编号:豫环 函【2012】164 号。 2012 年 6 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 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 豫环审【2012】89 号。 2013 年 11 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 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环保核查报告》,编号:豫环监总函 【2013】576 号。 2015 年 3 月,获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 生产线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凝血因子中试场地建设内容除外)竣工环保验 收申请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审【2015】181 号。 2015 年 5 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 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产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 复》,豫环审【2015】178 号。 2020 年 3 月,编制《自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 年 3 月 31 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安监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建燃 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开环安审【2020】22 号。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1007167147891001X,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 浙江海康: 2014年8月,取得《浙江海康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2014年11月,获得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 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编号:温鹿环建(2014)123号。 2014年12月,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温鹿排准字第20140179号。 2016年9月,完成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6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6年10月,取得《温州市排污权证》,编号:温排污权证 CSLC 字第160116号。 2017年4月,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 品GMP升级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编号:温鹿环验(2017)10号。 2020年8月,取得《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070431661XK001Z,有效期至2023年8月26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 主要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及特 排放方 排放 排放口分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 排放总 核定的 超标 子公司 及特征污染 征污染物的名称 式 口数 布情况 强度 标准 量 排放总 排放 名称 物的种类 量 量 情况 上海莱 废水污染物 CODcr(化学需 纳管 1 厂区总排 243mg/L DB31/373-2010 生 35.8064t - 无 士 氧量) 口 物制药行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NH3-N(氨氮) 1.85mg/L 0.2293t - 无 PH 值 7.1 - - 无 废气 SO2 连续排 4 动物房废 3.71*10ˉ4 0.012t 无 NOX 放 气排放口 (kg/h) 0.09125t DA001 未检出 臭气浓度 0.27t 0.0318t VOCS 乙醇废气 VOCS许可排放速 排放口 率限制小于 DA002 100mg/Nm 污水处理 站废气排 同路生 硫化氢 放口 物 格林曼黑度 DAA003 0.00004t 氨(氨气) 未检出 IC 锅炉废 0.00156t 非甲烷总烃 气排放口 0.00003t DA004 废水 COD 连续排 1 废水总排 COD:65mg/l COD:350mg/l 氨氮 放,流 口 总氮(以 N 计) 量不稳 DW001 氨氮: 氨氮:35mg/l 5mg/l - - 无 总磷(以 P 计) 定,但 PH 值 有周期 PH:6-9 PH:7.16 性规律 排入五 提取类制药行业工 厂区南侧 龙口污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0.9723 COD 1个 污水总排 14.13mg/L 0.833t 无 水处理 准 GB21905-2008 (t/a) 口 厂 限值:100mg/L 废水污染物 排入五 提取类制药行业工 厂区南侧 龙口污 0.28mg/L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0.0547 郑州莱 氨氮 1个 污水总排 0.016t 无 水处理 准 GB21905-2008 (t/a) 士 口 厂 限值:15mg/L 大气污染物 河南省地方标准-锅 厂区东侧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排入大 标准(DB41/2089- 氮氧化物 1个 废气排放 3 0.19t / 无 气 11.8mg/m 2021) 口 3 限值:30mg/m CODcr (化 《污水综合排放标 纳管排 43.63mg/L 准》(GB8978- 1.3425t 1.52t/a 无 学需氧量) 入温州 1996) 浙江海 废水污染物 市中心 1个 厂区北侧 《污水排入城镇下 康 片污水 水道水质标准》 NH3-N(氨氮) 处理厂 0.1165mg/L 0.0118t 0.38t/a 无 (GB/T 31962- 2015) 6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对污染物的处理: 上海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 600m3/d,工艺为调节池+酸化水解+好养+接触氧化+消 毒,运行情况为连续运行。 废气:动物房、污水站产生的臭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活性炭吸附”。24 小时连续运行。 锅炉是以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并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等超低排放。实验室质检废气经排风管道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锅炉房、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的同时安装了隔音门,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 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分 别建立了医疗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用于固废的分类贮存,符合《固废法》中相 关要求。 同路生物: 废水:厂区配套新建设一套 IC 厌氧反应器,规模为约 200 立方米,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规模 为:250m3/d,工艺为:UASB 反应+CASS 反应+消毒)达标后间歇性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过污水站处 理,COD 排放浓度平均降低 4,435mg/L,COD 浓度降低 98.56%,废水所有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 废气: 动物实验中心: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和光催化氧化“处理达标后排放,24 小时连 续运行。所有废气排放指标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产生的恶臭气在经过“生物除臭塔”脱臭处理后,通过光氧净化设备除臭,24 小时连续 运行。 乙醇回收废气:将所有的乙醇设备、储罐呼吸口等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两级水喷淋”装置进行吸收处理, 24 小时连续运行。 郑州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公司生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经氧化池及沉 淀池的反冲洗、自清洗工艺,生物脱氮、除磷的 A2/O 工艺,去除 COD 和氨氮。 公司配置废水收集、预处理和末端治理设施,并对环保设施定期开展维护、检维修管理。废水总排口已 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运行,各类废水治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确保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废气: (1)公司食堂安装有两台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净化,每台风量为 4000 m3/h,每天运行 4 个小 时。 (2)公司自建锅炉为改造过的低氮燃烧型锅炉,废气排放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41/2089--2021 执行,各种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公司锅炉为改造过的低氮燃烧型锅炉,废气各项排放指标均低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已安装在线监测 系统并联网运行,有效监控废气排放。 6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无需固定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的减噪措施,对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及各种泵类 除采取基础减震外,还在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降噪。 固废: 公司严格按国家法律和地方规定要求强化固废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所产 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经资质审核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浙江海康: 废水: 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50m3/d,工艺为:调节水解+好氧沉淀+消毒),运行情况为每 天 8:00-18:00。 废气: 动物房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吸附”,24 小时连续运行。 锅炉废气:2019 年 8 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 年底前完成锅炉排放综合治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在 50mg/m3 以下。2020 年 8 月 24 日启动锅炉低氮改造,8 月 27 日完成,9 月 4 日经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测,显示 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结果为 32mg/m3,符合排放标准。 噪声:锅炉房、自备发电机房安装隔音装置,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 医疗废弃物:和第三方单位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医废处置合同,全年产生医疗统一移交该 公司处置。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上海莱士: 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水的流量、PH 值、CODcr(化学需氧量)和 NH3-N(氨氮)进行在 线监测,同时每年、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各一次水、气、噪声专项检测。 每年定期对公司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专 项检测。 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备案。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测、 编制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自行监测方案均建立了质量保证措施。一是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核对监测数据,发现偏差及时 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监测活动根据在线和固定源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确保监测数据 100%上报。三是委托第三 方开展在线设施的维护、比对工作。 同路生物: 每天对公司污水自行取样进行检测;废水总排口安装COD、氨氮、pH在线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 期委托第三方对水、气、声、噪音专项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厂区内土壤及地下水检测。 6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郑州莱士: 公司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要求和排污许可要求编制了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采用自动监测、定期委托 第三方手工监测的方式,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备案,按排污许可证管理 要求开展定期监测、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自行监测方案均建立了质量保证措施。一是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核对监测数据,发现偏差及时 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监测活动根据在线和固定源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确保监测数据 100%上报。三是委托第三 方开展在线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比对工作。 浙江海康: 公司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要求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系统,采用自动监测、定期委托第三方手工监测的 方式,同时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及厂界进行比对监测,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 台备案,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测、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 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运营、维护,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2022年3月,根据温州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申领了企业环保码。分绿码、黄码、红码三种,公司截止目前 一直为绿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海莱士: 成立了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 在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2016年9月,公司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9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02-310120-2016- 037-L。 2020年9月,公司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020年9月,获得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02- 310120-2020-046-L。 同路生物: 2015年4月,公司制定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应急程 序、管理职责、保障措施等内容,为车间、部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提供了指导原则及总体框架。 2015年5月,公司组织召开了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会。 2015年7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105-2015-001-L。 2019年11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分局修订备案,备案号:340105-2019-047-L。 6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郑州莱士: 2016 年 4 月,公司制定了《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020 年 12 月,签署发布《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浙江海康: 2017 年 3 月,公司制定了《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 年 11 月,公司制定了新版《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 330302-2023-001L。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上海莱士: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约 467 万元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主要是环保设施设备的维修及升级改造、固 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处置及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主要改造项目有:污水站废气净化系统 升级改造项目、污水站格栅机及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等。2022 年度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约为 8,077 元。 同路生物: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282万元,其中废水处理:IC厌氧处理系统工程96万元;污水站改造 工程21.5万元;第三方环境监测费用28,000元;废水总排口在线站房第三方运维费用(包括药剂费与设备维 保)34,600元;污水站第三方委托运营费33万元,废气处理:活性炭更换2,160元,固废处理危废处置费120万元, 一般固废处置费4,000元,土壤及地下水监测50,000元。 公司按照合肥市高新区税务局要求报告,根据当地减免政策共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郑州莱士: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 169 万元,其中:(1)工程及设备:噪音工程 52 万元,污水处理设 备 28,000 元 。(2)危险废物处置费 72 万元。(3)污水站自动监测系统维护 50,000 元,污水站运行服务费 29.8 万元、废水污染监测费 28,220 元。(4)排污环境及噪音监测 18,000 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系统运营 维护费 14,750 元。(5)环保专项年费 3,600 元,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相关设备 6,100 元。 公司按照河南税务的要求报告期共缴纳环境保护税 171.49 元。 浙江海康: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 29.91 万元,其中废水处理:污水处理站运行费用 5,000 元,污水排 放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费用 5.90 万元;废气处理:活性炭过滤袋 1,560 元;固废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 22.26 万元;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10,950 元。 公司按照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要求报告,根据当地减免政策共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不适用 6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上海莱士: 根据排污许可证上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计划,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及地下水等方 面进行环境因素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编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同时将检测监测数据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及 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上进行全国公示。 同路生物: 2017年,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行了 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及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 响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和审批决定的公告。 对委托第三方的水、气、声、噪音专项检测报告在公司网站www.tonrol.com进行公开。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上海莱士: 2017 年 3 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7】第 010 号。 2018 年 10 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8】第 074 号。 2020 年 4 月,获得上海市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颁发的“2019 年度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2020 年 11 月,公司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向上海市水务局进行备案,备案号:给水备案(水平衡)5- 0764。 2020 年 11 月,获得上海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2021 年 7 月,获得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21】第 081 号。 2022 年 6 月,获得 2021 年度奉贤区企业环保“领跑者”称号。 同路生物: 2016年初,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并于2016年12月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评 估,编号:合高清审【2016】2号。 2017年1月,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 验收意见的函》,编号:合高环清验【2017】1号。 2018年1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环境应急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5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2018年度环境管理提升先进单位”。 6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荣获合肥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郑州莱士: 2016 年 3 月,获得“2015 年度郑州市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编号:郑环文【2016】40 号。 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在全国排污系统平台进行 2022 年季度、年度环境信息公示;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022 年国家环境信息统计年报和河南省 2022 年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 浙江海康: 2021 年 6 月底,公司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上报。第二季 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正在上报中。 2022 年 1 月,公司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企业生态环境系统年报。 2022 年 12 月,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 2022 年度 1-4 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 2023 年 1 月,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 2022 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报。 2023 年 1 月,公司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 2022 年度年报。 2023 年 2 月,公司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 2022 年度报告。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2 年,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将日常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努力回馈社会。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6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 承诺时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由 间 况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问题的承诺:因同路 生物及下属子公司少量辅助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此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 2014 年 深圳莱士承诺: 2014 12 月 25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1、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为同路生物持续实际使用,同路生物对该等房产拥有所有 科瑞金鼎、 年 12 日至相关 正在履 标 的 资 产 权 属 权和使用权,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受到任何行政部门 深圳莱士 月 25 用房取得 行 问题承诺 的处罚; 日 房屋所有 2、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完毕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登记事宜; 权证书止 3、如因上述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问题导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将 给予现金补偿。 Grifols S.A.(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公司交易的方式向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 已 于 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投资(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是基于本公 2019 2023 关于不谋求公 交易完成 司看好中国市场及上海莱士未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将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发展上 年 11 年3月 基立福 司控制权的承 之 日 起 市公司相关业务。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月 15 31 日 诺 36 个月 该等承诺不排斥本公司在上海莱士发行新股时购买该等新股以维持本公司在上海莱士 日 履行完 26.2%的持股比例。 毕。 科瑞天诚、 2019 关于摊薄即期 资 产 重 莱士中国、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年 03 正在履 回报采取填补 长期有效 组 时 所 郑跃文、黄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月 25 行 措施的承诺 作承诺 凯 日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 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 并通过积极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良好沟通,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 公司将争取尽早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 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 2019 关于摊薄即期 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 年 03 正在履 上海莱士 回报采取填补 长期有效 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汇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 月 25 行 措施的承诺 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 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 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察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造成 7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019 上海莱士董 关于摊薄即期 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年 03 正在履 事及高级管 回报采取填补 长期有效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 月 25 行 理人员 措施的承诺 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 日 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莱士《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本承诺人的董事及股东权利;在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海莱士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科瑞天诚、 人控制的相关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019 关于减少和规 莱士中国、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的关 年 03 正在履 范关联交易的 长期有效 郑跃文、黄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 月 25 行 承诺 凯 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海莱士《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 日 度、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于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海莱士或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 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承诺人持有上海莱士股份及依照有关 规定被认定为上海莱士关联人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将按照适 2019 用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关于规范关联 年 03 正在履 基立福 2、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长期有效 交易的承诺 月 25 行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决策程序、 日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1、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其他公司及企业 (以下简称"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海莱士、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控 制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的相关企业,也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 科瑞天诚、 2019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给予该等业务或活动任何支持。 莱士中国、 关于避免同业 年 03 正在履 3、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 长期有效 郑 跃 文 、 黄 竞争的承诺 月 25 行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凯 日 方面的独立性。 2)将不利用上海莱士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活动。 3)如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海莱士,并 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 7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如上海莱士认定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的相关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 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进行 减持直至全部转让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的利 益。本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上海莱士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人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 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及保证部分内容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承 诺人在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1、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时或之前,本公司将终止其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 现有商业协议,并指定上市公司为本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 2019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生物科学和诊断 关于避免同业 年 03 正在履 基立福 领域的独家经销商。 长期有效 竞争的承诺 月 25 行 2、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者知 日 悉的内幕信息,在中国境内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涉及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存在实 质性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活动。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兼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 独立性; 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 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科瑞天诚、 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019 关于保证上市 莱士中国、 2)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 年 03 正在履 公司独立性的 长期有效 郑跃文、黄 开。 月 25 行 承诺 凯 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日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 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运作; 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 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019 关于保证上市 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前 GDS 已向本公司和本公 年 03 正在履 基立福 公司独立性的 长期有效 司的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属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与本公司签署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 月 25 行 承诺 议,基于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成为 日 本公司所有生物科学和诊断产品在中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7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的独家经销商;(2)本公司授予上市公司在中 国使用本公司所拥有的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技术(包括 NAT 技术)的使用许可;(3)本公 司独家向上市公司提供特定工程和其他必要服务;以及(4)本公司将协助改进上市公司产 品的质量和合规。 本公司通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股 权资产交易所获得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自上述新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已 于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2019 新股发行 2023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年 03 上市之日 年 3 月 基立福 期的承诺 本公司不转让上述拥有权益的股份。 月 25 起 36 个 31 日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由于上海莱士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海莱士的股份, 日 月 履行完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毕。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基立福承诺 GDS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该等期间简称"测评期") 2019 年 内累积 EBITDA 总额将不少于 13 亿美元(该等金额简称"承诺累积 EBITDA")。在测评期 2019 01 月 01 内,GDS 实现的累积 EBITDA 应不低于承诺累积 EBITDA。如存在不足,则基立福应向上 年 03 日 至 正在履 基立福 业绩补偿承诺 海莱士补偿("差额调整义务"),补偿部分的金额应相当于(1)上海莱士持有的 GDS 完全 月 07 2023 年行 稀释的股份,相对于 GDS 全部完全稀释的股份的合计百分比(在拟出资 GDS 股份交割后 日 12 月 31 即为 45%),乘以(2)不足部分的金额。基立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义务。 日 本承诺人就其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GDS")的关联交易事项,作出 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GDS 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 2019 上市公司向交 GDS 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本承诺人与 GDS 之间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将按照适 年 03 正在履 上海莱士 易对手出具的 长期有效 用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月 25 行 承诺函 2、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 GDS 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日 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决策程序、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GDS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在此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 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 GDS 保持独立,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 占用 GDS 的资金、资产,不以 GDS 资产为本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本公司将与 2019 上 市 公 司 向 交 Grifols, S.A.签署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基于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与 Grifols, S.A.开展相关 年 03 正在履 上海莱士 易 对 手 出 具 的 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成为 Grifols, S.A.所有生物科学和诊断产品在中国(为承 长期有效 月 25 行 承诺函 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的 日 独家经销商;(2)Grifols, S.A.授予本公司在中国使用 Grifols, S.A.所拥有的生物科学和诊断 领域技术(包括 NAT 技术)的使用许可;(3)Grifols, S.A.独家向本公司提供特定工程和其 他必要服务;以及(4)Grifols, S.A.将协助改进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合规。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跃文与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 科瑞集团、 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008 科 瑞 天 诚 、 避 免 同 业 竞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发生 年 06 正在履 莱 士 中 国 、 争 、 大 股 东 资 资金占用情况; 长期有效 月 23 行 郑 跃 文 、 黄 金占用等承诺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 其 他 对 日 凯 均承诺如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 公 司 中 士中国将对上海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小 股 东 1、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所 作 承 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上海莱士 诺 2014 (含上海莱士下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 科瑞天诚、 规范关联交易 年 09 正在履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尽量减少与上海莱士发生关联交易;其与上 长期有效 莱士中国 承诺 月 23 行 海莱士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莱士有关关联交易 日 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 确保不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间隔期,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 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2021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 年 05 2021~202 正在履 上海莱士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 承诺 月 21 3 年度 行 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 日 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 大会表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 事宜的监督。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 害、瘟疫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不适用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基立福承诺GDS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累积EBITDA总额将不少于13亿美元。在测评期 内,GDS实现的累积EBITDA应不低于承诺累积EBITDA。如存在不足,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补偿,补偿部 分的金额应相当于(1)上海莱士持有的GDS完全稀释的股份,相对于GDS全部完全稀释的股份的合计百分比 (在拟出资GDS股份交割后即为45%),乘以(2)不足部分的金额。基立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 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7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 2022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 35 号) (“解释第 15 号”)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的规 定;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关于适用 <******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22] 13 号)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 -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5 户,与上年相比新增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注销莱士南 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56 7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黎志贤、颜丽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黎志贤(1 年)、颜丽(3 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基本 涉案金额 形成 裁)审理 诉讼(仲裁)进展 裁)判决执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预计 结果及影 行情况 负债 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于 2019 年 7 月 2022 年 3 就广仁药业股权转让剩余款项支付事项 月 29 对 深 圳 熹丰 佳 业投 资 有限 公司 提 起 诉 日,广东 讼 , 后 在郑 州 中院 主 持下 双方 达 成 和 省深圳市 巨潮资讯网 解,并收到了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 中级人民 ( www.cninf 解书》((2019)豫 01 民初 1748 号)。后 法院出具 o.com.cn ) 郑州莱士诉凯 续,深圳熹丰一直未按《民事调解书》 了《民事 《关于全资 隆盛业及何小 向郑州莱士支付剩余款项。 2020 年 7 月 判决书》 2020 年 01 子公司合同 玲对深圳熹丰 19,702.95 否 未执行 22 日,郑州莱士向郑州中院申请强制执 (( 2021 月 07 日 纠纷和解的 的债务承担清 行,郑州中院对深圳熹丰持有的湖北广 ) 粤 03 公告》(公告 偿责任事项 仁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司法拍 民初 6111 编 号 : 2020- 卖 , 但 流拍 。 由于 标 的股 权仍 无 人 购 号 ), 一 005 )以及相 买,且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仍无法就标 审法院支 关定期报告 的股权抵债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郑州 持郑州莱 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豫 01 士诉讼请 执 975 号,决定终结执行程序。 求,判决 7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追讨欠款过程中,郑州莱士发现深圳 深圳凯隆 熹丰的股东凯隆盛业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盛业贸易 办理了深圳熹丰的简易注销登记,但未 有限公司 通知郑州莱士,也未对郑州莱士的债务 及何小玲 进行清偿,注销行为损害了郑州莱士的 对相应债 合法权益。郑州莱士于 2021 年 8 月 10 务承担清 日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偿责任。 请求判令被告人凯隆盛业及何小玲对深 圳熹丰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偿还郑州 莱士与深圳熹丰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签 署《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中约定总价款的 49%剩余款项即人 民 币 11,662 万 元 及 滞 纳 金 人 民 币 80,409,490 元,共计 197,029,490 元。深 圳中院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23 日通过线 上开庭形式予以审理,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初 6111 号),一审法院支持了郑州 莱士诉讼请求,判决凯隆盛业及何小玲 对相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郑州莱士收 到何小玲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民 事上诉状》,何小玲不服深圳中院作出的 (2021)粤 03 民初 6111 号《民事判决 书》,提起上诉。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及子公司 其他未达重大 19.63 否 - - - - - 诉讼/仲裁标准 的诉讼/仲裁 公司及子公司 其他未达重大 200 是 - - - - - 诉讼/仲裁标准 的诉讼/仲裁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交易定价 关 关联 占同 获批 是否 关联交易 可获 披露 披露索引 交易 关系 交易 交易 原则 联 交易 类交 的交 超过 结算方式 得的 日期 7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方 类型 内容 交 金额 易金 易额 获批 同类 易 (万 额的 度 额度 交易 价 元) 比例 (万 市价 格 元) 公司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遵循 安徽同路 接 受 购 买 详见公司刊 公平、公允、 市 医药向基 关 联 境 外 登在《证券 公正的原则, 场 立福全球 人 委 关 联 时 报 》、《 中 基 立 公司通过采购 交 的付款应 2022 基 立 托 代 人 商 国 证 券 报 》、 福 的 产品与现有产 易 211,5 59.74 350,0 在发票开 年 03 福 全 为 销 品 并 否 - 《上海证券 关 联 品的性能及成 定 78.50 % 00 具日起一 月 16 球 售 其 在 境 报 》、《 证 券 公司 本进行比较分 价 百 八 十 日 产 内 营 日报》及巨 析,并结合运 原 ( 180 ) 品 、 销 和 潮资讯网上 营成本和市场 则 日 内 支 商品 销售 的相关公告 行情确定采购 付。 价格。 基立福巴 公司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刊 市 西应在根 定价原则遵循 登在《证券 向 基 场 据协议约 公平、公允、 时 报 》、《 中 基 立 向 关 立 福 交 定的每批 2022 基 立 公正的原则, 国 证 券 报 》、 福 的 联 人 巴 西 易 12,78 60,00 产品交付 年 03 福 巴 公司结合同类 1.95% 否 - 《上海证券 关 联 销 售 销 售 定 0.48 0 之日起的 月 16 西 产品在国内外 报 》、《 证 券 公司 商品 相 关 价 一百二十 日 价格对比后确 日报》及巨 商品 原 日内向同 定出售产品价 潮资讯网上 则 路生物付 格。 的相关公告 款。 安徽同路 医药应于 接 受 购 买 GDS ( 和/ 详见公司刊 公司关联交易 市 关 联 境 外 或 代 表 登在《证券 定价原则遵循 场 人 委 关 联 GDS 的 指 时 报 》、《 中 基 立 公平、公允、 交 2022 托 代 人 商 定账单代 国 证 券 报 》、 福 的 公正的原则, 易 8,819. 年 04 GDS 为 销 品 并 2.49% 8,000 是 理)出具 - 《上海证券 关 联 公司结合同类 定 69 月 28 售 其 在 境 发票之日 报 》、《 证 券 公司 产品国内经销 价 日 产 内 营 起的九十 日报》及巨 价格确定代理 原 品 、 销 和 ( 90) 日 潮资讯网上 产品价格。 则 商品 销售 内 向 GDS 的相关公告 支付产品 价格。 233,1 418,0 合计 - - - - - - - - 78.67 0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1、购买基立福全球商品并在境内营销和销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有所差异,原因如下:销售 计划通过季度订单确认,随着市场变化,实际采购量与年初计划有所差异;同时,受外部环境影响,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北京、上海、成都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进度低于预期,一定程度上影响采购计划的有效执行。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 2、向基立福巴西销售相关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有所差异,原因如下:2021 年,巴西出台 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临时法案,通过免注册“绿色通道”进口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公司抓住机会顺利获得出口订 单,并开展相关交易,2022 年 6 月该法案到期,临时法案调整,公司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因未 在巴西注册,无法继续出口该产品。 7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不适用 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金石灏汭”)、大 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城建”)共同投资设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同方莱士 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2017 年,金石灏汭及大连城建分别向科瑞天诚及上海凯吉转让各自持有的同方莱士股 权,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同方莱士成为公司与关联方科瑞天诚及上海凯吉共同投资的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 年 6 月,公司通过相关渠道获悉,由于 科瑞天诚债务违约,其持有的同方莱士股权因法院裁决发生变化。同时,上海凯吉持有的同方莱士股权也存 7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股权变化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同方莱士《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对科瑞天诚、 上海凯吉持有的同方莱士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鉴于同方莱士作为并购平台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己不 大,同时基于聚焦主业的经营策略的考量,公司放弃科瑞天诚、上海凯吉持有同方莱士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莱士中国关联方美国莱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美国莱士以前年度销售产品应收账款余额为 679.88 万美元(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外汇牌价,约合人民币 4,735.11 万元),前述应收账款余额均已超过约定的 6 个月信用账期。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关注到美国莱士未按例按时支付货款后,及时并数次与美国莱士进行沟通,鉴于美国 莱士因资金紧张确实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事实,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国莱士发货;同 时为维护公司近二十年积累的海外市场地位,确保产品的持续稳定出口,美国莱士同意、支持并配合公司与 现有国外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 自上述情况发生以来,公司多频次向美国莱士发出催款函,并于 2020 年 7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2022 年 3 月、2022 年 4 月和 2022 年 8 月专门委托律所向美国莱士发出催收《律师函》以保护公司合法权 益。 美国莱士分别于 2020 年 4 月、12 月、2021 年 3 月出具书面说明及函件,对自 2019 年下半年起,因资金 紧张导致未按期付款深表歉意,拟通过催收其他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措施,努力筹措资金,并申请 付款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底。 2022 年 4 月,美国莱士再次出具函件表示,由于外部环境压力持续,美国莱士业务开展及资金筹措不如 预计,虽想方设法,仍无法落实原还款计划,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美国莱士将根据现状,调整经营方式, 努力开拓适应市场需求的业务,处置资产,尽全力还款,争取早日付清全部货款,美国莱士出具还款时间 表,拟于 2023 年 12 月前还清上述全部欠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计还款 64.86 万美元,截至目前,余额尚未还清。 考虑到美国莱士代理出口公司的产品已近二十年,其先后开发了东南亚和南美等多个海外市场,公司因 此成为国内首家出口血液制品的企业;为保持莱士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多年以来美国莱士对市场的投 入较大,为维护公司近二十年积累的海外市场地位,确保产品的持续稳定出口,美国莱士在公司停止对其发 货后支持并配合公司与现有国外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目前,公司尚未收回美国莱士全部应收账款,不 排除前述应收账款最终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于 2020 年对美国莱士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 持续关注、跟踪、督促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 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相关进展情况 2021 年 1 月 5 日及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 Grifols International, S.A. 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基 立福国际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同路医药、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为独家经销商。在协议期限 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上海莱士及基立福国际认可的其他方在指定区域 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协议双方均已完成签署并生效。 2021 年 2 月,公司收到关于《Grifols International, S.A.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独家代理协议>之转让通知函》(“转让通知函”),该转让通知函业经基立福国际及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双方签字并盖章。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代理协议第 14.2 条约定,特此通知上海莱士,基立福国际已将其在代理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转让给了其关联公司基立福全球,这是一家由 Grifols, S.A.全资拥有的公司,其根据爱尔兰法律成立并存续, 注册地址位于 Grange Castle Business Park, Grange Castle, Clondalkin, Dublin 22, Ireland。 代理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保持不变,且具有完全的效力。基立福全球将承继代理协议项下的全部权 利、责任和义务。上述转让自转让通知函出具之日起三十(30)日后生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4 月,公司与基立福全球针对《独家代理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基立福全球拟在原协议基 础上增加授权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作为 Biotest, A.G. 人血白蛋白注射液(20%/50 毫升)在指定区域的独家经 销商。公司预计 2023 年就 Biotest 相关产品与基立福全球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至少为 2,160 万欧元。预计公司 2023 年向基立福全球合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 2023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即 5 亿美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2021 年 01 月 06 日 巨潮资讯网 告编号:2021-003)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2021 年 02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1-008)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2022 年 04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告编号:2022-033)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 年 06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2022-044)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3 年 02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 8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 □ 不适用 1、 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 2019 年 3 月,公司与 Grifols,S.A.等签订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 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自 2021 年起,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全球和 GDS 相继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 独家经销协议,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为基立福白蛋白相关产品、GDS(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 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为了推动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基立福全球、GDS 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分别向基立福全 球、GDS 出具 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 买信用度,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事项(针对白蛋白相关产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和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基立福全球所在地 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基立福全球提供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 买信用度。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暨构成担保,该事项涉及具体的担保金额以安徽同路医药与基 立福全球之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预计不超过 282,920,000 美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及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基立福全球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 求,向基立福全球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 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 2022 年向基立福全球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安徽同路医药担保金额 预计不超过 500,000,000 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 内,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 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即 2021 年 7 月 30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安徽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事项(针对 GDS 血液筛查等相关产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根据 GDS 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 GDS 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安徽同路医 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向 GDS 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安徽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0,000 美 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安徽同路医药与 GDS 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路生物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同路医药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存单质押等。担保授权期限内,任 一时点同路生物对安徽同路医药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担保余额 15,271.61 万美元和 16.91 万元人民币(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同路医药对基立福全球、GDS、基立福上海的应付账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3.69%。 报告期内,除上述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 8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清盘及其一致行动人破产清算事项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莱士中国的临时清盘人大华复资的函件,获知莱士中国正在清盘中(香港公 司清盘案 2022 年第 18 宗)。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 194(1A)条,大华 复资的詹华达及吕秋越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被香港破产管理署委任为莱士中国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莱士 中国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命令被清盘。 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查询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2022)粤 03 破 229 号),获知“本院根据申请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裁定受理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本 院定于 2022 年 8 月 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莱士中国清盘及其一致行动人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莱士中国清盘及其一致行动人破产清算不会直接导 致公司的无控制状态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8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清盘及其一致行动人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 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8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8,508,208 26.24% - - - 307,500 307,500 1,768,815,708 26.24%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2,049,750 0.03% - - - - - 2,049,750 0.0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49,750 0.03% - - - - - 2,049,750 0.03% 4、外资持股 1,766,458,458 26.21% - - - 307,500 307,500 1,766,765,958 26.2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766,165,808 26.20% - - - - - 1,766,165,808 26.20% 境外自然人持股 292,650 0.01% - - - 307,500 307,500 600,15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72,279,699 73.76% - - - -307,500 -307,500 4,971,972,199 73.76% 1、人民币普通股 4,972,279,699 73.76% - - - -307,500 -307,500 4,971,972,199 73.7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6,740,787,907 100.00% - - - - - 6,740,787,907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Jun Xu 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390,200 股。2022 年 7 月 20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Jun Xu 先 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10,000 股,合计持有 800,2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报告期内,高管锁定股增加 307,500 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8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 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 本期增加 本期解除 期末限 解除限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售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售股数 售日期 Jun Xu 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390,200 股。2022 年 7 月 20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Jun Xu 先生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410,000 股,合计持有 800,200 股。详见公司 Jun Xu 292,650 307,500 - 600,150 -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高管锁定股增加 307,500 股。 合计 292,650 307,500 - 600,15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8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2,958 123,870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如有)(参见注 8) 数(如有)(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报告期末持股 报告期内增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 例 数量 减变动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数量 态 Grifols,S.A. 境外法人 26.20% 1,766,165,808 0 1,766,165,808 0 - - 质押 363,616,308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5.39% 363,617,117 -158,285,993 0 363,617,117 冻结 363,617,11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14% 279,206,652 0 0 279,206,652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 其他 3.98% 268,090,000 268,090,000 0 268,090,000 - - 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境内非国 质押 163,803,002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4% 164,337,904 -545,178,959 0 164,337,904 有法人 冻结 163,803,00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12% 142,610,863 24,080,004 0 142,610,863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其他 2.07% 139,700,000 0 0 139,700,000 - -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4% 130,870,562 115,549,723 0 130,870,562 - -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信理财恒源 其他 1.85% 124,922,600 0 0 124,922,600 - - J1604 单一资金信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2% 82,215,100 -9,771 0 82,215,100 - -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 Grifols,S.A.发行股份购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 号),核准公司向 Grifols,S.A.发行 1,766,165,808 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 GDS 已发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行在外的 40 股 A 系列普通股(占 GDS 已发行在外的 100 股 A 系列普通股的 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 50 股 B 系列普 (参见注 3) 通股(占 GDS 已发行在外的 100 股 B 系列普通股的 50%),合计 45%GDS 股权。新增股份 1,766,165,808 股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深交所上市。Grifols,S.A.因此成为公司前 10 名股东,并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公司就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向股东进行了书面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Grifols,S.A.为公司第一大股东。Grifols,S.A.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明 除前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属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存 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除 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的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前述普通股股东外的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Grifols,S.A.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 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的情况;公司未知除前述股东外的其他前 10 名股东是否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 不适用 说明(如有)(参见注 1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RAAS CHINA LIMITED 363,617,117 人民币普通股 363,617,117 8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9,206,652 人民币普通股 279,206,65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 268,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090,000 金信托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4,337,904 人民币普通股 164,337,90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2,610,863 人民币普通股 142,610,863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 139,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700,000 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870,562 人民币普通股 130,870,562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信理财恒源 J1604 单一资 124,92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922,600 金信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215,100 人民币普通股 82,215,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 76,353,310 人民币普通股 76,353,310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Grifols,S,A.与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中信证券所管理资管计划间接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持有)、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中信银行。除前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一中信证券同属于中信集团下属公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3、公司未知除 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的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前述 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外的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科瑞天诚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534,900 股股份,通过普通证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券账户持有公司 163,803,004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64,337,904 股股份。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户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为中信证券管理的“中信证券华宝 中信银行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支配公司股份 表决权比例已低于基立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且基立福明确表示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基立福 均无法在上海莱士股东大会形成多数控制;另一方面,任意一方均不能够决定上海莱士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选任,且无法对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的形成产生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8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结合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基立福签署确认的问卷、相关方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董事会人员情况,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郑跃文先生、Kieu Hoang(黄凯)先生。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已低于基立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且基立福明确表示将继续履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及基立福均无法在上海莱士股东大会形成多数控制;另一方面,任意一方均不能够决定上海莱士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无法对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的形成产生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认定依据,结合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基立福签署确认的问卷、相关方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 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董事会人员情况,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 10%以上的股东情况 是□否 法人 □ 自然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 法定代表人/单位 成立 组织机 主要经营业务 名称 负责人 日期 构代码 基立福是全球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导者,总部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 在全球 30 多个基立福是全球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导者,总部位于西班 Thomas Glanzmann 牙巴塞罗那,在全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 21,000 多名员工,产 (执行主席), 品和服务销往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业务主要分为: 1987 959800 Raimon Grifols 1)生物科学——制造用于治疗用途的血浆蛋白制品,业务流程包括 年 06 HSSNX Grifols,S.A. Roura (联合首席执 血浆的接收,分析,检疫,分类,级分和纯化等;并销售和分销最 月 22 WRKB 行官) , Victor 终产品。提供血浆产品,包括静注人免疫球蛋白(IVIG),肌注人 日 K4N60 Grifols Deu (联合 免 疫 球 蛋 白 , 人 凝 血 因 子 VIII ( Factor VIII ), 人 凝 血 因 子 IX 首席执行官) (Factor IX),α-1 抗胰蛋白酶(A1PI),抗凝血酶 III(ATIII)和人 血白蛋白等。 2)诊断——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体外诊断产品,包括用于临床 9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和血库实验室的分析仪器,试剂,软件和相关产品。该部门服务于 献血中心、临床分析实验室和医院免疫血液学。 3)医院——制造和安装医院使用的产品,主要包括药房管理系统和 设备,医院耗材等。 4)其他:包括向第三方提供生产服务的活动,第三方血浆销售和研 究活动,还包括医疗解决方案(原医院科室),此外,它还包括由 Grifols 生产的用于医院药房的药品,以及与 Grifols 自己产品互补产 品的营销。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 报告期内控制的其 不适用 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的股权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为无实际控制状态。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9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9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9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黎志贤、颜丽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9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莱士”) 财务报表,包 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莱士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莱士,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9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莱士商誉的账面 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 价值为人民币 47 亿元,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 程序: 备金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 了解并评价上海莱士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 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 上海莱士管理层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胜任能 值测试,并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 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和将商誉分摊 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是采用预计未来现金 至资产组的做法,以及管理层在进行商誉 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管理层聘请了外部评 减值测试时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 估机构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计准则的要求; 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 基于我们对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所处行业 判断,尤其是对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 的了解、经验和知识,参考经批准的经营 使用的折现率的估计。 计划,质疑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的关键 参数,包括未来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等; 由于在估计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参数涉及 评价管理层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这些判断存在固有不确 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折现率的合 定性,并且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 理性,并利用估值专家的工作对以上管理 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层的工作进行评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9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对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和其他关键假设进 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如何变动会 导致不同的结论,进而评价对关键假设的 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将管理层在上一年度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 预测时使用的估计和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 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 向的迹象,并就识别出的任何重大差异向 管理层询问原因,同时考虑相关因素是否 已在本年度的预测中予以考虑; 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评估以 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四、其他信息 上海莱士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莱士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 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 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莱士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上海莱士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莱士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 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 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上海莱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莱士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莱士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 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432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 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 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 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黎志贤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颜丽 2023 年 4 月 21 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3,977,425,328.72 2,745,584,584.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2 237,766,760.00 219,384,792.00 应收账款 六、3 707,021,384.74 467,915,730.12 应收款项融资 六、4 208,422,916.93 181,606,420.00 预付款项 六、5 40,964,121.37 54,832,107.02 其他应收款 六、6 6,807,041.54 6,236,327.77 存货 六、7 3,268,843,130.57 3,173,222,711.94 其他流动资产 六、8 26,159,137.35 23,468,242.38 流动资产合计 8,473,409,821.22 6,872,250,915.7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六、9 14,930,426,093.34 13,281,900,328.5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10 3,000,000.00 3,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037,800.86 6,240,868.11 固定资产 六、11 1,202,478,871.04 1,241,510,202.82 在建工程 六、12 74,188,791.49 26,894,777.82 使用权资产 六、13 4,907,073.84 10,180,631.26 无形资产 六、14 175,487,261.84 163,176,609.12 商誉 六、15 4,702,868,669.03 4,899,891,608.59 长期待摊费用 六、16 25,775,258.84 28,973,140.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17 83,554,696.73 104,270,422.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六、18 775,825,156.89 598,292,54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984,549,673.90 20,364,331,133.06 资产总计 30,457,959,495.12 27,236,582,048.8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六、19 1,137,691,268.84 966,051,570.72 合同负债 六、20 91,764,871.13 28,685,732.20 应付职工薪酬 六、21 122,440,160.36 107,124,025.46 应交税费 六、22 127,814,042.80 73,344,232.86 其他应付款 六、23 142,940,940.47 127,328,021.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24 1,976,056.65 4,092,163.11 其他流动负债 36,223.92 - 流动负债合计 1,624,663,564.17 1,306,625,745.5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六、25 1,846,313.00 4,155,405.73 递延收益 六、26 12,769,497.34 15,196,52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17 5,338,739.08 6,437,716.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954,549.42 25,789,650.97 负债合计 1,644,618,113.59 1,332,415,396.4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六、27 6,740,787,907.00 6,740,787,907.00 资本公积 六、28 14,560,446,820.72 14,559,504,182.02 其他综合收益 六、29 (15,717,641.12) (1,240,845,030.34) 盈余公积 六、30 705,533,729.85 609,033,461.29 未分配利润 六、31 6,827,661,646.15 5,233,964,997.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8,818,712,462.60 25,902,445,517.58 少数股东权益 (5,371,081.07) 1,721,134.76 股东权益合计 28,813,341,381.53 25,904,166,652.3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0,457,959,495.12 27,236,582,048.8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42,369,885.23 1,540,642,501.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7,766,760.00 219,384,792.00 应收账款 十四、1 210,572,458.50 168,875,526.28 应收款项融资 96,638,459.41 116,396,975.99 预付款项 183,385,099.67 181,029,259.02 其他应收款 十四、2 401,656,634.36 257,333,172.98 存货 911,059,594.65 1,002,357,889.89 流动资产合计 3,983,448,891.82 3,486,020,117.3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3 21,691,474,714.63 20,254,546,965.6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00,000.00 3,000,000.00 固定资产 398,627,658.53 433,997,367.90 在建工程 18,997,305.69 7,717,873.00 使用权资产 86,161.07 1,028,072.44 无形资产 34,537,387.22 35,520,576.58 长期待摊费用 11,188,000.80 14,927,649.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182,850.35 106,135,139.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83,641,356.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381,735,434.43 20,856,873,644.44 资产总计 26,365,184,326.25 24,342,893,761.8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2021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31,577,658.34 31,766,754.37 合同负债 4,250,425.24 5,580,910.36 应付职工薪酬 87,811,738.32 76,580,523.32 应交税费 55,212,596.45 24,249,873.56 其他应付款 459,805,075.25 478,562,411.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182.68 938,866.62 其他流动负债 36,223.92 - 流动负债合计 638,782,900.20 617,679,339.7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89,182.68 递延收益 6,290,765.08 6,194,058.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90,765.08 6,283,241.13 负债合计 645,073,665.28 623,962,580.8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六、27 6,740,787,907.00 6,740,787,907.00 资本公积 15,046,043,864.60 15,045,101,225.90 其他综合收益 (15,717,724.87) (1,240,845,030.34) 盈余公积 705,715,754.31 609,215,485.75 未分配利润 3,243,280,859.93 2,564,671,592.65 股东权益合计 25,720,110,660.97 23,718,931,180.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6,365,184,326.25 24,342,893,761.8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一、营业总收入 六、32 6,567,198,581.04 4,287,726,749.67 其中:营业收入 6,567,198,581.04 4,287,726,749.67 二、营业总成本 4,511,133,047.53 2,768,691,377.72 其中:营业成本 六、32 3,667,398,039.00 2,065,434,903.26 税金及附加 六、33 32,808,076.37 23,052,611.50 销售费用 六、34 373,027,926.81 306,126,474.46 管理费用 六、35 333,447,848.66 310,517,598.11 研发费用 六、36 145,707,818.85 129,019,787.36 财务净收益 六、37 (41,256,662.16) (65,459,996.97) 其中:利息费用 263,183.67 472,086.56 利息收入 98,306,175.07 55,421,264.48 加:其他收益 六、38 16,022,088.65 29,124,422.98 投资收益 六、39 412,387,990.99 410,667,233.6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12,387,990.99 406,671,153.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六、40 18,381,968.00 (42,758,056.00) 信用减值 (损失) / 转回 六、41 (16,375,136.99) 10,827,430.77 资产减值损失 六、42 (207,721,166.85) (370,969,852.49)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227,188.92 (1,352,675.49) 三、营业利润 2,278,988,466.23 1,554,573,875.34 加:营业外收入 六、43 297,569.58 418,075.99 减:营业外支出 六、43 5,678,349.57 15,955,822.63 四、利润总额 2,273,607,686.24 1,539,036,128.70 减:所得税费用 六、44 400,609,835.17 250,088,519.88 五、净利润 1,872,997,851.07 1,288,947,608.8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五、净利润 1,872,997,851.07 1,288,947,608.82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 1,872,997,851.07 1,288,947,608.82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0,090,066.90 1,294,510,050.46 2. 少数股东损益 (7,092,215.83) (5,562,441.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23,976,300.82 (349,356,017.63) (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1,223,976,300.82 (349,356,017.63) 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209,170.36 (1)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209,170.36 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23,976,300.82 (349,565,187.99)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223,976,300.82 (349,565,187.99)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96,974,151.89 939,591,591.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96,974,151.89 939,591,591.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04,066,367.72 945,154,032.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092,215.83) (5,562,441.64)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六、45 0.28 0.19 (二) 稀释每股收益 六、45 0.28 0.19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一、营业收入 十四、4 2,024,605,444.53 2,067,223,815.73 减:营业成本 十四、4 785,385,307.86 817,509,636.37 税金及附加 10,089,117.98 5,758,909.33 销售费用 216,685,721.01 180,813,190.89 管理费用 146,929,239.25 133,203,778.87 研发费用 78,279,278.73 66,288,974.59 财务费用 (67,276,587.88) (14,998,898.55) 其中:利息费用 1,223,044.52 1,994,359.48 利息收入 (37,746,255.86) (23,383,551.57) 加:其他收益 6,404,406.72 5,607,541.71 投资收益 十四、5 423,604,095.86 410,667,233.6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23,604,095.86 406,671,153.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18,381,968.00 (42,758,056.00) 信用减值 (损失) / 转回 (4,576,333.62) 20,247,494.86 资产减值损失 (229,293,429.90) (411,429,682.46)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37,117.18 (765,028.17) 二、营业利润 1,069,071,191.82 860,217,727.79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0 54,137.73 减:营业外支出 2,923,661.61 11,536,409.76 三、利润总额 1,066,148,530.21 848,735,455.76 减:所得税费用 101,145,844.57 74,836,995.45 四、净利润 965,002,685.64 773,898,460.31 (一) 持续经营净利润 965,002,685.64 773,898,460.3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2021 年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23,976,217.07 (349,356,017.63)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9,170.36 1.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209,170.36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23,976,217.07 (349,565,187.99)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223,976,217.07 (349,565,187.99)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88,978,902.71 424,542,442.6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909,810,500.27 4,432,350,402.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7(1) 53,507,964.97 104,063,506.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63,318,465.24 4,536,413,908.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54,382,434.13) (2,089,171,253.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7,671,962.70) (501,190,169.0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3,924,074.87) (339,115,836.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7(2) (391,743,929.84) (312,923,430.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37,722,401.54) (3,242,400,689.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六、48(1) 1,725,596,063.70 1,294,013,219.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98,156,545.05 170,1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493,963.23 82,715,611.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39,081.16 3,193,552.0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7(3) 7,530,000.00 5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6,419,589.44 256,519,163.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5,729,006.96) (204,608,047.7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44,834,506.39) (779,612,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7(4) (6,050,000.00) (3,114,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6,613,513.35) (987,334,647.7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193,923.91) (730,815,483.9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7(5) 1,094,480.84 375,589,705.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4,480.84 375,589,705.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40,706.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88,742,061.40) (168,549,374.6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47(6) (5,730,363.17) (378,577,68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472,424.57) (554,867,770.3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377,943.73) (179,278,065.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751,568.71 (2,261,838.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六、48(1) 413,775,764.77 381,657,831.4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12,770,584.53 1,931,112,753.0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48(2) 2,726,546,349.30 2,312,770,584.53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202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65,523,349.95 2,212,766,852.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43,593.96 20,614,824.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9,066,943.91 2,233,381,676.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9,668,362.02) (558,948,214.7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3,495,263.07) (203,687,584.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6,887,450.07) (172,329,080.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507,293.21) (224,894,318.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0,558,368.37) (1,159,859,19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508,575.54 1,073,522,477.9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2021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3,726,000.00 1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180,940.38 66,208,693.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713,480.74 100,592.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620,421.12 236,309,286.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40,924,414.53) (59,193,349.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26,789,005.07) (632,663,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7,713,419.60) (691,856,549.20)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21,092,998.48) (455,547,262.6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2021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4,480.84 1,219,705.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4,480.84 1,219,705.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000,000.00) (416,740,706.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9,944,572.54) (170,457,119.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9,400.01) (1,035,799.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903,972.55) (588,233,625.10)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809,491.71) (587,013,920.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061,171.49 (2,261,838.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67,256.84 28,699,456.7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7,828,501.24 1,079,129,044.4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7,495,758.08 1,107,828,501.24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4,559,504,182.02 (1,240,845,030.34) 609,033,461.29 5,233,964,997.61 25,902,445,517.58 1,721,134.76 25,904,166,652.3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223,976,300.82 - 1,880,090,066.90 3,104,066,367.72 (7,092,215.83) 3,096,974,151.89 (二) 利润分配 六31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96,500,268.56 (96,500,268.56) -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88,742,061.40) (188,742,061.40) - (188,742,061.40) (三)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不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1,151,088.40 - (1,151,088.40) - - - (四) 其他 - 942,638.70 - - - 942,638.70 - 942,638.70 三、本年年末余额 6,740,787,907.00 14,560,446,820.72 (15,717,641.12) 705,533,729.85 6,827,661,646.15 28,818,712,462.60 (5,371,081.07) 28,813,341,381.53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4,558,157,973.60 (891,489,012.71) 531,643,615.26 4,183,679,550.58 25,122,780,033.73 7,283,576.40 25,130,063,610.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1,684,940.28 1,684,940.28 - 1,684,940.28 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4,558,157,973.60 (891,489,012.71) 531,643,615.26 4,185,364,490.86 25,124,464,974.01 7,283,576.40 25,131,748,550.41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49,356,017.63) - 1,294,510,050.46 945,154,032.83 (5,562,441.64) 939,591,591.19 (二) 利润分配 六31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77,389,846.03 (77,389,846.03) -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68,519,697.68) (168,519,697.68) - (168,519,697.68) (三) 其他 - 1,346,208.42 - - - 1,346,208.42 - 1,346,208.42 三、本年年末余额 6,740,787,907.00 14,559,504,182.02 (1,240,845,030.34) 609,033,461.29 5,233,964,997.61 25,902,445,517.58 1,721,134.76 25,904,166,652.34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5,045,101,225.90 (1,240,845,030.34) 609,215,485.75 2,564,671,592.65 23,718,931,180.9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223,976,217.07 - 965,002,685.64 2,188,978,902.71 (二) 利润分配 六31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96,500,268.56 (96,500,268.56)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88,742,061.40) (188,742,061.40) (三)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不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1,151,088.40 - (1,151,088.40) - (四) 其他 - 942,638.70 - - - 942,638.70 三、本年年末余额 6,740,787,907.00 15,046,043,864.60 (15,717,724.87) 705,715,754.31 3,243,280,859.93 25,720,110,660.97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5,043,755,017.48 (891,489,012.71) 531,825,639.72 2,036,679,717.41 23,461,559,268.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2,958.64 2,958.64 本年年初余额 6,740,787,907.00 15,043,755,017.48 (891,489,012.71) 531,825,639.72 2,036,682,676.05 23,461,562,227.5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49,356,017.63) - 773,898,460.31 424,542,442.68 (二) 利润分配 六31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77,389,846.03 (77,389,846.03)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68,519,697.68) (168,519,697.68) (三) 其他 - 1,346,208.42 - - - 1,346,208.42 三、本年年末余额 6,740,787,907.00 15,045,101,225.90 (1,240,845,030.34) 609,215,485.75 2,564,671,592.65 23,718,931,180.96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杰 陈乐奇 赵曦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 司以 200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按 1:1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 746 号文《关于核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 2008 年 6 月 11 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于 2008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6,740,787,907 股,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6,740,787,907.00 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本公司属生物制药行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 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免类、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本公司子 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二。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5 户,与上年相比新增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注销莱士南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具体包括: 持股比例 (%)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或类似权益比例) 取得方式 (万元) 直接 间接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650 100% 设立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30 100% 设立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550 100% 设立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60 80% 设立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350 80% 设立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 80% 设立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00 80% 设立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100% 设立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03 80% 设立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陕西 陕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 100% 设立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98 80% 设立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5,000 100% 设立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设立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设立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设立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3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950 95% 设立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设立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 河南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10,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醴陵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5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6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14,535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德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陵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宿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舒城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乐昌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五河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庐江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翁牛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2,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设立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5,000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文成海康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田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200 90% 设立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定安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1,000 100% 设立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血液制品进口与销售 900 100% 收购股权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四、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 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 年修 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 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将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 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海外联营企业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 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联营企业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四、8 进行 了折算。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 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 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 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 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 (参见 附注四、19) ;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 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 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 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参见附注四、13(2)(b)) 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 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 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 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 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 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 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 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 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 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 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 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 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 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 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 子交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 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参见附注四、6(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 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 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 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 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附注四、13)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 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 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四、24 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 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 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 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 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 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 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 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 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 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 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 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 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 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 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 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 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 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 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 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 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 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 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 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 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 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 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 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 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 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 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 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0、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六、3。 本公司对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 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 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 按账龄与整个 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 存续期预期信用 第三方客户组合 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1、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六、6。 本公司对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 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 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历史上 按账龄与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 未发生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计提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 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 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其他款项组合 风险组合分类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 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 当期损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 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 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 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四、6 进行处理。 (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四、13(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 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 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 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 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 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 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 收益分享额。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 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4、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使用寿命 (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4% 4.80% 土地使用权 50 年 0% 2.0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5、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四、16 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 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 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 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使用寿命 (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 - 40 年 4 - 10% 2.25 - 4.80% 机器设备 10 年 4 - 10% 9.00 - 9.60% 运输工具 4-5年 4 - 10% 18.00 - 24.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年 4 - 10% 18.00 - 32.00%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 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6、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 注四、17)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 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7、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 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 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 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 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 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 后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 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 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摊销年限 (年) 土地使用权 45 - 50 年 软件 5年 专利权 2 - 20 年 非专利技术 4-8年 经营权 5年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 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 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 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 注四、21)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本年度内没有资本化的研发费用。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9、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 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摊销期限 装修费 5年 21、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投资性房地产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四、22) 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 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 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 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2、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 法。 23、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 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 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 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 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 进行调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 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 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 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 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 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 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 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 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 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 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 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 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 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 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 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 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 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 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四、9(6)) 。本集 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 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对于销售血液制品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 定,通常以血液制品运达客户指定仓库或货交承运人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 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 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 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 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 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 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 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 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 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 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 合理预期时。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 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8、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 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 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 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 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 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 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 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 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 偿负债。 29、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 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 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 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 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 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 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 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 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 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四、24 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 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 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四、21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 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 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 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 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 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 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 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 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 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 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四、9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0、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 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1、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 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 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 联方。 32、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 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 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辨别。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将本集团视为 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且无 需列示分部资料。在所有列报期间,本集团均没有从单一用户取得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 10%或 以上的收入。 33、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 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 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 期间予以确认。 本集团的主要会计估计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四、15 和 18) 和 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六、3、6、7、15 以及附注十四、1 和 2)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4、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 2022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 35 号) (“解释第 15 号”)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 -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关于适用 <******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22] 13 号)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 - 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3%,13%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 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1%,5%,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3%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0%,25% 2、 税收优惠 (1) 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税率为 25%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其他附 属公司适用 25%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 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31003473,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 2020 年度起至 2022 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申请进程中。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4000550,有效期三 年,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自 2021 年度起至 2023 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 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3001518,有效期三年。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自 2021 年度起至 2023 年度 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 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41002058,有效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期三年。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 2022 年度起至 2024 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怀远县同路单采血 浆站有限公司以及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 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 12 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实施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2] 13 号) 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执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 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 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 年 6 月 13 日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 57 号),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 率,将 6%和 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 3%,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库存现金 4,915,799.49 4,603,340.37 银行存款 3,966,800,362.98 2,735,473,086.12 其他货币资金 5,709,166.25 5,508,158.04 合计 3,977,425,328.72 2,745,584,584.5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含一年内到期定期存款人民币 1,245,400,159.17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27,514,000.00 元),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使用受限货币 资金人民币 5,478,820.25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300,000.00 元)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投资 237,766,760.00 219,384,792.00 合计 237,766,760.00 219,384,792.00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本年公允价值 投资证券的品种 投资证券的名称 年末持有数量 投资成本 年末余额 变动收益 (股) 股票 万丰奥威 39,960,800.00 334,415,255.37 237,766,760.00 18,381,968.00 合计 39,960,800.00 334,415,255.37 237,766,760.00 18,381,968.00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关联方 十、6 47,351,147.44 45,790,001.32 第三方 755,620,790.16 502,886,352.75 小计 802,971,937.60 548,676,354.07 减:坏账准备 95,950,552.86 80,760,623.95 合计 707,021,384.74 467,915,73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2 年 2021 年 1 年以内 741,425,842.30 485,956,768.01 1-2年 1,904,754.85 6,049,828.67 2-3年 1,587,592.00 45,343,864.04 3 年以上 58,053,748.45 11,325,893.35 小计 802,971,937.60 548,676,354.07 减:坏账准备 95,950,552.86 80,760,623.95 合计 707,021,384.74 467,915,730.12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3)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351,147.44 5.90 47,351,147.44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755,620,790.16 94.10 48,599,405.42 6.43 707,021,384.74 合计 802,971,937.60 100.00 95,950,552.86 707,021,384.7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3,990,606.20 8.02 43,990,606.20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504,685,747.87 91.98 36,770,017.75 7.29 467,915,730.12 合计 548,676,354.07 100.00 80,760,623.95 467,915,73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a) 2022 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名称 金额 金额 受外部环境压力持 续影响,业务开展 及资金筹措不如预 计,现金流紧张,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7,351,147.44 47,351,147.44 100.00 还款困难 合计 47,351,147.44 47,351,147.44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以下简称“美国莱士”) 为本公司现任董事黄凯控制的 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 国莱士发货,并分别于 2020 年 7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2022 年 3 月、2022 年 4 月及 2022 年 8 月委托尚公 (上海) 律师事务所向美国莱士发出了催收《律师函》。对 美国莱士的上述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b)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 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 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 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下表列示了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之外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 2022 年 2021 年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 (%) 1 年以内 741,425,842.30 37,071,292.12 5.00 485,956,768.01 24,297,838.40 5.00 1-2年 1,904,754.85 190,475.49 10.00 6,049,828.67 604,982.87 10.00 2-3年 1,587,592.00 635,036.80 40.00 1,353,257.84 541,303.13 40.00 3 年以上 10,702,601.01 10,702,601.01 100.00 11,325,893.35 11,325,893.35 100.00 合计 755,620,790.16 48,599,405.42 504,685,747.87 36,770,017.75 违约损失率基于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 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 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本年变动情况 类别 年初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3,990,606.20 - (640,788.85) - 4,001,330.09 47,351,147.4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36,770,017.75 11,829,387.67 - - - 48,599,405.42 合计 80,760,623.95 11,829,387.67 (640,788.85) - 4,001,330.09 95,950,552.86 2022 年度,无重大单项应收账款转回或收回 (2021 年:无)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年末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7,351,147.44 5.90 47,351,147.44 客户 2 32,964,210.00 4.11 1,648,210.50 客户 3 25,804,800.00 3.21 1,290,240.00 客户 4 21,225,083.00 2.64 1,061,254.15 客户 5 21,151,855.00 2.63 1,057,592.75 合计 148,497,095.44 18.49 52,408,444.84 4、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银行承兑汇票 208,422,916.93 181,606,420.00 合计 208,422,916.93 181,606,420.0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2022 年 项目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8,436,527.59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账龄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含 1 年) 34,067,875.63 83.17 50,316,022.46 91.76 1 至 2 年 (含 2 年) 5,157,904.37 12.59 2,477,112.93 4.52 2 至 3 年 (含 3 年) 578,638.16 1.41 1,790,760.88 3.27 3 年以上 1,159,703.21 2.83 248,210.75 0.45 合计 40,964,121.37 100.00 54,832,107.02 100.00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总额的比例 (%) 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25,698,673.23 62.73 (3) 年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其他应收款 注 2022 年 2021 年 其他应收款 (1) 6,807,041.54 6,236,327.77 合计 6,807,041.54 6,236,327.77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2 年 2021 年 1 年以内 7,555,883.24 7,292,571.03 1-2年 1,789,202.73 253,169.71 2-3年 120,281.38 255,930.70 3 年以上 120,079,837.05 119,987,611.11 小计 129,545,204.40 127,789,282.55 减:坏账准备 122,738,162.86 121,552,954.78 合计 6,807,041.54 6,236,327.77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押金及保证金 4,387,007.55 3,535,404.95 备用金 399,979.06 1,492,290.48 其他 8,138,217.79 6,141,587.12 股权转让款 (注) 116,620,000.00 116,620,000.00 小计 129,545,204.40 127,789,282.55 减:坏账准备 122,738,162.86 121,552,954.78 合计 6,807,041.54 6,236,327.77 注: 股权转让款系本公司的子公司郑州莱士以前年度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股权而应收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应的部分尾款。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本集团已在以前年度对该项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 119,014,547.45 91.87 119,014,547.45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i) 10,530,656.95 8.13 3,723,615.41 35.36 6,807,041.54 合计 129,545,204.40 100.00 122,738,162.86 6,807,041.54 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 117,814,547.45 92.19 117,814,547.45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ii) 9,974,735.10 7.81 3,738,407.33 37.48 6,236,327.77 合计 127,789,282.55 100.00 121,552,954.78 6,236,327.77 (i) 2022 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2022 年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620,000.00 116,620,000.00 100.00 未按约定付款 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1,026,947.45 1,026,947.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员工借款 167,600.00 167,6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19,014,547.45 119,014,547.45 2021 年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620,000.00 116,620,000.00 100.00 未按约定付款 深圳市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1,026,947.45 1,026,947.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员工借款 167,600.00 167,6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17,814,547.45 117,814,547.4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ii)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6,355,883.24 307,040.26 5.00 1-2年 762,255.28 76,225.52 10.00 2-3年 120,281.38 48,112.58 40.00 3 年以上 3,292,237.05 3,292,237.05 100.00 合计 10,530,656.95 3,723,615.41 2021 年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6,265,623.58 310,146.92 5.00 1-2年 253,169.71 25,316.97 10.00 2-3年 88,330.70 35,332.33 40.00 3 年以上 3,367,611.11 3,367,611.11 100.00 合计 9,974,735.10 3,738,407.33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 年末余额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116,620,000.00 3 年以上 90.02 116,620,000.00 单位 1 其他 1,850,218.00 1 年以内 1.43 92,510.90 单位 2 其他 1,398,007.70 3 年以上 1.08 1,398,007.70 单位 3 其他 1,200,000.00 1 年以内 0.93 1,200,000.00 单位 4 其他 1,080,000.00 1 年以内 0.83 54,000.00 合计 122,148,225.70 94.29 119,364,518.6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58,830,625.31 19,199.65 558,811,425.66 588,143,182.08 - 588,143,182.08 在产品 993,880,340.39 16,807,892.75 977,072,447.64 889,351,260.80 10,197,203.38 879,154,057.42 库存商品 1,620,754,507.50 - 1,620,754,507.50 1,682,334,704.04 - 1,682,334,704.04 低值易耗品 61,283.35 - 61,283.35 78,407.53 - 78,407.53 发出商品 112,143,466.42 - 112,143,466.42 23,512,360.87 - 23,512,360.87 合计 3,285,670,222.97 16,827,092.40 3,268,843,130.57 3,183,419,915.32 10,197,203.38 3,173,222,711.94 (2)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核销 年末余额 原材料 - 19,199.65 - 19,199.65 在产品 10,197,203.38 10,679,027.64 4,068,338.27 16,807,892.75 库存商品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发出商品 - - - - 合计 10,197,203.38 10,698,227.29 4,068,338.27 16,827,092.40 本集团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年核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为已报废的存货相关的存货 跌价准备。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56,606.40 23,325,668.84 预缴税额 102,530.95 142,573.54 合计 26,159,137.35 23,468,242.3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9、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14,930,426,093.34 13,281,900,328.50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4,930,426,093.34 13,281,900,328.5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本年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 宣告发放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联营企业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 220,599,830.03 - - 20,166,375.12 30,658,699.96 - - - - 271,424,905.11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注) 13,061,300,498.47 - - 392,221,615.87 1,193,317,600.86 942,638.70 - - 11,218,834.33 14,659,001,188.23 - 合计 13,281,900,328.50 - - 412,387,990.99 1,223,976,300.82 942,638.70 - - 11,218,834.33 14,930,426,093.34 - 注: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GDS”) 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埃默里维尔注册成立的一家从事血液检测设备和试剂生产的血液检 测公司,主要生产核酸检测、免疫抗原和血型检测相关产品。GDS 主要工厂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埃默里维尔和圣地亚哥。GDS 子公司工厂 主要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和毕尔巴鄂。GDS 的最终控股公司为 Grifols, S.A. (以下简称“基立福”)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000,000.00 3,000,000.00 在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 3,000,000.00 - - 3,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 - - 3,000,000.00 2018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 会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广东创 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议案》,2018 年 6 月 13 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 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广东创吉 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具体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具 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将该项拟长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 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1,145,574,596.66 752,300,867.90 50,744,450.06 270,999,511.62 2,219,619,426.24 本年增加 50,786,163.26 53,950,344.65 7,106,523.68 21,597,316.67 133,440,348.26 - 购置 14,285,933.12 43,707,484.26 7,106,523.68 16,263,746.97 81,363,688.03 - 在建工程转入 36,500,230.14 10,242,860.39 - 5,333,569.70 52,076,660.23 本年减少 876,868.62 13,571,799.82 3,980,180.01 6,675,524.55 25,104,373.00 - 处置或报废 876,868.62 10,671,978.27 3,980,180.01 6,317,618.10 21,846,645.00 - 转入在建工程 - 2,899,821.55 - 357,906.45 3,257,728.00 年末余额 1,195,483,891.30 792,679,412.73 53,870,793.73 285,921,303.74 2,327,955,401.50 减: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23,310,867.74 424,432,750.90 37,046,566.37 193,319,038.41 978,109,223.42 本年增加 58,391,665.82 79,929,656.13 3,989,588.79 24,318,413.21 166,629,323.95 本年减少 17,226.33 9,953,578.03 3,400,249.32 5,890,963.23 19,262,016.91 - 处置或报废 17,226.33 8,298,065.89 3,400,249.32 5,708,344.09 17,423,885.63 - 转入在建工程 - 1,655,512.14 - 182,619.14 1,838,131.28 年末余额 381,685,307.23 494,408,829.00 37,635,905.84 211,746,488.39 1,125,476,530.46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813,798,584.07 298,270,583.73 16,234,887.89 74,174,815.35 1,202,478,871.04 年初账面价值 822,263,728.92 327,868,117.00 13,697,883.69 77,680,473.21 1,241,510,202.8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未办妥 项目 账面价值 产权证书原因 办理流程暂未结束, 房屋及建筑物 23,363,951.39 导致产权证书未办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2、 在建工程 (1) 重要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保康浆站在建工程 45,367,255.52 - 低温特种净化空调箱机组改造项目 8,628,000.00 - 纯化水/注射用水生产设备增加备用机组项目 4,045,929.00 -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GSP 基地项目 2,738,508.39 - 马山浆站综合楼项目 2,736,960.15 - 冷库改造项目 2,729,581.49 - 庐江浆站浆站整体改造工程 2,272,423.80 - 武宁浆站新建浆站 - 17,099,460.34 白蛋白超滤系统升级项目设备 - 4,272,800.00 其他 5,670,133.14 11,831,989.48 小计 74,188,791.49 33,204,249.82 减:减值准备 - 6,309,472.00 合计 74,188,791.49 26,894,777.8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a)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工程累计投入 项目 预算数 年初余额 购置 固定资产转入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年末余额 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万元 保康浆站在建工程 5,505.00 - 45,382,255.52 - 15,000.00 - - 45,367,255.52 82% 82% 自有资金 低温特种净化空调箱机组 改造项目 1,566.00 - 8,628,000.00 - - - - 8,628,000.00 55% 55% 自有资金 纯化水/注射用水生产设备 增加备用机组项目 560.00 - 4,045,929.00 - - - - 4,045,929.00 72% 72% 自有资金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GSP 基地项目 18,000.00 - 10,664,971.59 - - 7,926,463.20 - 2,738,508.39 2% 2% 自有资金 马山浆站综合楼项目 1,535.00 - 2,736,960.15 - - - - 2,736,960.15 18% 18% 自有资金 冷库改造项目 370.00 - 1,798,550.00 931,031.49 - - - 2,729,581.49 74% 74% 自有资金 庐江浆站浆站整体改造工程 550.00 - 2,272,423.80 - - - - 2,272,423.80 41% 41% 自有资金 武宁浆站建站 2,600.00 17,099,460.34 11,829,480.79 - 28,928,941.13 - - - 100% 100% 自有资金 白蛋白超滤系统升级项目 设备 430.00 4,272,800.00 - - 4,272,800.00 - - - 100% 100% 自有资金 合计 21,372,260.34 87,358,570.85 931,031.49 33,216,741.13 7,926,463.20 - 68,518,658.35 第 71 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13、 使用权资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23,564,918.71 本年增加 105,193.53 本年减少 9,306,510.71 年末余额 14,363,601.53 减: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3,384,287.45 本年计提 4,644,100.73 本年减少 8,571,860.49 年末余额 9,456,527.69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4,907,073.84 年初账面价值 10,180,631.26 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经营权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173,317,296.31 29,161,965.12 9,078,848.73 105,170,601.31 2,800,000.00 319,528,711.47 本年增加 11,568,646.24 14,059,671.14 - - - 25,628,317.38 - 购置 11,568,646.24 2,945,500.00 - - - 14,514,146.24 - 在建工程转入 - 11,114,171.14 - - - 11,114,171.14 本年减少 83,568.00 25,000.00 - - - 108,568.00 年末余额 184,802,374.55 43,196,636.26 9,078,848.73 105,170,601.31 2,800,000.00 345,048,460.85 减: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36,732,597.01 13,798,173.93 7,348,321.92 97,446,342.75 1,026,666.74 156,352,102.35 本年计提 4,392,419.94 2,802,544.54 978,713.97 4,522,424.41 560,000.04 13,256,102.90 本年减少 22,006.24 25,000.00 - - - 47,006.24 年末余额 41,103,010.71 16,575,718.47 8,327,035.89 101,968,767.16 1,586,666.78 169,561,199.01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143,699,363.84 26,620,917.79 751,812.84 3,201,834.15 1,213,333.22 175,487,261.84 年初账面价值 136,584,699.30 15,363,791.19 1,730,526.81 7,724,258.56 1,773,333.26 163,176,609.12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5、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账面原值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936,576,509.82 - 3,936,576,509.82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1,475,750,671.94 - 1,475,750,671.94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20,516,987.81 - 220,516,987.81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6,412,075.47 - 26,412,075.47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3,694,766.78 - 23,694,766.78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1,008,714.47 - 21,008,714.47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15,485,802.32 - 15,485,802.32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735,470.00 - 2,735,470.00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472,958.11 - 472,958.11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57,354.23 - 357,354.23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86,919.37 - 186,919.37 小计 5,723,198,230.32 - 5,723,198,230.32 减:减值准备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791,030,959.60 197,022,939.56 988,053,899.16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9,540,192.13 - 29,540,192.13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735,470.00 - 2,735,470.00 小计 823,306,621.73 197,022,939.56 1,020,329,561.29 账面价值 4,899,891,608.59 4,702,868,669.03 (2) 主要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说明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度末执行商誉减值测试。本公司将形成商誉时收购的子公司分别划分为单个资产 组;各个资产组的划分自购买日起保持一致,资产组的划分未发生变动。 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均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各资产组在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 以及所执行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 变化,资产组所在的市场保持稳定发展等条件下,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各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 况,以管理层批准的 2023 年的年度预算为基础估计未来的现金流量。主要资产组的商誉减值测试情 况如下: (1)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郑州莱士”) 购买郑州莱士而形成的商誉人民币 1,475,750,671.94 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 买郑州莱士 100%股权而形成,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郑州莱士的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认。 本集团基于管理层批准的调整后的最近未来期间 (包含自 2023 年至 2031 年预测期) 及永续期的 财务预算和 11.45%的税前折现率预计郑州莱士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永续期未考虑收入 增长率。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公司和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各个期间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的增量投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郑州莱士及对应的商誉资产组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3] 第 930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郑州莱士资产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 197,022,939.56 元。 (2)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同路生物”) 购买同路生物而形成的商誉人民币 3,936,576,509.82 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 买同路生物 89.77%股权而形成的,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同路生物的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认。 本集团基于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期间 (包含自 2023 年至 2027 年预测期) 及永续期的财务预算 和 12.55%的税前折现率预计同路生物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永续期未考虑收入增长率。 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公司和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 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的增量投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同路生物资产组及对应的商誉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3] 第 931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同路生物资产组的 商誉未发生减值。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康生物”)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购买海康生物而形成的商誉人民币 220,516,987.81 元,系因通过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海康生物 90%股权形成的,按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 过交易日应享有被收购方海康生物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本集团基于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期间 (包含自 2023 年至 2027 年预测期) 及永续期的财务预算 和 12.01%的税前折现率预计海康生物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永续期未考虑收入增长率。 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公司和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 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的增量投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海康生物资产组及对应的商誉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3] 第 932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对海康生物资产组 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4) 其他资产组 本公司确认的对其他单采血浆公司相关的商誉,均是按照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收购日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对于这些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依据管 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并采用各公司适用的税前折现率折合现值计算。预计未来现 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血浆采集量和管理层对其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的采浆量及对 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等。经测试,相关资产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6、 长期待摊费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摊销额 年末余额 装修费 25,694,964.95 5,148,102.78 8,785,060.67 22,058,007.06 其他 3,278,175.76 1,592,313.00 1,153,236.98 3,717,251.78 合计 28,973,140.71 6,740,415.78 9,938,297.65 25,775,258.84 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33,138,651.00 36,352,163.76 217,583,129.09 44,996,228.1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6,572,378.60 985,856.79 9,138,019.79 2,328,036.94 递延收益 10,709,282.33 1,606,392.35 6,851,837.29 1,027,775.59 预提及其他费用 74,045,634.73 11,106,845.21 58,461,645.73 8,769,246.86 未弥补亏损 126,707,762.05 19,006,164.31 129,736,531.11 29,894,56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6,648,495.37 14,497,274.31 115,030,463.37 17,254,569.51 合计 547,822,204.08 83,554,696.73 536,801,626.38 104,270,422.6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 评估增值 35,591,593.87 5,338,739.08 42,918,110.12 6,437,716.53 合计 35,591,593.87 5,338,739.08 42,918,110.12 6,437,716.53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资产减值准备 2,377,157.12 1,237,125.02 可抵扣亏损 470,522,606.37 397,150,057.61 递延收益 2,060,215.01 8,344,691.42 合计 474,959,978.50 406,731,874.05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和递延收益主要是下 属单采血浆公司产生的。 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情况 年份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度 - 66,846,450.37 2023 年度 63,177,618.73 63,177,618.73 2024 年度 55,529,759.33 55,529,759.33 2025 年度 88,391,098.60 88,391,098.59 2026 年度 123,205,130.59 123,205,130.59 2027 年度及以后 140,218,999.12 - 合计 470,522,606.37 397,150,057.61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资产预付款 6,959,752.50 - 6,959,752.50 5,296,215.00 - 5,296,215.00 超过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定期存款 768,865,404.39 - 768,865,404.39 592,996,328.45 - 592,996,328.45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 775,825,156.89 - 775,825,156.89 598,292,543.45 - 598,292,543.45 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应付材料款 38,325,632.73 37,235,153.87 应付采购商品款 (注) 1,063,606,853.55 877,347,852.41 应付工程款 19,675,551.02 33,813,126.94 应付设备款 7,689,749.32 9,761,923.99 其他 8,393,482.22 7,893,513.51 合计 1,137,691,268.84 966,051,570.72 年末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6。 注: 2022 年内,本公司继续执行与基立福的全资子公司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 Ltd.签订的《独 家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允许本公司及指定的下属公司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付采购商品款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自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 Ltd.购买人血白蛋白产品的款项。 20、 合同负债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销售商品的预收款 91,764,871.13 28,685,732.20 合计 91,764,871.13 28,685,732.20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第三方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后收取,相关收入将在 客户签收商品后确认。 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05,823,569.17 569,592,711.78 554,388,070.43 121,028,210.5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1,291,646.29 44,119,218.75 43,998,915.20 1,411,949.84 辞退福利 8,810.00 895,997.70 904,807.70 - 合计 107,124,025.46 614,607,928.23 599,291,793.33 122,440,160.36 (2) 短期薪酬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3,927,981.54 477,084,731.68 462,505,478.86 118,507,234.36 职工福利费 75,960.00 33,001,121.23 32,880,754.32 196,326.91 社会保险费 841,656.61 23,331,916.19 23,242,235.11 931,337.69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800,179.08 20,291,151.09 20,217,889.09 873,441.08 工伤保险费 41,058.73 1,140,100.68 1,132,591.80 48,567.61 生育保险费 418.80 1,900,664.42 1,891,754.22 9,329.00 住房公积金 137,591.26 28,040,894.80 28,042,271.80 136,214.2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40,379.76 4,323,298.33 4,314,203.47 849,474.62 其他短期薪酬 - 3,810,749.55 3,403,126.87 407,622.68 合计 105,823,569.17 569,592,711.78 554,388,070.43 121,028,210.52 (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251,821.08 42,687,848.99 42,570,935.97 1,368,734.10 失业保险费 39,825.21 1,431,369.76 1,427,979.23 43,215.74 合计 1,291,646.29 44,119,218.75 43,998,915.20 1,411,949.84 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2、 应交税费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企业所得税 91,025,915.21 53,532,330.38 增值税 26,266,849.27 13,224,804.43 个人所得税 4,481,163.31 2,884,505.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52,556.15 880,366.83 教育费附加 1,284,830.32 673,114.06 其他 3,202,728.54 2,149,111.46 合计 127,814,042.80 73,344,232.86 23、 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业务推广费 89,507,172.39 80,158,715.38 保险理赔款 5,448,394.42 5,456,878.09 押金及保证金 3,533,226.57 1,889,298.48 预提费用 25,655,623.79 24,975,054.24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 122,000.00 122,000.00 其他 18,674,523.30 14,726,074.97 合计 142,940,940.47 127,328,021.16 年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6。 本年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1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976,056.65 4,092,163.11 合计 1,976,056.65 4,092,163.11 25、 租赁负债 项目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长期租赁负债 3,822,369.65 8,247,568.84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六、24 1,976,056.65 4,092,163.11 合计 1,846,313.00 4,155,405.73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项目 2022 年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4,022,718.08 本集团还租用了租赁期限为 1 年或 1 年以内的房屋。这些租赁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 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经营租赁 项目 2022 年 租赁收入 1,268,091.09 1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6、 递延收益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15,196,528.71 3,700,000.00 6,127,031.37 12,769,497.34 详见下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本年计入 本年计入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其他收益金额 年末余额 其他收益金额 血液制品工艺改进、生产线技术 改造和 GMP 建设 5,499,396.71 - 2,869,250.04 2,630,146.67 与资产相关 高新区招商局 2013 年第一季度 政策兑现资金 2,292,500.00 - 917,000.00 1,375,500.00 与资产相关 2014 年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 政策措施兑现资金 1,785,000.00 - 612,000.00 1,173,000.00 与资产相关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资金 1,477,500.00 - 591,000.00 886,500.00 与资产相关 土地出让金返还 1,530,612.28 - 40,816.32 1,489,795.96 与资产相关 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 - 3,700,000.00 272,631.59 3,427,368.41 与资产相关 其他 2,611,519.72 - 824,333.42 1,787,186.3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5,196,528.71 3,700,000.00 6,127,031.37 12,769,497.3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收益余额为本集团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尚未 摊销完毕的余额。本集团本年度新增自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收到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 套项目的政府补助的款项人民币 370 万元。 27、 股本 年初及年末余额 股份总数 6,740,787,907.00 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8、 资本公积 项目 附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 (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14,549,015,262.61 - 14,549,015,262.61 其他资本公积 六、9 10,488,919.41 942,638.70 11,431,558.11 合计 14,559,504,182.02 942,638.70 14,560,446,820.72 29、 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发生额 本年所得 税后归 项目 年初余额 税前发生额 属于母公司 年末余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51,088.40) 1,151,088.40 1,151,088.40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39,693,941.94) 1,223,976,300.82 1,223,976,300.82 (15,717,641.1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240,845,030.34) 1,225,127,389.22 1,225,127,389.22 (15,717,641.12) 30、 盈余公积 项目 附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六、31 609,033,461.29 96,500,268.56 - 705,533,729.85 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1、 未分配利润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5,233,964,997.61 4,183,679,550.58 加:会计政策变更期初影响 - 1,684,940.2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0,090,066.90 1,294,510,050.46 加:不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1,151,088.4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6,500,268.56 77,389,846.03 减:对所有者 (股东) 的分配 (注) 188,742,061.40 168,519,697.68 年末未分配利润 6,827,661,646.15 5,233,964,997.61 注: 根据 2022 年 6 月 14 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 0.028 元 (2021:每股人民币 0.025 元),共人民币 188,742,061.40 元。 3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565,877,370.25 3,666,951,571.74 4,284,719,023.99 2,062,935,998.26 其他业务 1,321,210.79 446,467.26 3,007,725.68 2,498,905.00 合计 6,567,198,581.04 3,667,398,039.00 4,287,726,749.67 2,065,434,903.26 (2) 主营业务 (分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产品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自产人血白蛋白 1,489,497,919.65 873,803,419.00 1,206,095,912.18 720,531,253.90 进口人血白蛋白 2,734,185,674.36 2,047,392,071.69 956,109,840.09 711,724,062.85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1,313,325,317.00 552,814,293.54 1,067,282,013.88 452,873,588.66 其他血液制品 967,827,980.83 143,138,101.97 1,055,231,257.84 177,807,092.85 检测设备及试剂 61,040,478.41 49,803,685.54 - - 合计 6,565,877,370.25 3,666,951,571.74 4,284,719,023.99 2,062,935,998.26 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 1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主营业务 (分地区) 2022 年 2021 年 地区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国内 6,396,652,358.93 3,614,076,076.19 4,011,554,688.64 1,953,928,295.26 出口 169,225,011.32 52,875,495.55 273,164,335.35 109,007,703.00 合计 6,565,877,370.25 3,666,951,571.74 4,284,719,023.99 2,062,935,998.26 (4) 2022 年度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集团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339,272,287.38 5.17 第二名 319,609,114.42 4.87 第三名 162,848,495.31 2.48 第四名 159,517,766.19 2.43 第五名 143,536,191.62 2.19 合计 1,124,783,854.92 17.14 33、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教育费附加 8,048,456.81 6,181,947.8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933,589.15 5,903,992.47 房产税 5,896,983.24 5,791,502.14 土地使用税 1,679,803.45 2,181,804.11 其他 6,249,243.72 2,993,364.95 合计 32,808,076.37 23,052,611.50 1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4、 销售费用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业务推广费 193,232,818.63 169,524,786.55 职工薪酬 88,306,153.35 64,964,849.04 劳务费 43,377,841.62 35,356,863.72 业务招待费 30,609,625.60 23,194,051.68 差旅费 5,469,347.12 5,770,439.66 办公费 1,584,047.93 789,098.69 其他 10,448,092.56 6,526,385.12 合计 373,027,926.81 306,126,474.46 35、 管理费用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职工薪酬 193,251,649.20 158,724,477.49 折旧及摊销 42,665,681.29 50,221,332.34 中介机构费 16,126,675.83 14,636,513.64 存货报废损失 7,600,618.28 12,614,391.33 办公费 7,270,230.93 6,829,657.88 其他 66,532,993.13 67,491,225.43 合计 333,447,848.66 310,517,598.11 1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6、 研发费用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职工薪酬 60,437,616.20 54,693,161.99 物料消耗 47,536,213.02 50,210,107.09 试验检验费 27,414,994.46 9,971,142.24 折旧及摊销 5,379,965.36 6,904,166.11 合作研发费 - 750,000.00 其他 4,939,029.81 6,491,209.93 合计 145,707,818.85 129,019,787.36 37、 财务净收益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贷款的利息支出 - 29,677.00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263,183.67 442,409.56 减:利息收入 (98,306,175.07) (55,421,264.48) 汇兑损失/ (收益) 56,553,472.39 (11,279,318.38) 其他 232,856.85 768,499.33 合计 (41,256,662.16) (65,459,996.97) 38、 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2022 年 2021 年 政府补助 16,022,088.65 29,124,422.98 1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项目 (详见附注六、26) 6,127,031.37 10,114,654.86 与资产相关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成长优质奖 - 12,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肥市外贸促进政策资金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其他 8,395,057.28 6,809,768.12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6,022,088.65 29,124,422.98 39、 投资收益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六、9 412,387,990.99 406,671,153.6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996,080.00 合计 412,387,990.99 410,667,233.62 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381,968.00 (42,758,056.00) 合计 18,381,968.00 (42,758,056.00) 其中:因终止确认而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 - 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1、 信用减值损失 / (转回) 项目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应收账款 六、3 15,189,928.91 (11,967,483.81) 其他应收款 六、6 1,185,208.08 1,140,053.04 合计 16,375,136.99 (10,827,430.77) 42、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附注 2022 年 2021 年 存货 六、7 10,698,227.29 3,466,748.25 在建工程 六、12 - 6,309,472.00 商誉 六、15 197,022,939.56 361,193,632.24 合计 207,721,166.85 370,969,852.49 43、 营业外收支 (1) 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2022 年计入 非经常性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损益的金额 罚款及其他 297,569.58 418,075.99 297,569.58 合计 297,569.58 418,075.99 297,569.58 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营业外支出 2022 年计入 非经常性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2,121,333.52 9,204,100.46 2,121,333.52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2,472,428.90 2,950,972.98 2,472,428.90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472,428.90 2,950,972.98 2,472,428.90 罚款和滞纳金 928,020.94 150,789.54 928,020.94 其他 156,566.21 3,649,959.65 156,566.21 合计 5,678,349.57 15,955,822.63 5,678,349.57 4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380,993,086.67 259,758,400.2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9,616,748.50 (9,669,880.32) 合计 400,609,835.17 250,088,519.88 2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税前利润 2,273,607,686.24 1,539,036,128.70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41,041,152.94 230,855,419.3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5,988,604.44 3,220,138.20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 6,390,127.01 (2,922,546.5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61,858,198.65) (51,429,232.7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9,159,165.09 61,172,418.1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17,334,602.07) (17,854,682.5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 影响 - (2,172,840.21)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4,047,108.12 29,219,846.21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23,176,478.29 - 本年所得税费用 400,609,835.17 250,088,519.88 45、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 算: 2022 年 2021 年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1,880,090,066.90 1,294,510,050.46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6,740,787,907 6,740,787,907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0.28 0.19 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6,740,787,907 6,740,787,907 发行新股的影响 -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6,740,787,907 6,740,787,907 (2) 稀释每股收益 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等同基本每股收益。 46、 利润表补充资料 对利润表中的费用按性质分类: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6,567,198,581.04 4,287,726,749.67 减:原材料及外购商品成本 3,378,303,465.88 1,806,749,969.20 业务推广费 193,232,818.63 169,524,786.55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49,063,488.20 28,964,491.34 中介机构费 16,126,675.83 14,636,513.64 停工及存货报废损失 7,600,618.28 15,619,801.86 职工薪酬费用 614,607,928.23 523,667,049.27 折旧和摊销费用 194,914,292.48 168,821,278.90 投资收益 (412,387,990.99) (410,667,233.62)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 损失 (18,381,968.00) 42,758,056.00 信用减值损失 / (转回) 16,375,136.99 (10,827,430.77) 资产减值损失 207,721,166.85 370,969,852.49 资产处置 (收益) / 损失 (227,188.92) 1,352,675.49 其他收益 (16,022,088.65) (29,124,422.98) 财务净收益 (41,256,662.16) (65,459,996.97) 税金及附加 32,808,076.37 23,052,611.50 其他费用 65,732,345.79 83,114,872.43 营业利润 2,278,988,466.23 1,554,573,875.34 2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往来款 3,170,926.82 553,827.60 留抵退税 - 56,499,326.97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6,444,411.29 27,582,507.40 政府补助 13,595,057.28 19,009,768.12 其他 297,569.58 418,075.99 合计 53,507,964.97 104,063,506.08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业务推广费 183,884,361.62 153,160,737.43 中介机构费 16,126,675.83 18,202,313.86 其他费用 191,732,892.39 141,560,379.69 合计 391,743,929.84 312,923,430.9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工程保证金 7,530,000.00 510,000.00 合计 7,530,000.00 510,000.00 2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工程保证金 6,050,000.00 3,114,600.00 合计 6,050,000.00 3,114,60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094,480.84 1,219,705.04 信用证保证金 - 374,370,000.00 合计 1,094,480.84 375,589,705.04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房屋租赁 5,730,363.17 4,207,689.70 信用证保证金 - 374,370,000.00 合计 5,730,363.17 378,577,689.70 2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8、 现金流量表相关情况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净利润 1,872,997,851.07 1,288,947,608.82 加:信用减值损失 / (转回) 16,375,136.99 (10,827,430.77) 资产减值损失 207,721,166.85 370,969,852.49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46,467.25 237,671.83 固定资产折旧 166,629,323.95 137,731,308.35 无形资产摊销 13,256,102.90 16,099,123.98 使用权资产折旧 4,644,100.73 5,199,578.0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938,297.65 9,553,596.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 (收益) / 损失 (227,188.92) 1,352,675.49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废净损失 2,472,428.90 2,950,972.98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 损失 (18,381,968.00) 42,758,056.00 财务净收益 (98,154,102.85) (23,007,298.99) 投资收益 (412,387,990.99) (410,667,233.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增加) 20,715,725.95 (7,921,638.68)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1,098,977.45) (1,748,241.64) 存货的增加 (106,318,645.92) (1,013,553,830.2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86,968,308.71) (75,156,377.5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33,936,644.30 961,094,82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5,596,063.70 1,294,013,219.19 2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2,726,546,349.30 2,312,770,584.53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2,312,770,584.53 1,931,112,753.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3,775,764.77 381,657,831.49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货币资金 其中:库存现金 4,915,799.49 4,603,340.3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721,400,203.81 2,307,959,086.12 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1,245,400,159.17 427,514,000.00 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5,478,820.25 5,300,0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30,346.00 208,158.04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3,977,425,328.72 2,745,584,584.53 减: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1,245,400,159.17 427,514,000.00 减: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5,478,820.25 5,300,000.0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26,546,349.30 2,312,770,584.53 2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外币货币性项目 年末折算 项目 年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53,510,610.09 6.9646 372,679,995.03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8,493,952.30 6.9646 59,156,980.19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152,716,143.58 6.9646 1,063,606,853.55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联营企业 - 重要的联营企业 14,659,001,188.23 13,061,300,498.47 -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 271,424,905.11 220,599,830.03 小计 14,930,426,093.34 13,281,900,328.50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4,930,426,093.34 13,281,900,328.50 (1) 重要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会计处理方法 采购、制造和销售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欧洲和美国 美国 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 45.00 - 权益法 2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按投资时公允 价值为基础的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金额。此外,下表还列示了这些财务信息按照权益法 调整至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过程: 2022 年 2021 年 流动资产 2,052,765,749.61 2,058,260,203.17 非流动资产 12,902,747,965.87 10,990,588,927.27 资产合计 14,955,513,715.48 13,048,849,130.44 流动负债 785,927,251.60 794,291,081.70 非流动负债 2,669,676,136.54 2,523,017,336.78 负债合计 3,455,603,388.14 3,317,308,418.48 股东权益 11,499,910,327.34 9,731,540,711.96 按持股比例 45%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5,174,959,647.30 4,379,193,320.38 加:取得投资时形成的商誉 9,484,041,540.93 8,682,107,178.09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14,659,001,188.23 13,061,300,498.47 营业收入 4,393,080,888.48 5,430,107,030.22 净利润 871,603,590.82 1,165,884,049.00 其他综合收益 2,651,816,890.80 (734,448,014.22) 综合收益总额 3,523,420,481.62 431,436,034.78 其他权益变动 2,094,752.67 2,991,574.27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7,805,681.76 2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不重要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会计处理方法 广东省 广东省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 广州市 广州市 投资咨询服务 19.00 - 权益法 注: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占有 1 席。 (4) 不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2 年 2021 年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71,424,905.11 220,599,830.0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净亏损) 20,166,375.12 (117,976,668.43) - 其他综合收益 30,658,699.96 (18,854,411.23) - 综合收益总额 50,825,075.08 (136,831,079.66)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利率风险 - 汇率风险 - 其他价格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 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 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 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 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 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 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1) 应收账款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 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 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 18% (2021 年:21%) 。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 用期限。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六、3 的相关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 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 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 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 的流动资金需求。 3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 12 月 31 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2022 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1 年内或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实时偿还 1 年至 2 年 2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137,691,268.84 - - - 1,137,691,268.84 1,137,691,268.84 其他应付款 142,940,940.47 - - - 142,940,940.47 142,940,940.47 租赁负债 - 424,286.50 1,580,048.50 - 2,004,335.00 1,846,313.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38,095.00 - - - 2,038,095.00 1,976,056.65 合计 1,282,670,304.31 424,286.50 1,580,048.50 - 1,284,674,639.31 1,284,454,578.96 2021 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1 年内或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实时偿还 1 年至 2 年 2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966,051,570.72 - - - 966,051,570.72 966,051,570.72 其他应付款 127,328,021.16 - - - 127,328,021.16 127,328,021.16 租赁负债 - 2,410,482.00 1,973,535.00 - 4,384,017.00 4,155,40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77,147.33 - - - 4,377,147.33 4,092,163.11 合计 1,097,756,739.21 2,410,482.00 1,973,535.00 - 1,102,140,756.21 1,101,627,160.72 3、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均为固定利率金融工具,情况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实际利率 金额 实际利率 金额 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0.3%-5% 3,946,103,948.03 0.3% - 5% 2,740,981,244.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0% - 4.01% 750,000,000.00 3.55% - 4.18% 570,000,000.00 金融负债 - 租赁负债 4.75% 1,846,313.00 4.75% 4,155,40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5% 1,976,056.65 4.75% 4,092,163.11 合计 4,692,281,578.38 3,302,733,675.32 3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 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 的水平。 (1)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 以人 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022 年 2021 年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余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美元 53,510,610.09 372,679,995.03 39,959,909.42 254,772,394.49 应收账款 - 美元 8,493,952.30 59,156,980.19 10,325,629.63 65,833,116.83 应付账款 - 美元 (152,716,143.58) (1,063,606,853.55) (136,439,640.86) (869,898,218.25)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美元 (90,711,581.19) (631,769,878.33) (86,154,101.81) (549,292,706.93) (2)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 报告日中间汇率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美元 6.7572 6.4515 6.9646 6.3757 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股东权益 净利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4,306,437.11 4,306,437.11 合计 4,306,437.11 4,306,437.1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4,119,695.30 4,119,695.30 合计 4,119,695.30 4,119,695.30 于 12 月 31 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5、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包括股票价格风险等。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的价值为人民币 237,766,760.00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的价值为人民币 219,384,792.00 元) 。 假设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价格上升或下降 1%且其他变量不变, 则相关股东权益将上升或下降人民币 2,021,017.46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升或下降人民币 1,864,770.73 元),净利润上升或下降人民币 2,021,017.46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864,770.73 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股票价格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股票价格对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股票价格风险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敏感 性分析同时假设本集团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将根据过往与有关股票价格之相关性而 发生变动,且不会因短期股票价格的波动而导致减值。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3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 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 中的第一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 债的报价;3)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 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 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年末公允价值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项目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7,766,760.00 - - 237,766,760.00 应收款项融资 - 208,422,916.93 - 208,422,916.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3,000,000.00 3,000,000.00 合计 237,766,760.00 208,422,916.93 3,000,000.00 449,189,676.9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项目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9,384,792.00 - - 219,384,792.00 应收款项融资 - 181,606,420.00 - 181,606,42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3,000,000.00 3,000,000.00 合计 219,384,792.00 181,606,420.00 3,000,000.00 403,991,212.00 3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本公司的 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元) 持股比例 基立福 西班牙 见 (1) 中的说明 EUR119,603,705.00 26.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北京 货币金融服务 31,988,728,773.00 间接持有 7.13%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 香港 进出口贸易 HKD10,000.00 5.39% (1) 基立福提供在医院和诊所使用的输液解决方案,营养产品,医疗设备,诊断仪器和试剂。 (2) 中信银行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成为关联方,通过“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中信 证券中信信托中信银行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户名: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 合投资项目 1701 期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证券华宝中信银行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户名:华 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华宝 - 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在本公司拥有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7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13%。 (3)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的股本比例为 5.39% 。莱士中 国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命令被清盘,由香港破产管理署委任临时清盘人,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其清盘程序尚未结束。 (4) 本公司的原主要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多次减持之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本公 司的持股比例为 2.44% 。为本财务报表列示目的,不再将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列示为本公司 的主要股东。 (5) 主要股东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二。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1。 3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本公司董事担任关键岗位的公司 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 (“海螺集团”) 持有海康生物股权 5%以上的公司 温州海螺制伞有限公司 (“温州海螺”) 海康生物的股东海螺集团控制的子公司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海康生物的持股公司 Biotest AG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Biotest Pharma GmbH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Grifols (HK) Limited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GRIFOLS BRASIL LTDA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Laboratorios Grifols, S.A. 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 销。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集团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 采购商品 2,115,784,970.88 1,551,984,323.76 Biotest Pharma GmbH 采购商品 - 91,028,953.47 GDS 采购商品 88,196,946.19 -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3,557,545.44 4,041,836.58 Grifols (HK) Limited 采购商品 - 1,091,354.00 3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Biotest AG. 出售商品 - 1,799,395.12 Laboratorios Grifols, S.A. 出售商品 - 274,747.44 GRIFOLS BRASIL LTDA 出售商品 127,804,762.12 - (4) 关联租赁 2018 年,本公司子公司海康生物与温州海螺签订《租赁协议书》,海康生物向温州海螺租赁温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雁荡东路 318 号房屋,本年租金为人民币 123,804.00 元。 承租: 本集团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温州海螺 房屋 123,804.00 123,804.00 (5) 利息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中信银行 利息收入 13,833,073.95 注:中信银行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成为关联方,在此日前发生额不列示为关联方交易。 (6) 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中信银行 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8,475.32 注: 中信银行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成为关联方,在此日前发生额不列示为关联方交易。 3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本集团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万元) (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280.43 3,046.58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47,351,147.44 47,351,147.44 43,990,606.20 43,990,606.20 应收账款 Biotest AG - - 1,799,395.12 89,969.76 其他应收款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212,183.15 212,183.15 212,183.15 212,183.15 应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 年 2021 年 采购商品 Grifols Worledwide Operations Ltd. 1,033,084,385.92 869,898,218.25 采购商品 Biotest Pharma GmbH - 7,449,634.16 采购商品 GDS 30,522,467.63 - 采购材料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169,072.59 3,716,396.58 采购商品 Grifols (HK) Limited - 1,091,354.00 关联方往来款 海螺集团 122,000.00 122,000.00 3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存放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 年 银行存款 中信银行 1,337,942,447.01 十一、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和服务 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本集团定期复核和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 素包括:本集团未来的资金需求、资本效率、现实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现金流、预期资本 支出等。如果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并影响本集团,本集团将会调整资本结构。 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来监管集团的资本结构,保持稳定。 本集团本年度的资本管理战略与 2021 年一致,维持资产负债率水平。为了维持或调整该比例,本集 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利润金额,增加新的借款,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负债。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总资产 30,457,959,495.12 27,236,582,048.82 总负债 1,644,618,113.59 1,332,415,396.48 资产负债率 5.40% 4.89%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均无需遵循的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3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二、 重要承诺事项 1、 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签署联合成立清华—莱士血液制品高科技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2015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成立清华—莱士血液制品高科 技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联合研究中心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建在清华大 学,依托清华大学 (医学院),其运行管理遵守清华大学相关规定。联合研究中心设管理委员会,由双 方任命的资深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确定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开发目标和 决定重大事务。 根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十年累计投入人民币共 2 亿元,每年向联合研究中心投入人民 币 2,000 万元,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实验而购置的设备、器材归清华大学 (医学院) 所有。联合研 究中心年度科研经费不足以支持双方共同确定的重点或者重大项目开展相关研究时,经双方协商 后,公司将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增加不足部分。 协议约定本公司向联合研究中心付款的方式为:第一年经费人民币 2,000 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自第二 年起,每年经费均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于每年 9 月 1 日前支付;最后一年经费于 2024 年 9 月 1 日 前支付完毕。 本公司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在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形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 或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约定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违约责任。 本公司 2015 年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年的研发经费人民币 2,000 万元,此后,双方并未继续开展 合作研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无需继续支付研发经费。目前,本公司计划就合作方式及协议 有关内容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进行讨论与修改。 4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资本承担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淮南浆站迁址工程 22,323,790.11 23,000,000.00 武宁浆站新建浆站 - 8,900,539.66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GSP 基地项目 98,208,600.00 - 马山浆站综合楼 9,400,922.04 - 低温特种净化空调箱机组改造项目 5,752,000.00 - 庐江浆站浆站整体改造工程 3,621,888.64 - 保康浆站在建工程 2,428,226.30 - 纯化水 / 注射用水生产设备增加备用机组项目 107,656.00 - 合计 141,843,083.09 31,900,539.66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向董事会提交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3 元 (含税) (2021 年:每股人民币 0.028 元 (含税)),共人民币 202,223,637.21 元 (2021 年:人民币 188,742,061.40 元 (含税)) 。此项提议尚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 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4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2022 年 2021 年 关联方 47,351,147.44 45,790,001.32 第三方 231,896,439.75 187,090,341.68 小计 279,247,587.19 232,880,343.00 减:坏账准备 68,675,128.69 64,004,816.72 合计 210,572,458.50 168,875,526.28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2 年 2021 年 1 年以内 221,161,324.74 176,762,343.45 1-2年 - 1,057,000.00 2-3年 782,000.00 43,990,606.20 3 年以上 57,304,262.45 11,070,393.35 小计 279,247,587.19 232,880,343.00 减:坏账准备 68,675,128.69 64,004,816.72 合计 210,572,458.50 168,875,526.28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4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351,147.44 16.96 47,351,147.44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31,896,439.75 83.04 21,323,981.25 9.20 210,572,458.50 合计 279,247,587.19 100.00 68,675,128.69 210,572,458.5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金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3,990,606.20 18.89 43,990,606.20 100.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88,889,736.80 81.11 20,014,210.52 10.60 168,875,526.28 合计 232,880,343.00 100.00 64,004,816.72 168,875,526.28 (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022 年 2021 年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损失率 (%) (%) 1 年以内 221,161,324.74 11,058,066.24 5.00 176,762,343.45 8,838,117.17 5.00 1-2年 - - 10.00 1,057,000.00 105,700.00 10.00 2-3年 782,000.00 312,800.00 40.00 - - 40.00 3 年以上 9,953,115.01 9,953,115.01 100.00 11,070,393.35 11,070,393.35 100.00 合计 231,896,439.75 21,323,981.25 188,889,736.80 20,014,210.52 (5)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本年变动情况 类别 年初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3,990,606.20 - (640,788.85) - 4,001,330.09 47,351,147.4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0,014,210.52 1,309,770.73 - - - 21,323,981.25 合计 64,004,816.72 1,309,770.73 (640,788.85) - 4,001,330.09 68,675,128.69 4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年末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 1 47,351,147.44 16.96 47,351,147.44 客户 2 19,260,553.37 6.90 963,027.67 客户 3 16,580,799.86 5.94 829,039.99 客户 4 12,170,000.00 4.36 608,500.00 客户 5 8,728,120.00 3.13 436,406.00 合计 104,090,620.67 37.29 50,188,121.10 (7)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 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2021 年 其他应收款 401,656,634.36 257,333,172.98 合计 401,656,634.36 257,333,172.98 (a)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2 年 2021 年 1 年以内 144,822,676.18 57,108,490.55 1-2年 56,627,360.00 116,930,959.70 2-3年 116,930,959.70 30,439,811.57 3 年以上 85,332,753.03 55,005,004.06 小计 403,713,748.91 259,484,265.88 减:坏账准备 2,057,114.55 2,151,092.90 合计 401,656,634.36 257,333,172.98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4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 401,548,278.49 99.46 - - 401,548,278.49 - 其他 2,165,470.42 0.54 2,057,114.55 95.00 108,355.87 合计 403,713,748.91 100.00 2,057,114.55 401,656,634.3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 257,013,826.81 99.05 - - 257,013,826.81 - 其他 2,470,439.07 0.95 2,151,092.90 87.07 319,346.17 合计 259,484,265.88 100.00 2,151,092.90 257,333,172.98 (c)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2 年 2021 年 应收子公司款 401,548,278.49 257,013,826.81 备用金 170,746.12 490,402.72 血浆款 1,398,007.70 1,398,007.70 其他 596,716.60 582,028.65 小计 403,713,748.91 259,484,265.88 减:坏账准备 2,057,114.55 2,151,092.90 合计 401,656,634.36 257,333,172.98 4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d)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 年末余额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63,780,000.00 3 年以内 15.80 -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53,758,000.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3.32 -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50,608,644.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2.54 -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49,665,326.14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12.30 -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 39,408,000.00 1 年以内 - 3 年以上 9.76 - 合计 257,219,970.14 63.72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附注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7,440,291,474.37 679,240,039.87 6,761,051,434.50 7,433,291,474.37 460,644,837.26 6,972,646,637.11 对联营企业投资 六、9 14,930,423,280.13 - 14,930,423,280.13 13,281,900,328.50 - 13,281,900,328.50 合计 22,370,714,754.50 679,240,039.87 21,691,474,714.63 20,715,191,802.87 460,644,837.26 20,254,546,965.61 4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对子公司投资 2022 年 2021 年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5,307,810,000.00 5,307,810,000.00 5,307,810,000.00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1,900,000,000.00 1,220,759,960.13 1,439,355,162.74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4,000,000.00 34,000,000.00 34,000,000.00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1,240,000.00 21,240,000.00 21,240,000.00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9,200,000.00 19,200,000.00 19,200,000.00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3,579,126.75 13,579,126.75 13,579,126.75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0,814,619.79 10,814,619.79 10,814,619.79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9,500,000.00 9,500,000.00 9,500,000.00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4,557,460.11 4,557,460.11 4,557,460.11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3,800,000.00 3,800,000.00 3,800,000.00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030,960.00 3,030,960.00 3,030,960.00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84,000.00 2,584,000.00 2,584,000.00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1,610,541.06 1,610,541.06 1,610,541.06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7,000,000.00 7,000,000.00 -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64,766.66 1,564,766.66 1,564,766.66 合计 7,440,291,474.37 6,761,051,434.50 6,972,646,637.11 4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023,928,974.12 784,708,837.45 2,064,812,303.53 815,105,209.84 其他业务 676,470.41 676,470.41 2,411,512.20 2,404,426.53 合计 2,024,605,444.53 785,385,307.86 2,067,223,815.73 817,509,636.37 (2) 主营业务 (分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人血白蛋白 703,278,387.95 441,428,028.09 647,893,718.68 433,197,345.82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657,391,073.50 267,072,431.00 696,569,529.41 280,885,623.26 其他血液制品 663,259,512.67 76,208,378.36 720,349,055.44 101,022,240.76 合计 2,023,928,974.12 784,708,837.45 2,064,812,303.53 815,105,209.84 (3) 主营业务 (分地区) 2022 年 2021 年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国内 1,982,508,724.92 767,943,459.00 1,791,647,968.18 708,225,302.38 出口 41,420,249.20 16,765,378.45 273,164,335.35 106,879,907.46 合计 2,023,928,974.12 784,708,837.45 2,064,812,303.53 815,105,209.84 4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收入的比例 (%) 客户 1 331,925,242.94 16.39 客户 2 155,565,892.39 7.68 客户 3 73,378,913.17 3.62 客户 4 61,805,207.11 3.05 客户 5 55,660,194.18 2.75 合计 678,335,449.79 33.49 5、 投资收益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23,604,095.86 406,671,153.6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996,080.00 合计 423,604,095.86 410,667,233.62 4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五、 补充资料 1、 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227,188.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022,088.65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381,968.00 按持股比例分享的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 29,413,493.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80,779.99) 小计 58,663,959.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26,854.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109,778.12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54,027,326.70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 》的规定,非经常性 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5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87 0.28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6.67 0.27 0.27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