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2018-11-09
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及股东宋鹰先生的通知,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
简称“解除协议”),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解除协议签署生效后终止。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情况
李新宇先生与宋鹰先生于 2006 年 9 月 30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
宋鹰先生为李新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宋鹰先生承诺在作为拓维信息的股东行使
提案权,或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均按照李新宇先生的意见行使相关
提案权、表决权。
截至本公告日,两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新宇 202,078,390 18.36%
2 宋鹰 151,598,796 13.77%
合计 - 353,677,186 32.13%
李新宇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人的约定和承诺,
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二、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情况
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述一致行动人经友好协商决定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并签署了《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
系及各项权利义务。双方作为公司股东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按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自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宋鹰先生基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宇的一致
行动关系而做出的相关承诺也一并解除;双方确认,截至解除协议签署日,就一
致行动关系事宜,协议双方未签署或达成其他的口头或书面的一致意见。
三、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李新宇、宋鹰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李新宇、宋鹰分别持有拓维信息
18.36%股份、13.77%股份,李新宇为拓维信息第一大股东。李新宇实际支配的拓
维信息股份表决权能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李新宇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拓维信息日常经营决策具有较强的
影响力。
因此,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李新宇先
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 其他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行为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 律师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李新宇、宋鹰
签署及解除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李新宇、宋鹰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六、 备查文件
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 双方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