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拓维 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 的《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会计政策、会计评估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 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签字):成从武 许长龙 张 跃 倪正东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