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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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9-02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王伟峰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峰先生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 其中限售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
股东名称 职务 数量(股)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伟峰 副总经理 11,517,631 8,638,223 1.0463%
注: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因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25%,减
持总数量不超过 2,879,4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616%。(如遇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
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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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伟峰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支持,公司股东
王伟峰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限售截止日为 2016 年 01 月 27 日的公司限售股份自
其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延长锁定 6 个月,即自愿锁定期为 2016 年 0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07 月 27 日。
3、资产重组时所作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王伟峰承诺:本人认购的拓维信息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上述 12 个月承诺限售期满,且火溶信息 2014 年《专项审核报告》
披露后,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的 30%;在本次拓维信
息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满 24 个月后,且火溶信息 2015 年《专项审核报告》披
露后,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的 60%;在本次拓维信息
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满 36 个月后,且火溶信息 2016 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披露后,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的 100%;
上述所述各期可转让的拓维信息股份数额还应当扣除本人依据有关协议需要进
行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额;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本人成为拓维信息的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法律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
(2)业绩承诺
王伟峰、魏坤、李彬共同承诺,火溶信息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7,800 万元、9,750 万元。
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未能实现当年承诺净利润,但当年实现净利
润不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50%,则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
露后,王伟峰、魏坤、李彬应按当年利润未实现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相关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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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