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
项,现就《关于收购湖南湘江鲲鹏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5%股权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收购购湘江鲲鹏35%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助力公司充
分发挥“软件服务+硬件制造”一体化优势,完善在鲲鹏产业生态的布局。
2、本次收购湘江鲲鹏35%股权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董事会已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收购湘江鲲鹏35%股权,系出于交易各方各自战略作出的决定。本
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
4、截至本次收购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方,本
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本次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张跃 倪正东
许长龙
二〇二一年〇四月〇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