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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维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拓维信息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次受
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
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李新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伟峰先
生、赵军先生、向静女士、严宝强先生、封模春女士、柏丙军先生、杨征先生、
廖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邢霓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上
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指定财务总监邢霓虹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独立董事(签字):秦拯   曹越   文颖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