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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维信息: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2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2-07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

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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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04,06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7144%。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107,721,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577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116,179,6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251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93,724,4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46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4,786,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22%;
反对 5,117,1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03,9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2496%;反对 5,117,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5,172,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0%;
反对 4,731,3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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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989,7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6078%;反对 4,731,3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
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8)。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詹丽玲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