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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仪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
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我们就下列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和认真核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小板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
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
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1 年,公司没有发生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
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其
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
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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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风险。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

四、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
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
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盈利 3,538,885.8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169,439.33 元,2021 年末可分配利润为-17,630,553.46
元, 2021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7,630,553.46 元。
    由于 2022 年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比较复杂,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实现 2022 年经营目标,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1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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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
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年度高管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2021年度报告》“第八节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关于对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25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
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九、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
易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兵装财务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我们同意该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宁、于定明、陈旭东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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