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2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安桂 独立董事 公务原因 李琳 公司负责人袁小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喜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玉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641,090,688.89 1,322,805,305.61 2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3,580,497.01 189,527,295.42 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3,176,070.85 188,931,871.43 3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4,472,009.20 259,959,816.43 63.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94 0.1864 3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94 0.1864 3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5% 6.14% 1.6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761,525,267.46 8,656,826,568.21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13,621,778.11 3,143,520,114.62 8.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71,265.7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9,571.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764.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753.70 合计 404,426.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4,253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陕西省投资集团 国家 60.55% 615,650,588 (有限)公司 澳门华山创业国 际经济技术合作 境外法人 6.05% 61,507,852 与贸易有限公司 西部信托有限公 国有法人 5.91% 60,136,378 司 陕西华山创业科 技开发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2.94% 29,907,004 公司 陕西秦龙电力股 国有法人 2.94% 29,899,848 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二 国有法人 1.94% 19,735,680 19,735,680 户 全国社保基金一 1.48% 15,004,538 一零组合 潘永杰 境内自然人 0.23% 2,357,155 中国工商银行- 兴全绿色投资股 其他 0.2% 2,0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张军 境内自然人 0.13% 1,366,7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15,650,588 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61,507,852 与贸易有限公司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60,136,378 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 29,907,004 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9,899,84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5,004,538 潘永杰 2,357,155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投资股 2,0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张军 1,366,700 何忠 1,340,81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十大股东中,除 5 家发起人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之外,其他股东之间关系不详。 说明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7项议案。方案内容如下: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250万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3年9月11日; 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8.98元/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拟用于靖边至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三线系统工程 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合格投资者。 2014年一季度,受国内二级市场低迷走势影响,公司股价出现下跌。2014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情况的提示性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拟将所持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陕天然气”或“公司”)60.55%的股份无偿划转给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2014年1月2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44号),批准本次无偿划转;2014年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 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19号), 对燃气集团公告陕天然气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燃气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14年2月25 日,燃气集团披露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过户事 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55% 的股份;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陕西 省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与本公 陕西省投资集 司于 2007 年 9 团(有限)公司 2008 年 07 月 30 2014 年 4 月 11 月签订了《避免 履行了承诺 陕西省天然气 日 日 同业竞争协 股份有限公司 议》,约定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 相关条款。 控股股东陕西 省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就我公 陕西省投资集 2014 年 01 月 24 2014 年 4 月 11 司非公开发行 履行了承诺 团(有限)公司 日 日 股票项目出具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未来的控股股 东陕西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就 我公司非公开 陕西燃气集团 2014 年 02 月 17 发行股票项目 至今 正在履行中 有限公司 日 出具《陕西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本公司在《陕西 陕西省天然气 2008 年 07 月 30 省天然气股份 2008 年 7 月底 正在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有限公司招股 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书》中承 诺:“本公司尚 有部分未办理 权属证书的土 地和房产,本公 司承诺在 2008 年 7 月底前取 得相关权属证 书”。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如相 关承诺确已无 法履行或履行 承诺将不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 权益,可将变更 承诺或豁免履 行承诺事项提 请股东大会审 议,上市公司应 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承 诺相关方及关 联方应回避表 决。公司就该承 诺的变更或豁 免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否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尚有部分未办理权属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证书的土地和房产,本公司承诺在 2008 年 7 月底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公司于 (如有) 2012 年 1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来的监管关注函(陕 证监函[2012]335 号),指出公司尚有部分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于 2013 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年 1 月 31 日发布《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办结承诺事项的整改报告》 (公告编号:2013-002),截至上述整改报告发布之日,公司需办理权属证书的土 地为 8 宗、房产为 8 处。公司承诺计划在 2013 年底前完成剩余 8 宗土地,8 处房 产的办理工作。 经过长时间努力,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有 2 宗土地未取得土地证, 分别为杨家湾分输站、韩家囤阀室;仍有 8 处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分别为渭南 站仪表控制室及生活间、西安分公司 7 处房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 护上市公司权益,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 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变更或豁免履行上述 2 宗土地、8 处房产 的权属证明承诺办理事项,具体如下: 一、2 宗土地权属证明办理承诺的变更申请: (一)杨家湾分输站:公司承诺自变更承诺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之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杨家湾分输站是由延安市燃气总公司代征土地,待 延安市燃气总公司办理整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公司才能办理杨家湾分 输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延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正在履行整块土地使 用权权属证书的审批手续。 (二)韩家囤阀室:公司承诺自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该宗土地转为国有建 设用地之日起一年之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宗土地为农用地,须经陕西省 国土资源厅就变更土地性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8 处房产权属证明办理承诺的变更或豁免申请: (一)渭南站仪表控制室、生活间:公司承诺自变更承诺的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二年内获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为我公司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共 同所有,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拆分的相关手续。 (二)西安分公司物资部库房等七处房产:提请豁免公司办理西安分公司 7 处房产权属证明的承诺。西安分公司基地部分区域位于西安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 中的立交桥规划控制区域内,无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而无法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 至 4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56,301,081.58 至 299,017,928.51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13,584,234.65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绩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为预计销气量同比增长所致。 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