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2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按照做优做强燃气储运板块发展思路,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天然气”)拟与山
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化”)签署投资协议,共同
组建秦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
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山西国化出资 7,6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公司
出资 7,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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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银杉。
住所:太原高新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C 座 24 层 01-07 室。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07 日。
经营范围:在山西省境内开展煤层气(天然气)的管道建设、运营;
煤层气(天然气)管道输送;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规划、投
资、建设、运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天然气)仪器仪表的采
购与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未获批准前
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限内经营)。
股东: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比例 51%);
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比例 49%)。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秦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
准)。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以工商登记地址为准)。
经营范围:山西至陕西天然气(煤层气)、致密气、页岩气等非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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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出省管道及支线、联络线管网项目的规划、建设、经营等相关业务。
(二)出资方式
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合资公司工商注册完成后,首期出资额为 1000
万。拟建设项目获取国家核准批复后 1 年内完成剩余出资额缴纳。
(三)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
山西国化出资 7,6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陕天然气出资 7,3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 49%。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各方的责任
1.双方分别负责配合管道项目在各自经营区域内的选线、踏勘、可研
及报批等前期工作,由此产生的前期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资公司成立
注册手续的办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2.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所在地一方应协助合资公司办理项目土地征
用等手续,以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分别负责山西、陕西煤层气等资源、市场落实及调研工作;
4.合资公司成立后,各方应根据各自优势互补制定项目中远期规划,
并根据国家及两省规划定期对合资公司规划进行完善。
(三)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股东会由出资双方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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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须经股
东会根据各方股东推荐选举产生或更换。其中山西国化推荐 2 名董事人
选,其中包括董事长人选 1 名;陕天然气推荐 2 名董事人选,其中包括副
董事长人选 1 名;职工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须经股
东会根据各方股东推荐选举产生或更换。双方各推荐 1 名监事人选;职工
监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名,从陕天然气推荐的监事人选中选举产生。
4.经营管理层: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
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若干名。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 1 名;甲
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 1 名,财务总监人选 1 名。其他经营管理层人员由总
经理根据经营情况提名增设。
5.党组织:合资公司设立党组织,其中党组织设书记 1 名,其他党组
织委员若干名。董事长、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
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必要时,可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
合条件的党组织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
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同时,
按规定设立纪检组织。
(四)合资期限
1.合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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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从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日期起 30 年,提前
终止除外。
2.延长合资期
如股东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资期限,应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内续签合
资经营协议。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合资公司应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
审批后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
合资公司的组建是公司推进省际管网互联互通的战略部署,负责山西
至陕西天然气(煤层气)、致密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省管道及支
线、联络线管网项目的规划、建设、经营等相关业务。合资公司主要定位
为双方及其他资源方、市场方提供管输或代输服务。合资公司运营后,将
实现陕西、山西天然气资源的相互调配,对提高我省天然气资源保障能力,
拓展省外天然气市场,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
(二)设立合资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以收取管输费为盈利模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资公司
组建及项目建设目的为远期管网的互联互通,具有良好的盈利空间,同时
可推进山西、陕西两省天然气资源与市场相互配给,完善区域天然气设施,
提高管网利用率,共同创造最大限度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
财务状况具有积极影响。
(三)合资公司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管道建设项目途径陕西、山西两省,或涉及黄河穿跨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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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国家发改委办理核准手续。若项目不能获得国家核准批复,则合资公
司的投资将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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