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2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
对原企业会计准则42号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随后发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1.《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适用于2017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的规定: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
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期利润表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列示为
405,482,422.96元,2016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增加509,297,287.06
元。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利润
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
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
应调整。本期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0,636.50元、“营业外收
入”减少20,636.50元;2016年度调减“营业外收入”8,996.00元、调增
“资产处置收益”8,996.00元。本期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本期无影响,
比较数据相应无影响。
上述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2017年及2016年经营成果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