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4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7 月 18 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汉投公司”)与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汉能源”)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预计发生交易金额为
161.5095 万元,其中,2018 年度预计发生交易金额 107.5508 万
元。
新汉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51%),新能源公司与公司系同
一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交易形成首次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未达到公
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合同有效期 2018
成本加成协
年 7 月 18 日至
商定价,其中
汉中新汉 2019 年 7 月 18 日
城市门站价
能源科技 销售商 预计金额为
向关联人销 格为政府定 0 0
发展有限 品 161.5095 万元;
售产品、商品 价,城市配气
公司 其中 2018 年预计
价格为协商
金额 107.5508 万
定价。
元
小计 / / 161.5095 万元 0 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北区)鑫源办事处八里桥村
法定代表人 周延成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人民币
陕西燃气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
股权比例
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燃气供应、输送、储存、配送、销售及管网的设计、安装、维修、管
理;燃气高新技术开发;燃气具及配件销售、维修;天然气分布式能
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其能源产品(冷、热、电)供应、服务;
经营范围
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城市给排水、城市污水处
理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智慧能源规划、投资、
建设及运营管理(限自有资金投资)等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该公司母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母公司
2017 年总资产 12,187,092.56 元,净资产 11,000,000 元,主营业务收
入 0 元,净利润 0 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总资产为 20,118,062.70 元,净资产为 17,717,933.26
元,营业收入为 2,436,737.37 元,净利润为-14,566.74 元。(未审数)
新汉能源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
控,日常交易能履行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
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汉投公司与新汉能源销售商品价格执行成
本加成和协商定价原则,其中成本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根据《陕
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
[2018]54 号)定价政策执行,后期如遇国家及我省价格政策调整,
则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加成部分为汉投公司根据合理利润与新
汉能源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主体
销售方: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购买方: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2.供气时间及用气量
甲方自 2018 年 7 月 18 日早 8:00 时起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
早 8:00 时止向乙方输送天然气,供气量按实际计量数值为准。
3.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双方城市门站结算价格为 1.73 元/立方米,每 10 天为
一个结算周期,每月 10 日、20 日及月末各结算一次,付款期 3
天(节假日相应提前)。结算日双方凭“供购气量交验单”,作
为实际结算依据。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遇燃气价格政策性调整时,按照
调整后文件执行。若遇国家及上游单位气量指标调整时,按调整
后量价政策执行。
(3)输气配送费。输气配送费包含施工及材料费、设备及
场地租赁费、设备维护及校验费、人员成本、设备运行(水电油)
费、加臭费等。乙方首年需向甲方支付输气配送费 48.8 万元,
并于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后 7 日内
支付于甲方。
(4)合同预估总价
合同有效期内预计总价为 161.5095 万元,其中气量结算以
最终实际供气量为准。
4.合同有效期
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汉投公司与新汉能源首次签订供用气合同,符合合同双方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开发优质用户、扩大下游市
场占有率的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平、公开、公允。
不会对汉投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汉投公司主业不会对该关联
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临时供用气合同。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