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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4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冬季高峰用气需求,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天然

气”)、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天然气”)、眉县华通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县天然气”)、陕西三原华通天然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原天然气”)自行采购调峰气,委托陕西省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输送。2018年公司预计向上述

关联方输送天然气647.42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70.60万元。其中:预计向

渭南天然气输送天然气421.46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11.06万元;预计向中

民天然气输送天然气11.06万立方米,交易金额2.91万元;预计向眉县天

然气输送天然气73.46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9.36万元;预计向三原天然气

输送天然气141.44万立方米,交易金额37.27万元。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5名关


                                  1
联董事李谦益、方嘉志、高耀洲、任妙良、杨实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其中2名关联监事侯晓莉、刘宏波回避表决;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与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

述事项,其中1名关联监事孙俊平回避表决;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与眉县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

1名关联董事何雁明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与陕西三原华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

1名关联董事何雁明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合同签订金   截至 1-6 月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
  交易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易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类别                                                      额(万元)     (万元)

  向关联                      输送   1 月 1 日-3 月 31 日
           渭南市天然气有
  方提供                    天然气   根据《陕西省物价         111.06       85.4285        0
           限公司
    劳务                             局转发国家发展改




                                                 2
                                      革委关于明确储气
             西安中民燃气有           设施相关价格政策      2.91     2.2413    0
             限公司                   的通知》(陕价商
                                     发[2016]112 号)文
             眉县华通天然气          件精神执行;11 月 1
                                                           19.36     14.8895   0
             有限责任公司             日-12 月 31 日根据
                                      《陕西省物价局关
                                      于我省天然气价格
                                      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三原华通天
                                          (陕价商发       37.27     28.6702   0
             然气有限公司
                                     [2018]54 号)文件执
                                              行。
   合计            /           /              /            170.60   131.2295   0


       注:1.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

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陕价商发[2016]112 号)文件精神,经与渭南天然

气、中民天然气、眉县天然气、三原天然气协商,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天然气输送价格为 0.251 元/方。

       2. 2018 年 6 月 10 日,陕西省物价局下发《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

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54 号),将陕西省非居民管

输费调整至 0.316 元/方,2018 年冬季高峰期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然气输送价格暂按 0.316 元/方进行测算。

       3. 2018 年度如遇国家及陕西省价格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价格执

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关联方根据冬季高峰用气需求,向我公司采购调峰气,因此,

在 2017 年度未与上述关联方产生天然气输送业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                   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市镇(经开区侯槐路)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注册资本               3,200 万元


                                                  3
股权比例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
               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47%
               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天然气销售(许可证有效期 2017.11.04),天然气用户的发展规划、工程设
               计、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仅限分支经营),燃气设施、
               器具、设备及配件的营销和安装,租赁、餐饮、宾馆服务业的投资;IC 卡
               充值;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11.02)(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同一母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31,259 万元,净资产 9,856 万元,营业收
               入 18,818 万元,净利润 901 万元。(未审数)


     (二)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           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西路 80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平
注册资本       6,208 万元
股权比例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9.001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40%
               四川中民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50.9987%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管道燃气输配(天然气);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建设、天然气城市气化规划、
               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天然气销售;燃气器具的销售、维修(取得资质后方
               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监事任交易对方董事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6,083.46 万元,净资产 16,494.75 万元,
               营业收入 9,875.43 万元,净利润 771.41 万元。(未审数)

     (三)眉县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眉县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镇城东(恒兴果汁厂东侧)
法定代表人     权建辉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股权比例       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民用及工业用天然气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天然气销售;燃气器具及材料经营、
               销售及维修;天然气管道及设备的施工和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31 日


                                         4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任交易对方母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38,362.82 万元,净资产 22,002.65 万元,
               营业收入 4,623.39 万元,净利润 661.99 万元。(未审数)

     (四)陕西三原华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           陕西三原华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渠岸乡兴隆村
法定代表人     鱼芙蓉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股权比例       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三原县区域内管道燃气经营,燃气具及燃气具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任交易对方母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2,975.95 万元,净资产 26,332.06 万元,
               营业收入 8,075.40 万元,净利润 1,269.45 万元。(未审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政府定价。

2018 年 1 月 1 日-3 月 31 日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陕价商发[2016]112 号)文件精神

执行;2018 年冬季高峰期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将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

[2018]54 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2018 年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签署 2018 年冬季高峰期应急调峰

输送协议,关联方付款方式按照“先款后气”原则执行。

     (三)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较好、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下游客户涵盖各城市天


                                        5
然气公司、直供用户以及运营相关供气专线的公司。公司冬高期间与渭南

天然气、中民天然气、眉县天然气和三原天然气发生的调峰气输送业务符

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

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相关定价文件执行,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

司主业不会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2018 年冬季高峰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

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3.该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单独公告。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6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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