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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4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

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5]62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

号)等文件要求,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职工家属区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及物业管理职能向西安市政

府指定的接收单位移交并实施维修改造。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主要内容为职工家属区 6 幢住

宅楼共计 128 户住户及附属设施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资产和

物业管理职能的分离移交。

    (一)供水分离移交项目
    1.建设内容包括:对职工家属区接水点、供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

完成办公与住宅区域供水设施分离、集中抄表等目标;

    2.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为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3.项目维修改造费用估算原则不超过 0.58 万元/户,共计 74.24 万

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不超过 22.27 万元,企业自筹 51.97 万元。改造完

成后据实结算;

    4.涉及移交资产 2 项,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原值为 154.97

万元,净值 4.65 万元;

    5.不需要进行人员安置。

    (二)供电分离移交项目

    1.建设内容包括:职工家属区供电线路、电表、主电缆及变配电设

施等的更新改造;

    2.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

安供电公司;

    3.项目维修改造费用估算原则不超过 0.92 万元/户,共计 117.76 万

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不超过 35.33 万元,企业自筹 82.43 万元。改造完

成后据实结算;

    4.无资产移交;

    5.不需要进行人员安置。

    (三)供暖分离移交项目

    1.建设内容包括:对职工家属区现有供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由西安市政府指定的“三
供一业”供暖分离移交工作接收单位或按照“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的相关

政策和指导意见执行;

       3.项目维修改造费用估算原则不超过 0.95 万元/户,共计 121.6 万

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不超过 36.48 万元,企业自筹 85.12 万元。改造完

成后据实结算;

       4.涉及移交资产 1 项,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原值为 25.64

万元,净值 0.77 万元;

       5.不需要进行人员安置。

       (四)供气分离移交项目

       1.建设内容包括:对职工家属区公共供气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为西安市城市投资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3.项目维修改造费用估算原则不超过 0.95 万元/户,共计 121.6 万

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不超过 36.48 万元,企业自筹 85.12 万元。改造完

成后据实结算;

       4.涉及移交资产 1 项,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原值为 151.92

万元,净值 0 元;

       5.不需要进行人员安置。

       (五)物业管理分离移交项目

       1.建设内容包括:对职工家属区照明、道路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改

造;

       2.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为西安市政府指定的“三
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接收单位或按照“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的相关政策

和指导意见执行;

     3.项目维修改造费用估算原则不超过 0.75 万元/户,共计 96 万元,

其中国家财政补助不超过 28.8 万元,企业自筹 67.2 万元。改造完成后据

实结算;

     4.涉及移交资产 93 项,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原值为 926.26

万元,净值 196.41 万元;

     5.不需要进行人员安置。

    二、分离移交项目费用及资产情况

    1.“三供一业”共涉及维修改造估算费用 531.20 万元,其中国家财

政补助不超过 160 万元,企业自筹 371.20 万元。因此,公司需承担约 371.20

万元的改造资金投入,最终数字以项目实际结算数为准。

    2.“三供一业”拟分离移交资产共 97 项,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移交资产原值为人民币 1258.79 万元,净值为人民币 201.83 万元。实际

移交资产将以移交双方最终商定结果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调度指

挥中心大楼 1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并同意

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董事会决议签署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的合同

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三供一业”进展情况。

    2.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分离移交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5〕62 号)的规定,本次分离移交涉及资产实行无偿划转,截

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移交资产净值 201.83 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

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2.本次分离移交事项预计发生维修改造费用 531.2 万元,其中国家财

政补助 160 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371.20 万元,该项资金支出将计入营业

外支出,影响当期损益。

       3.本次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有

利于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职工

家属区社会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

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

提高核心竞争力。

       2.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

    2.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5]62 号)

    3.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

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 号)

    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8 号)

    5.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企[2016]73 号)

    6.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企[2017]97 号)

    7.陕西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

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陕剥离办发[2018]2 号)

    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