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5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拟申请注册发行
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5 年的中期票据。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的中期票据。一次注册,按需一次或分次发行,且与融资租赁方式(如有)
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
2.发行期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中期票据审批注册进度,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期限不
超过 5 年;
3.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参考同期中期票据发行等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定价。采用固定利率、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方式;
4.发行周期: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监管下注册发
行,从立项至审批完成约需 3 个月;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团形式承销,每期发行时选择 1-2 家作为当期
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公司经营资金、置换银行借款、公司债
及项目建设支出;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相关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办理
本次中期票据如下具体事宜:
1. 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
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
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
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
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及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可依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
三、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