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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6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关于中小投资

者的规定执行。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

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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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4:3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1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谦益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分

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时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21,097,71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40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19,372,66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8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07,054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4,549,26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1%。
                                  2
    (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元正先生、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

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1,079,5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49,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1,079,0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48,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3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1,079,5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49,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靳文静、赵戈辉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陕西永嘉信

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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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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