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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0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

2018 年 3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

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8 年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液化公司”)发生销售天然气关联交易金额 59,770

万元、采购液化天然气(LNG)调峰气关联交易金额 10,980 万元。详细

情况见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与陕西液化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7,837 万元,其中,追加销售天然气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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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金额 1,317 万元,追加采购 LNG 调峰气关联交易 16,520 万元。追加后,

 2018 年度公司与陕西液化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88,587 万元,其中销售

 天然气关联交易金额 61,087 万元,采购 LNG 调峰气关联交易 27,500 万元。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李谦益先生、方嘉志先生、高耀洲先生、杨

 实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时,关联监事侯晓莉女士、刘宏波先生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追

 加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 2018-2019 年供暖季对 LNG 调峰气需求增大和调峰气价格上涨等

 原因,2018 年度公司与陕西液化公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17,8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本次追加   本年度已公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价原则       金额     告预计金额       日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   陕西液化                        成本加成
                                  销售天然气                  1,317       59,770            61,087
品               天然气投                        协商定价
向关联方采购原   资发展有         采购 LNG 调
                 限公司                          市场定价     16,520      10,980            27,500
材料                                  峰气
                           合计                               17,837      70,750            88,587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

 实际的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2018 年公司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交易金额较预计增加 1,317

 万元,主要原因为陕西液化公司用气上游采购价格执行同期直供陕西地区

 LNG 企业价格政策,导致公司销售价格超出年初预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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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8 年公司采购陕西液化公司 LNG 调峰气交易金额较预计增加

16,520 万元,主要原因为受陕西省内十二月份气温下降影响对 LNG 调峰

气需求增大和 2018 年 LNG 调峰气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卫冰
    注册资本     76,500 万元人民币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1.1765%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7.647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2.3529%
    股权比例
                 陕西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7647%
                 陕西和谐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8.8235%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2353%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加工(液化、汽化)、运输、销售;天然气汽车充装;天然气应急、
                 储备、事故保障;液化天然气设备加工、制造、销售;天然气液化、储存、
                 运输、使用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改造、销售及产业投资(仅限以自有资
    经营范围
                 金进行投资,不得代客理财,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天然气、液化天然气、
                 燃料油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2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同一母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36,379 万元,净资产 54,616 万元;营业
    主要财务     收入 91,423 万元,净利润-3,295 万元。
      指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46,511 万元,净资产 54,181 万元,营业
                 收入 145,190 万元,净利润-775 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价格执行成本加成协商定价原则,其

中成本部分价格执行同期上游供气单位直供陕西地区 LNG 企业价格政

策,加成部分为公司根据合理利润与陕西液化公司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

行 1.28-2.43 元/方。交易结算按照 10 天一预付,7 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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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冬季高峰期按照下游用户用气需求向陕西液化公司采购 LNG

调峰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执行 4.38-6 元/立方米。

交易结算按照 10 天一预付,7 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陕 西 液化 公 司系 省 内唯 一 一家 有 天然 气 气化 装 置的 液 化天然气

(LNG)工厂,目前是公司唯一可中断、可应急调峰用户。公司在非采暖

季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网利用率、扩大下游市场

占有率;在采暖季上游气源供应不足时,追加向陕西液化公司采购 LNG

调峰气有利于缓解公司供气压力,保障民生用气。因此,公司追加与陕西

液化公司的销售天然气和采购 LNG 调峰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关联交易金

额占公司主业比例较小,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对该

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追加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采购 LNG 调峰气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冬季保供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且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

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


                                       4
决。

       (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追加与陕西液化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公允的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

       3.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采购

LNG 调峰气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冬季保供的需要,交易

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5
和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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