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0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
2018 年 3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
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8 年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液化公司”)发生销售天然气关联交易金额 59,770
万元、采购液化天然气(LNG)调峰气关联交易金额 10,980 万元。详细
情况见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与陕西液化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7,837 万元,其中,追加销售天然气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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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金额 1,317 万元,追加采购 LNG 调峰气关联交易 16,520 万元。追加后,
2018 年度公司与陕西液化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88,587 万元,其中销售
天然气关联交易金额 61,087 万元,采购 LNG 调峰气关联交易 27,500 万元。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李谦益先生、方嘉志先生、高耀洲先生、杨
实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时,关联监事侯晓莉女士、刘宏波先生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追
加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 2018-2019 年供暖季对 LNG 调峰气需求增大和调峰气价格上涨等
原因,2018 年度公司与陕西液化公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17,8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本次追加 本年度已公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价原则 金额 告预计金额 日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 陕西液化 成本加成
销售天然气 1,317 59,770 61,087
品 天然气投 协商定价
向关联方采购原 资发展有 采购 LNG 调
限公司 市场定价 16,520 10,980 27,500
材料 峰气
合计 17,837 70,750 88,587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
实际的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2018 年公司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交易金额较预计增加 1,317
万元,主要原因为陕西液化公司用气上游采购价格执行同期直供陕西地区
LNG 企业价格政策,导致公司销售价格超出年初预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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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 年公司采购陕西液化公司 LNG 调峰气交易金额较预计增加
16,520 万元,主要原因为受陕西省内十二月份气温下降影响对 LNG 调峰
气需求增大和 2018 年 LNG 调峰气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卫冰
注册资本 76,500 万元人民币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1.1765%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7.647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2.3529%
股权比例
陕西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7647%
陕西和谐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8.8235%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2353%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加工(液化、汽化)、运输、销售;天然气汽车充装;天然气应急、
储备、事故保障;液化天然气设备加工、制造、销售;天然气液化、储存、
运输、使用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改造、销售及产业投资(仅限以自有资
经营范围
金进行投资,不得代客理财,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天然气、液化天然气、
燃料油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2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关联关系 同一母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36,379 万元,净资产 54,616 万元;营业
主要财务 收入 91,423 万元,净利润-3,295 万元。
指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46,511 万元,净资产 54,181 万元,营业
收入 145,190 万元,净利润-775 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价格执行成本加成协商定价原则,其
中成本部分价格执行同期上游供气单位直供陕西地区 LNG 企业价格政
策,加成部分为公司根据合理利润与陕西液化公司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
行 1.28-2.43 元/方。交易结算按照 10 天一预付,7 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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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冬季高峰期按照下游用户用气需求向陕西液化公司采购 LNG
调峰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执行 4.38-6 元/立方米。
交易结算按照 10 天一预付,7 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陕 西 液化 公 司系 省 内唯 一 一家 有 天然 气 气化 装 置的 液 化天然气
(LNG)工厂,目前是公司唯一可中断、可应急调峰用户。公司在非采暖
季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网利用率、扩大下游市场
占有率;在采暖季上游气源供应不足时,追加向陕西液化公司采购 LNG
调峰气有利于缓解公司供气压力,保障民生用气。因此,公司追加与陕西
液化公司的销售天然气和采购 LNG 调峰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关联交易金
额占公司主业比例较小,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对该
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追加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采购 LNG 调峰气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冬季保供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且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
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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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追加与陕西液化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公允的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
3.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向陕西液化公司销售天然气、采购
LNG 调峰气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冬季保供的需要,交易
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追加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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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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