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8-26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3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10 号公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深证上〔2019〕245 号)相关要求,
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第二条 公司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1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为 610000400000319。 91610000220594875E。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购本公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的活动。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的其他方式进行。
3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 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于第(二)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4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注销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
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其他组织拟对公司进行收购
或者取得控制权的,公司应当披露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作出的董事会决议、非关联股东表决作出的股东大会
5 第二十九条增加两款
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消除该情
形,在消除前,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
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6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决算方案; 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亏损方案; 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决议;
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或连续十二月内累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或连续十二月内 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 30%的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
(十五)审议公司发生的如下交易(受赠现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金资产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数据;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元;
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5000 万元;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过 50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5.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对值计算。
500 万元。 (十六)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绝对值计算。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十六)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 易;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关联交易; (十九)审议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达到下列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标准之一的: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二十)审议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
1.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2.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股东权益
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二十一)审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
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召集人指定的其他地
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召集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7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
开。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网络投票或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其他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会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议期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
间及表决程序。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
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九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六十九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
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
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
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
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
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
9 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
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为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
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
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事规则见本章程附件一。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三)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方案;
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 支付方法;
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公司年度报告; (六)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本章程第四十二条除第(二)款和第(六)
(八)本章程第四十二条除第(二)款和第 款以外规定的担保事项;
(六)款以外规定的担保事项; (八)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
10 (九)审议公司发生的如下交易(受赠现金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资产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数据;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00 万元;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过50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5.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以上交易涉及本章程七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的
5.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事项除外。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九)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
500 万元;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6.以上交易涉及本章程七十八条第四款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定的事项除外。 (十)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十)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 的: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1.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易; 2.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
(十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 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十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
1.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2.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股东权益
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十二)审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
(十三)发行公司债券;
(十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
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2 名以上的董
11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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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会负责。 责。
13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专门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则履行职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八)审议公司在一年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八)审议公司在一年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 10%以上的事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30%以上的事项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计总资产 10%以上的事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九)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除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须提请股东大会审 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
议; 1. 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4
(九)审议批准公司如下交易: 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1. 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2.涉及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2.涉及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元;
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3.涉及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过 1000 万元;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3.涉及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4.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4.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过 1000 万元; 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十)审议批准除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其他
值计算。 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取得出
(十)审议批准除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由董事会决
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 定的担保事项,还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
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意;
意;由董事会决定的担保事项,还应经全体独立 (十一)审议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任何 股份的,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担保;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十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 (十二)审议批准除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 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
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经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三)审议批准除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
(十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十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四)审议批准年初至报告期末新计提资产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减值准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 1.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
(十五)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十六)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万元的;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2.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公司最近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50%以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3.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年初至报
总经理的工作; 告期末扣除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后净利润(即净利润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与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之和)绝对值的比例在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100%以上。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十五)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并
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
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九)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二)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经理的工作;
(二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15
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见本章程 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由董事
附件二。 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四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16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六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第一百六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17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应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监事会中应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 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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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
见本章程附件三。 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七十五条 ...... 第一百七十五条 ......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
拟对外投资、工程建设、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 外投资、工程建设、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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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绝对值的 50%。 30%。
......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
20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任一报纸媒体和巨潮资 证券报》《证券时报》任一报纸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
讯网。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一十二条 释义 第二百一十二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
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 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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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
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
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 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
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四)本章程中所称“交易”“关联交易”,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1 条、
第十章 10.1.1 条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