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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20-03-0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1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关于中小投资

者的规定执行。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

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1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 14:3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

心大楼 11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谦益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

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时至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19,785,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24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17,919,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567%;


                                 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66,1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3,255,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7%。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陕西

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

事候选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3 项(均包含 2 个子项,需逐项表决),均

为普通决议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2 名非独立董事。

    1.选举刘宏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9,435,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5,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1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刘宏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选举陈东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9,435,7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9.95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5,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东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18 年度薪酬兑现及 2019 年度基薪标

准的议案》

    1.董事 2018 年度薪酬兑现

    表决结果:同意 719,474,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 23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43,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07%;反对

2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16%;

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7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董事 2019 年度基薪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719,474,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 2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4
弃权 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43,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07%;反对

2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6%;

弃权 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18 年度薪酬兑现及 2019 年度基薪标

准的议案》

    1.监事 2018 年度薪酬兑现

    表决结果:同意 719,474,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 23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43,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07%;反对

2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16%;

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7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5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 2019 年度基薪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719,474,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 2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弃权 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43,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07%;反对

2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6%;

弃权 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小洁、靳文静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陕西永嘉信

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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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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