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09-17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6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均为天然气采购合同,合同履行将会对公司 2020 年至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价格等

方面受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石油天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销售陕西分

公司”)签署《2020-2021 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和《冬季调峰气量补充协

议》。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从中石油销售陕西分公司采购天然气,合同金

额预估为 337,237.8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中

石油销售陕西分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 789,629.19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1
    上述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W9W6R23

    法定代表人:王发展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华瑞国际

    成立日期:2018-12-12

    经营范围: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不含剧毒、易制爆化学品,无储存

场所)的批发;计量监督;用气结构核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

    2017-2019 年度,公司与中石油销售陕西分公司发生天然气采购金额

分别为 48.05 亿元、55.26 亿元、60.75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62.48%、65.51%、64.66%。

    3.履约能力




                                 2
      中石油销售陕西分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销售

分公司,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同双方均信誉良好,具备

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

      买方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二: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燃公司”)

      买方三:延安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简称“延安管道公司”)

      2.合同签署时间、签约方、金额及标的

序 签署时                                                                           合同金额     合同标
                       买方                  合同名称                 履行期限
号   间                                                                             (万元)       的
     2019 年 12                    《2019-2020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 2019.11.1—
 1                    城燃公司                                                       1,375.16    天然气
       月3日                                 冬季补充协议             2020.3.31
     2019 年 12                    《2019-2020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 2019.11.1—
 2                     公司                                                         425,996.47   天然气
       月4日                                 冬季补充协议             2020.3.31
     2019 年 12                    《2019-2020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 2019.11.1—
 3                  延安管道公司                                                      12.7       天然气
       月6日                                 冬季补充协议             2020.3.31
     2020 年 4 月                  《2019-2020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   2020.4.1—
 4                     公司                                                         23,440.01    天然气
        30 日                              延续供气补充协议           2020.4.30
     2020 年 4 月                  《2019-2020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   2020.4.1—
 5                    城燃公司                                                        81.33      天然气
        30 日                              延续供气补充协议           2020.4.30
     2020 年 4 月                  《2019-2020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   2020.4.1—
 6                  延安管道公司                                                      11.8       天然气
        30 日                              延续供气补充协议           2020.4.30
     2020 年 7 月                                                     2020.5.1—
 7                    城燃公司      《2020-2021 年天然气购销合同》                    941.82     天然气
        22 日                                                         2021.3.31
     2020 年 7 月                                                     2020.11.1—
 8                    城燃公司        《冬季调峰气量补充协议》                        532.04     天然气
        22 日                                                         2021.3.31

 9   2020 年 9 月      公司        《2020-2021 年天然气购销合同》     2020.5.1—    253,658.43   天然气




                                                       3
        15 日                                         2021.3.31

     2020 年 9 月                                     2020.11.1—
10                  公司   《冬季调峰气量补充协议》                 83,579.42    天然气
        15 日                                         2021.3.31

                             合计                                   789,629.19


      3.结算方式:天然气的气款结算按照先款后货的原则,实行 10 天预

付,7 天结算,月底结清的方式。买方按卖方核准后的月度或旬计划数量,

于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卖方预付下一旬的预付气款。卖方于每周一根据

结算价格及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数量,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

算。经过买方确认后,正式发票的原件应在随后 3 个工作日内发送给买方。

买方结算付款期不能超过 3 天。

      4.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

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合同期结束。经双方协商一致,可

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本合同的期限。

      5.违约条款

      5.1 买方应赔偿卖方因买方违反本合同而使卖方直接遭受的实际直接

经济损失,该等实际经济损失应是本合同签署时买方可预见的或应当预见

的该等违约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卖方已尽最大努力,为最大限度地

减少损失而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后的直接经济损失。

      5.2 卖方应赔偿买方因卖方违反本合同而使买方直接遭受的实际直接

经济损失,该等实际损失应是本合同签署时卖方可预见的或应当预见的该

等违约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买方已尽最大努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

损失而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后的直接经济损失。


                                           4
    5.3 如买方逾期支付气款,应当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日 5‰向卖方支

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外和允许的浮动比率外,若买方未能及时通知卖方

或未征得卖方同意,其未完成合同量低于最小日量部分气量,买方将按照

该部分气量价款的 3%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落实上游

资源供应量,同时满足下游用户天然气用气需求、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合同执行对公司 2020 至 2021 年的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合同的履行

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价格、市场环境等

因素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石油销售陕西分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