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新增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7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股份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要,计划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签订合同期限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的天然气管输服务合
同,合同预计金额1,197.20万元,其中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预计金
额150.88万元;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预计金额1,046.32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延长石油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
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且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任该公司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公司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形成首次发生的
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决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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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签署合同。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毕卫、袁军旗、
李宁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张珺女士、邢智勇先
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同意”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或预计金额
10 月 31 日 上年发生额
类别 价原则
发生金额
陕西延长石油
向关联方
天然气股份有 输送天然气 政府定价 1,197.2 0 0
提供服务
限公司
合 计 1,197.2 0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安塞工业园区二期规划区
法定代表人 董小永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0%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7%
股权比例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5%
陕西农盈金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
陕西华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5%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该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且公司控股股东法
关联关系
定代表人任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72,043.59 万元,净资产 236,609.56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营业收入 182,077.57 万元,净利润 5,470.94 万元。(未经审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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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石油股份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
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输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关于我省
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9〕348 号)执行。
(二)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 10 天一预付,7 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下游客户涵盖各城市天
然气公司、直供用户以及运营相关供气专线的公司。延长石油股份公司为
公司发展的新用户,向该用户提供管输服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将会持续进行。
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业
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
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首次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签订天然气管输服务合同是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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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
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
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扩大市场份额、逐步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议案审议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
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新用户延长石油股份公司提供管输服务
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
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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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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