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1-04-13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希会其字(2021)0045 号
目 录
一 、 专 项 说 明 … … … … … … … … … … … … … … … … … ( 1-2)
二 、 上 市 公 司 2020 年 度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及 其 他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汇 总 表 … … … … … … … … … … … … … … … … … … ( 3)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其字(2021)0045 号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
上,对后附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
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贵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靖杰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晔
2021 年 4 月 9 号
2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 年度
上市公司核 2020 年期初 2020 年度占用 2020 年期末
占用方与上市公 占用资金 2020 年度偿还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余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利息 累计发生金额
目 额 (不含利息) 额
(如有)
陕西燃气集团有 资产租赁、物
母公司 其他应收款 192.33 192.33 -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业管理服务
陕西燃气集团有 研发和技术服
母公司 其他应收款 22.92 22.92 -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务
陕西燃气集团渭
母公司的全资子 资产租赁、物
河能源开发有限 其他应收款 70.72 19.72 - 2.00 88.44 经营性往来
公司 业管理服务
公司
陕西燃气集团工 母公司的全资子 资产租赁、物
其他应收款 18.64 18.64 - 经营性往来
母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程有限公司 公司 业管理服务
陕西燃气集团交
母公司的控股子 资产租赁、物
通能源发展有限 其他应收款 28.00 28.00 - 经营性往来
公司 业管理服务
公司
陕西液化天然气
母公司的控股子
投资发展有限公 应收账款 6,677.74 29,099.32 - 6,677.74 29,099.32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公司
司[注 1]
陕西液化天然气 母公司的控股子
预付款项 339.18 - 112.57 226.61 资产租赁 经营性往来
投资发展有限公 公司
1
司[注 1]
陕西液化天然气
母公司的控股子
投资发展有限公 预付款项 - 683.45 - 405.19 278.26 天然气采购 经营性往来
公司
司[注 1]
铜川市天然气有 母公司的控股子
应收账款 25,626.90 25,626.90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公司
陕西派思燃气产
母公司的控股子
业装备制造有限 预付款项 108.77 - - 27.12 81.65 预付设备款 经营性往来
公司
公司
汉中新汉能源科 母公司的控股子
应收账款 23.74 95.98 - 49.80 69.92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
小计 6,903.89 56,103.52 - 33,163.21 29,844.20
陕西化建工程有 持有母公司
限责任公司[注 52.45%股权的控 预付款项 261.22 60.08 - 321.30 - 工程劳务 经营性往来
2] 股股东的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 持有母公司
(集团)有限责任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2,988.02 6,708.52 - 3,000.00 6,696.54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持有母公司 52.45%股
公司延安炼油厂 股股东的子公司
权的控股股东及其附
陕西延长石油
属企业 持有母公司
(集团)有限责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1,225.79 - - 1,225.79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任公司榆林炼油
股股东的子公司
厂
陕西延长石油 持有母公司
应收账款 406.45 - - 406.45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集团)有限责 52.45%股权的控
2
任公司油煤新技 股股东的子公司
术开发公司 1001
项目
陕西延长中煤榆 持有母公司
林能源化工有限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809.11 - 809.11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公司 股股东的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物 持有母公司
流集团有限公司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1.42 43.91 - 41.49 3.84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包装制品分公司 股股东的子公司
持有母公司
陕西兴化集团有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481.86 14,771.87 - 8,727.57 6,526.16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限责任公司
股股东的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
持有母公司
(集团)有限责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 2.69 - - 2.69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任公司管道运输
股股东的子公司
第四分公司
持有母公司
陕西华特新材料
52.45%股权的控 应收账款 59.24 0.67 - 59.91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的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 持有母公司
(集团)有限责 52.45%股权的控 预付账款 - 4,873.20 - 4,790.06 83.14 天然气采购 经营性往来
任公司 股股东的子公司
持有母公司
陕西省石油化工
52.45%股权的控 预付账款 21.00 21.00 成品油采购 经营性往来
工业贸易公司
股股东的子公司
3
小 计 5,424.00 27,291.05 - 19,381.68 13,333.37
咸阳市天然气有 外派高管工资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104.97 104.97 - 非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薪酬
咸阳市天然气有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37,510.73 36,757.45 753.28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咸阳新科能源有 外派高管工资
联营企业 8.74 8.74 -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 限公司 薪酬
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咸阳新科能源有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 88.21 - 88.21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西安中民燃气有 外派高管工资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64.38 64.38 - 非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薪酬
西安中民燃气有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38.21 14,338.00 - 14,376.21 - 天然气销售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秦晋天然气有限 外派高管工资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42.23 42.23 - 非经营性往来
责任公司 薪酬
陕西城市燃气产 外派高管工资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88.15 188.15 -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 业发展有限公司 薪酬
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汉中市天然气投 外派高管工资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3.63 113.63 - 非经营性往来
资发展有限公司 薪酬
商洛市天然气公 外派高管工资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9.16 59.16 - 非经营性往来
司 薪酬
小 计 38.21 52,518.20 - 51,803.13 753.28
总 计 12,366.10 135,912.77 - 104,348.02 43,930.85
4
法定代表人:刘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闫禹衡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艳
[注 1]: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持有该公司股权以及通过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股权对陕西
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控制。
[注 2]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末不属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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