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1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租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
则,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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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
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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